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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18章撿了個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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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撿了個娃

方一梅也聽見了,那奇怪的嬰兒般的微弱的啼哭聲,在寧靜的夜晚叫人瘆的慌。

一梅用被子捂著頭,一會兒卻聽見院裏人聲喧嘩起來,嬰兒般的哭聲漸漸近了。有人嚷道:“是個毛蛋呢,真是做孽啊……”

真是小孩的哭聲呀?一梅起床出去看。

大老王挨著大門最近,剛聽見嬰孩哭聲,他以為是貓叫呢。

哭聲時斷時續,若有若無,大老王叫起葉寶林,兩人到大門一看,小鐵門邊的地上朦朦朧朧的,真有一個小紅被子裹著的嬰兒。

公孫明也起來了,開了門,抱起孩子一看,小臉紅嘟嘟的,兩眼很有神,可惜是個小豁嘴一一這就是被遺棄的原因吧。

公孫明的老伴說:“也虧他們想得到,把孩子扔到這裏來。”

老人們也都起來了,把孩子抱到大老王屋裏,都來看著好玩。

公孫明老伴把孩子平放在大老王床上,解了小紅被子翻找了好一會兒,什麽也沒有。

“是個毛蛋……”她嘆了口氣說,“不象是剛生下來的。”

看來,夫妻倆也許經過了激烈的思想鬥爭,糾結了好一段時間才做的放棄的決定。他們把他放到民政所和敬老院門口,也是要給孩子一條生路吧。

傳說中什麽玉佩啊、金鎖啊、銀飾啊……哪怕是個跟孩子有關的小物件呢,什麽都沒有,就連孩子的生辰八字也沒有。看來是真的遺棄了,不打算將來要相認,這孩子的生世,從此也就成了一個謎。

孩子竟不認生,雙眼滴溜溜地四下裏看著,小嘴豁的厲害,一直到鼻子那兒都裸在外面。混子逗弄著孩子說:“俺是恁老葛爺爺”,他又指著公孫明老倆口、大老王和葉寶林等人,一本正經地向孩子做著介紹。

可是,這個孩子該怎麽處理呢?送走?留下?

陳志和任閑都犯了難,決定先把孩子放在大老王這兒,等天亮了再說。

半晌午時,公孫華從市裏回來了,他把陳志和任閑都叫到辦公室,詢問這幾天院裏的情況。

任閑向他匯報了老耿夫婦要在夥房吃飯、張學友今天要接老娘來住幾天、淩晨門口撿了個娃的情況……

“怎麽恁些事?”公孫華眉頭緊皺,兩只手擺弄著一支中性筆,對任閑說,“老耿倆口子不算五保戶,不在國家集中供養的範圍內,怎麽能在夥房吃飯呢?”

陳志不吭聲,他以前代理敬老院院長時,公孫華事無巨細,樣樣都要過問,自己做什麽都是錯,沒少挨熊。

後來,敬老院規範化管理,院長實行聘用制,敬老院的事,他也就不再操心,事事置身事外。何必出頭自討苦吃呢?

任閑一楞,心裏說,那麽是誰批準老耿兩口子住到院裏來的呢?吃住,吃住是一體聯動的,既然住在院裏了,管了住,遲早也得管吃。再說誰敢為這事去激怒老耿老婆?

“那麽”,任閑賭氣說,“俺把您的意思告訴老耿。”

公孫華生氣地說:“哦,恁叫吃恁當好人。俺不叫吃,叫人說俺是個賴貨?”

任閑語塞,咬著唇低頭不語。

“算了,這種人懶得惹她”,公孫華又說,“就那樣吧。”

“恁倒是說說,張學友憑啥把他娘也接院裏來住?”公孫華不滿地敲著桌子說,“咱這是敬老院,不是療養院!不是家屬院!誰還興帶家屬了?明兒都拖家帶口地來住,象什麽話?”

任閑張了張嘴,想辯解幾句,話到嘴邊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說起來,他還年長公孫華十多歲呢,就是陳志也要比公孫華大好幾歲。可是公孫華發起所長的官威來,經常甚至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任閑和陳志劈頭蓋臉,罵個狗血淋頭。

任閑人累,心也累。他咬牙切齒地想,任期滿了,立馬走人。

陳志是民政所的老人了,他從民政學校一畢業就在所裏上班了。那會兒是劉國明當所長犯了事,後來是鎮裏的公務員楊秋霞任所長,再後來機構改革,公務員不能擔任民政所長……

那會兒,陳志兢兢業業地幹到了民政所會計。他是民政學校科班出身,又是所裏的老人,少年老成,為人機敏,處事圓滑。文憑、資歷、能力一樣都不缺。

大家都以為,改革後民政所長非他莫屬。然而公孫華空降到了民政所當所長,煮熟的鴨子飛了。

就差一顆米,就差那麽一點點呀!陳志兩口情緒低落了很久。

陳志太了解公孫華了:年少得志,驕傲輕狂,自以為是,剛愎自用……

事不關己,何必多言?何必去趟任閑的渾水?

這會兒沈默是金,任何辯解都是多餘的。

任閑不光四肢發達,頭腦也很清明。其實很多時候,任由公孫華發發所長的威風,很多事還不是要照舊維持原狀,並不會更改。

公孫華知道自己太年輕、資歷淺,生怕別人輕看他。尤其與陳志、任閑這兩位老油子長期共事中,他怕被挾持被架空。

他要他們明白,他才是所長,很多事,他說了算!

“還撿了個娃?”公孫華有些頭大,右手輕揉著腦門說,“怪事年年有,唯獨今年多。”

說的好象若他在家,老耿老婆也不會發飈、張學友也不會想娘、大門上也不會出現一個娃似的!

“怎麽辦呢?恁倆倒是說說?”公孫華發愁地問。

可以不讓老耿兩口吃夥房的飯,也可以不讓張學友去接他娘,然而可以把撿來的娃再扔回大門上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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