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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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翻了一會兒,林覓便興致缺缺了, 估計是之前上大學的時候成天打游戲上網給傷著了, 林覓他現在到了這邊, 每天閑著沒事兒到處轉悠,無聊時寧願看電視也不想上網,打游戲更是少之又少。

游戲無敵手,多麽無趣的游戲體驗。唉,誰能體會他這獨孤求敗的心啊!

山上快入夜了, 太陽完全從山頂處隱藏起來,只有那一片綿延的山脈透著鑲金邊的光芒, 其他地方都黑黢黢的, 只有露營這邊一片橙紅的火光。

這邊的低矮灌木叢很多,大概是背陰的關系, 這邊基本沒有什麽大樹, 都是細細小小的小樹苗, 低樹草叢裏間或有嘰嘰喳喳的聲音, 應該是沒有南飛習慣的鳥類, 山谷裏還有其他細碎的聲音,但聲音遠遠看見這邊沖天的火光時,都退縮了。

遠處, 吉姆三人推著一根有成人大腿那麽粗的樹幹回來,他們三人合夥往前拽著, 後面還有搖著尾巴的奈斯五只。

聽特裏說, 它們現在也長大了, 能幫著牛仔們看牛群了,但遠沒有鋼筋四只更聰明,性格方面也沒有鋼筋它們那麽鮮明。

雖然都是林覓帶回來的,但好歹還是有先後之分,聽特裏他們誇獎鋼筋,林覓聽了心裏那叫一個舒坦,摸著鋼筋搖的歡快的尾巴,低頭跟它說道:“新來的弟弟妹妹們你們可要好好帶它們幹活,知道不?”

不用鋼筋回應,特裏就笑著對林覓說道:“鋼筋它們都很聰明,之前是每只帶一個小的學習放牛,現在它們那些小的學成回來,對鋼筋也很尊敬。”

林覓低頭,看見鋼筋的雙眼亮晶晶的,驕傲的擼了一把它的腦殼:“真是,到哪兒你都是大姐大!”

汪!汪汪!

鋼筋大聲叫著,在林覓腳邊繞來繞去。

吉姆一回來,就累得癱坐在一個石頭上,呼哧呼哧的喘氣:“累死我了!”

克森也有點喘,不過沒有吉姆那麽嚴重,他去馬兒身上解下一個斧頭,又抽出一根人指頭粗細的馬繩,還一邊說道:“奈斯可真聰明,剛才我們出去時它汪汪叫著把我們引到一個山溝裏,下面正好發現這個大家夥。”

說著,克森回到木頭旁邊,用腳踢了踢,繼續說道:“這下足夠我們燒一整晚上了。”

特裏招招手,把奈斯喊道身邊,奈斯聽見特裏的喊聲,立馬搖著尾巴跑過來,它看見林覓也在看它,很是機靈的往林覓這邊跑一圈。

林覓樂了,好小子,還記著他的好呢!便借著褲帶的掩護,從空間裏掏出來一個小野果,他也不知道這野果叫什麽,反正圓圓的,只有人大拇指關節那麽大,平時豆豆進空間總是喜歡遍地找這果子吃,吃起來酸酸甜甜的,很是可口。

奈斯一看見林覓給它投餵果子,立馬開心起來,汪汪汪大叫個不停,一頭就咬著那果子仰著頭三下兩下嚼碎直接咽了。

奈斯比較貪心,吃完一個還沖著林覓大叫,鋼筋估計是嫌它吵,立馬站起來,剛剛張嘴吸氣,還沒出聲兒呢,奈斯立馬就竄到特裏身邊了。

林覓輕輕拍了拍鋼筋,再次依著剛才的樣子掏出一個果子,彎腰給鋼筋,比起奈斯來,它的吃法就優雅很多了。

特裏一邊擼著奈斯的毛發,一邊哈哈笑著:“鋼筋性格比較霸道,平時它臥著睡覺時絕對不允許別的狗在它身邊鬧。”

林覓讓鋼筋坐下,然後圍著自己雙腳,當時暖腳了,無奈說道:“鋼筋在家也是大姐大,小寶都不敢招惹它。”

吉姆聽了,好奇的伸過頭問林覓:“怎麽?我以為在你家地位最高的應該是虎妞吧,它平時最喜歡呆在高處,然後居高臨下的看著下面打哈欠。”

虎妞聽見有人叫它的名字,扭頭望了一眼,發現不是林覓,便無聊的甩甩尾巴,繼續蹲在露營地前面的大石頭上,望著山谷繼續發呆。

林覓笑笑,看著前面大片空地上小寶跟維妮在玩雪,說道:“虎妞是個與世無爭的性格,鋼筋從不去招惹它,它也懶得跟家裏別的動物打交道,成天最大的樂趣就是玩自己兒子。”

聽林覓說這話,幾個牛仔都看向虎妞噗嗤笑起來,吉姆說了句最近網絡上比較流行的一個段子:“如果生下來的孩子不是為了玩,那將毫無樂趣。”

虎妞奇怪的看了眼笑著的牛仔們,那灰色的大眼睛自帶冷場效果,制冷效果杠杠的,瞬間牛仔們就笑不出來了。

林覓朝著正在跟維妮打架的小寶,努努嘴,說道:“小寶現在最喜歡乖巧,乖巧性格跟混凝土有點類似,它們對待小崽子都很溫柔。

對於小寶來說,成天戲弄它的老娘遠不如乖巧這個小媽值得親近,偏偏乖巧總是以鋼筋為首,於是鋼筋在家時,總能看到以下場景,它浩浩蕩蕩的帶著十多個走在最前面,簡直跟黑社會似的。”

林覓話音剛落,人們瞬間腦海裏就能想到對應的畫面,朝著鋼筋哈哈的笑了起來。

說了一會兒話,克森他們也休息夠了,他舉著斧頭朝那木頭哢哢開始砍,小寶被那巨大的聲音嚇一跳,嗖的一下就竄到乖巧後面,維妮那個吃貨倒是一點事都沒有,用爪子勾起一個飛出來的木蟲直接填嘴裏吃。

“真是……什麽時候都不忘吃。”林覓吐槽一句。

克森先是舉著斧頭把枯樹砍成人手臂那麽長的小短截子,接著又把木樁子立起來,用麻繩在外面圍一圈,橫豎劈兩下,便成了均勻的柴火。

林覓對著克森比了個大拇指:“嘿!你這辦法好,一下就能把這木樁劈完。”

克森很謙虛,揚著下巴看了眼特裏,笑著說道:“跟特裏學的,之前他在牧場劈柴時我看了兩眼,不過他是用皮帶子綁的,有彈性,比麻繩更好使。”

克森劈了兩個木樁子,漢斯好奇心也上來了,用他那法子也開始劈柴,只是漢斯還不夠熟練,最後嫌麻煩,直接把麻繩解開,自己一下一下劈了。

幾人忙忙碌碌的把營地收拾好,已經月上中天了,今晚的月色很亮,山裏白茫茫的一片,反射著月光,顯得四周都沒那麽黑暗了。

天上星星非常璀璨亮眼,大小各色的亮光在天空中閃爍著,就連最明亮的月亮都沒能奪去它們各自的光輝。

地上還飄著煙火氣,剛才忙碌著幹活兒的人們,已經把剛吃的蔬菜湯消化完畢,鍋裏咕嘟咕嘟燉的牛肉也已經被燉得稀爛,濃香的番茄醬和軟爛的牛肉,再加上清脆可口的生菜葉子做搭配,吃起來簡直沒辦法形容那美味!

牛仔們都呼嚕呼嚕的大口吃著,牛肉被燉得恰到好處,一點都不會塞牙,簡直到了入口即化的程度,每一縷肉絲當中都浸滿了湯汁,好吃到簡直讓人根本沒辦法停下來誇上林覓一句。

一碗吃罷,每個人都意猶未盡的舔舔嘴邊的湯水,吉姆隔著厚厚的棉衣,摸著自己似乎撅起來的肚子,直嘆息:“我怎麽才知道,番茄和牛肉的搭配竟然該死的這樣美味!”

漢斯已經對林覓的廚藝見怪不怪了,他同樣捂著肚子,打了個綿延不絕的飽嗝,說道:“這得看是誰做的!”

被明裏暗裏一頓猛誇的林覓嘿嘿笑著,做番茄牛肉湯的技術總結:“這道菜主要是兩點,一個是番茄醬得熬到位,另外一點是得小火燉上兩三個小時。”

吉姆跟在漢斯後面也打了個長長長的飽嗝:“得了吧,還是你們家的牛肉好吃的原因,三分肥七分瘦,肥瘦相間的雪花牛肉怎麽做都好,就像是我們家那牛肉,燉一下午估計都沒辦法這麽入味。”

一夜好眠,幾人起來和昨天一樣的洗漱,照例還是林覓做早飯,其餘的人分配幹別的活兒。

林覓出來時帶了一兜木薯圓子,今早便用牛奶煮了奶茶,再配上水果和面包,很簡單的一個早餐,但奶茶是其中的亮點。

奶茶是用林覓自己炒的紅茶煮成的,深褐色的茶湯和牛仔相撞,把純白的牛奶染成了淡淡的褐色,還有顏色鮮艷的圓子,圓子裏面還包著一小撮紅豆、綠豆、芝麻陷。

當時林覓是準備做湯圓來著,但沒做好,做成發現陷放的少了,成了帶餡的圓子,不過用來煮奶茶倒是剛剛好,裏面的一點點餡,每吃到一個都是別樣的驚喜。

吉姆他們原本以為那些圓子是林覓在超市買的,紛紛問是什麽牌子,在哪個超市買的,結果聽見林覓說是自己一個個搓出來的,立馬都不問了。

吉姆吐槽:“你這天天吃了睡,睡飽了折騰怎麽吃,就不怕變胖嗎?”

林覓瞥了他一眼:“你再在我這兒吃幾頓,立馬就變胖,你相不相信?”

吉姆抖了抖,不過轉念一想,胖就胖吧,吃好了才有力氣減肥,接著立馬就理直氣壯起來,昂首挺胸:“你信不信我能把你冰箱給吃空?”

林覓一點都不怕吉姆來吃,他空間產出那麽多,每天做吃做喝也算是他的一種生活情趣,囂張的挑眉問道:“我真敢做,你真敢吃?不怕胖到追上喜歡的姑娘?”

吉姆瞬間想起了心中拿到靚麗的倩影,吭哧半晌,不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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