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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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用這麽客氣,隨便看,隨便選。只此一家,別無分店,錯過了可就沒處找了。”這次說話的不是烏鴉,我左顧右盼,終於在一堆面具中看見了一個分身的臉。

“驚訝嗎?這個世界裏,除了那個年輕人,剩下的都是你的分身。女巫這個職業還挺好的,要不哪天你試試。”

我忍不住說:“你嘴怎麽這麽碎。我不是這樣的。”

她委屈地說:“你希望我能言善辯,這會兒又嫌棄我。啊,我活著還有什麽意思,我去死好了。”

“餵。你別這樣。”

她立刻開心,說:“舍不得我死啊。”

“等我買完東西你再死,行嗎?”

她泫然欲泣,揉搓衣角,抽噎說:“沒人喜歡我,沒人心疼我,我去死好了。”

“等一下,”我趕緊阻攔,“你別作了行嗎?我收回我的話。”

她撅嘴,放下衣角,說:“好吧。待會兒你買完東西,要是不攔著我,我就真的去死了。啊,孤獨地死在沼澤裏,無親無故,只有冒泡的臟水埋葬我……”

我大聲說:“我要買衣服。”

她立馬換了親熱嘴臉,說:“看上哪件了,親愛的。你皮膚白,我推薦你穿緋紅色。”

我嚴肅地說:“黑色!”

“像你身上這件。”她嫌棄地說,忽然睜大眼睛,盯著我的鬥篷,“是大人的。啊,我的大人!”她捧著衣服貼在臉上,無限陶醉。

我嫌惡地扯回來,說:“別弄臟了,我要還的。我從不欠人家的。”

“賣給我吧,我高價收購。只要你把它讓給我,店裏的東西隨你挑。”

“不行。借人家的得還。”

她悻悻地哼一聲。我挑選了一身黑衣,一雙皮靴,一柄彎刀,然後把一袋金扣子放在桌上,這是我在拍賣場撿的。

她嗤笑,說:“我不收金扣子。”

我楞了。“這不是錢嗎?”

“是錢,可我要的不是錢。”她伸出手,手上全是金扣子,越來越多,任它們掉落在地,她全不在意。

“你要什麽?”

她眼巴巴看著黑鬥篷。我說:“想都別想。這不是我的。”

“既然不是你的,你就當丟了,扔了,把它給我。”她渴求地說。

我固執地說:“不行,要還的。換一樣別的。”

她氣得臉都紅了,憋了半天,見我不讓步,只能說:“我要你身上的東西。”

我暗想:頭發,手腳,眼睛?

“想什麽呢!你的身體在真實世界,我得不到。我要的是別的,比如你的噩夢、你的眼淚,比如你的記憶。最值錢的是記憶。”她的眼睛閃著光。

我思索。

“把記憶給了我,你就不再有了。”她魅惑地笑,說,“很好的交易吧?你經歷了那麽多痛苦,把你不想要的回憶都給我吧,以後它們不再折磨你了。”

竟有這種好事?為了擺脫那些痛苦,我喝醉過,麻木過,都沒用,它們成為抑郁癥的誘因,日夜折磨我。她能幫我?

我迫不及待在心中默數痛苦,挑挑揀揀,思考把哪些給她。她的眼睛因渴望而變得血紅,期待地搓手。

有人在我身後咳嗽。是披著白鬥篷的透明人。她說:“提醒你啊,你打算把記憶賣了還是典當?”

女巫怒視她,說:“你是誰?別搗亂。”

我說:“可以典當?那我先典當,以後再贖回。”

女巫神色勉強,說:“也行。”

我起疑,問:“肯定能贖回吧?”

“當然。”她使勁點頭,卻讓我更加懷疑。

透明人曼聲道:“你不會來贖回的。”

那倒是,因為我正想忘記它們。透明人又說:“你會忘記曾經有過這段記憶,進而把典當的事忘記。”

我一驚。

女巫臉都氣白了,對我說:“很多人求之不得,你有什麽可猶豫的?”

我說:“那我就不完整了。”

女巫跺腳,說:“無稽之談,你總有一天會忘記,我只是提前拿走而已。有的人天生記性不好,你能說他的人生不完整嗎?”

她說的似乎有點道理,可又有什麽地方不對勁。

“多管閑事,都是你多嘴。”她對著透明人正要發怒,透明人對我說:“大人要我提醒你……”她還沒說完,女巫以誇張的語氣叫:“大人,他在哪兒?”

“外面。”

女巫沖出去。“大人——”她諂媚地拉長聲音,接著激動地叫,“大人!真是你!啊,我好開心,我要死了,我要暈倒了,我太高興了。”她撫著胸口,一副呼吸困難的樣子。

我說:“你死了,東西我可隨便拿了。”

她立刻轉身瞪我,精神抖擻,說:“你這沒人心的。大人,她欺負我。”她嚶嚶哭泣。

年輕人問我:“想好了嗎?”

我搖頭,極其矛盾。

年輕人說:“要拿得起,放得下,回憶並不可怕。”

我說:“那是因為你沒被痛苦擊倒過,才能說得這麽輕松。”

“擊倒也只能擊倒你一次,不是嗎?”

我一震,望著他。

女巫看看我倆,怯怯地插嘴:“早晚會忘記,給我不好嗎?”

我和年輕人異口同聲:“這是兩碼事。”

女巫瑟縮了一下,當著年輕人的面不敢造次,滿臉委屈傷心。

我打定主意,說:“我不能失去這些記憶,哪怕是痛苦的,也是我曾經的經歷,我不想失去。東西我不買了。”

年輕人露出笑容。這是相識以來,第一次見他笑。女巫楞了,癡癡地望著年輕人的笑容,一臉陶醉。

年輕人問:“可以賒賬嗎?”

“可以。”女巫說完,如夢初醒,萬分為難地說,“不、不可以。不能開這個先例,否則以後生意沒法做了。即使是大人您開口,我也……我也……”

年輕人說:“那就做筆交易吧。你把東西賣給她,報酬嘛,她負責撤銷你的放逐令。”

女巫睜大眼睛。“她能撤銷放逐令?我可以離開沼澤?”

我能嗎?我自己都不確定。

年輕人說:“她能。”

女巫歡欣地說:“有大人您作保,我還有什麽不放心的。”我猶豫地看一眼年輕人,他沖我點頭。我隨女巫進船艙拿東西。

我問:“什麽放逐令?”

女巫一邊服侍我更衣一邊說:“紅女郎下達的,將我放逐在沼澤,永世不得離開。”

“她不是十全十美的人嗎,應該很善良啊。你幹了什麽?”

她苦笑:“說了一句話。”

“什麽話?”

“實話。”

我覺得難以置信。怎麽可能有人因為說了一句實話就被放逐呢,而且還是被公認為十全十美的人放逐。

她說:“不信?我就知道,沒人相信我。如果有錯,大家一定認為錯在我。啊,我還活什麽勁兒,讓我死了算了。啊啊啊。”

我好奇,“你到底說了什麽?”

她止住叫聲,猶豫一下,湊到我耳邊說:“她長得和我們不一樣。”她聲音很小,仿佛空氣中都是奸細的耳朵,她不敢大聲說。

我明白了。她說的千真萬確是實話。我設想的十全十美的人一定比我長得美,所以紅女郎長得和所有分身都不一樣。大家都看見了,不說破,只有這個傻了吧唧的女巫快言快語。

她嘆息:“整個城堡裏一面鏡子都沒有。”

弱者受欺壓,真相被掩蓋,權力傾軋,民不聊生,不讓人說實話,這是什麽世道!幻境的統治到底出了什麽偏差?我得親眼到城堡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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