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11章 瘋子

關燈
第211章 瘋子

然而事實上我並不覺得朗月有多餓,原本那碗面只剩了個底,新的一碗面朗月則是沒吃兩口就說自己飽了。

“真的嗎?”我看著朗月有些懷疑。

朗月看著我的眼睛,十分誠懇:“真的,剛太餓了,我連湯都喝了,喝飽了。”

對此她的解釋是,因為喝了上一碗的湯,用湯灌飽了。

我仍保持懷疑的態度,然而她一口咬定自己就是灌了個水飽。

沒辦法,我們只好浪費了半鍋面。

剩下的面被沖進馬桶裏,隨著水漩渦一起進入了下水道,我忍不住感嘆道:“深覺浪費可恥啊。”

又看到旁邊的朗月,沒忍住和她開起了玩笑:“下次再這樣我就用我吃剩的湯給你煮鍋菜得了。”

誰知她聞言卻是眼睛一亮:“好呀,節約糧食,人人有責!“

我看著朗月的表情覺得這不止是節約糧食那麽簡單,可是看著朗月一臉誠懇的表情,就算我覺得奇怪,也說不出來到底是哪裏奇怪。

將奇怪的感受放在一邊暫且不談,總之我不會真的用剩湯給朗月煮菜,這萬一被傳出去,月兔們一人一口吐沫就可以淹死我。

後面兩天,成·娛樂和初品傳媒分別發了不少demo來,雖然選歌的事項一起推進,我卻不會搞混兩邊送來的demo。

雖然一般來說demo配器簡單,人聲也多為哼唱,但是且不論歌曲調性是否合適,成·娛樂這邊發來的有些大部分demo僅從作品的完成度來說只要填了詞,就算不改編曲也能直接錄制。

初品傳媒那邊就……

先不提作品結構,就適耳性來說,我覺得加點DJ鼓點搞不好可以成為短視頻平臺的爆款。

“能成為的短視頻平臺的爆款已經很好了。”宋薇對於我提出的質疑十分不滿:“傳唱度才是第一位的,沒有傳唱度,作品制作得再好都是白扯。”

我卻十分不認同。

誠然我並不準備走純歌手路線,但是短視頻平臺那種十幾秒聽歌的狀態卻是我一直不願意茍同的。

換而言之我無法接受一首歌只有副歌的幾十秒甚至十幾秒能聽,如果展開聽全曲則會是一種折磨。

“曲高和寡你沒聽過嗎?”

我聽過,我當然聽過,但我也知道,互聯網時代的制勝秘籍是徹底下沈或者精心制作。

當然,即便如此也不是說歌曲一定會成為爆款,無論哪個選擇都有不溫不火甚至撲街的可能。

既然如此,我當然要選擇我自己更喜歡的方式。

宋薇見我不肯松口,只好說他們再去收一收歌。

“盡快吧,”這次倒是我催起了進度:“後面的錄制和報批都需要時間,以及我已經和梅老師說好做我這張專輯的監制了,改天你們找人去跟他簽個合同。”

宋薇知道我在跟梅一白學唱歌,猜想我這麽做估計是聽了demo之後對於他們選擇的制作人不放心幹脆去刷了自己的人情卡。

只是她也有她的擔心:“梅老師那邊價格……”

我現在很希望宋薇就站在我的面前,這樣我至少可以在她面前翻一個巨大無比的白眼來彰顯我此刻的無語:“梅老師怕我丟他的人,主動請纓來做的監制,價錢你按照預算往上提一點給他就行。

宋薇有些猶豫,但見我不肯讓步只能說道:“好吧。”

我嘆了口氣:“你放心,請他絕對物超所值,比起一張粗制濫造的EP傷了粉絲的心,制作精良的EP更能留住粉絲不是嗎?”

畢竟我那個時候看起來十分不想出道,出道後的這幾年雖然進步了一些,但是臨近畢業還是有人在唱衰我。

說我乘著朗月的風起飛,等畢業單飛,沒了朗月這棵大樹我遲早要從人群中來到人群中去。還有人說我一直沒有明確的事業規劃,出道三年看起來什麽都嘗試了一點但又沒有深度參與,雖然看起來有了點事業心但好像不多,所以出道後估計也就是混混日子,誰知道我以後會怎樣。

我的粉絲們倒是了解我多一些,知道我在深耕創作,於是猜我會畢業即轉幕後。

我確實是有一些壓力的,單給後的第一張EP就擺爛,別人還有可能是公司不做人,到了我這裏就可能變成,藝人自己不爭氣,公司就算殫精竭慮也沒用。

小作坊到底是有著小作坊的弊端。

邢楚姚那邊雖然崇文傳媒一心想把她扔進劇組,但是對於畢業後的第一張專輯也是盡心盡力。她手上當下也有著不少的demo,我那天聽了聽,雖然也不如成·娛樂這邊給的質量高,但至少能聽出來用了心。

“那誰讓你不來餘生。”聽我長籲短嘆,周思睿偏偏還要來火上澆油。

我自然有我自己的打算:“我欠了你們餘生太多人情債了,再欠下去是不是得一輩子給你們打工啊。”

“別別別,”周思睿火速劃清界限:“我也是餘生的打工仔好吧,但是,你來餘生也算一大助力。”

“什麽助力?”

“餘生快樂”已經有REST這樣成熟的制作人和曲作家,加上邵渺也是能唱能寫的,就餘雲舒加上邵渺兩個人,隨便寫一寫便可以養活整個“餘生快樂”。

“他倆那個詞寫的爛死了,”周思睿卻是一臉嫌棄:“大舒前兩年因為被流放的經歷還能寫點懷才不遇的歌,這兩年眼看著起來了,倒是把當年積攢的才氣磨得差不多了。”

“那不是還有渺哥。”

“你快別提了,”周思睿皺著眉頭,佯裝痛苦:“他那個創作能力最近跟他的戀愛狀態成正比,上次有首歌,寫前半首時在跟悠然吵架,後半首倆人和好了,前半首苦情歌後半首陽光明媚,別提有多分裂了。”

“還有這出?”這可算是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拿起手機打開播放器輸入了邵渺的名字,問周思睿:“哪首啊?”

周思睿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當然是被斃掉了,還能發出來被大家一起嘲笑啊?”

我義正言辭道:“給大家帶來歡樂也是藝人本職工作的一部分。”

周思睿懶得跟我打嘴仗,嘆了口氣:“算了算了,你不願意來就算了,是我們餘生快樂沒有這個福分。”

我明白,如果我想要加入餘生,至少現階段餘生的大門隨時為我敞開。

然而我不去餘生快樂確實有著諸多考量,最重要的是餘生看起來實在沒什麽內控,六個大老板隨心所欲,雖然離開審計行業已久,良好的內控環境依舊是我安全感的來源。

而餘雲舒表現出的“江郎才盡“和邵渺的靈感跟著戀愛走無非是現階段這兩位隨心所欲的具體表現。

他們老幾位已經是娛樂圈裏的“老炮兒”,我卻剛要開始一個人逐夢演藝圈,“餘生快樂”這種看起來就適合養老的單位,就留給我的職業末期。

如果那時餘生快樂還願意簽我。

休息時間結束,我跟周思睿接著在我們的樂器間商量主打歌《瘋子》的細節。

按照時間表,這兩天我們就要將寫好的歌先交上去,在和我們的監制成城,制作人周安商量具體的配器及編曲方案。

但是到了今天,我們依舊在為用哪一版歌詞而糾結。

去公司交歌那天,只有我和周詩遠在場,成城看完歌詞略微痛苦地揉了揉太陽穴:“一定要這麽飛嗎?”

飛都算是成城說得保守,我們的歌詞可以說很瘋。

“迷幻鏡子裏,折射幾個自己

在過去的時間線,故事分割成碎片一地

凝視,閉眼,再睜開是誰在眼前

那些美麗瞬間,隨著切換灰飛煙滅。“

周安卻覺得很合適,因為切合主題,夠瘋。

成城苦笑道:“我以為你們的瘋會是那種,不顧一切的追夢少年。”

“最開始確實是這樣想的,但最後覺得炸裂一點的風格會好更《THE ONE》呼應。”

《THE ONE》是一個合而唯一的故事,那麽《瘋子》就要徹底分裂開來。

唱嫉妒,唱孤獨,唱每個人格都只能有短暫的時間講述自己的故事。

唱要被主人格發現,唱不同人格之間的殺戮。

成城聽我這麽說撩了撩她早已不存在的劉海:“這可不像你們。”

不像我們,和諧,沒什麽爭吵,分工明確且平和地過完了快三年的時間。

周詩遠則說道:“就是因為那不是我們,我們才敢這麽玩。”

就像好人總想演壞蛋,過於和諧的關系偶爾也需要一些比較極端的藝術形式來表現。

因為內部和諧,所以作品中表現得再極端都不會怕有心之人拿去寫無聊的營銷文章。

而成城的擔心其實在於這樣的歌詞會不會不好過審。

倒是周安勸她:“她們這張專輯也沒什麽機會在衛視唱,《轉身之前》做第一主打,剩下這點時間,要是有團活出去唱唱就夠了,這首歌讓她們自己玩唄。

回到宿舍,周詩遠和我吐槽,說覺得成城膽子沒有以前大了。她曾經覺得天塌下來成城和井星闊都能頂著,現在卻覺得,成城好像有些畏手畏腳了。

“太正常了,剛接我們那會兒她一直在給自己打工,現在手下一半的藝人都是代運營,成績要是不好覽深那邊會給她壓力,久而久之肯定想要求穩妥咯。”

“有道理,” 周詩遠倒是很讚同我的說法:“所以還是自己單幹好啊。”

我卻不以為然:“你去問問小雨,單幹好不好。”

趙雨停先我們一步經歷了粉絲流失的陣痛,現在保持在一個開得起LIVEHOUSE,發免費單曲點擊量不錯,但是單曲收費就不會有特別多人買單的狀況。

之前聽了我的建議,她也去找了專門幫她管理版權的機構,雖然依舊是單打獨鬥,但是總歸不再像是個小作坊。

“我當然問了,”周詩遠說道:“但是我跟小雨一起就不算單打獨鬥了,對吧?”

不久前趙雨停找過周詩遠,說自己想做一個純女rapper的廠牌,問周詩遠畢業後要不要加入她。

畢竟卓悅對於周詩遠的懈怠是個人都能看出來。

周詩遠當時說她需要考慮一下。

她這次說到單幹,我覺得應該是已經想好,與其被卓悅的條條框框所局限,倒不如自己做自己的老板。

“想好了?”

“基本想好了,”周詩遠嘆了口氣:“就是解約費有點高,我出道之後和卓悅簽過一個補充協議,現在看著有些腦殼疼。”

“我之前不是跟你推薦過李子言?”

上次她說再考慮一下我就猜到可能牽扯到合約問題,提前給了她一張李子言的電子名片,並和她說如果覺得李子言作為“餘生快樂”的法律顧問不方便來幫她談贖身合同,那我們還有李淮谷可以供她挑選。

我本想說許梨也可以,但目前看來許梨更擅長版權類案件,而非藝人經濟類合約。

所以還是得刷李子君的臉卡。

“你說得對,”周詩遠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與其自己頭疼倒不如讓別人替我頭疼。”

話畢她又轉頭看我:“李大狀不會特別貴吧,你也知道,我窮。”

周詩遠的確是我們幾個裏賺的最少那個,於是我安慰她:“你放心,李律主打一個物美價廉。”

--------------------

嘿嘿,好久沒有按時更新啦!

閱讀愉快呀!

(海星,評論,多多益善!謝謝大家!)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