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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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7 章
因為涉及到晉陽官員作為人證, 那也是要將官員請到場上來作證的,不會因為是官員就得以不在公共場合中露面。正因為是官員,反而更加要保護公平正義。
圓春入場, 站定。
文人問一旁的百姓:“這位, 怎麽大家都稱大人?“尤其是看她還是一身官府,又是女子, 級更加困惑她是做什麽的了。
百姓們投桃報李,跟他說了醫署的事。因為百姓們對此事也不甚了解, 又是七嘴八舌的,導致文人也沒太聽明白這事是怎麽一回事。他有些不讚成地皺眉,晉陽風氣或許是好,但是自由過分了。
然而剛冒出這麽個不讚成的想法出來, 只聽百姓們又說了這位大人在瘟疫和牛痘上做出了巨大貢獻, 文人就沒話說了。
那是值得這樣的身份和地位的。就是文人還沒見過女官, 總看不太習慣。(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而眼前這位女官已經說起自己親眼所見,已經陳述了接到女人已經給女人治傷的事情經過。
百姓們聽著專業人士的講述,更能體會到女人當時的危機。命懸一線,這儼然是半只腳踏入了鬼門關!但凡救治時略有不慎, 女人可能就當場喪命, 根本沒有後來這樣多事情了。
眾人再看向那對作孽的母子,唾棄。(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接下來的人證還有照料女人的女醫, 來探望過女人的晉陽百姓們等等,無一不說女人當時太慘了。有說著說著就開始抹眼淚的,引得公堂之外不少百姓跟著一起落下淚來。
於是審判暫停,刑部部長又要暫時將百姓安撫下來。
文人們在下面也在勸導身邊的百姓們, 耐心地開解他人:“好歹人現在不是好好的嗎,就莫要如此傷心啦。”
百姓們這時候就沒有那麽買賬了, 哭道:“那受過的苦又不是假的!”確實也是這麽回事。
好不容易將百姓們安撫下來,民意如此,案件幾乎可以定論。但還有物證環節。
聽了這麽多人證的話,連婆母都不禁思索,他們當時做得真的這樣過分麽?可明明是她先翅膀硬了,不聽話了,他們才打她的啊。她要是聽話了,哪裏還會有這麽多事?
其實百姓們覺得認證就已經夠給這對兒母子定罪了,但官府定一個人的罪要有人證物證,完整的證據鏈,是以還需要看物證。
其實這麽一想也很好,至少能夠盡量減少被冤屈的事情出現。萬一真只看人證,那麽有心人想要陷害,豈不是非常容易?還是有物證才能定罪讓人更加放心,這也讓有心人想陷害都要費不少力氣。
物證裏有婆母打人的苕帚、沾著鮮血的院中泥土、醫署中的醫案等等。
一份份證物被呈上,刑部部長開始盤問人是否識得此物。其中以沾血泥土與醫案為最有力的證據,一拿出就使人無從再辯。
尤其是醫案,適才雙方言論有出入之處就在於對毆打次數的說法不同。醫案一出,擺明了被告是在撒謊。兩拳能把人的頭部和身上打成這樣,那還在家打什麽女人?上戰場去啊?這不屢立戰功,當個大將軍。
事情塵埃落定,母子二人險些毆打媳婦致死一事成立。
接下來要判罰。
婆母兩股戰戰,跌坐在地。丈夫則雙拳握緊,讓人看不清神色。
刑部部長開始判罰。丈夫故意傷人,險些致人死亡,婆母作為同謀。按大夏律法判,同謀共毆傷人者,以下手者為重罪,元謀減一等,餘者各減兩等。此案之中,傷人者為丈夫,下手重者同樣是他,且他將人傷得險些致死,自然是人吐血且傷及內臟,於是在八十杖之上再加兩等,即為打九十六杖。而婆母則是四十杖。
刑罰一定,婆母直接大哭起來:“這和直接打死我有什麽分別呢,幹脆直接打死我好了!打死我算了!”
刑部部長心說也不是不行,但面上還是很有威嚴地將人一橫,於是婆母只哭,不敢再絮絮叨叨些什麽了。
這還不算完,刑部部長繼續表示由晉陽官府做主,二人今日和離。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幹。
婆母於哭聲之中大叫:“什麽!”
丈夫也終於不再低頭,將頭擡起,滿面的不可置信之餘又是嫉恨,轉頭恐怖地看向他之前的妻子,也就是女人。他打人的時候就常露出這種神情,這時候再這樣看向女人,女人頓時想起自己被他痛下毒手的時候,大叫一聲躲在椅子裏。
公堂上的一切在公堂外看得都清清楚楚,百姓們清楚地看到了丈夫威脅女人的一幕,紛紛怒斥起他來。
“大人!你看他,根本不知悔改!”
“是啊!他還在嚇唬人呢!”
“真看不出來他竟然真是這麽狠毒的人啊!平常看上去很老實,沒想到會做出這麽可怕的神色!”
“只敢向自己的女人動手算什麽英雄好漢,真是窩裏橫啊!”
……
聽到窩裏橫這個詞,當然不止是這個詞,聽到各種難聽話往自己頭上扔,丈夫氣上加氣。但是誠如群眾們說得那樣,他是個窩裏橫的人。且罵他的群眾實在是太多太多了,他哪怕像一個個教訓回去都教訓不過來。於是只能將矛頭對準始作俑者,也就是他的前妻。
刑部部長直接命人開始行刑,好讓丈夫沒空這麽威脅女人。雖然據說是個“老實人”,但現在他並不稱職,可不老實,但棍棒底下出孝子。九十六杖下去,什麽樣不老實的人總會暫時老實下來的。
於是婆母與丈夫被拖起來,要帶去行刑。
行刑這回事自然也是要在公堂上行刑。萬一不在公堂上行刑,私底下徇私枉法百姓們也看不見,實在是很難讓人安心。
還是當堂行刑,讓人從頭看到尾最安心。
兩人被架上,開始行刑。婆母自被架起就開始哭喪,直到刑杖落下,她的哭聲一下子真實許多。
一杖一杖打在身上的聲音響起,婆母很快連哭也哭不出來,奄奄一息地受刑。丈夫也沒好到那去,挨打的時候就絲毫沒有威脅人時候的氣勢了,痛得叫喊,很沒骨氣的樣子,叫到後面一樣叫不出來。
大家一面看刑杖落下,一面叫好。
群眾中當然有覺得判罰過重的,妻子又不是別人,怎麽能按正常的律例來判呢?但是轉念一想,似乎是該如此。
打外人都能那麽判罰,那麽忍心打自己的家人豈不是更惡劣的事情?當然要判得更重了!
這麽想就不僅是判罰過重了,而是判罰得正好,正對!
到了這個時候,就不能、也不應該因為是家人而饒過一馬。世上因為是家人而饒過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因為是家人,似乎反而有更多的餘地去傷害對方,也多了更多傷害對方的機會。更因為是家人,哪怕傷害了家中的誰,似乎都有血緣關系作為倚仗,也成了原諒的緣由。
“他是你的……(某位家人),你難道要送他去坐牢嗎?”
以此事為例,女人如果此事沒有驚動外人,又幸運地靠自己挺了過去,那麽等她傷好之後狠下心來想要和離。如果這一家人沒有變態到極致,就會先以安撫為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時候就要說出那句話了。
“他是你的丈夫,你難道要送他去坐牢嗎?”
(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這種問話在家庭之中發生得屢見不鮮。
更有趣的是往往需要弱者包容強者。但是憑什麽啊?弱者已經受到傷害還要彰顯他們的大度去包容強者,豈不是在原有的傷害上更加傷害受害者?
女人這件事算是開創了先河。家庭之中的傷人案要如何判,夫妻之間的傷人案要如何判,都已經有了一個有跡可循的先例,不再是空蕩蕩的一抹黑。
後來再有什麽相似的案子需要一個範本來依照或是參考,也就有了樣本。
即傷害親人,依然按照律法中傷人罪處置,並不會因為打的是自己的家人就能夠囫圇遮掩。
且夫妻之間若是因此告上公堂,自有官府為他們解除之間的夫妻關系。過去多少女人在家中挨了打也無路可走,因為是家務事,沒人會替她們做主。也因為沒人為她們做主,她們並不敢將事情鬧大,只好將所有委屈都咽下,免得日後更不好過。
但是如今不一樣了,她們有了條退路,有人為她們撐腰做主,她們再也不是挨了打就走投無路的人了!
這就是進步。
或許許許多多的人一下子還沒有狀告丈夫的決心,因為她們並沒有像女人一樣被打得這麽慘。但現在她們至少在將要挨打的時候有底氣說上一句:“你要是敢打我我就去衙門告你去!”
這也是今日案件造勢已久才進行審理後希望看到的一個細微的成果了。
沒關系,慢慢來。
婆母挨到二十杖的時候就已經失聲了,但人還沒有失去意識。她滿腦子都是怎麽能這麽疼,怎麽能疼成這樣呢?
她受完杖後直接要翻下來,還是官差把她扶著,免得她碰到傷處更加淒慘。
而兒子此時此刻還在繼續行刑,婆母卻破天荒地沒了心疼他的念頭。她現在心疼自己還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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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涉及到晉陽官員作為人證, 那也是要將官員請到場上來作證的,不會因為是官員就得以不在公共場合中露面。正因為是官員,反而更加要保護公平正義。
圓春入場, 站定。
文人問一旁的百姓:“這位, 怎麽大家都稱大人?“尤其是看她還是一身官府,又是女子, 級更加困惑她是做什麽的了。
百姓們投桃報李,跟他說了醫署的事。因為百姓們對此事也不甚了解, 又是七嘴八舌的,導致文人也沒太聽明白這事是怎麽一回事。他有些不讚成地皺眉,晉陽風氣或許是好,但是自由過分了。
然而剛冒出這麽個不讚成的想法出來, 只聽百姓們又說了這位大人在瘟疫和牛痘上做出了巨大貢獻, 文人就沒話說了。
那是值得這樣的身份和地位的。就是文人還沒見過女官, 總看不太習慣。(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而眼前這位女官已經說起自己親眼所見,已經陳述了接到女人已經給女人治傷的事情經過。
百姓們聽著專業人士的講述,更能體會到女人當時的危機。命懸一線,這儼然是半只腳踏入了鬼門關!但凡救治時略有不慎, 女人可能就當場喪命, 根本沒有後來這樣多事情了。
眾人再看向那對作孽的母子,唾棄。(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接下來的人證還有照料女人的女醫, 來探望過女人的晉陽百姓們等等,無一不說女人當時太慘了。有說著說著就開始抹眼淚的,引得公堂之外不少百姓跟著一起落下淚來。
於是審判暫停,刑部部長又要暫時將百姓安撫下來。
文人們在下面也在勸導身邊的百姓們, 耐心地開解他人:“好歹人現在不是好好的嗎,就莫要如此傷心啦。”
百姓們這時候就沒有那麽買賬了, 哭道:“那受過的苦又不是假的!”確實也是這麽回事。
好不容易將百姓們安撫下來,民意如此,案件幾乎可以定論。但還有物證環節。
聽了這麽多人證的話,連婆母都不禁思索,他們當時做得真的這樣過分麽?可明明是她先翅膀硬了,不聽話了,他們才打她的啊。她要是聽話了,哪裏還會有這麽多事?
其實百姓們覺得認證就已經夠給這對兒母子定罪了,但官府定一個人的罪要有人證物證,完整的證據鏈,是以還需要看物證。
其實這麽一想也很好,至少能夠盡量減少被冤屈的事情出現。萬一真只看人證,那麽有心人想要陷害,豈不是非常容易?還是有物證才能定罪讓人更加放心,這也讓有心人想陷害都要費不少力氣。
物證裏有婆母打人的苕帚、沾著鮮血的院中泥土、醫署中的醫案等等。
一份份證物被呈上,刑部部長開始盤問人是否識得此物。其中以沾血泥土與醫案為最有力的證據,一拿出就使人無從再辯。
尤其是醫案,適才雙方言論有出入之處就在於對毆打次數的說法不同。醫案一出,擺明了被告是在撒謊。兩拳能把人的頭部和身上打成這樣,那還在家打什麽女人?上戰場去啊?這不屢立戰功,當個大將軍。
事情塵埃落定,母子二人險些毆打媳婦致死一事成立。
接下來要判罰。
婆母兩股戰戰,跌坐在地。丈夫則雙拳握緊,讓人看不清神色。
刑部部長開始判罰。丈夫故意傷人,險些致人死亡,婆母作為同謀。按大夏律法判,同謀共毆傷人者,以下手者為重罪,元謀減一等,餘者各減兩等。此案之中,傷人者為丈夫,下手重者同樣是他,且他將人傷得險些致死,自然是人吐血且傷及內臟,於是在八十杖之上再加兩等,即為打九十六杖。而婆母則是四十杖。
刑罰一定,婆母直接大哭起來:“這和直接打死我有什麽分別呢,幹脆直接打死我好了!打死我算了!”
刑部部長心說也不是不行,但面上還是很有威嚴地將人一橫,於是婆母只哭,不敢再絮絮叨叨些什麽了。
這還不算完,刑部部長繼續表示由晉陽官府做主,二人今日和離。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幹。
婆母於哭聲之中大叫:“什麽!”
丈夫也終於不再低頭,將頭擡起,滿面的不可置信之餘又是嫉恨,轉頭恐怖地看向他之前的妻子,也就是女人。他打人的時候就常露出這種神情,這時候再這樣看向女人,女人頓時想起自己被他痛下毒手的時候,大叫一聲躲在椅子裏。
公堂上的一切在公堂外看得都清清楚楚,百姓們清楚地看到了丈夫威脅女人的一幕,紛紛怒斥起他來。
“大人!你看他,根本不知悔改!”
“是啊!他還在嚇唬人呢!”
“真看不出來他竟然真是這麽狠毒的人啊!平常看上去很老實,沒想到會做出這麽可怕的神色!”
“只敢向自己的女人動手算什麽英雄好漢,真是窩裏橫啊!”
……
聽到窩裏橫這個詞,當然不止是這個詞,聽到各種難聽話往自己頭上扔,丈夫氣上加氣。但是誠如群眾們說得那樣,他是個窩裏橫的人。且罵他的群眾實在是太多太多了,他哪怕像一個個教訓回去都教訓不過來。於是只能將矛頭對準始作俑者,也就是他的前妻。
刑部部長直接命人開始行刑,好讓丈夫沒空這麽威脅女人。雖然據說是個“老實人”,但現在他並不稱職,可不老實,但棍棒底下出孝子。九十六杖下去,什麽樣不老實的人總會暫時老實下來的。
於是婆母與丈夫被拖起來,要帶去行刑。
行刑這回事自然也是要在公堂上行刑。萬一不在公堂上行刑,私底下徇私枉法百姓們也看不見,實在是很難讓人安心。
還是當堂行刑,讓人從頭看到尾最安心。
兩人被架上,開始行刑。婆母自被架起就開始哭喪,直到刑杖落下,她的哭聲一下子真實許多。
一杖一杖打在身上的聲音響起,婆母很快連哭也哭不出來,奄奄一息地受刑。丈夫也沒好到那去,挨打的時候就絲毫沒有威脅人時候的氣勢了,痛得叫喊,很沒骨氣的樣子,叫到後面一樣叫不出來。
大家一面看刑杖落下,一面叫好。
群眾中當然有覺得判罰過重的,妻子又不是別人,怎麽能按正常的律例來判呢?但是轉念一想,似乎是該如此。
打外人都能那麽判罰,那麽忍心打自己的家人豈不是更惡劣的事情?當然要判得更重了!
這麽想就不僅是判罰過重了,而是判罰得正好,正對!
到了這個時候,就不能、也不應該因為是家人而饒過一馬。世上因為是家人而饒過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因為是家人,似乎反而有更多的餘地去傷害對方,也多了更多傷害對方的機會。更因為是家人,哪怕傷害了家中的誰,似乎都有血緣關系作為倚仗,也成了原諒的緣由。
“他是你的……(某位家人),你難道要送他去坐牢嗎?”
以此事為例,女人如果此事沒有驚動外人,又幸運地靠自己挺了過去,那麽等她傷好之後狠下心來想要和離。如果這一家人沒有變態到極致,就會先以安撫為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時候就要說出那句話了。
“他是你的丈夫,你難道要送他去坐牢嗎?”
(看 xiao 說 公 眾 號:xttntn)
這種問話在家庭之中發生得屢見不鮮。
更有趣的是往往需要弱者包容強者。但是憑什麽啊?弱者已經受到傷害還要彰顯他們的大度去包容強者,豈不是在原有的傷害上更加傷害受害者?
女人這件事算是開創了先河。家庭之中的傷人案要如何判,夫妻之間的傷人案要如何判,都已經有了一個有跡可循的先例,不再是空蕩蕩的一抹黑。
後來再有什麽相似的案子需要一個範本來依照或是參考,也就有了樣本。
即傷害親人,依然按照律法中傷人罪處置,並不會因為打的是自己的家人就能夠囫圇遮掩。
且夫妻之間若是因此告上公堂,自有官府為他們解除之間的夫妻關系。過去多少女人在家中挨了打也無路可走,因為是家務事,沒人會替她們做主。也因為沒人為她們做主,她們並不敢將事情鬧大,只好將所有委屈都咽下,免得日後更不好過。
但是如今不一樣了,她們有了條退路,有人為她們撐腰做主,她們再也不是挨了打就走投無路的人了!
這就是進步。
或許許許多多的人一下子還沒有狀告丈夫的決心,因為她們並沒有像女人一樣被打得這麽慘。但現在她們至少在將要挨打的時候有底氣說上一句:“你要是敢打我我就去衙門告你去!”
這也是今日案件造勢已久才進行審理後希望看到的一個細微的成果了。
沒關系,慢慢來。
婆母挨到二十杖的時候就已經失聲了,但人還沒有失去意識。她滿腦子都是怎麽能這麽疼,怎麽能疼成這樣呢?
她受完杖後直接要翻下來,還是官差把她扶著,免得她碰到傷處更加淒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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