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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有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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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有對象

“琉綾?”

琉綾仿佛觸電一般擡頭,但又不敢看向苓詩,眼神躲閃。

[還是被自己寫的故事影響到了,別在意那不是真的。]努力說服自己,身體僵硬的做出一個微笑。

這時有人竊竊私語,說自己上課盯著苓詩男朋友。嗯?苓詩方向和她關系似乎好的男性朋友……琉綾已經猜到是誰了,可她從來沒聽說苓詩說過。

琉綾大約一瞬就明白。朋友以上,戀人未滿那樣嗎?如果是他的話,也倒還算般配。琉綾嘆一口氣。這樣的話,自己是真不應該寫那……這?怎麽會在書包裏!

琉綾真是感覺心要跳出來,自己寫故事的筆記本居然在書包,想不明白,自己絕不會犯這蠢事。

前段時間自己生病,有室友和其他幾人來探訪過自己。不管是誰,都已經說明被筆記被看過了,想到這琉綾心如死灰。

長呼一口氣,現在只能接受。運氣好,就是自己還有機會毀掉這本筆記。運氣不好,就是有人總要故意暴露這事。

無論哪個,都只能做好心理準備。

琉綾壓下紛亂的心緒,若無其事的拿出課本把書包關上。有沒有機會這課一下,就把筆記毀掉?下一節是體育,只要在合適的時機回來便可。

如果是在課上就要暴露,或者已經拍照記錄,那確實無力回天了。

如果暴露呢?如果真暴露該怎麽辦?筆記裏有記錄自己寫故事的真實原因,但只要“熱鬧”一起,就不會有人在意那個,琉綾再清楚不過。

只有完全將這事接下,至少別太影響苓詩。琉綾將最壞的打算也做好,總算靜下心來聽課。

下課後,每分每秒都是煎熬。自己朋友在等自己一起出操場。時機不對,琉綾打算先假裝上廁所,然後出廁所後和朋友說自己有東西落在教室了。

還算完美,可惜棋差一招。

回到教室的琉綾,剛好看到有人故意撿起地上的筆記本。指不定還是她故意丟的,琉綾和她不熟,她也沒在自己生病的時候看望自己。

幾個室友都沒在場,始作俑者害怕了嗎?琉綾也沒有去搶,這已經沒有意義了,她們已經算定了。

她故意用玩味的眼神看過來,琉綾幾乎能想像她們心態。對於你們只是玩笑,對我可不是啊。

苓詩也還在場,似乎是故意被拖住的。

原來還是團夥。

“這個寫的什麽呀!”故意做出誇張的驚訝表情。翻到後面,琉綾看了一下頁數,知道哪裏應該是寫“舔狗琉綾犯花癡”的部分。

幾人圍在一起“品鑒”起來,琉綾知道自己不會演戲,只是故意往前站一點,讓她們看到,深深低著頭。

“苓詩,你過來看看。”

其中一個人對苓詩叫到,苓詩似乎有些不耐煩,疑惑的先看了一眼琉綾,之後看向筆記。她覺得筆記的內容很別扭“這不對,這不是琉綾。”她有這樣的直覺。

故事裏的琉綾和真實的琉綾差距太大,苓詩沒法認為這是同一個人,她倒是會在意故事裏的自己是什麽樣的,但那幾人就只拿著這幾頁吵鬧。

當然只拿這幾頁,因為往前往後都會知道這是個幻想故事。當然就算知道是幻想故事,也依舊是個“熱鬧”,但就沒這麽有趣了。知曉了她們目的,借坡下驢反而比較容易。

擠出幾滴眼淚。

“對不起苓詩,是我癡心妄想了。”

琉綾離開了,但其實她只假裝跑到樓梯口就停下慢走。這件事姑且定性了,頂多自己“單戀”苓詩的事傳開。喜歡苓詩的人多了去了,不算多大的事。沒有拿到筆記變數太多,但現在時機不太對,自己去搶事情又會鬧大。

姑且只能等等看。

下體育課,室友和琉綾道歉。“對不起,我不該和她們說的。”

是室友先看到筆記,而拿筆記進自己書包的,是她們的主意。她們倒也沒瘋到直接把筆記偷了。嗯,或許是,就是要從我書包裏掉出來,才更有說服力。

搖搖頭,琉綾不再細想。

室友不斷流淚,琉綾最終還是選擇安慰她。本來以為是件小事是吧?可對於你微末的,或許對於別人重要,估計那幾個人也是如此想。

琉綾還是會討厭她們,對室友倒是可以多些偏愛。

“算了,沒事。”幫她擦去眼淚。

她應該不能理解自己為什麽能冷靜,當然琉綾沒有解釋的欲望。

琉綾找到之前拿筆記的人,“那個筆記能還我嗎?”

她要是硬不還確實還挺頭疼的,不過琉綾還是得試試。

“苓詩說那個筆記寫了她和你,她不想別人說閑話,她拿去丟掉了。”

“哦。”

真是個好消息,這樣一來被定性的事,不會再整出別的奇怪幺蛾子。說閑話嗎,她已經有“男朋友”那確實還挺麻煩的,終究還是影響到她了。

明明知道寫那樣的故事很危險,為什麽還要寫呢?終究是做了一件錯事。

回家路上,琉綾看著往來車流,人海交錯。但這個世界仿佛只有自己,說閑話的人會多起來的,放棄住校吧。

心裏已經做好準備,琉綾本來家離學校還比較近,周末都可以回家。琉綾盯著之前鎖著筆記的櫃子,把鎖拿掉。

所謂防君子不防小人便是如此,只有沒有什麽能暴露的,才能叫安全。可是誰又沒點“秘密”呢?

自己不再住校這件事,還可以再賣一潑慘,可能會好些?心裏這樣想,琉綾盤算好自己應該在一星期後,假裝受不了流言蜚語躲回家。

後面幾天,琉綾不僅面對流言,還有幾個男生偶爾眼神不善。把自己當情敵嗎?還好自己是女生,要不然他們感受到的威脅更大,指不定更討厭自己。

話說回來,那位疑似苓詩“男朋友”的,對此似乎沒什麽表示。有一天在食堂碰到,還對自己微笑。那算一種自信嗎?琉綾莫名覺得有點油膩,可琉綾又會想,這可能因為自己是“失敗者”所以還是有偏見。

自己喜歡苓詩是假,但如果自己“告白”結果一樣是輸,所以也屬失敗者。而他這位“男朋友”贏家自然不一樣,不再細想。然而,今天琉綾正準備自己在角落單獨坐一桌吃飯,卻有一個不速之客。

陌蕓,熱情的和自己打照顧。她的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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