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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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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回到菀安,王初和陳寶笙生活照舊,除了韋傑出現的愈發頻繁,一切似乎沒有什麽改變。

“你那火鍋店工作不挺忙的嗎,怎麽這麽有時間?”好奇的是陳寶笙。

韋傑抓抓頭發,“其實,我辭職了。”

王初追問,“怎麽了?幹得不順心?”

“也不是…唉…我不知道怎麽說,王初哥,我能在你這住幾天嗎?就住幾天。”

陳寶笙看向王初,挑眉等他回答。

王初自然是願意收留無處可去的人的,他又不止收留過這一次,所以沒有考慮便點頭答應,“當然可以。”

陳寶笙扯嘴,轉身去收拾碗筷。

不記得從什麽時候開始,在家裏他也能自然收拾碗筷了,或許是在和周洋上床那晚之後,那晚王初回花溪了,他上樓看著一地狼藉,心中煩悶不堪,卻鬼使神差地蹲下來,一點一點收拾幹凈了客廳。

其實之前在工作裏,陳寶笙已經打破心理障礙,端茶倒水、打掃衛生的活他都做過了,只是那點自尊心作祟,他不願意讓任何一個認識他的人看他幹活的樣子,王初更是不願意的。

可到底還是變了,自己因為某人改變了太多。

陳寶笙搖著頭笑,視線看向客廳裏的兩人,一個瘦弱白皙,一個薄肌黃皮,他們相對而坐,低聲暢聊,陳寶笙的笑容逐漸凝固,心中說不出的苦澀。

“王初哥,”韋傑聲音漸小,“我可以和你睡一間嗎?”

王初目光直視他,“次臥空著呢,你睡次臥吧。”

韋傑嘴巴抿成一條直線,眼眶紅紅的,快要哭出來,“王初哥你告訴我吧,你是不喜歡男人,還是不喜歡我?”

似乎是沒料到韋傑這樣直白的問話,王初的眼神有了閃躲,他不自覺撇頭,只是片刻,又扭轉回來,這樣短的時間就調整好情緒,“韋傑,我……我不知道,我不是騙你,我不知道我喜歡男人還是女人,我不知道。”

“那就是雙性戀吧。”韋傑雙手不自然地擺弄著,似乎心事重重,“這也沒什麽的,很正常。”

“我……不……”王初還是不知道。

周洋說他無性戀,韋傑說他雙性戀,這些名詞和定義他了解,可他不了解的始終是自己。

或許是他還沒遇見那個讓自己情愫暗生的人,甚至還有一種可能,他此生都不會遇見。

他要怎麽確定自己的性向呢。

“沒事,王初哥,我大概知道你的答案了,沒什麽。”韋傑擺著手起身,沒讓眼淚掉下來。

“對不起,我嘗試過的。”

王初不是沒有嘗試過,他也知道韋傑想和他睡,可是他真的做不到。

“好了,沒事的,說出來也好,早該說出來的。”

他當然看得出來,自己處心積慮做了這麽多事,王初由著他,讓著他,不是對他有好感,而是他就是這樣溫暖的人。

他看起來太讓人有安全感,太讓人想依靠了。

哪怕都是在外打工,身無分文,也無長物的人,可他就是跟旁的人都不一樣。

可是這樣的人,果真不會屬於他。

韋傑搬過來只不過五天時間,便拉著來時的小皮箱走了。

也是巧,陳寶笙那天白班,剛下班回來上樓梯的時候,兩人相遇在三樓樓梯間。

“這是幹嗎去?”

“我……我走了。”

“走哪?找到工作了?”

“不是,還記得那個電影嗎,我要去那個有角樓的地方了。”

“你還真去?旅游?”

“嗯。”韋傑彎了彎嘴角,讓自己笑起來,“有人帶我去呢。”

陳寶笙冷了聲音,“誰?”

“之前火鍋店裏認識的一個人,他總來找我,說喜歡我,他條件還不錯。”

陳寶笙這才放松下來,哼笑,“你是因為他辭職的?”

韋傑不說話。

“想去就去唄。”陳寶笙讓開過道,手插褲兜看他離開。

韋傑雙手抓緊行李箱,艱難開口,“就跟王初哥說我去旅游了,別的不用說了。”

陳寶笙扯唇點頭。

韋傑下了兩階臺階,不甘心地回頭,掀唇問,“王初哥,他是不是有喜歡的人?”

陳寶笙皺眉,從靠著的欄桿上起身,聲色俱厲,“你哪裏看出來他有喜歡的人了!”

“你氣什麽呀。”陳寶笙聲音太大,回聲猶在,韋傑被驚到,變得可憐兮兮,“我就是問問……”

“沒有!”陳寶笙仍是大聲,“他沒有喜歡的人!”

韋傑走了。

王初又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晚上,他準備收拾空出來的次臥時,發現已經被打掃得幹幹凈凈,沒有一絲塵埃,當然,也沒有了任何痕跡。

韋傑很在意別人嫌棄他身上的牛羊肉膻腥味,所以總是把自己收拾得很幹凈。

他是個很幹凈的人,不知道跟著一個是否一樣幹凈的人走了。

“咦?”

王初喊陳寶笙,“周洋那套化妝品呢?你見了嗎?”

“沒見。”陳寶笙趴著門框問,“你之前放這屋了?是不是韋傑誤拿走了?”

王初暗吸一口氣,想起曾經韋傑問過他。

“王初哥,這套化妝品是給我買的嗎?”

“不是,是一個朋友留下來的。”

“哦,那我能用嗎?我還沒用過呢。”

“不行,就算他永遠不會回來了,這也是他的東西,不能動。”

當時韋傑撇著嘴,明顯不開心了。

說得這樣明白,韋傑怎麽會誤拿走了呢?

陳寶笙見王初不說話,繼續追問,“要不你問問他,不是有他微信嗎?”

王初默默嘆氣,在空落落的床上坐下,“算了,拿走就拿走吧。”

他告訴過韋傑那套化妝品是重要的東西,韋傑仍選擇拿走了它,是恨了他吧。

喜歡一個人,如果這個人給不到相同的喜歡,一定會生恨嗎?

王初揉著腦袋不敢相信。

他原以為他可以不一樣。

韋傑喜歡他,他不喜歡韋傑,可他仍小心翼翼呵護他們之間的關系,結果卻不得所願。

是他做得還不夠好,還是說,這原本就是無解。

所以,其實誰都沒有錯吧。

“這間屋子你住吧,床總比沙發舒服。”王初對陳寶笙說,“反正最多還有13天,是吧?”

陳寶笙看著他,眼睛一眨不眨,沒有表情,也不說話。

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控制不住就暴露了什麽,打破現在的寧靜,還是好不容易只剩下他和他的寧靜。

“行吧,你自己隨意吧。”

王初起身遛森森去了。

坐在大葉榕下的石座上,王初一手支著自己腦袋,一手撫著森森的腦袋。

截至現在,森森依舊除了嗜睡沒有任何其他的腦炎癥狀,它像是一個老成持重的老者,註視著兩室68平房間裏的人來來去去,偶爾擡眼看一看他們,然後又閉上眼睛,就算說話再大聲,它也不會大叫了。

說起來,它僅有的兩次大叫,一次是對著自己,一次是對著陳寶笙的。

王初想起自己初次害怕森森的樣子,不免有些好笑。

時間真快啊,轉眼就快半年了。

大葉榕的枝葉更大了,擡頭看,伸出手,就能發現視線裏的它長了一寸,風一吹,已經可以遮住一點三樓的窗欞。

不管是人,動物,還是植物,都在悄無聲息的改變。

可是啊,王初貪圖安穩,不喜變動,排斥離別,之前不管是上學離家還是好友分別,他總要緩個幾天才行,現在這麽多的人來了又去,他一遍遍體驗空落落的憂傷,何其殘忍。

兩天後,11月的最後一天,王初的業績停止在初級銷售上,這個月薪水要再降一個層級。

下午六點,不少人仍在打電話逼單,王初瞅一眼丁震工位,沒人,他直接打卡下班。

電梯從1樓往上運行,王初默默數著數字,等著它的到來。

身邊有腳步聲,緊接著是一句嘲弄,“呵,你這個全組拉後腿的人,怎麽好意思走的?”

王初聽到聲音便知是馮鵬飛,他暗暗吸氣,低聲回答,“有事。”

“誰整天沒個事啊!”馮鵬飛的嘲弄還在繼續,“王初,我可真不待見你這副樣子!好像全世界就你最忍辱負重,別人都欠你!”

20,21,22……

王初還在默數。

“誰沒委屈的時候啊,誰沒被傷害過啊,誰不是一步一步踩著血走過來的啊!”

35。

電梯到了。

“還有,誰家沒死過人啊!”

王初走進電梯。

馮鵬飛見王初一個眼神都不給自己,雙手扒住電梯門,不讓他下去。

“你知道嗎!丁震他媽得了肝腹水,現在在醫院一天1000的吊著呢,估計都撐不了多久,還有他媳婦前不久3個月的孩子早產,可你見他請過假嗎!你見他萎靡不振過嗎!這年頭誰不是在努力活著呢!”

王初終於擡眼看馮鵬飛,眼珠微動,開口,“我不知道你是出於什麽目的對我說這些,總之別人的私事,還是少對外說得好。”

“你!”馮鵬飛沒料到王初是這樣的反應,電梯再次閉合,他被迫松開了雙手。

王初無奈嘆息,丁震的事他從未聽人說過,更未從他自己口中聽過,他無從得知馮鵬飛怎麽知道,或許他們二人本就私下認識。

但是大可不必把丁震的悲慘拿出來說。

他當然承認,馮鵬飛說得沒錯,人生在世,哪一個人活著容易了。

不過都是為了活著。

為了活著,擯棄自己某些特質,再加上一層面皮,就這樣日覆一日的,弄丟了自己。

所以,要理解,這個世上有很多不完美的人,他們有很多顯而易見的缺點,讓人恨得牙癢癢。

或許可以這樣想,這個人曾經不是這樣的,他只是為了活著而已。

而自己也是為了活著。

自己和他其實又有什麽分別。

這個世上根本沒有完人。

到了家,陳寶笙意外地在收陽臺上的衣服,收好的疊在沙發上,不太規則卻也像樣。

見他回來,陳寶笙露出邀功一樣的表情道,“王初,你看,我會疊衣服了,喏,這一摞是你的,這一摞是我的……”

不等他說完,王初打斷他,“還什麽我的你的,你不是總穿我衣服嗎,以為我不知道?”

也不知道陳寶笙是故意還是無意,剛來的時候他明明挺嫌棄穿自己的衣服,可最近這段時間,王初眼見著他和自己的衣服混著穿,倒是越來越順手了。

“有嗎?”陳寶笙還在裝傻,他嘿嘿笑著,不去解釋,抱著衣服往各自衣櫃裏放好。

收拾好出來的時候,王初正在廚房準備做飯,陳寶笙自然的進來幫忙。

“今天下班這麽早?”

“嗯,反正最後一天,出不了什麽業績了。”

“你那工作,就算出了業績也是那回事,工資太低了!”

王初瞅他,“你工資高?”

“咳咳。”陳寶笙悶聲咳嗽,沒接話。

自倆人講和之後,關系確實緩和很多,有些話哪怕觸了彼此逆鱗,也沒有之前那樣爆炸了。

不過有時候,王初總覺得他們還隔著什麽,就像是有一根線,或者說有一面紙,橫亙在中間,拉不斷,扯不破。

他們都像是有心事。

吃完飯,兩人第一次有機會一起坐沙發上看電視,不過陳寶笙明顯不如周洋或者韋傑興致高,他自個兒挑來挑去,挑不出個滿意的電視臺。

“算了,說說話吧。”陳寶笙單方面關閉了電視。

王初也不生氣,“說什麽?”

“你……”陳寶笙斟酌著問,“你沒有什麽想問我的嗎?”

王初的視線在森森身上停頓幾秒,“你要想告訴我什麽,你就直說。”

兩人穿著材質一樣的睡衣,身上一樣蓋著毯子,其實還是有些冷的,但陳寶笙的額頭上竟有了汗珠。

陳寶笙張張口,有些話,卻怎麽都說不出來。

思緒轉了幾轉,到了嘴邊,話就說到禁忌上去,“強迫你和……的事……還有視頻的事……對不起。”

王初動作沒變,表情沒變,“我說過了,不用跟我道歉,有債必償是吧,你的做法我理解,接受,而且,都過去了,我已經不再夢到那個場景了。”

王初真的願意和那個場景和解了。

其實事情的最初,他就沒有恨過陳寶笙和周洋,他無法擺脫的噩夢也是事,而非人。

發生了這麽多事之後,他才終於覺得,那件事也根本沒什麽大不了的。

“好。”陳寶笙艱難說出好字。

王初竟然笑了,“你現在讓我感覺很割裂,跟以前像是兩個人。”

“是嗎?”陳寶笙也跟著笑,“更早以前,我應該也是現在這樣子的吧。”

兩人相視而笑,王初開口問,“你到底為什麽帶著森森來找我?”

“不知道。”

有些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就像有些冥冥之中的選擇是沒有緣由的一樣。

當初為什麽把目標從王晴轉到王初身上,為什麽選擇了懲罰報覆他,卻不在意之後的視頻流向,甚至也不去看,為什麽一無所有狼狽不堪的時候,會去到王初的家門口。

他不知道。

“行吧,無所謂了。”王初抿唇,似笑非笑,“反正你能留下來這麽久都是因為森森。”

陳寶笙目光長久註視著他,像是一汪深潭,風一吹拂,少了碧綠的浮萍,變得清澈起來。

“我聽過一個故事,之前有個殺人犯,通過一只狗去吸引被害者靠近,讓他們放松警惕然後帶回家行兇,後來,又一個人被他帶回家,沒有殺害成功反被殺了,這個差點是被害者的人成為新的殺人犯後,他竟然用同樣的方法模仿上一個殺人犯,後來,又一個,又一個,殺人犯在變,狗沒有變,而且,殺人犯還有一個共通點,是他們在自救之後都認為狗是幫兇,他們討厭這只狗,又不得不用這只狗去害人,像是陷入了循環,直到最後一個人,他同樣被狗吸引過去了,但是他一眼看出來這只狗過得不好,所以他過去是抱著要把狗救出來的心態的,結果就是,他成功地救出了狗,當然,也救了他自己。”

故事講完,王初很快接道,“狗只是聽從人類的命令,它只是想活著。”

“是的,這個故事裏,他們將這只狗比喻成人心,你要它是善的它就是善的,你要它是惡的它就是惡的,真正困住的,只有它。”陳寶笙繼續道,“可是人心是會變的,是會被周圍的人事物感染的,王初,我就是那只狗,我被困住了,我不懂是非不懂善惡,是你,是你來救我的,我的心已經為你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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