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世界,游樂場

關燈
世界,游樂場

67

霧嶺白梟的圖騰,是藍色的石疊神像。

雪道小時候,就很喜歡用孔雀的藍寶石磊高高。一塊塊煙灰缸大小的藍寶石疊得很高,受不得一點風,但真的很漂亮。

有一次我和孔雀趁他在客廳吃葡萄,打算到他臥室偷風箏,然後再一起翻窗逃跑。結果我一腳丫子就把他疊在床頭的寶石神像踹塌了,嚇得孔雀眼疾手快一下子扔來一整張羊皮長毛毯墊在地上,這才沒發出半點聲音。

孔雀賊兮兮從門縫偷看兒子一眼,又轉過來,點點頭,示意我一切正常,繼續按計劃執行。

然後我倆躡手躡腳到處找風箏。

其實我一進門就看見了。

這家夥藏東西和孔雀一樣,喜歡往衣櫃上藏。他倆都矮,以為放高了就沒人看見了,我就很服氣了——我假裝也在找,其實就是在偷笑。

孔雀找了半天也沒找著,還生怕兒子發現不對,推門進來。我看她神經繃得差不多了,才假裝要和她分頭行動,讓她去衣櫃那邊找。

等到她找著風箏了,她也差不多要累死了,她小聲說鴆鴆算了今天不放風箏了吧,太累了,我想去小巷子吃冰淇淋。

我假裝想了半天才同意。

然後就一塊兒翻窗,跑掉了。

放風箏多累啊,還得我帶著風箏飛那麽老高,它掉下來的話我還得再飛一次,這是放風箏呢還是遛我呢。不放不放,能去吃冰激淩,為什麽要去放風箏。

不過……那天的冰激淩好不好吃我倒是忘了,只記得回來後小白癡哭地嗓子都嚎不出聲音了。

數十塊冰塊般剔透的藍寶石,散落在白羊毛皮上,柔軟與冰涼結合得剛剛好。他就守在那兒,張著嘴幹嚎。

我難得心生憐憫,拿了一瓶膠水給他當補償。

後來孔雀差點把我打死。

她的珠寶首飾、金銀財寶……

全讓兒子拿去,粘在一起,做成雕像。

68

我不當殺手之後,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恢覆了正常的作息時間。

在那一個月裏,我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努力在晚上睡覺。

挺難的,說真的,十年養成的晝夜顛倒,讓我與其他人變得不同。用孔雀的話說,就是酷的沒朋友,整個鳥往那一站,就是目中無人的代表。

其實我只是習慣了黑暗,畏光。

為了克服這一點,我每天都會被孔雀拖出去,曬太陽。

這個習慣也很好的保留了下來,一天不曬,就難受地睡不著覺。

那一天也是一個很難入睡的晚上,我躺在床上,一閉眼就是整個帝都的虛擬地圖。所有的地道、暗角,還有盯梢用的樹梢……通宵的網吧、酒吧,可以吃飯的地方……

就好像擁有整個城市一樣。

聽覺也開始變得靈敏,晚上雖然也挺熱鬧,但和白天比起來,還是過於乖巧……我甚至能聽到殺手墊著腳尖,跳上偏殿檐角。

還有侍衛,慢慢湊過去的聲音……

失敗了,我心裏清楚,今天晚上也不可能睡著了。

我想拿刀。

然後我聽見孔雀從床上坐起來。

這個時間並不常見,還有很久才該上朝。

我睜開眼睛。

剛打算下床,就聽見那邊孔雀開始哭了。

很小聲很小聲,哭的有些莫名其妙。

侍衛們已經將那刺客按住,拖向牢房——聲音非常小,孔雀應該什麽都聽不到。我打算起床了。

然後聽見孔雀開始穿衣服穿鞋,往這邊走。

路上應該是碰到了侍衛和刺客,然後停了一下。

然後……她伸手打了刺客一巴掌。

還挺響。

更奇怪了好嗎,孔雀什麽時候這麽溫柔了?還會打人巴掌了?一般這種情況不都是直接給他一刀嗎?

完了……好奇心一起來就更不可能睡覺了,我又激動又蒼涼,爬起來就往那邊跑。

然後就被孔雀發現了。

“還是睡不著?”她問我。我就點頭了。

“我也……睡不著了。”孔雀嘆了口氣,說:“要不你帶我逛逛?”

我心想那好吧,就背著她跳上城墻。

在燈火闌珊的帝都中,瞎幾把逛。

69

很久之後,孔雀才告訴我,那天晚上她做夢了。

夢見我去西北,調戲良家少女去了。

她說她夢見我在狗一女孩,滿嘴的土味情歌,一看就不是真心的,就是在玩。

我和女孩先是一起從沙漠中央的鬼城中出來,然後走到淺黃色的石頭山上,看腳下,黃沙似海。

石山上有兩處壁畫,我猜左邊那個是她畫的,她笑了,說不對,是右邊的。

然後我就是不承認,胡攪蠻纏和她說笑,她說右邊是她畫的,我就偏說左邊的好。

旁邊有兩座石疊神像,顏色偏藍,石頭上還畫了藍色顏料。

孔雀說,她雖然沒有看見,但就是知道我兜裏有一個戒指。

然後她就非要醒過來。

就醒過來了。

她醒來後,瞞著我派人去西北尋找。

鬼城、女孩、什麽都好。

後來我發現情況不對的時候,她已經很久沒有好好睡覺了。

我問她你怎麽了。

她說她想我了。

我說那咱們出去抓河馬吧。

她說不要。

她說她還要上朝。

70

“不是在玩。”我說。

“我兜裏也沒有戒指。”

只有兩個可以在石頭上畫畫的石筆。

我掏出來,遞給她一支。

我在左邊,她在右邊。

我畫了一個孔雀,盡我所能地畫的漂亮。

她畫了一個鴆鳥,恕我直言,真幾把醜。

“不是我吹。”我指著左邊,說:“這個好看。”

“但右邊才是我畫的。”孔雀開始掉眼淚。

“那也是左邊的好看。”我繼續說。

孔雀笑了,擦了擦臉,說:“對,左邊的好看。”

“孔雀最好看了。”她說。

“是的。”我把她抱起來,說:“孔雀最好看。”

然後我抱著她,退後一步。

避開她腳下那些散落的石塊。

那些普通的、灰黃色的卵形石塊上,還殘留著古舊的藍色顏料。

“乖,你坐這。”我把她抱到一邊,坐在枯死的胡楊樹上。

“鴆鴆?”孔雀揪著我的衣服,留下一個藍黑粉末的爪印。

嫌棄也沒用,我手上也有,剛剛在石頭上畫畫搞的。這種石筆的粉末很難洗掉,所以她衣服上也是花的。

我說你老實點,你把兒子的墓碑踹倒了。

我得給他重新磊好。

71

我認為圖書館裏的書和外面書城是不一樣的寂寞。

一個是養老院,一個是人才堆積的市場。

而小攤上的盜版書又是另外一種…嗯…稱得上是非法流浪?

在買書這方面,我算得上是喜新厭舊,經常想把書架裏覺得沒意思的家夥扔出去——但孔雀不讓,她讓人挖了一個很大的地下室,打算往裏面放舊書。

這地下室的書又是一種寂寞了,它們的主人一個想扔它一個要保它,折中的法子就是把它們藏起來,誰也看不見它。

“扔什麽扔?以後有了孩子,可以給他們看啊。”小學畢業時孔雀就這麽說,不許我把課本和習題冊賣給收破爛兒的。

“那這些識字描紅總可以扔吧?”我努力和她講道理:“你看,這都用過了,老師還在上面罵我字醜,這總不能給孩子用吧?”

“這才不能扔呢!”孔雀一把搶過那些小冊子,找大箱子放進去,說:“這上面有老師說你字醜,還是紅筆寫的,第一次,多有紀念意義啊。”

我那時候就知道以後少不了說我字醜的老師,所以並不覺得珍貴。

“留下吧——留下的話,以後再有識字描紅的作業,我給你做。”孔雀說。

我心想那可以,就同意了。

可那之後,再沒有老師布置識字描紅。

嘖,被坑了。

我依舊被罵字醜,性子憊懶還不想改,年齡越大字越彪,基本上是除了孔雀,連我都看不出來。

嘆口氣,這玩意還不能賣。

孔雀沒有安全感,這垃圾還有用。

她要留著,就留著吧。

72

小時候玩過家家,孔雀當爸爸,我當媽媽。

行吧。

我那時候有一條很大的鯨鯊,毛絨玩偶,抱著睡覺覺的,叫明明。

明明出演我們的兒子。

明明雪白的肚子上,有一條拉鏈。

孔雀爸爸回家後,摸了摸兒子的肚子,嘆口氣,說:“不行。”

“太胖了。”她面露憂色,喃喃自語。

我,我憋笑。

“還是給他做個剖腹產吧。”孔雀皺著眉頭,唉聲嘆氣的,說:“太危險了…還是太危險了……”

孔雀從小就愛演,賊好玩。

我還得配合她的演出——她給我寫了臺本兒,照著念就可以了。

“這可怎麽辦啊?當家的。”我念。

“沒辦法,聽天由命吧。”孔雀抱著玩偶,拉開它的肚子,摸摸裏面的棉絮,輕聲說道:

“可惜他只能生出雲彩,不能生出小孩啊。”

73

要找孔雀,其實挺難的。

孔雀就一大土豆子,灰不拉嘰的,往地裏一扔,毛都不見一根。

找起來非常困難。

小學時,班裏同學玩捉迷藏,從來不帶她,太難抓了,外號就叫大土豆子。

他們也不愛帶我,我顏色太炸,黑色羽毛藍紫光…跳煤堆裏都沒用,沒挑戰性。

我倆就被排擠了。

後來他們都想被抓,就又回來找我們,孔雀其實很想玩,但又要面子,不去。

他們就來找我,讓我抓他們。

我就很精了,我沒自己去。

我勸孔雀去。

孔雀哼哼唧唧的,好半天才同意。

這才萬事大吉。

我?我當然也沒閑著。

我得給她當外掛,告訴她哪兒有鴨子,哪兒有雞。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