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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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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音樂會

顏煜最近很煩。

江聿臨把他發過去的提案看了一遍,確定了草圖後,就讓顏煜著手開始畫圖。

但偏偏江聿臨每條信息發過來,都要附帶一張小狗的照片,或者是小狗的視頻。

顏煜忍無可忍,江聿臨是把他當炫狗的朋友圈了?養一條狗了不起?

他怒發消息過去:「照片多發網上當寵物博主去,你幾個意思?」

江聿臨沈默了一分鐘,終於沒有發消息過來,然後顏煜就在朋友圈看見了江聿臨的最新動態。

照片上的小狗趴在地上,對著鏡頭歪著腦袋。江聿臨在上面配文:「三天沒能下樓散步的小狗好像有些憂郁。」

顏煜看完後替小狗罵了一遍江聿臨,真不是東西,不陪人家出去散步,不知道小狗在家憋久了容易得抑郁癥的嗎。

他摸了摸肚子,正好晚上吃多了,他換好鞋子,隨便套了身衛衣,準備下樓去逛逛。在家畫了一天,出去吹吹江風,清醒清醒腦袋。

他剛開門,才發現樓道裏站著一人一狗。

小狗正圍著江聿臨轉圈,江聿臨蹲下身跟它講道理:“今天有事,在家裏再待幾天好不好?”

顏煜瞄了眼這一人一狗,本來想退回去,但轉念一想,他憑什麽要避開,於是光明正大走到電梯口按了按鈕。

剛走出來,那條雪納瑞就向他的方位撲過來,顏煜看了眼重新扒在自己褲腳的小狗。

靠,怎麽又是同一條褲子。

江聿臨起身過來,看了眼對顏煜格外殷勤的小狗,說:“它也很喜歡你。”

“它養好腸胃後一直想下樓,不過我等下要去公司,沒辦法帶它下樓熟悉小區。”

顏煜面無表情地聽著江聿臨的話,那麽忙養什麽狗,一點都不負責任。

江聿臨又蹲下來招呼小狗,很有耐心地解釋。

顏煜懷疑江聿臨的智商成了負數,這麽講小狗能明白嗎。

他低頭看著在他面前一個講人話一個聽不懂人話的哺乳動物,過了幾秒,煩躁地開口:“你什麽時候回來?”

“十點多吧。”

剛巧電梯到了,顏煜一手拉著小狗的牽引繩,一手抱起拽著褲腿的小狗,跨進電梯,冷冷開口:“到時候來提狗。”

顏煜牽著繩子在小區溜達,路上遇到好幾只小型犬。這只雪納瑞似乎一點不怕生,看到其他同類就要上去追逐打鬧一番,跟個黑旋風似的在路上轉來轉去。

才在樓下呆半個小時,那些梳理得整齊漂亮的卷毛就變得亂糟糟的,腳底也臟乎乎的,在顏煜褲腿上一按一個腳印。

出門還是個漂漂亮亮的小狗,現在就跟剛從垃圾堆裏撿回來一樣。為了避免它再把自己溜得不成狗樣,顏煜只能提前把它領回家。

好在江聿臨是個守信的人,十點還沒到,顏煜家的門鈴就被按響了。

顏煜打開門,指了指趴在自己椅子的雪納瑞:“自己提。”

他難得沒有先嘲諷兩句,而是跟著江聿臨走到自己的椅子旁邊。

一條毛發淩亂得不像話的黑乎乎的東西窩在椅子裏,接近腳底的一圈白毛已經染成了灰色。

顏煜不自然地咳了一聲:“它自己跑的。”

江聿臨意外地看了一眼顏煜,善解人意地解釋:“它該修毛了。”

顏煜讚同地點頭,是該給它剃短點,否則這麽長,隨便一跑毛就能把眼睛遮住,跟個老頭子一樣。

小狗溫順地靠近江聿臨,在他懷裏蹭了蹭,然後江聿臨身上幹凈的衣服就多出了一片泥色的汙跡。

江聿臨沈默了兩秒,沒有發表言論,顏煜卻有點憋不住笑,轉過頭用舌尖頂了頂腮,控制住面部表情肌肉,然後壓低聲音轉移話題:“它叫什麽?”

顏煜今天好幾次試圖逗它來握手,但不知道為什麽,它就是不配合。於是他自作主張取了個小煤球的稱號,沒想到它還真的伸出手來。

“你覺得呢?”江聿臨握了握它的爪子,看向顏煜。

這話說的,他又不是狗的主人,為什麽問他。

但一聽到江聿臨反問,顏煜那點笑意就被壓了下去,他挑眉瞪回去:“我沒那麽想知道,帶著狗趕緊走。”

江聿臨點了點頭,把小狗的東西收拾好,走到門口的時候忽然開口:“你可以給它取個名字。”

顏煜坐在電視面前,對他的話充耳不聞,直到門被關上,才塌下剛才裝模作樣的脊背。

他要是叫它狗蛋呢,江聿臨果然是個不負責任的主人,小狗的名字都能這麽隨便。

雖然江聿臨搬進了顏煜隔壁,但他們見面的次數絕對不算多,最多是江聿臨單方面在手機上騷擾顏煜,礙於金錢的壓力,顏煜忍到現在還沒把人給拉黑,內心覺得自己成長了不少。

他在家裏宅了三天,終於初步完成了稿件,在截稿日期前把稿子發了過去。

期間他順便把游戲上次更新的支線任務也做了點,劇情線並不覆雜,索蘭跟主角是幼時的朋友,長大後因為陣營不同互相敵對。但在一次任務中,索蘭為了救主角而身處險境,主角則要根據線索找到索蘭究竟被誰拐走,目前任務點剛剛解鎖到一座雨中的神廟。

只要破除神廟的機關,就能獲得下一個任務的解鎖道具。機關是由幾種常見的小游戲組合起來,屬於費點時間就能通關,既不至於讓顏煜覆活到生氣的地步,也不會太簡單沒有挑戰性。

交完稿後他就給自己放了兩天假,剛好音樂會也是這兩天,他便約了程頌一起。

程頌是他大學同學,當初他們倆都報了校外的畫室學習,許多同學後來都轉去做了其他的工作,也就他們倆人還留在這個行業裏,加上又在同一座城市工作,因而每次見面都有一股惺惺相惜的感受。

音樂會散場後,程頌提議一起去吃個夜宵,顏煜看了看時間,很快同意。

顏煜以前很喜歡晚上吃夜宵,不過現在沒這個習慣,所以只是隨便點了些。倒是程頌,叫店家拿了幾瓶啤酒過來。

程頌酒量不錯,一有什麽煩心事,就愛喝酒,顏煜就不行了,喝上一瓶就能開始說胡話。程頌沒逼他,給他倒了一杯,然後就自動開始吐苦水。

程頌畢業時去了大廠,雖然待遇不錯,但壓榨起來也是毫不留情,隔三岔五加班,一年到頭忙成狗,家裏還一直催他找對象。

“下次幹脆帶你去我家,嚇死他們。”程頌兩杯酒下肚,情緒也被帶動起來,“早說了我喜歡男的,還讓我跟人相親,這不純耽擱人嗎?”

程頌喜歡男的,顏煜也是,兩個人因為這點相同的秘密不約而同的成為互相傾訴的對象。

不過大部分時候都是程頌在傾訴,顏煜當一個傾聽者。

“我可不行。”顏煜搖搖頭,暖黃的燈光映亮了他半張臉,他垂著眼,看不出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回答。

程頌苦笑一聲,又喝了一瓶,惆悵起來:“你父母想得開,不像我家,上次他們在街上看到我跟同事在一起,回去就問我是不是在外面亂搞。”

程頌說著說著又提到了大學時候的事情,“...最開始發現你也是的時候,我還挺驚訝的,你看起來完全不像,你知道吧,就是一種感覺...”

顏煜沒回答,不自覺握著杯子喝了一口酒。

盡管他不情願,但還是回想起了他是怎麽發現自己性向的過程。一想到這個話題,腦子裏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張令人氣憤的臉。

他活了那麽多年,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喜歡男人,也沒想到自己真的喜歡上了男人。

程頌還在絮絮叨叨說著,顏煜的思緒已經飄向了很遠。

盡管他對外宣稱自己眼光高,要求多,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對於朋友的好意一概婉拒,但很難欺騙自己,只能暗自承認自己確實喜歡江聿臨,並且沒辦法忘記這個人。

起初顏煜並未對江聿臨有過多的想法,他對於愛情最早的接觸也來自於異性的情書。

彼時顏煜對情愛尚未開竅,生活除了畫畫就是跟江聿臨一起追逐各類新發行的游戲。

在收到情書的時候,他反倒有些無措。怕拒絕得太果斷傷害別人,又怕拒絕得不夠幹脆給別人留有幻想。

他求助地去問江聿臨,即便江聿臨貌似比他對這些事更不感興趣,但鑒於江聿臨過去給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意見,他也願意在這個方面請教江聿臨。

“我直接還回去會不會不太好?還是把她叫出來面對面說?”顏煜又開始反覆糾結,不知道哪種方法合適。

江聿臨看了眼他手裏的漂亮信紙,建議他直接當面還回去。

顏煜這樣做了,又說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安慰的話,然後倉惶地離開現場,不好意思看女生的反應。

陸思源得知後笑了他很久:“你比人家女生還害羞,難不成以後都不跟女生打交道了?怎麽找對象?”

顏煜覺得當時的自己確實有點缺心眼,認為談戀愛簡直是排在最後面的事情,到了時間總會談的,順其自然就好。

再不濟還有江聿臨跟他一起,畢竟江聿臨看上去比他更不會跟女生打交道。

作者有話說:

顏煜:第一次遛狗,沒有經驗(明天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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