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第十六章你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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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你的背影
“賤人!你等著!”
昏暗的書房,血紅的地板,還有一只破麻袋。
地上,劉天峰體無完膚,翻滾半天,爬起身來。
聽聞腳步聲漸漸遠去,他強撐著身子,趴在書桌上,他,已然受了重傷。
原本,他被陳定海打了一槍,所幸無大礙,沒想到,歡兒的手下,這一番拳打腳踢,讓他傷上加傷。
剛剛,在口袋裏,他以為自己快死了。
他能感受得到,歡兒的殺意。
現在想起來,他都不由得毛骨悚然。
然而,在歡兒眼裏,他只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不,他是一條狗,他,根本沒法反抗。
那個女人,太可怕了。
傷他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他還有家人。
而且,他的把柄攥在歡兒手裏,他死了不要緊,還會身敗名裂。
讓他感到最惱怒的是,歡兒一口一句狗東西。
她,根本沒拿自己當人。
他,只是一個狗奴才!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陳定海在的時候,還從未如此對待過他。
這是一個瘋子,一個女魔頭,做事全憑喜好。
想到這裏,劉天峰有一種很深的危機感。
過了這次,下次呢?
他的根基在這裏,他沒法走,而歡兒,一定還會再來。
下一次,他還有命嗎?
歡兒必定要殺他,遲早的事。
現在,他還有利用價值,歡兒暫時不動他。
但,只要吳志遠一死,只要歡兒的大仇報了,那他劉天峰,將成無用之人,他必死無疑。
“必須殺之!”
劉天峰握緊拳頭,血紅的臉上,猙獰萬分。
但,怎麽殺?
只有歡兒能找他,他不能找歡兒。
甚至,他不敢搜捕歡兒。
他必須得小心翼翼,必須表現得像狗一般,不讓歡兒看出來他有異心,要不然,歡兒隨時隨地,能置他於死地,這是一個瘋婆娘,如果真要殺他,只是一念之間而已,她瘋起來,管他有價值與否?
他不得不小心,這樣,也許他還有機會。
“你不是想找吳志遠麽?”劉天峰陰惻惻地說道,“你以為他好殺?哼,我巴不得你替我找到他呢,等你們拼過你死我活,我一並除之!”
“嘀咕什麽呢?”正在這時,一道冷聲傳來。
劉天峰大吃一驚,眼睛裏,閃過一抹驚懼之色。
門口,一道冷艷無雙的身影,盯著他,殺意凜然。
“你……”劉天峰顫抖著手,指著門口。
他沒想到,歡兒去而覆返。
他在想,她有沒有聽到他的話。
“不會是在想怎麽算計我吧!”
歡兒冷幽幽說道,“我知道你狠我,我也恨你,但留著你的一條狗命,你要珍惜,哼!”
話音剛落,歡兒掏出一把槍,向劉天峰扔去。
“這是你的槍,還你,別到時候無法交差了!”
劉天峰穩穩把槍接住,臉色變化不停,等回過神來,那道冷艷的身影,已然不見蹤影。
劉天峰握著槍,攥得很緊,很緊,一言不發。
他,竟然不敢再說話,他怕那個女人,再次返回。
他只能在自己默默念叨。
“吳志遠啊,吳志遠,你在哪呢?希望你能殺掉這個瘋子,也許,我可以放棄追捕你!”
……
麗州,清泉鎮,今天,天氣格外的好。
藍天白雲,惠風和暢。
立秋了,隨著太陽漸漸偏移,往西墜去,麗州的空氣,也變得清爽起來。
有兩道身影,一男一女,手牽手,肩並肩,從一家電影走出來。
他,劍眉星目,昂首挺胸。
她,清麗脫俗,巧笑嫣然。
“遠哥,怎麽看你不太高興呀!”陳曦笑道。
“這電影,簡直是爛片,騙錢的!”吳志遠嘀咕,很是不滿。
“咯咯咯!”陳曦挽著志遠的手臂,一瘸一拐地往前行走,“我們第一次看電影,別這樣嘛,總是這麽較真幹嘛,看電影,圖個樂!”
“小曦,可不能這麽說!”吳志遠認真說道,“我們是消費者,電影不好,當然要提意見,要不然,我們的電影怎麽能進步?經常拍爛片,還這麽好賣,以後誰有心思拍好電影?”
“是是是,你總是一堆大道理,我說不過你!”
陳曦淺淺一笑,來到一輛摩托車旁,“遠哥,我們去哪裏?”
“去給你買個手機!”吳志遠柔聲說道,“你不是說要上班麽?我犟不過你,但你上班的時候,聽著歌,一天輕輕送送的就過去了,而且,有什麽事情,我也能第一時間趕到!”
“遠哥,你對我真好!”陳曦低聲說道。
“走,我們買手機去!”吳志遠微微一笑,一捋她的秀發,很是溫柔,將頭盔給她戴上。
一陣轟鳴聲響起,摩托車越過電影院,轉過一條街,來到一家手機店門口。
“走,我們看看去!”吳志遠把車停下來。
“嗯!”陳曦輕輕點頭。
她挽著他的手,柔情蜜意,一起走進手機店。
“歡迎光臨!”一個漂亮的銷售員迎了上來,面面笑容,“兩位,買手機嗎?”
“嗯!”吳志遠點頭,帶著陳曦,在櫃臺前走動。
“看看這款!”女售貨員從櫃臺裏,拿出一臺手機,推薦道,“這是剛上市的新款,諾基亞n95,8gb內存, 5999元,好用實惠!”
“這麽貴?”陳曦秀眉蹙起。
“那看看這款!”女售貨員笑著說道,再次拿出一臺手機,“諾基亞n81,2800元,這款是暢銷手機,很多人都買,而且,這款手機是藍色鑲邊,大氣典雅,很合適這位小姐!”
“這款不錯!”陳曦俏皮說道,拿起手機,隨意翻了一下,很是滿意。
“遠哥,就這個了!”陳曦很是果斷。
“不再看看?”吳志遠笑道,指著另外一臺手機,“我覺得,這臺也不錯的!”
“那麽貴!”陳曦說道,“而且不合適我,我還是喜歡這臺!”
“好!依你!”吳志遠轉過頭來,“就要這臺了!”
“好的!”女售貨員甜甜一笑,“先生,您這是刷卡還是現金?”
“現金!”吳志遠說著,從兜裏,掏出一沓錢來,遞給售貨員。
他也是無奈,不能刷卡,怕是暴露行蹤。
所幸,留下的現金還多,足夠用。
“姐姐,麻煩你給我下載幾首歌,我們家裏,沒有電腦!”陳曦說道。
“好的,您需要下載誰的歌?”女售貨員問道。
“ride_on!”志遠和陳曦異口同聲說道。
最後,兩人相視一笑。
這是他們共同喜歡的歌。
曾經,兩人一起,牽著手,在成都街頭,他們邊聽歌,邊散步。
那時,她的腿沒有斷,那時,他沒有殺過人,那時,成都街頭,鳥語花香。
看著售貨員一臉霧水,陳曦解釋道,“這是蘇格蘭民謠大師,christy_moore的歌,你搜他的名字,就可以搜出來了!”
“還是你們自己來吧!”女售貨員攤攤手,無奈道。
“好的!”陳曦來到電腦旁,打開酷狗,輸入christy _moore的名字,瞬間,她驚喜起來。
“遠哥,他的歌都有!”陳曦歡快說道。
“嗯!”吳志遠輕輕點頭。
看到她這般開心,他心滿意足。
她本該這樣的,這樣,挺好。
毫不猶豫,陳曦選了很多歌,一並下載。
“你還想聽誰的歌?”吳志遠站在身後,問道。
“你猜!”陳曦回頭,秀發飛揚,美麗無暇。
她的眼睛,在不停地轉動著,她在賣關子。
“不知道!”吳志遠想了半天,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給你縮小點範圍!”陳曦淺淺一笑,捋一捋秀發,憨態可掬。
“她呢?也是我們四川人,嗯,是個才女,也是個民謠歌手,還有,你很熟悉她,我也很熟悉她……”
“小曦,你不會是說……”吳志遠眼睛一亮,扶著陳曦的肩膀,“你不會是說,秦……秦楓姐吧!”
“是呀,看你激動得……”
陳曦白了他一眼,轉過頭去,輸入秦楓二字。
果然,電腦上,一個野性難馴的女孩,出現在陳曦眼前。
她著一件黑色皮衣,牛仔褲,抱著吉他,頭上,是一縷縷鞭子,這是一種別樣的美,自信而意氣風華。
吳志遠望著照片,悵然若失。
他還記得,在北京街頭,她說過的話:小弟,姐會留著這頭辮子,等你再見到姐的時候,姐沒變,永遠不會變,我還是我!
“秦楓姐!”吳志遠喃喃自語。
她沒變,一點都沒變。
她在做她喜歡做的事情。
雖然沒有再見到她,但,他為她感到高興。
她已然成了家喻戶曉的民謠歌手了。
“其實,我認識秦楓姐,從小就認識了,我們關系很好,她還教過我鋼琴!”陳曦輕聲說道。
“什麽?”吳志遠驚愕,久久沒有回神回來。
她們認識,從小就認識?
小曦是提到秦楓姐過,可是,他以為,小曦只是她的歌迷而已。
“以後慢慢的告訴你!”陳曦嫣然一笑。
“你的背影……咦?這是首新歌,秦楓姐出新歌了!”
陳曦驚呼,點開歌名,一瞬間,她的身影,僵住了。
電腦上,出現一張照片。
那是一個道影。
一個街頭,一個人,一把吉他。
這是一個少年,身姿傲然而挺拔,將要消失在街道盡頭。
“遠哥……”陳曦回過頭來,輕聲問道,“這是你嗎?”
“這……”吳志遠心裏一震。
這張照片,他記得,張逸傑手裏,就有一張。
當初,張逸傑說,是秦楓給他的,還有秦楓的親筆簽名。
這首歌,是寫給他的!
“是我!”吳志遠說道。
“嗯!”陳曦輕笑一聲,“我們下載好,就回家了!”
“小曦,我和她,沒什麽……”吳志遠解釋道,“你別胡思亂想!”
“不會啦!”陳曦說道,“我又不是小氣的人,我知道你的心!”
“好,下載好,我們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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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書房,血紅的地板,還有一只破麻袋。
地上,劉天峰體無完膚,翻滾半天,爬起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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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他被陳定海打了一槍,所幸無大礙,沒想到,歡兒的手下,這一番拳打腳踢,讓他傷上加傷。
剛剛,在口袋裏,他以為自己快死了。
他能感受得到,歡兒的殺意。
現在想起來,他都不由得毛骨悚然。
然而,在歡兒眼裏,他只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不,他是一條狗,他,根本沒法反抗。
那個女人,太可怕了。
傷他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他還有家人。
而且,他的把柄攥在歡兒手裏,他死了不要緊,還會身敗名裂。
讓他感到最惱怒的是,歡兒一口一句狗東西。
她,根本沒拿自己當人。
他,只是一個狗奴才!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陳定海在的時候,還從未如此對待過他。
這是一個瘋子,一個女魔頭,做事全憑喜好。
想到這裏,劉天峰有一種很深的危機感。
過了這次,下次呢?
他的根基在這裏,他沒法走,而歡兒,一定還會再來。
下一次,他還有命嗎?
歡兒必定要殺他,遲早的事。
現在,他還有利用價值,歡兒暫時不動他。
但,只要吳志遠一死,只要歡兒的大仇報了,那他劉天峰,將成無用之人,他必死無疑。
“必須殺之!”
劉天峰握緊拳頭,血紅的臉上,猙獰萬分。
但,怎麽殺?
只有歡兒能找他,他不能找歡兒。
甚至,他不敢搜捕歡兒。
他必須得小心翼翼,必須表現得像狗一般,不讓歡兒看出來他有異心,要不然,歡兒隨時隨地,能置他於死地,這是一個瘋婆娘,如果真要殺他,只是一念之間而已,她瘋起來,管他有價值與否?
他不得不小心,這樣,也許他還有機會。
“你不是想找吳志遠麽?”劉天峰陰惻惻地說道,“你以為他好殺?哼,我巴不得你替我找到他呢,等你們拼過你死我活,我一並除之!”
“嘀咕什麽呢?”正在這時,一道冷聲傳來。
劉天峰大吃一驚,眼睛裏,閃過一抹驚懼之色。
門口,一道冷艷無雙的身影,盯著他,殺意凜然。
“你……”劉天峰顫抖著手,指著門口。
他沒想到,歡兒去而覆返。
他在想,她有沒有聽到他的話。
“不會是在想怎麽算計我吧!”
歡兒冷幽幽說道,“我知道你狠我,我也恨你,但留著你的一條狗命,你要珍惜,哼!”
話音剛落,歡兒掏出一把槍,向劉天峰扔去。
“這是你的槍,還你,別到時候無法交差了!”
劉天峰穩穩把槍接住,臉色變化不停,等回過神來,那道冷艷的身影,已然不見蹤影。
劉天峰握著槍,攥得很緊,很緊,一言不發。
他,竟然不敢再說話,他怕那個女人,再次返回。
他只能在自己默默念叨。
“吳志遠啊,吳志遠,你在哪呢?希望你能殺掉這個瘋子,也許,我可以放棄追捕你!”
……
麗州,清泉鎮,今天,天氣格外的好。
藍天白雲,惠風和暢。
立秋了,隨著太陽漸漸偏移,往西墜去,麗州的空氣,也變得清爽起來。
有兩道身影,一男一女,手牽手,肩並肩,從一家電影走出來。
他,劍眉星目,昂首挺胸。
她,清麗脫俗,巧笑嫣然。
“遠哥,怎麽看你不太高興呀!”陳曦笑道。
“這電影,簡直是爛片,騙錢的!”吳志遠嘀咕,很是不滿。
“咯咯咯!”陳曦挽著志遠的手臂,一瘸一拐地往前行走,“我們第一次看電影,別這樣嘛,總是這麽較真幹嘛,看電影,圖個樂!”
“小曦,可不能這麽說!”吳志遠認真說道,“我們是消費者,電影不好,當然要提意見,要不然,我們的電影怎麽能進步?經常拍爛片,還這麽好賣,以後誰有心思拍好電影?”
“是是是,你總是一堆大道理,我說不過你!”
陳曦淺淺一笑,來到一輛摩托車旁,“遠哥,我們去哪裏?”
“去給你買個手機!”吳志遠柔聲說道,“你不是說要上班麽?我犟不過你,但你上班的時候,聽著歌,一天輕輕送送的就過去了,而且,有什麽事情,我也能第一時間趕到!”
“遠哥,你對我真好!”陳曦低聲說道。
“走,我們買手機去!”吳志遠微微一笑,一捋她的秀發,很是溫柔,將頭盔給她戴上。
一陣轟鳴聲響起,摩托車越過電影院,轉過一條街,來到一家手機店門口。
“走,我們看看去!”吳志遠把車停下來。
“嗯!”陳曦輕輕點頭。
她挽著他的手,柔情蜜意,一起走進手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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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吳志遠點頭,帶著陳曦,在櫃臺前走動。
“看看這款!”女售貨員從櫃臺裏,拿出一臺手機,推薦道,“這是剛上市的新款,諾基亞n95,8gb內存, 5999元,好用實惠!”
“這麽貴?”陳曦秀眉蹙起。
“那看看這款!”女售貨員笑著說道,再次拿出一臺手機,“諾基亞n81,2800元,這款是暢銷手機,很多人都買,而且,這款手機是藍色鑲邊,大氣典雅,很合適這位小姐!”
“這款不錯!”陳曦俏皮說道,拿起手機,隨意翻了一下,很是滿意。
“遠哥,就這個了!”陳曦很是果斷。
“不再看看?”吳志遠笑道,指著另外一臺手機,“我覺得,這臺也不錯的!”
“那麽貴!”陳曦說道,“而且不合適我,我還是喜歡這臺!”
“好!依你!”吳志遠轉過頭來,“就要這臺了!”
“好的!”女售貨員甜甜一笑,“先生,您這是刷卡還是現金?”
“現金!”吳志遠說著,從兜裏,掏出一沓錢來,遞給售貨員。
他也是無奈,不能刷卡,怕是暴露行蹤。
所幸,留下的現金還多,足夠用。
“姐姐,麻煩你給我下載幾首歌,我們家裏,沒有電腦!”陳曦說道。
“好的,您需要下載誰的歌?”女售貨員問道。
“ride_on!”志遠和陳曦異口同聲說道。
最後,兩人相視一笑。
這是他們共同喜歡的歌。
曾經,兩人一起,牽著手,在成都街頭,他們邊聽歌,邊散步。
那時,她的腿沒有斷,那時,他沒有殺過人,那時,成都街頭,鳥語花香。
看著售貨員一臉霧水,陳曦解釋道,“這是蘇格蘭民謠大師,christy_moore的歌,你搜他的名字,就可以搜出來了!”
“還是你們自己來吧!”女售貨員攤攤手,無奈道。
“好的!”陳曦來到電腦旁,打開酷狗,輸入christy _moore的名字,瞬間,她驚喜起來。
“遠哥,他的歌都有!”陳曦歡快說道。
“嗯!”吳志遠輕輕點頭。
看到她這般開心,他心滿意足。
她本該這樣的,這樣,挺好。
毫不猶豫,陳曦選了很多歌,一並下載。
“你還想聽誰的歌?”吳志遠站在身後,問道。
“你猜!”陳曦回頭,秀發飛揚,美麗無暇。
她的眼睛,在不停地轉動著,她在賣關子。
“不知道!”吳志遠想了半天,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給你縮小點範圍!”陳曦淺淺一笑,捋一捋秀發,憨態可掬。
“她呢?也是我們四川人,嗯,是個才女,也是個民謠歌手,還有,你很熟悉她,我也很熟悉她……”
“小曦,你不會是說……”吳志遠眼睛一亮,扶著陳曦的肩膀,“你不會是說,秦……秦楓姐吧!”
“是呀,看你激動得……”
陳曦白了他一眼,轉過頭去,輸入秦楓二字。
果然,電腦上,一個野性難馴的女孩,出現在陳曦眼前。
她著一件黑色皮衣,牛仔褲,抱著吉他,頭上,是一縷縷鞭子,這是一種別樣的美,自信而意氣風華。
吳志遠望著照片,悵然若失。
他還記得,在北京街頭,她說過的話:小弟,姐會留著這頭辮子,等你再見到姐的時候,姐沒變,永遠不會變,我還是我!
“秦楓姐!”吳志遠喃喃自語。
她沒變,一點都沒變。
她在做她喜歡做的事情。
雖然沒有再見到她,但,他為她感到高興。
她已然成了家喻戶曉的民謠歌手了。
“其實,我認識秦楓姐,從小就認識了,我們關系很好,她還教過我鋼琴!”陳曦輕聲說道。
“什麽?”吳志遠驚愕,久久沒有回神回來。
她們認識,從小就認識?
小曦是提到秦楓姐過,可是,他以為,小曦只是她的歌迷而已。
“以後慢慢的告訴你!”陳曦嫣然一笑。
“你的背影……咦?這是首新歌,秦楓姐出新歌了!”
陳曦驚呼,點開歌名,一瞬間,她的身影,僵住了。
電腦上,出現一張照片。
那是一個道影。
一個街頭,一個人,一把吉他。
這是一個少年,身姿傲然而挺拔,將要消失在街道盡頭。
“遠哥……”陳曦回過頭來,輕聲問道,“這是你嗎?”
“這……”吳志遠心裏一震。
這張照片,他記得,張逸傑手裏,就有一張。
當初,張逸傑說,是秦楓給他的,還有秦楓的親筆簽名。
這首歌,是寫給他的!
“是我!”吳志遠說道。
“嗯!”陳曦輕笑一聲,“我們下載好,就回家了!”
“小曦,我和她,沒什麽……”吳志遠解釋道,“你別胡思亂想!”
“不會啦!”陳曦說道,“我又不是小氣的人,我知道你的心!”
“好,下載好,我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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