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翁失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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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馬
宋如筠吶吶了半天,終於想起自己剛才拉住賀隨風的原因。
“鍋裏的排骨湯應該好了。”
他催促道。
賀隨風充耳不聞,察覺到他想要起身後將人摁回去說道:“別動。”
他去廚房把冰箱冷凍層裏的冰塊通通取了出來,隨手扯了個幹凈的塑料袋裝進去後系緊帶子,防止融化的水漏得滿地都是。
完成後去而覆返在他身邊坐下吩咐道:“自己脫鞋。”
宋如筠老實照做,還不忘質疑道:“你沒全倒出來吧?我晚上喝酒還要……”
下一秒他就氣急敗壞道:“我靠你輕點,我是病患,病患你懂不懂!”
白皙的腳踝處已有些許紅腫,過於明顯的對比看上去倒顯得觸目驚心,許是他體格並不算強健的緣故,纖長的骨骼好似一只手就能握住,和它的主人一樣,是不堪一擊的脆弱。
但等賀隨風真的圈上時,才發現一只手根本無法合圍。
冰袋蓋在腳踝上的那一刻,他明顯能感受到對方顫抖了一下,賀隨風這才不急不慢地說道:“現在知道疼了,早幹嘛去了。”
“你下次伺候人的時候記得閉嘴。”
他不耐煩地一腳蹬向對方好叫他安靜,卻由於受到桎梏的原因沒能成功,不輕不重的力度倒像是調情。
和方才一樣,往回收的時候已經收不回來了,非自願地踩在賀隨風的心窩處。
宋如筠暗罵自己不長記性,緊接著腳踝的傷處就被人狠狠摩挲,大拇指碾壓造成的二次傷害疼痛到他倒吸一口涼氣,立馬怒道:“你又發什麽瘋?”
“不是在伺候你嗎。”
說到那兩個字時賀隨風壓低了聲音,使人不由得產生一些無謂的聯想。
宋如筠這才認清楚一個事實,這人比他還有病,實屬罕見,不過可以理解。
這回他老老實實,只是頗為文靜地罵了一句:“滾犢子。”
“自己敷著。”
賀隨風心情甚好,對他這句話視若無睹,起身前還不忘拍了拍他的臉說道:“茶幾下面有藥箱,回頭記得拿雲南白藥噴一噴。”
宋如筠氣笑道:“你逗狗呢?”
老虎的胡須還摸不得呢。
賀隨風連頭都沒回:“少給自己貼金,辣條可比你可愛多了。”
宋如筠氣到喪失理智,回懟道:“但辣條更喜歡我!”
他說的這可是實話,哼哼,不過當理智開始回籠,突然發現有點像小學生鬥嘴是怎麽回事。
“喜歡你不是很正常嗎?”
賀隨風說這句話時語氣極為平淡,似乎只是陳述了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實,類比無法更改的鐵律和早已證實的定理。
他這是什麽意思?
宋如筠的腦子瞬間陷入卡殼,下意識試圖通過邏輯推斷挖掘背後的情感和想法,並且根據每種可能羅列出相應的回答與舉措,以及可能導致的結局。
最終他還是什麽都沒說。
他總是這樣,在某些特定時刻大腦生銹,素來引起為傲的反應力和邏輯思維通通歇菜,只剩下他一臉茫然的站在原地。
晚飯是宋如筠提前燉好的蓮藕排骨湯配米飯,王浩博略微疑惑道:“為什麽不是饅頭?”
“做飯的人做什麽就吃什麽。”
宋如筠頭也不擡地說道。
王浩博噢了一聲也不是很在意,宋如筠反應過來以後倒沈默了好一會兒。
買蛋糕送的壽星帽圍了兩圈戴在辣條頭上還是有些大,全場只有王浩博一個人賣力地唱生日歌,宋如筠坐在一旁拍了兩下手意思意思,而賀隨風正忙著教辣條鼓掌。
“來吧,一人許一個願望。”
為了防止辣條亂跑,賀隨風手忙腳亂地插上蠟燭。
宋如筠嘲弄道:“獅子大開口啊你是,一個蛋糕許四個願望?”
“許一個就包靈了?”
賀隨風嗤笑道。
邏輯通順,無法反駁,無言以對,甘拜下風,這就是宋如筠的心理感受。
他沒什麽願望,於是在兩人一狗一本正經地閉眼的時候,肆無忌憚地打量著這一切。
當然辣條是被迫的,某人的爪子捂住了它的眼睛,沒準還占了它的許願名額。
嗯,比狗還狗,畢竟我們辣條可是只純潔可愛的天使小狗。
賀隨風睜開眼,看到的就是宋如筠正一臉慈祥地盯著自己懷中的辣條,於是問道:“沒許願?”
“沒什麽可求的。”
實際上他是個特別容易滿足的人,當一件壞事發生時他總是會說幸好,踩到香蕉皮差點摔倒時也只會想幸好沒摔幸好不是排洩物。
或許也正因如此,所以他坦然接受命運的一切饋贈,無論是好是壞,因為他堅信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未曾踏足的另一條道路未必比當下更加美好。
凡事發生皆有利於我,苦難未必無用,幸福使人失智。
他甘願與其捆綁享受痛苦,正如同他篤信這是他與生俱來的天賦,盡管附贈了如影隨形的折磨。
“好在我替你許了,保佑你平平安安。”
賀隨風笑瞇瞇道。
宋如筠用你腦子沒病吧的眼神看向他,嘲諷道:“你還不如說是祝辣條長命百歲,這個可信度更高。”
“可它只是只小狗呀,小狗活不了那麽久,這不算願望,依現在的醫學水平來看這叫異想天開。”
他還不忘顛了顛靜靜趴在腿上的辣條。
宋如筠說:“但好多人活在這世上創造的價值也未必比辣條更多,帶給他人的幸福可能還不如樓下的流浪貓。”
“按照你這個算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類都沒有出生的必要,你總是在不需要意義的地方強求意義,卻又經常花費時間去做毫無意義的事。
“活著是這世界上唯一不應該追求意義的事。”
賀隨風斬釘截鐵地說道。
“人總不能只為了活著而活著吧?”
他問。
賀隨風回道:“你不可能要求你生命中的每一個瞬間都無比精彩。”
話畢,他將蛋糕切開,給宋如筠和王浩博都遞了過去。
蛋糕的水果夾心用的是草莓,就連最上層的奶油頂上鋪得也是宋如筠最愛的黃桃,而賀隨風對於甜品的態度一般,幸好也不需要他的幫助,那兩人就足以解決掉全部蛋糕。
吃完飯宋如筠躺在沙發上消食,賀隨風洗完碗出來順便問道:“張年後天要走了,明天晚上他請吃飯,你也一起去吧?”
宋如筠說:“想好去哪實習了?”
“嗯,深圳。”
“大城市啊。”
他說,接著就自言自語道:“也對,我們這太窮了,哪有什麽公司,送一程吧,以後說不定也見不上了。”
賀隨風心頭一跳,就聽見他又接了一句:“我也該走了。”
舌尖泛起苦澀,沈默了許久,他才找回聲音道:“下一站,你要去哪?”
宋如筠沈吟片刻說道:“往北走吧,想喝烈酒吹大風,也想爬高山看草原。”
“什麽時候動身?”
“就這幾天。”
賀隨風清楚他是臨時起意毫無規劃,可他更明白他真的會說走就走。
他嘲笑自己在護城河邊的那夜居然天真到相信宋如筠的鬼話,什麽只有我能綁住你,不過是被酒精沖昏了頭腦隨口說出的戲言,換個人在現場他也會說些類似的謊話。
要挽留嗎?
他問自己。
換句話說,他能留住他嗎?
明明不是已經知道他的身份了嗎,不是說沒有藝術家會不愛自己的作品嗎,就像上帝對待亞當,那為什麽還是不願意為了他留下呢?
宋如筠翻看著國內地圖,思考下一站的目的地,
甘肅,沈陽還是煙臺?
距離那個吻過去兩個小時了,他們都默契的沒有提起。
至於那個吻到底是沖動作祟,還是意亂情迷,抑或是壓抑許久,誰在乎呢?
那個吻本不該存在,他想。
早在很久以前,所有事情還沒發展到現在這種不可挽回的地步的時候,他就一直在困惑這個問題——什麽才是愛呢?
他嘗試用各種方式來解答,卻始終找不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答案。
正如同《小王子》裏寫‘想要和別人制造羈絆,就要承受掉眼淚的風險’,愛上一個人就是將自己的喜怒哀樂交給對方憑他拿捏。
他沒有這個勇氣。
他不理解為什麽有人可以做到心甘情願的給予他人愛,也不相信有人會愛這樣的自己。
很荒唐的是,在某些時刻,他又想要擁有這份愛。
他讀《面紗》,讀沃爾特說出那句’我知道你是二流貨色,但是我愛你’,隨後抱有慷慨赴死的決心拉著凱蒂一同前往霍亂之地,他讀《洛麗塔》,讀亨伯特的自白,‘洛麗塔,我□□,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一如他反覆觀看《小姐》,當淑熙得知朗讀的真相時,她憤怒地毀壞那些在她眼裏骯臟醜陋的書籍,正如她解開了秀子的枷鎖,兩個人得以手拉著手在草原上奔跑。
那句‘她是到了冬天就用偷來的皮革錢包來編織大衣的有名女賊的女兒,她的孩子也可能是盜賊、是扒手、是騙子,可她是毀掉我現有生活,拯救我的生活的我的救援者,我的玉子,我的淑姬’,被他倒背如流。
但他還是不懂愛,他也不曾寫過愛。
冥冥之中他總覺得,他應當寫愛的,盡管他寫不出健康的關系。
像在人生的一些時間段裏一樣,他應該也曾非常短暫的愛過一部分人,只是就連他自己也分不清,他到底是在愛他們,還是愛他們身上與自己相似的某個特質,又或者是享受愛著別人的自己。
或許他只是瘋狂迷戀另一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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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如筠吶吶了半天,終於想起自己剛才拉住賀隨風的原因。
“鍋裏的排骨湯應該好了。”
他催促道。
賀隨風充耳不聞,察覺到他想要起身後將人摁回去說道:“別動。”
他去廚房把冰箱冷凍層裏的冰塊通通取了出來,隨手扯了個幹凈的塑料袋裝進去後系緊帶子,防止融化的水漏得滿地都是。
完成後去而覆返在他身邊坐下吩咐道:“自己脫鞋。”
宋如筠老實照做,還不忘質疑道:“你沒全倒出來吧?我晚上喝酒還要……”
下一秒他就氣急敗壞道:“我靠你輕點,我是病患,病患你懂不懂!”
白皙的腳踝處已有些許紅腫,過於明顯的對比看上去倒顯得觸目驚心,許是他體格並不算強健的緣故,纖長的骨骼好似一只手就能握住,和它的主人一樣,是不堪一擊的脆弱。
但等賀隨風真的圈上時,才發現一只手根本無法合圍。
冰袋蓋在腳踝上的那一刻,他明顯能感受到對方顫抖了一下,賀隨風這才不急不慢地說道:“現在知道疼了,早幹嘛去了。”
“你下次伺候人的時候記得閉嘴。”
他不耐煩地一腳蹬向對方好叫他安靜,卻由於受到桎梏的原因沒能成功,不輕不重的力度倒像是調情。
和方才一樣,往回收的時候已經收不回來了,非自願地踩在賀隨風的心窩處。
宋如筠暗罵自己不長記性,緊接著腳踝的傷處就被人狠狠摩挲,大拇指碾壓造成的二次傷害疼痛到他倒吸一口涼氣,立馬怒道:“你又發什麽瘋?”
“不是在伺候你嗎。”
說到那兩個字時賀隨風壓低了聲音,使人不由得產生一些無謂的聯想。
宋如筠這才認清楚一個事實,這人比他還有病,實屬罕見,不過可以理解。
這回他老老實實,只是頗為文靜地罵了一句:“滾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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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隨風心情甚好,對他這句話視若無睹,起身前還不忘拍了拍他的臉說道:“茶幾下面有藥箱,回頭記得拿雲南白藥噴一噴。”
宋如筠氣笑道:“你逗狗呢?”
老虎的胡須還摸不得呢。
賀隨風連頭都沒回:“少給自己貼金,辣條可比你可愛多了。”
宋如筠氣到喪失理智,回懟道:“但辣條更喜歡我!”
他說的這可是實話,哼哼,不過當理智開始回籠,突然發現有點像小學生鬥嘴是怎麽回事。
“喜歡你不是很正常嗎?”
賀隨風說這句話時語氣極為平淡,似乎只是陳述了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實,類比無法更改的鐵律和早已證實的定理。
他這是什麽意思?
宋如筠的腦子瞬間陷入卡殼,下意識試圖通過邏輯推斷挖掘背後的情感和想法,並且根據每種可能羅列出相應的回答與舉措,以及可能導致的結局。
最終他還是什麽都沒說。
他總是這樣,在某些特定時刻大腦生銹,素來引起為傲的反應力和邏輯思維通通歇菜,只剩下他一臉茫然的站在原地。
晚飯是宋如筠提前燉好的蓮藕排骨湯配米飯,王浩博略微疑惑道:“為什麽不是饅頭?”
“做飯的人做什麽就吃什麽。”
宋如筠頭也不擡地說道。
王浩博噢了一聲也不是很在意,宋如筠反應過來以後倒沈默了好一會兒。
買蛋糕送的壽星帽圍了兩圈戴在辣條頭上還是有些大,全場只有王浩博一個人賣力地唱生日歌,宋如筠坐在一旁拍了兩下手意思意思,而賀隨風正忙著教辣條鼓掌。
“來吧,一人許一個願望。”
為了防止辣條亂跑,賀隨風手忙腳亂地插上蠟燭。
宋如筠嘲弄道:“獅子大開口啊你是,一個蛋糕許四個願望?”
“許一個就包靈了?”
賀隨風嗤笑道。
邏輯通順,無法反駁,無言以對,甘拜下風,這就是宋如筠的心理感受。
他沒什麽願望,於是在兩人一狗一本正經地閉眼的時候,肆無忌憚地打量著這一切。
當然辣條是被迫的,某人的爪子捂住了它的眼睛,沒準還占了它的許願名額。
嗯,比狗還狗,畢竟我們辣條可是只純潔可愛的天使小狗。
賀隨風睜開眼,看到的就是宋如筠正一臉慈祥地盯著自己懷中的辣條,於是問道:“沒許願?”
“沒什麽可求的。”
實際上他是個特別容易滿足的人,當一件壞事發生時他總是會說幸好,踩到香蕉皮差點摔倒時也只會想幸好沒摔幸好不是排洩物。
或許也正因如此,所以他坦然接受命運的一切饋贈,無論是好是壞,因為他堅信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未曾踏足的另一條道路未必比當下更加美好。
凡事發生皆有利於我,苦難未必無用,幸福使人失智。
他甘願與其捆綁享受痛苦,正如同他篤信這是他與生俱來的天賦,盡管附贈了如影隨形的折磨。
“好在我替你許了,保佑你平平安安。”
賀隨風笑瞇瞇道。
宋如筠用你腦子沒病吧的眼神看向他,嘲諷道:“你還不如說是祝辣條長命百歲,這個可信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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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不忘顛了顛靜靜趴在腿上的辣條。
宋如筠說:“但好多人活在這世上創造的價值也未必比辣條更多,帶給他人的幸福可能還不如樓下的流浪貓。”
“按照你這個算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類都沒有出生的必要,你總是在不需要意義的地方強求意義,卻又經常花費時間去做毫無意義的事。
“活著是這世界上唯一不應該追求意義的事。”
賀隨風斬釘截鐵地說道。
“人總不能只為了活著而活著吧?”
他問。
賀隨風回道:“你不可能要求你生命中的每一個瞬間都無比精彩。”
話畢,他將蛋糕切開,給宋如筠和王浩博都遞了過去。
蛋糕的水果夾心用的是草莓,就連最上層的奶油頂上鋪得也是宋如筠最愛的黃桃,而賀隨風對於甜品的態度一般,幸好也不需要他的幫助,那兩人就足以解決掉全部蛋糕。
吃完飯宋如筠躺在沙發上消食,賀隨風洗完碗出來順便問道:“張年後天要走了,明天晚上他請吃飯,你也一起去吧?”
宋如筠說:“想好去哪實習了?”
“嗯,深圳。”
“大城市啊。”
他說,接著就自言自語道:“也對,我們這太窮了,哪有什麽公司,送一程吧,以後說不定也見不上了。”
賀隨風心頭一跳,就聽見他又接了一句:“我也該走了。”
舌尖泛起苦澀,沈默了許久,他才找回聲音道:“下一站,你要去哪?”
宋如筠沈吟片刻說道:“往北走吧,想喝烈酒吹大風,也想爬高山看草原。”
“什麽時候動身?”
“就這幾天。”
賀隨風清楚他是臨時起意毫無規劃,可他更明白他真的會說走就走。
他嘲笑自己在護城河邊的那夜居然天真到相信宋如筠的鬼話,什麽只有我能綁住你,不過是被酒精沖昏了頭腦隨口說出的戲言,換個人在現場他也會說些類似的謊話。
要挽留嗎?
他問自己。
換句話說,他能留住他嗎?
明明不是已經知道他的身份了嗎,不是說沒有藝術家會不愛自己的作品嗎,就像上帝對待亞當,那為什麽還是不願意為了他留下呢?
宋如筠翻看著國內地圖,思考下一站的目的地,
甘肅,沈陽還是煙臺?
距離那個吻過去兩個小時了,他們都默契的沒有提起。
至於那個吻到底是沖動作祟,還是意亂情迷,抑或是壓抑許久,誰在乎呢?
那個吻本不該存在,他想。
早在很久以前,所有事情還沒發展到現在這種不可挽回的地步的時候,他就一直在困惑這個問題——什麽才是愛呢?
他嘗試用各種方式來解答,卻始終找不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答案。
正如同《小王子》裏寫‘想要和別人制造羈絆,就要承受掉眼淚的風險’,愛上一個人就是將自己的喜怒哀樂交給對方憑他拿捏。
他沒有這個勇氣。
他不理解為什麽有人可以做到心甘情願的給予他人愛,也不相信有人會愛這樣的自己。
很荒唐的是,在某些時刻,他又想要擁有這份愛。
他讀《面紗》,讀沃爾特說出那句’我知道你是二流貨色,但是我愛你’,隨後抱有慷慨赴死的決心拉著凱蒂一同前往霍亂之地,他讀《洛麗塔》,讀亨伯特的自白,‘洛麗塔,我□□,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一如他反覆觀看《小姐》,當淑熙得知朗讀的真相時,她憤怒地毀壞那些在她眼裏骯臟醜陋的書籍,正如她解開了秀子的枷鎖,兩個人得以手拉著手在草原上奔跑。
那句‘她是到了冬天就用偷來的皮革錢包來編織大衣的有名女賊的女兒,她的孩子也可能是盜賊、是扒手、是騙子,可她是毀掉我現有生活,拯救我的生活的我的救援者,我的玉子,我的淑姬’,被他倒背如流。
但他還是不懂愛,他也不曾寫過愛。
冥冥之中他總覺得,他應當寫愛的,盡管他寫不出健康的關系。
像在人生的一些時間段裏一樣,他應該也曾非常短暫的愛過一部分人,只是就連他自己也分不清,他到底是在愛他們,還是愛他們身上與自己相似的某個特質,又或者是享受愛著別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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