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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八歲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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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八歲那年

顏博程慌亂的回到了自己的臥室,身體的燥熱令他煩悶,明明還沒有到易感期的,也從來沒有提前的時候,今天這是怎麽了?

他打開花灑,冷水澆頭,好半天才澆滅心口那團火。

出了浴室他隨便掛了一件白色浴袍,硬朗結實的腹肌因為涼水沖洗緊緊的繃著。

他還是有點想那個,浮躁的揉了一把頭發,重重的爬在了大床上。

顏博程懊惱不已,他知道自己不應該對任何人有反應,這樣會對不起葉小林。

葉小林才是他的良配,他的恩人,他必須要履行承諾的人。

從小他就承諾,長大要娶他,給他一輩子的偏愛,雖然那個時候他才八歲,但那些話絕不是小孩子的一時興起。

他是非常認真的。

顏博程爬在床上成大字形,思緒再一次回到了那個月黑風高的晚上…

十五年前。

“哥,你看前面那個小孩。”

八歲的顏博程聽見了身後的聲音,抓著雙肩包的小手緊了,他想跑,但是不敢,因為他跑不過後面的人。

只能強裝鎮定的照常走路。

身後的兩個男人縮頭縮腦的打量著眼前的孩子,雖然天已經黑透了,可是借著月光依然能看得出小孩衣著不凡。

絕對是個有錢人。

抓了他,勒索一點錢應該沒有問題,他們兩個已經身無分文了,勒索不多,幾千塊就夠了。

他們也怕把事鬧大。

他們給彼此一個眼神,加快了腳步。

顏博程也就在此時,撒腿就跑,黑漆漆的夜他也不知道往哪跑,但是這些他也不用想,因為他跑不了。

不到兩分鐘,他就被身後的兩個人抓住了,輕輕松松就把他領到了無人處的角落裏,“小兔崽子,你能跑的了嗎?”

小小的顏博程力氣雖小,但是狠勁一點不少,揮著小手往他們的臉上掄,“放開我!”

“啪!”

這兩個人沒想到一個孩子會有如此膽量,當下火了,他們輸了錢正好沒地方發洩呢,一巴掌就扇了過去。

可憐兮兮的顏博程被扇倒在了地上,眼眸卻發著狠戾的光,絲毫不膽怯。

其中一個瘦啦吧唧的男人領起他的背包,裝腔作勢的放狠話,“讓你家人給我轉一萬塊錢,不然掐死你!”

顏博程怒氣沖沖甩開他的手,“沒錢了自己掙,抓小孩子要不要臉?!”

這句話真的惹惱了他們,隨即從兜裏掏出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打不打電話?”

他才不要打呢,他在離家出走呢,走了還不到半個小時就給家裏打電話,多丟人。

何況,這次他沒有帶手機。

“我沒有手機。”

兩人看見了希望,拿出手機道:“電話號碼是多少?”

小博程不說話了。

“說,不然我用這把刀子剁了你的小手!”

顏博程看著明晃晃的刀子,在月光下更是刺眼。

半個小時前他還氣勢洶洶的給爺爺奶奶說要離家出走,自力更生,不上學不靠他們也能成大事。

現在好了,他才走出門不到半個小時,就要他們給錢,實在拉不下臉。

給爸爸媽媽打電話更辦不到。

可是他又害怕的緊,並不想這樣死了,或者少一根手指。

正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響起了一道聲音。

“大哥哥,你們放了他吧,我有錢。”

這個聲音脆靈靈的,還有點萌軟的奶氣,好聽極了。

很快,這個聲音的主人走近了,顏博程才看清,是一個比自己還矮半個頭的小孩。

奶裏奶氣的,手裏還捧著一大束玫瑰花,很刺鼻。

綁匪有點不相信,亮了亮手裏的刀子,“真的?”

小孩嘟著嘴巴,從兜裏拿出一張銀行卡,“真的,這是我的零花錢卡,有多少錢我不知道,密碼是六個零。”

綁匪接過銀行卡,還是不相信,誰家會給零花錢用卡,不過,看這個小家夥的穿著就有可能了。

雖然他們不認識名牌,可是氣質高貴,就像民國時期的小少爺。

他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有錢就好,沒錢他們也當自己運氣差,再糾纏下去恐怕會有麻煩。

“小兔崽子,不許報警,不然不會放過你。”

小孩睜著圓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月亮在他眸子一閃一閃,可愛極了。

“我知道的大哥哥,我沒有手機的。”

綁匪也摸了摸他的身體,果然沒手機。

這才放心的走了。

看他們走遠,小孩對小顏博程道:“你為什麽不給家裏人打電話?萬一他們真的把你殺了怎麽辦?”

顏博程倔強道:“我不想,我在離家出走呢,你叫什麽名字?我以後會報答你的。”

“不用了,我不要錢,我家很有錢。”

“那我以後娶你。”

小孩咯咯一笑,還不知道娶意味著什麽,“好啊,我叫小麟。”

“哦,你好勇敢,我八歲了,你呢?是不是比我小?你看起來好小哦。”

這話讓小麟不開心了,他不喜歡被人說小,因為誰都叫他小布丁,於是他撒謊了,“我也八歲了。”

顏博程不知道,這個比他小半個頭的男孩才五歲。

小博程道:“你真的沒有手機嗎?”

“噓!”小麟把白嫩嫩的食指放在嘴上,然後拉著他往不遠處的路邊走去,從一堆樹葉下面拿出一個手表。

“我有電話手表,我已經報警了,警察叔叔會根據我的銀行卡定位的,我們先回家吧。”

小博程給他豎了一個大拇指,“小麟,你好聰明,你電話號碼是多少?”

小麟忙不疊的說了自己的號碼,只是在十幾年後,這個號碼早就不是小麟的了,因為這個號碼他僅僅用了半年。

之後就被註銷了。

而顏博程也沒有在那半年裏給他打過電話。

等他出國留學才打通那個背的滾瓜爛熟的電話,電話是通的。

可是他不知道,和他歷經五年的異地戀恩人並不是兒時的那個男孩,是一個冒名頂替的葉小林。

其實謝飛飛的小名在小時候改了,因為爸爸覺得麟字太張揚,怕他壓不住,小名直接改成飛飛。

十五歲出國,二十歲回歸。

他們家的公司也在那個時候出了問題,面臨被收購。

可憐他和葉小林剛剛奔現不到一個月,就遇到了財大氣粗的謝飛飛。

父母施壓,公司迫在眉睫,謝飛飛趁虛而入。

就算他挑明自己不喜歡他,更不會愛他,如果執意要嫁,他顏博程能給的,只有一座墳墓。

饒是這樣,謝飛飛也一意孤行,他相信日久生情,就算不愛他,守著顏博程他也心甘情願,因為他太愛那個男人了。

就這樣,顏博程答應了。

而謝飛飛的爸爸以五十個億作為嫁妝,讓他成了顏博程法律上的伴侶。

新婚之夜醉醺醺的顏博程沒有真的沒有碰謝飛飛,憤恨的告訴謝飛飛,是他讓他成了負心漢,是他讓他辜負了自己的恩人葉小林。

他說,他們兩個的人生都毀了,就一起在痛苦的婚姻中茍延殘喘吧。

這話非常刺心,謝飛飛依然相信,來日方長,他有的是時間。

小說中慣用的套路,謝飛飛也驕傲的認為,他不需要用救命恩人的身份捆綁他。

他天真的以為,可以用真心打動顏博程,而不是用救命恩人這個束縛捆綁他。

當然,現在的謝飛飛並不知道實情,他沒有讀過原著,簡介中也沒有交代,原主謝飛飛偏偏還覺得這件事不重要。

所以現在的謝飛飛,無法共情他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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