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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第一二七章二叔,二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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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二叔,二嬸

天才!!

夜,漫漫而悠長。

夜色中,有一匹黑色的駿馬在奔騰。

馬背上,兩個人,一男一女。

清風徐徐間,一縷晨曦劃過天際,遙遠的東方,開始泛白起來。

隨著一聲長嘯,那一匹黑色的駿馬,仿若從黑夜沖向白天……

天亮了。

馬背上,那一對男女,他們的身影,也隨之清晰。

他,劍眉星目,她,清麗脫俗。

這是一池湖泊,幹凈透明,一如她的眼睛,純凈無暇。

這時,一只雄鷹從他們頭頂上飛過。

兩人的目光,慢慢地,往東方移動。

他們的目光所落之處,有一輪紅日漸漸升日,它猶如一個羞澀的少女,滿面紅霞。

這是朝陽。

她的輝光,猶如一只溫柔的大手,輕撫著山川大地。

朝陽下,東北方向,那裏,有一座山峰,巍峨挺拔,通體赤紅,在陽光下,更是格外的醒目,格外的耀眼。

“紅色的山峰,赤峰!”陳曦輕呼起來,“遠哥,我們到了!”

“嗯,到了,我們快到家了!”馬背上,他抱緊了她。

此時此刻,他們的臉,也是紅撲撲的。

他抱著她,從馬背上一躍而下。

“小黑,自己去找吃找喝的,別跑遠了!”輕拍一下馬背,牽著陳曦的手,兩人一起,來到水邊。

捧起一捧水,吳志遠打濕了自己的臉。

水很冰,很涼。

三天了,與那群可愛的蒙古族人告別,到現在,三天過去了。

他們穿過了廣袤的牧區,走過叢林密布的林區,跨過百轉千回的山區,一路上,跋涉八百多公裏,終於來到了目的地。

他們累了,就地休息,無論白天黑夜,以天為背,以地為席。

渴了,他們飲朝露,餓了,他們食幹糧。

風塵仆仆,終於到了。

“真好!”陳曦洗臉梳妝,忍不住笑意。

從離開婺城起,她一直擔驚受怕。

只有這三天,她什麽都不用想,完全放松。

雖然辛苦,但她覺得充實滿足無比。

這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因為,他在。

他一直在守護著她,從未離去。

心底的那一絲憂慮,也隨這三天,也慢慢淡去。

也許,是她想多了。

遠哥真的不會離開她。

“小曦,擔心嗎?”吳志遠說道,“待會兒,嫂子就來了。”

“有點點!”陳曦俏皮一笑,坐下身來,靠在志遠肩膀。

兩人相依,於湖畔旁,望著湖水滔滔,望著雲卷雲舒,望著東方的驕陽,望著一群大雁往南飛去。

很靜。

整個世界,仿若只屬於他們二人。

“大雁南歸了,而我們,卻要繼續北上,離家越來越遠……”吳志遠心裏說道。

感受到懷裏的柔軟,他心裏一痛。

他說,她在哪,家就在哪。

可是,北邊,終究不是他們的家。

他們的家,在遙遠的西南大地。

就在吳志遠黯然之時,忽然間,他的眼睛,一下變得熠熠生輝。

“來了!”吳志遠激動,心裏起伏。

陳曦擡起來,順著志遠的目光望去。

那是一輛黑色的越野車,緩緩地,在對面湖畔停下。

從中,走出兩個人。

一個女子,一個少年。

她,四十出頭,一身黑色長裙,溫柔典雅。

他,十四五歲,一身西裝革履,竟然有些清秀。

剛一下車,那女子舉目四望,正仿徨時,她終於看到了志遠和陳曦二人。

她驚喜起來,一時間,熱淚盈眶。

“二弟!”一聲呼喊,透露出濃濃的思念,她,往這邊湖畔跑來。

黑裙閃動間,她已然撲到他懷裏。

“嫂子……”吳志遠聲音哽咽,他的手,輕拍著她的後背。

這是他的嫂子,朱小雅。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自從那一天,她抱著大哥的骨灰,黯然離去,從此之後,他從沒見過她。

吳志遠心神有些恍惚,七年之間,再見時,恍如隔世。

她依然美麗動人,然而,才四十出頭,她的頭上,已然有些許白發。

而他,從一個少年,變成了成熟而穩重的青年,卻已經是一個通緝犯。

“二弟!”許久,兩人分開。

朱小雅悄然擦去眼角的淚水,撫著志遠的臉,細細打量起來。

他長高了,超過一米七了。

他也長大了,更加內斂與成熟。

還曾記得,他們認識的時候,他才十五歲。

那時,他才華橫溢,鋒芒畢露。

曾幾何時,是他,不動聲色間,將丈夫的數千萬賬款收回來,解決丈夫的燃眉之急。

曾幾何時,是他,陪伴著自己,一路北上,把丈夫的屍體接回家。

曾幾何時,也是他,一怒之下,當著警察的面,搶槍差點殺掉那幾個害死丈夫的兇手。

七年了,他變了,變成一個通緝犯。

但他又沒變,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時間,吳志遠竟然不知道說什麽,悶了半晌,說了這麽一句話出來。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從來很少誇人,絕不會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歡,要他說出這麽一句話來,實在太難得了。

隨著她的一笑,她的情緒,也舒緩了許多。

朱小雅慢慢轉過頭來,目光落在陳曦身上。

霎時間,她的眼睛,閃現出驚異的光芒。

好一個天生麗質的美人!

一開始,她對陳曦,心裏還有些覆雜,她始終覺得,志遠如此這般,皆因陳曦而起。

她甚至有些後悔,當初就應該想法子讓志遠出國深造,這是丈夫的遺願,如果真出國了,以志遠的才華與抱負,定然能拼出一個好的前程,更不會成為一個通緝犯了。

但看到陳曦,她的想法變了。

這是一個絕代佳人,她不但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的氣質,更難讓自己排斥,甚至,第一眼,朱小雅對陳曦就很是好感。

那不是她的錯,不是志遠的錯。

他們,是身不由己。

一時間,朱小雅心裏不由得巨痛起來。

老天何其不公,竟然讓這對神仙眷侶如此顛沛流離,浪跡天涯。

“小曦,過來……”朱小雅招手,面露笑容,宛若一個慈祥的長輩。

“嫂子……”不知為何,陳曦有些忐忑,一瘸一拐,來到朱小雅面前。

這是真正意義上,她面對志遠的長輩。

“苦了你了!”朱小雅取出一只手鐲,拉起陳曦的手,將手鐲套進陳曦的手腕,“真好,和你很配,這鐲子,是你大哥送我的呢,那時,他還還窮,是個小混混,花了一年的積蓄,給我買這只鐲子,希望你和二弟,幸福一生!”

“謝謝嫂子!”陳曦輕撫著手鐲,愛不釋手。

這只手鐲,是象征著大哥和嫂子的愛情,何等珍貴,嫂子竟然送給她了。

“別害怕,我們是一家人!”朱小雅笑道,而後轉過頭來,臉色一正。

“小維,還不過來見過你二叔二嬸?”朱小雅喝道。

十米開外,有一個清秀的少年,往這邊看了一眼,仿若不情願一般,扭扭咧咧,走了過來。

“堂堂男子漢,畏畏縮縮的,成什麽樣?”

吳志遠冷聲說道,“你在國外,就學到這麽點東西?擡起頭來,哼!”

顧維心裏一震。

本能地擡起頭來,下一秒,他看到一雙淡漠水的眼睛,心裏又不由得一顫。

漸漸地,他目光也開始變得覆雜起來。

對於這個從未謀面的二叔,其實,一直有所耳聞。

從小在國外,他就聽父親提起,二叔才華橫溢,文武雙全,是一個傳奇。

父親死了,被幾個老外打死了,身中十數槍,母親最是無助之時,也是這個二叔,一直陪在身旁。

之後,母親也長提起這個二叔種種,更是一直誇讚這個二叔,是個英雄。

而且,最近這段時間,新聞上,經常提起二叔的名字,那些虛偽的媒體,竟然異口同聲地說,這個二叔本事非常了得。

他一直不信。

現在,他相信了。

一個眼神,便能讓他膽戰心驚,這種人物,豈是簡單之輩?

難怪了,他能殺了那麽多窮兇極惡之徒,難怪了,他能一次又一次逃過警方的追捕。

他更是看得出來,母親和這個二叔的感情,非同一般。

可想而知,當時父親和二叔的關系,何等深厚。

盡管,他們只相處數月時間。

他在國外長大,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很難理解,父親和的二叔的義氣是為何物。

現在,他懂了。

有一種感情,一言定終生,就像美酒一般,時間越是長久,越是香濃。

二叔和父親就是如此。

盡管,父親已經去世多年,二叔依然還想念他,非常想念。

從二叔方才的喝聲,他便聽得出來。

難怪了,母親一直說要回來,不只是為給父親上香,而更重要的是,因為這個二叔。

他本不想回來,一是母親時常提起,二是,因為一件事。

近一年來,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來,有一個消息,轟動太平洋兩岸。

東方,有一個神童,才十歲,就得到各個大學的青睞,高中還沒讀完,世界上,很多知名大學,已經伸出了橄欖枝,招攬這個神童。

這些知名大學,就包括他一直向往的那所學府。

他被放棄了,原本,他也收到了招攬。

但他所向往的的那所大學,竟然出每年數十萬美金,請這個神童前往就讀。

這是何等的榮耀。

這個人,叫葉秋夢。

他不服,要親自回來看看,這個人,到底何等了得。

但一回來,便聽說了,葉秋夢在一年間,便幫警方破獲了很多大案,讓湘地的犯罪率降到歷史以來最低點,更重要的是,小小年紀,她竟然提出一套理論,說現在的很多法律章程,有很多缺陷,需要修正與完善,且,她也提出了完善之法。

前幾天,顧維便進入湘地,想親眼看一下這個絕世天女。

沒想到,他卻遇到了閉門羹。

數天前,葉秋夢已然被警方邀請,目的,就是為了抓捕兩個通緝犯,一個叫陳歡兒,一個,便是他眼前的青年,他父親顧長風的兄弟,他的二叔,吳志遠。

方才,他在後面不上前來,不是畏畏縮縮,而是在想,要不要報警,抓捕二叔。

這對他來說,是天大的功勞,可以把那個神童的比下去,出一口惡氣。

然而,隨著吳志遠的一聲暴喝,讓他驀然驚醒。

他面對的,仿若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只猛獸大蟲。

“在想什麽呢?”這時,一道淡漠的聲音悠悠傳來。

顧維心裏一寒,再次擡起頭來,下一刻,他看到一張笑臉。

吳志遠單手一楊,竟然取出手上的手表,放在顧維手中。

“我知道你一直在國外,沒見過我,不太習慣!”吳志遠說道,“這只勞力士手表,是一個人送我,她變賣了所有的家產,送我的……那一年,我和你一樣大,十五歲……”

“她說,你長大了,應該有一塊表,有了表,就知道時間,知道時間,就有了方向,知道方向,便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裏,以後,無論你走到任何地方,擡手看一眼表,就能立刻想到,你的家,在哪裏……”

顧維聞聲,心裏再是一震。

吳志遠的話,讓他振聾發聵。

他一直以為,他的家,在舊金山,現在才想起,他的根,在東北。

剛一見面,二叔便給他上了最為深刻的一堂課。

這是要告訴他,無論何時何地,無論走到哪裏,無論成就高低,都不要忘本。

想到這裏,顧維不由得愧疚難當。

母親一直說要回來,他總是以學業為借口,拖了七年,他變得自私自利,已然忘記了母親的含辛茹苦。

方才,為了和葉秋夢一爭高下,他竟然在想著出賣父親的結義兄弟,他全然忘了,父親的為人準則,大丈夫立於天地間,要對得起親人朋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堂堂正正,問心無愧。

“你二叔和你說話呢,你啞巴了?”這時,朱小雅不悅起來,“怎麽,不高興啊!”

“謝謝二叔!”顧維把手表帶起來,“今日教誨,小侄定當銘記於心!”

“哈哈,好!”吳志遠大笑,“這才是大哥的兒子,以後別扭扭咧咧的了,要不然,我可得揍你,還有,對你母親好點,男兒當以盡孝為先!”

“侄兒知道了!”顧維重重點頭。

“好了,別嚇著他了!”陳曦白了志遠一眼,走上前來,摘下脖子上的玉觀音,塞在顧維手中,“這是你二叔送我的,多少黑暗的日子裏,是它陪著我,我才熬過來的,希望你以後,平安快樂!”

“謝謝二嬸!”顧維感動萬分。

他知道二嬸的事情,更明白這玉觀音對她的意義。

“這裏不是說話的地方,我們先離開這裏!”朱小雅開口。

“好!”吳志遠點頭。

隨著四人的消失,那一輪太陽,已然升高,由紅而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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