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7章 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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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洋跟吳炎在樓下道別後,上樓打開了自己公寓的門。門剛開出一條小縫,竟然洩出來暗暗的光亮,還有水聲。難道走的時候忘了關水嗎?她連忙進屋看向浴室的那邊。浴室開著燈,是鴨蛋回來了。

“回來怎麽不說一聲啊?”她隔著門問。

“我想著你們去吃飯,不打擾你,給你個驚喜嘛。”他拉開門,露出腦袋,“我馬上洗完了,別急,啊。”

“我急什麽啊。”

他從浴室裏走出來,剛吹過的頭發幹燥柔軟,塌在額頭上,整個人的臉都溫和了很多的樣子。“你快去洗澡,洗快點兒啊。”

“我剛回來,歇會兒再去。”安洋說。

“不行!”他拉她的手,“洗了再歇。”

“你今晚表現不錯啊?”

她臉燙燙的,拍了他一下。“少來。”

鴨蛋笑了兩聲,“害什麽羞啊。”他突然嘆了口氣,“你後天就準備回家了嗎?”

“嗯,再不回去都過完年了。本來想明天一早走,又想著等你回來見你一面再回去。”

“謝謝你。”鴨蛋親了親她的額頭。“這個月想我嗎?”

“你好肉麻啊。”

“我也這麽久沒見你了,你好像一點也不興奮。”

“我不興奮我——”她後半句沒說出來,生咽了回去。

鴨蛋又笑,“逗你玩呢。你這麽容易害羞,嫁給我之後還這樣?”

“那就不嫁給你。”

“你想找誰去?”

“孤獨終老也不用你管。”

“那不能,”他揉揉她的腦袋,“我不管你就不知道能管誰了啊。”

“好——”

“我愛你。”

“好。”

春節後,整個迷途都恢覆了往常。郊區街道幹凈空曠,兩邊的廠房低矮而整齊,如同鋼筋水泥的堡壘,守護的是這座工業城的,日夜不息地工作著的機械心臟。這個城市的所有人,都像它本身一樣,日覆一日地專心致志,沒有浪漫,沒有風景,有的只是嶄新宏大的,關於明日的藍圖。

安洋原本是沒有辦法將鴨蛋和他長大的這座城聯系起來的。她知道十幾歲的那個鴨蛋,一樣雄心壯志,眼裏除了自己沒有別人。但就像他說的,那個時候他除了途車,什麽也沒有。她清楚一旦他有了所珍視的東西,他就會把所有的那些東西都裝在心裏,柔軟地去對待周圍的人和物。

但是迷途不是的。它永遠不會慢下來,永遠不會停止機械運作的聲音,永遠沒有悠閑。甚至它那裏孕育的每個人的夢想,可能也是生產線上下來的鐵制品。

林展到達迷途之後,給了安洋他酒店的地址。安洋下班後過去,在酒店門口等他。他從門裏出來的時候,即使帽子和口罩把臉擋得差不多了,安洋還是知道那個是他。身上穿著很大的厚夾克,褲子的腿很寬,踩一雙昂貴的運動鞋。他走到她跟前,眼睛瞇起來稍微笑了笑,伸手跟她撞了撞肩膀。

安洋看看他,笑著寒暄:“你怎麽回事兒啊,比在學校見你那次還瘦,越來越帥了。”

“因為公演,一直比較註意。”

“那咱今天——能去吃飯嗎?”

“吃吧,我看著你吃。”

“得嘞。”安洋無奈地笑。

菜端上來之後,安洋直接拿起筷子,開始吃飯。林展看著她,咽了咽口水。她也沒打算再勸他,只是想著快點吃完,不耽擱他時間。他突然把一張票推到她面前,“你明天晚上來看吧。”

安洋搖搖頭。“我已經買了票了。”

他邊點頭邊笑。

“你現在不在古都了是嗎?”

“嗯,在首都n環外租了個房子住著。”

“那到公司遠嗎?”

“遠,但是我們不講究打卡上班,只要按時交歌,到時間去錄音,時間挺自由的,不去公司也行。”

“那挺適合你的啊,自由靈魂。”

“也是我運氣好,被老板看上了。”

“你這麽厲害,肯定遲早有人來找你啊。不過——”他們倆一起從飯館裏走出來,“你以前沒說過不想當電視藝人吧?不是還去參加過選秀嗎?”

“那個選秀是選創作歌手的,所以我想著去試試,看能不能把歌發出去。不是想簽公司出道。我就想做地下,平時給人寫寫歌編編曲,沒那麽拘束。”

“你以前總說想快點掙錢讓家裏人早點換房子,過好日子,我還以為——”

“以為我是那種做明星夢的傻缺?”

“你有那個天分,就不叫做夢,也不叫傻缺了。”安洋說。“你也不是走什麽反叛路線的,出道也會很主流,應該有很多人喜歡啊。”

“我不想被那麽多人喜歡。”

“有性格!”

他一看見酒吧,又開始死活不肯往前走了。“喝一杯嘛?咱倆這麽久沒見了。”

“你明晚不演出啦,喝壞了怎麽辦?”

“你見我喝壞過嗎?”

這家酒吧好像只是喝酒的地方,沒有喧鬧的音樂,也沒有衣著誇張的客人和舞池。所有人都只是坐著,拿著杯子聊天。像下午時分的公園茶館。

“我以前以為你總喝酒只是年紀輕想裝帥,”安洋嫌棄地看著他,“結果你是真喜歡喝啊?”

“你不也是真喜歡喝嗎?”

“啤酒不能算酒的。”

“哪裏來的道理啊。”他突然問她要手機,存了自己的號碼。

“你之前換號碼也不告訴我,是因為沒打算要接著跟我聯系吧?”

他笑,低下頭,“我只是怕尷尬。”

“你哪根筋搭錯了?”她扭頭看他,不解地問。“尷尬什麽?”

“不是表白失敗之後都挺尷尬的嘛——”他撓撓頭,“這回是想著時間過了這麽久了,一直沒見你,也挺想你的,才想著來看看你。”

“誰跟你表白了?”安洋心裏“咯噔”一下,嘴上很厲害地反問著,腦子裏想的卻是:“原來那時候他知道我喜歡他啊?”

林展楞住了。

“你沒看我給你的那本書嗎?就是我去高秀找你那次,送你的那本詞典。”

她搖頭。

“你從來沒打開過?”他也吃了一驚。

“沒有。”那時候他跟她說,雖然送她的只是一本無聊的英英詞典,但禮品紙是他親手包的。包裝紙上粘著個塑料蝴蝶結,在蝴蝶結下面,他畫了一個腦袋圓圓的女孩,打個箭頭,寫著“安洋”。

從收到禮物的那一刻起,她就從來沒想過要為了裏面包著的詞典而破壞外面的那層禮品紙。她一直以為那份禮物最珍貴的地方,就是紙上那個,他畫的她。

他低著頭,好久沒有說話。安洋看著他的樣子,好像明白了些什麽。她的心裏突然“咚咚”地打起了鼓,別過頭去,沒有再盯著他。

“我在那裏面夾了一封信。”他說。“其實那年我到高秀去找你,給了你那個禮物之後,天天都在等你給我回消息,答覆我。等了好久,你給我發的消息卻是說,你買了比賽門票,但還在猶豫究竟要不要去找他。我以為你是借這個來拒絕我呢。所以我那時候跟你說,你應該去。”

她一時半會開不了口,只是看著他。

“你那個時候,喜歡他嗎?”

她搖頭。“如果你說的是那種喜歡的話。那個時候還沒想過跟他有什麽朋友之外的交集。在大學裏他對我最好,後來的那些事情也不是他的錯,我覺得無論在我身上發生什麽,我都不該怪他,也不該看見他就心裏難受。我想去看一次他的比賽,有機會的話跟他說聲我回學校了,事兒都過去了,然後大家都歸位了,他賽他的車,我上我的學,把那些休學啊約談啊吵架啊被罵的事兒,都給忘了。”

“那後來為什麽要跟他談戀愛?”

“因為他好啊,對我好,我也喜歡跟他在一起玩兒,跟他待再久也不覺得煩。我那時候又——”她說到這裏,打住了。

“又什麽?”

“又覺得,他是這世界上唯一一個,想過跟我一直當朋友的人。”

“為什麽這麽說?”林展盯著她。

“那時候我一直以為,”她低下頭,睫毛垂著,他看不見她的眼睛。“以為就連你,也再不想理我了。”

“不是的。”他埋頭,急促又輕微地笑了一聲。“是我搞錯了,然後就讓你也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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