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51.大狗自述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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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自述番外

那天只是普通尋常的一天——如果沒有遇見陸明禾的話。

他跟賀家飛一塊在大學城附近吃了飯,飯後賀家飛有約,自個兒先走了,他便獨自回來。

恰逢周六,街上全是人,路過一個家電賣場做活動,吵吵嚷嚷的,太陽熏得人腦袋發暈,他皺眉想,這麽熱,誰去參加什麽活動啊。

只顧埋頭挑揀陰涼地兒走,沒怎麽看前面,竟撞到了一個人。

砰地一聲,手機攥手上沒拿穩,就這麽摔了出去。

可那會兒他想的卻不是手機,只奇怪觸感不太對,撞到他的東西好像……不太像“人”。

他擡頭,看見一個大玩偶。藍白配色,腦袋和身子都圓乎乎的,小熊造型。

他正怔楞著, “玩偶”動了。粗圓的手臂擡起,慢慢地將小熊頭套掀下,露出了一張清麗的臉。

大約是在陰暗逼仄的頭套裏捂了太久,那張臉發白,還泛著不正常的潮紅。鬢發全被汗打濕了,細碎淩亂地貼在額邊。

甫一接觸到強光,她瞇了瞇眼,等緩過來後,才朝他的方向看過來。漂亮的圓核形杏眼,清冷沈靜的眼神,就這麽對上他的視線。

那一瞬間,頭暈目眩。

秦之霖很清晰地記得那一刻心中湧現出的強烈的被擊中的感覺。他不知道擊中自己的是什麽,只覺得喉嚨發幹,竟下意識想往後退。

她的視線從自己身上移到摔落在地的手機上。黑色的手機背殼,像沈靜的黑洞。她一頓,抿了抿唇後,想彎腰去撿。可是玩偶服笨重,她竟怎麽也彎不下腰,看起來有些懊惱。

似乎直到這時候,他才終於恢覆了身體的感知。急忙搶先一步,把地上的手機撿了起來。

玩偶圓乎乎的手臂動了動,似乎想交握在一起,又察覺隔著一層厚重的布料,遂而放棄。她望向他,充滿歉意地說: “對不起,我撞掉了你的手機。”

清平的嗓音,對不起三個字,像在他心上給與重擊,他瞬間充滿了罪惡感。怎麽能讓她說對不起……

她又說: “快檢查看看有沒有哪裏摔壞了,如果壞了,我……”

他看都沒看,直接將手機塞進衣兜裏,擡頭說,抱歉。

她明顯楞了一下,有些錯愕。

“是我沒看路,撞到了你,該說抱歉的人應該是我才對。”安撫般地笑了一下。

他很清楚,無論責任在誰,他都應該搶先把責任攬下來。因為看剛才她的樣子,明顯是想賠償的。

她定在哪裏想了一會兒,那時候他的視線一直落在她臉上。過一會兒,她緩緩點頭,說: “我是陵大的學生,這是我的聯系方式,如果你的手機後續出了什麽問題,都可以來找我賠償。”

他的大腦自動略過了賠償,只註意到“陵大的學生”這幾個字上。一股無法忽視的欣喜湧上心頭。

她應該是在這個活動的賣場兼職,也許是耽擱了太久,門口的負責人投來註視的眼神。

她歉意地望了他一眼,遲疑地說: “有問題來找我。”

她又回去工作了。

那一瞬間,秦之霖恨起那個賣場負責人。

明明是人潮洶湧的街頭,在他的視線中,卻像被拉成一道道虛擬模糊的光斑。他只能看見她。

跑去買了一瓶冰水,跟那個討厭的負責人交代好是送給她的。好像再無事可做了。

就這麽到此為止了嗎

懷著失落的心情回到寢室,賀家飛還沒回來,手機嗡嗡響,打開一看,賀家飛在描述跟他約會的姑娘。

往常會有興趣的話題,今天卻覺得索然無味。

外頭忽然劈裏啪啦一陣響,他循聲看向窗外,豆大的雨珠打在玻璃上,滑出一道道雨痕。

竟然下雨了。聽這聲勢,雨量還不小。

似乎坐立難安。他忽而想起什麽,在宿舍裏隨手撿了一把藍格雨傘,就這麽沖了出去。

大腦似乎在飛速運轉。她如果回學校應該會坐公交,從大學城到陵大,在學校後門下車,從後門到女生宿舍,必經的路有……

他在那條梧桐大道附近,徘徊了一遍又一遍。然後,終於看到了那道在雨中奔跑的白色身影。

巧合嗎不,這世上根本沒有那麽多巧合。

他定了定神,緊握傘柄迎了上去。

時間似乎在此刻烙下了深刻的節點,至此,他的世界被分為兩半。

一半有明禾,一半沒有明禾。

事後回想起初遇,那應該就是傳說中的“一見鐘情”。

如果要他來描述這種所謂的“一見鐘情”,當時心中瘋狂湧動的,並非是心動。是那樣順其自然地,只覺得天地萬物似乎都安靜了下來,一個人的身影開始清晰地放大,然後輕飄飄地落在心頭。

沒有浩大的聲勢,就這麽點綴般落了一個光點。從此眉間心上,就只能看見她了。

於是開始追逐。光點開始逐漸放大,變幻各種顏色,從心頭的每一處縫隙中滲透進去。

他喜歡上一個人,喜歡得甜蜜又辛苦。

陸明禾,這世上沒有誰比她更會氣人。她有無數種辦法氣他,他卻只能甜蜜地受著,絲毫拿不出辦法。

一旦有哪句話說錯了,惹了她不高興,她也不兇你,也不做大表情,叫人絲毫看不出生氣的模樣,心裏卻開始不自覺疏遠你。

冷冷清清的,喜歡抿唇,偶爾眉頭蹙一蹙,卻帶著無關痛癢的淡泊。仿佛這世間的任何事都不能落到她心裏,不能讓她動容。

他就被這樣無聲地推拒了好多次。

這世上為什麽會有這樣一個人呢。他秦之霖走到哪裏都是被人簇擁著的,什麽時候這麽被人瞧不上過。

有時候氣狠了真的想放棄,可是,她皺一皺眉,或者笑一笑,音容笑貌,一切的一切都在他心裏放大,生了根一般揮之不去。

就這樣無數次被自己打敗。不,是被她打敗。

有什麽辦法呢,她笑起來真的很好看。為什麽就愛板著臉呢冷冷清清,看著就叫人心疼。

陸明禾就應該開心,快樂。他想叫她笑,想把世間所有的美好熱鬧都送給她。

於是帶她去游樂園,帶她去市中心最繁華的酒吧。

明禾明禾……陸明禾。他這麽長時間沒有放棄,是因為他偶爾能感覺到,陸明禾喜歡他——陸明禾喜歡秦之霖。

她經常偷看他,看得他想親她。卻在他目光轉過來的時候又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將視線移開。

嘁,當他看不出來嗎

陸明禾這人特別矛盾。他都已經感覺到她喜歡他了,她卻偏偏要抗拒這種感受,自我拉扯。

好在,他太喜歡她了,等得起她做出決定。

他們終於在一起了。開心地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

這種快樂有別於以往收獲的快樂。

他從小就知道,自己擁有的東西很多,能輕易地收獲比常人多很多的開心和快樂。

可大概這些東西得來的都太容易了,快樂的閾值越來越高,逐漸成為生活的平平無奇。

他去攀巖,去滑雪,去嘗試各種極限運動,可即便如此,收獲的快樂都微乎其微。

直到遇見明禾,直到和明禾在一起。

這是一種不一樣的快樂。無比生動,一舉一動都牽扯神經,叫人難以忘懷。

其實他有琢磨過原因。想來想去,只能將之歸結為,明禾太神秘了。

哪怕是後來,他明顯感覺到他們相愛,已經進入到彼此內心很深的境地,他都能感覺到,明禾內心,有一處他無法進入,無法觸碰的地方。

有時候他都覺得,明禾像是一個把自己關在黑屋子裏的人。她最重要的內心活動都在這裏完成,其餘不重要的東西,才放到外界走一走。

這樣怎麽行呢。你可以有黑屋子,但怎麽能將我排除在外——明明,明明我都早已經將你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了啊。

就這樣,他帶著倔強和一股不服輸的探索欲,卻一步步讓自己越陷越深。

陸明禾,這個女人,她太聰明,也太心狠了。

她心狠到,竟真的忍心看他徘徊在門外,直到最後才放他進去,又聰明在,她將她唯一的柔軟留給了他。

是的,明禾的柔軟。明禾很溫柔,她會對自己心軟。

這話要是說給賀家飛,他能笑掉大牙。他會覺得他是被愛情蒙蔽了雙眼。

陸明禾怎麽可能能跟溫柔搭上邊呢。

旁觀了他們分手到重逢的故事後,賀家飛曾認真地跟他說,他覺得陸明禾是這世上最恐怖的女人,面冷心硬,你根本玩不過她。還說,見識了陸明禾,見識了你被她吃死的一生,我決定以後找對象都跟陸明禾反著來,找那種性格軟和,貼心溫順的。

他當時聽了只是笑,卻在內心搖頭:不是的,不是這樣的,陸明禾很溫柔,他從很早的時候就能感覺到。

她或許愛得沒有他多,可他知道,這被旁人看起來很少的部分,卻已經是她能拿出來的全部。

她像在感情中斤斤計較的守財奴,每一份感情的付出都要仔細衡量。可這舉動卻又好像跟小氣無關。就好像,她身體裏只有這麽多的感情,這麽多的愛,分出去一部分,屬於她自己的那部分就少了,她用來抵禦風險,對抗痛苦的能量,就不夠了。

不過很可惜,這部分理解,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他一開始只單純覺得明禾溫柔,因為她常常縱容他,縱容他在感情裏的索取。

他模糊感覺到陸明禾給出的每一份喜歡都很珍貴,於是,他每感覺到明禾多喜歡他一點,都會開心上好幾天。

只可惜,他那時候還是太幼稚了。明禾常說,很多事情都沒有你想得那麽簡單。

明禾說得平靜,他聽了卻總不高興。因為他覺得明禾是在嫌他幼稚。

可事實證明,他確實幼稚。

他以為一份感情只要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就可以在一起,要是我愛你,你也愛我的話,那就更可以堅固長存了。

他轟轟烈烈,不懂明禾的低調平靜。

於是,他遭受了命運的痛擊。明禾跟他提了分手。

表面上看,這次分手的原因來自外界,是因為他媽媽的反對,可實際上,在那痛苦的五年中,他終於敢承認,原因在於自己。

那些在他看來無關緊要的爛桃花,卻會成為明禾的煩惱與負擔。她本只想平靜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卻因為他,無端招來許多麻煩與指責。

她那麽要強,卻忍下了許多因他而帶來的痛苦。她不動聲色,他竟然也一無所知。

直到,她終於忍不了,不想忍了。於是,她離開了。

分手那天,他問,在你心中,什麽最重要。

她回答“尊嚴”

這在他看來是一個很可笑的詞。尊嚴是什麽呢感情的事就談感情,為什麽又要扯到尊嚴。

他那時候笑了。

陸明禾就這樣平靜地望著他,看著他笑。他當時不懂那個目光,後來想,她應該是失望。

她失望他不懂她。她失望他竟然嘲笑她最在意的東西。

他覺得尊嚴無關緊要,何嘗不是因為,他高高在上,尊嚴從未有過殘缺與損害。

陸明禾是一個堅強又脆弱的人,她大概需要一個東西來支撐她。而尊嚴就是這個支撐她的東西。

只可惜,這個道理,他並沒有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想明白。

與陸明禾分手的時候,大概就是他的尊嚴唯一遭受痛擊的時候。

陸明禾,這個女人,她太狠了。她對他的弱點一清二楚。她自己疼了,就要掐著他的痛點,也要讓他疼。

所以,分手後最強烈的感受,除了痛苦,還有氣憤。

氣她真的敢放下他們的感情,氣她真的能舍下他們那麽多美好的回憶。

痛苦是支持以恒的,與痛苦夾雜的,除了憤怒,還有不甘,不滿,以及,想念。

他竟然還會想念她,並且這想念一日比一日強烈。而後痛苦隨著時間開始麻木,想念與日俱增,竟比痛苦還難受。

其實到了分手後的第三年,很多東西他都已經想明白了,那個時候,想念已經超過了一切情緒。可他依然沒有回去找她,心中有一種無名的情緒在僵持。

他說不清是在和自己僵持還是在和陸明禾。

所以,我不找你你就真的不來找我是嗎我就聯系你你就完全杳無音訊。

該說,不虧是你嗎,陸明禾

他心裏期盼著,失望著。其實答案無比清楚,陸明禾是不可能來找他的。這甚至都跟她還愛不愛他無關。只是想想她來找他這件事,都感覺荒謬得無以覆加,根本不可能是她會做出來的。

到了分手後的第五年,不止痛苦,連思念也變得淺薄。

時間的可怕之處不在於它會讓人忘卻,而在於,它會讓人變得麻木。

麻木是一種比忘卻更可怕的狀態。

他依然在僵持,可這種僵持已經像是一種長久留存下來的行為慣性。他不再常常想念明禾,連她的面容都很少在腦海裏出現。最可怕的是,他幾乎察覺不到這樣的改變。

直到他遇見了一個女孩。一個,跟明禾有些像的女孩。

這種像並非指的性格,而是明禾身上的某種特質——一種,堅毅蓬勃的生命力。

只是不同的是,明禾這種堅毅的特質表現得很內斂,但這個女孩就不,她表現得很外放。她的性格要比明禾開朗得多。

她圍在他身邊打轉,從不掩飾自己的心意,肆意地展露自己的優秀與美麗。

是的,他知道,在大眾意義上,這個女孩絕對是美的。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她都很美。最重要的是,她自己還知道自己的美,並且善於利用它。

只可惜,即便是這種程度的美,在他心中也驚不起波瀾。甚至在她忽閃著沖自己眨眼睛的時候,他想的是,明禾就不會這樣做。

她只會瞪自己一眼,然後轉身往前走,讓自己去追她。如果自己不追她,她也就真走了。

可這個女孩依然是這麽多年來除明禾外唯一讓他感覺到有點特殊的人。因為她總能讓他想起明禾。

有天她邀請他去看展,他答應了。展後,她挑了個時機跟自己告白,看見他無動於衷的臉,她無聲流淚,卻還是驕傲地擡著下巴,像天鵝一樣挺著脖頸看他。

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又莫名相同的氣質。

他忽然想起了以前絕對不願去回想的,分手那天明禾跟他說的話—— “去找一個能帶給你開心快樂,比我更陽光的女孩子吧。”

明禾,這就是你想讓我找的女孩嗎可是,她又不是你,你讓我怎麽……

思維忽然頓住,他忽然意識到一件事——他竟然在借助一個與明禾有丁點相似的女孩去思念明禾——他竟然需要去借助這樣一個人才能夠思念明禾。

那一瞬,像是突然從噩夢中驚醒,汗流浹背。

多久了他們分手多久了

明禾,你離開我多久了

他清晰地感知到自己來到了一個節點,真正遺忘明禾的節點。只要邁過這個節點,明禾就可以真正地成為他生命中的過去式。

可是,可是,怎麽可以他怎麽可以

他怎麽能忘了明禾。

無數情緒回歸體內,他含淚想:明禾,你明明都知道我會喜歡什麽樣的人,那為什麽不能是你我連喜歡的人都是套著你的模樣找的,你怎麽還不來找我

算了,我向來都是知道你是什麽樣子的。要你主動比登天還難。

既然你不來找我,我就去找你。

那一刻,再沒有任何猶疑。

那個女孩子,眼角還帶著淚水,正驚愕地望著他。她估計想不明白,明明告白失敗的人是她,被告白的人卻哭得比她還慘。

那時候,他平靜地笑了笑,說: “對不起,我不能答應你。你很好,但是,在我心中,有個人比你更好。這不是你的問題,而是我的問題。”

“所以,去找個同樣認為你是這世上最好的男人吧。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夠配得上你。”

就這樣毫不猶豫地回了國。他開始有意尋找她的蹤跡。

聽聞她在滬市時,他心裏並沒有多少驚訝。不知道為什麽,早在之前他就有所猜測。

當心中的猜測被證實時,他有些淒慘地想:明禾,你覺得我不了解你,我確實可能不夠了解你。但是相比於他人,我依然是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

就這樣謀劃著去滬市。他那時候其實還沒想好用什麽方式,以什麽面貌去見明禾。更何況,他還不知道所有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的一廂情願。他不敢去想,更不敢去問。

好在,方哲棟公司擴大南方市場給了他機會。他適時地提出合作。

老方一直渴求他這樣的投資人才,卻並沒有立馬答應他。相反,他很警惕。

再三追問下,他坦白了。

老方簡直如臨大敵。他想不通自己過了這麽多年竟然還沒忘了陸明禾那個女人。

說實話他也想不通。他要能想通也不用在這自我僵持了。

老方語重心長地跟他說了好長一段話。他的眾多發小中,老方大概是最了解他的那個。老方沒有選擇直接反對,而是試圖跟他分析。

“之霖,你有沒有想過,你其實,已經不愛陸明禾了,你只是不甘心,放不下。”

“其實我有點懂你的心理,你從小到大,順風順水慣了,唯一一次摔的跟頭,就是摔在陸明禾身上。你摔得太慘了,以至於,它幾乎成為你的心結,你的執念。”

“你或許並不是放不下陸明禾這個人,你只是放不下這個執念,你越咬牙切齒地想著,她在你心裏的痕跡就越重。久而久之,到了今天,她的痕跡過於濃墨重彩,才讓你無法忽視。”

“但你可以換種心態。人生並不是所有事都是順利的,我們要承認失敗。就讓陸明禾成為你失敗的經驗,咱們在她身上吸取教訓,你但凡能向前看,這個坎兒,也就過去了。”

老方說的時候,他一直含笑聽著。

他想,老方說的確實是有道理的。明禾確實是他的執念,是他生命中,無法忽視的,濃墨重彩的存在。

可他並不為此痛苦,反而覺得幸運。他的生命中有這樣一個特殊存在,這個事實,只要想一想,都能讓他開心得流淚。

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濃墨重彩。只有有過的人,才知道它有多好。

老方覺得他傻,覺得他放不下執念,其實一切並沒有那麽覆雜。

——他只是,求仁得仁。

可這些話卻並不能直接說給老方聽。他們不會理解的。這種事,除非當事人,外人都無法理解。

他只說: “你放心,我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又該怎麽做。”

是的,他用五年的時間琢磨明白了這件事。琢磨明白了,自己想要什麽,而明禾又想要什麽。

他審視自己,審視明禾。

確信這世上,明禾想要的東西,只有他能給。

於是,用一輩子的時間做賭註。他付出了明禾想要的,以此捆綁住明禾一輩子。

求仁得仁,甘之如飴。

就這樣到了滬市,開了那間酒吧,重新見到了明禾。

當然,他用了點心機,提前溝通了楊韻含讓她配合。他太清楚了,生活不是電視劇,偌大的滬市,若只憑巧合,遇見一個人的幾率太低太低。

況且,他和明禾之間,本來就沒有多少巧合。

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精心謀求來的。

終於再次見到明禾。他從沒有說過,哪怕是跟明禾都沒有說過,那一瞬,他靈魂震顫,幾乎幸福地想要流淚。

終於再見到她了,真好。

後面的一切其實跟他預想的差不多。明禾果然還單身(嘿),就是身邊粘了一個蒼蠅屎(哼)

他之前已經預想到了明禾的心狠,不過明禾總是好樣的,她比他想的還要心狠一點。

雖然他已經知道自己有錯,有很大的錯,但是,陸明禾這個女人,竟然真的敢理直氣壯地推拒他,還說,要他放下所有的不甘,不滿,怨氣後才能來找她。

聽聽這話,她就一點沒有悔改之心是嗎

最氣人的一點是,她想要的,竟然也真的給她辦到了。她確實給他治得一點脾氣也沒有。

這可能就是上天安排的劫難吧。

不過,劫不劫的,也無所謂。只要這劫難屬於他,在他看來就等同於實質的幸福。

然後,就到了那個清晨。明禾鄭重地在他無名指上推上那枚戒指。

這膽小鬼終於敢將她的烏龜殼掀開一條縫。

他毫不猶豫地住了進去,並打算在裏面住一輩子,把所有在門口徘徊的垃圾全部趕走。

明禾在他懷裏傻乎乎地笑,那時候窗簾沒拉好,一抹陽光正好跑到她手上,她驚喜地捧起來,舉給他看,並說: “看,太陽!”

這傻妮兒,不過是普普通通的太陽,每天都會升起,每天都會看見的東西,何至於那麽驚喜。

可他也知道,那時候,明禾捧起的那抹陽光,捧起太陽給他看的時候,心裏一定有著特殊的寄托。

這寄托大概就是屬於明禾小小世界中的獨特存在。他無法讀懂,是因為他並不完全等同於明禾。

可是,他並不在意。

他只知道,明禾手捧陽光,目光停留的所在之地,是他的位置。

這就夠了。

啊不!嚴格說起來也不太夠——明禾看著太陽的眼睛竟比看著他的還要火熱。

這怎麽可以呢。

他想要明禾看著他的目光跟他看著明禾的一樣熱切。只是這稍微有點難度。

只能說,攻略明禾的長路漫漫,他還需要加勁努力。

那就敬請期待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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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狗,其實沒什麽好說的——這裏沒什麽好說的指的是,想說的,該說的,都已經寫在了這篇自述番外中。如果還需解釋,那就是我寫得不到位了。

——全世界最好的大狗,所有人都以為他傻,但他心中自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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