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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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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正德十一年秋七月

○庚辰朔,享太廟。

○辛巳廣西·左布政使周進隆以巡按禦史朱昴劾其貪耄乞休,且欲量加職銜。吏部言:“進隆不為公論所與,難以加職。”乃令致仕。

○壬午升浙江·按察使李承勳 為狹西右布政使。

○發狹西布政司事例銀三萬兩於寧夏,糴買糧草。

○癸未仁孝文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馬誠祭長陵。

○甲申命翰林院侍講·學士李廷相、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溫仁和為應天府鄉試考試官。

○升四川·右布政使何珊 為廣西左布政使。

○蔭南京禮部·右侍郎楊廉子攽為國子生,以三年考滿也。

○東岳泰山有碧霞元君祠,鎮守太監黎鑒請收香錢,以時修理,許之。工科給事中石天柱等言:祀典惟東岳泰山之神,無所謂碧霞元君者,淫祀非禮,可更崇重之乎!況收香錢耗民財虧國典,啟貪盜崇邪,慢請毀之便。入,付所司知之。

○遼海衛納粟都指揮·僉事 王鉞坐虜入寇當謫戍,以情輕降一級。

○乙酉升狹西按察司·副使何天衢為浙江按察使。

○翰林院·編修孫紹祖乞給假並葬其兄檢討紹先,許之。

○朵顏衛都督花當遣使影克蔔等來朝貢,且伏犯邊之罪,命給賞如例。

○貴州車椀寨苗賊阿傍等紏各寨苗為亂,於清平平越衛地方殺指揮王杞,遂盤據香爐山,轉掠湖廣偏橋等處,道路阻絕,守臣以聞。命:“湖廣總兵官楊英、巡撫都禦史秦金詣湖貴境上,會貴州鎮巡官,督各參將守備兵備三司官整備兵糧,仍調永順保靖播州酉陽土兵剿之,以貴州巡按禦史紀功。”

○以太仆寺馬一千匹送禦用監印烙,分撥勇士四衛等營。從提督太監谷大用奏也。

○丙戌司禮監·太監韋霦 傳旨:以禦馬監右少監趙昇守備倒馬關。

○戶部執奏:“商人張鐸等往曾輸草於保安等城堡,緣過限減價,乃累奏擾,荷特給銀二萬三千七百餘,兩踰分極矣。今又奏匄兩淮例不開中殘鹽,輕視憲章,不遵成命,請逮問。”後令於宣府候支。上淮以殘鹽給之賤□依憑城社,屢奪公議,綱紀之紊甚矣。

○監察·禦史於鏊等言:“邇者,總理河道工部·侍郎趙璜 劾奏副使房瑄、文皓及通判趙從龍 等,指以修河為名,輙肆侵克埋沒卷宗,請逮問。俱蒙恩宥免,使執法者沮玩法者縱此,必瑄皓輩陰有為之地者,乞從璜所奏,以杜僥幸之門。”得旨:“事已既往,且連及者眾,已之。”

○建州等衛女直都指揮·同知哈你合等來朝貢馬,賜宴並賞織金文綺絹帛有差。

○賞董家口關斬獲達賊有功官軍絹鈔有差。

○丁亥升貴州·按察使張琮為四川·右布政使。

○疊力等族番人倫班等來朝貢,賜宴並賞彩叚絹鈔有差。

○戊子減免霸州及大城文安靜海三縣葦課有差,以災故也。

○升山東·右布政使鄭陽為山西·左布政使,狹西按察司·僉事 孫修為本司·副使,戶部·署員外郎舒表為狹西僉事。

○己醜狹西巡撫都·禦史蕭翀 奏:“韓府郡王、將軍、郡縣主等歲用本色折色糧共一十八萬二千九百六十六石,今在倉粟米不及二千,庫貯折銀不及三百兩,民力轉輸有限,宗室仰給無窮。若不早為議處,誠恐激成他變。其固鎮等衛所官軍俸糧派欠數多,亦宜並議。”戶部議覆:“狹西宗室比之別省,為多三邊供億,又覆浩繁,所以全狹稅糧升合不入京儲,又助以年例,及河南折布等銀數十年來,不聞告乏。今有此奏,必州縣因循致有逋負,宜行巡撫管糧等官將合屬正德七年以後該納糧草各衛所原額新增屯種折色,嚴限完納。其鹹陽縣抽分木植銀,並各該□稅鈔貫大小衙門贓罰紙米,俱貯庫聽用。”從之。

○初,鎮守河南·太監廖堂附逆瑾勢,假以進貢無名之徵百出,其後繼之者率以為常。於是,河南巡撫·都禦史李充嗣言:近時鎮守·太監進貢,有古銅器穴□□止變盆黃鷹角鷹錦雞獵犬羔羊皮之類,皆假名科歛自為取財之計,此外又有拜見銀、須知銀、圖本銀、稅課司銀、出辦椿草銀扣除驛傳銀、馬價銀、甲首夫銀、快手月錢銀。河夫歇役銀,動以數十萬計,而左右用事之人私於下屬賣馬賣布賣紙賣鈔賣鋪陳,又於沿河抽索客貨其弊甚多,乞行禁止,以蘇民困。詔:“進貢如舊,其下人科取者禁之。”

○免湖廣道沅靖武岡、四州藍山、臨武、永興、寧遠會同綏寧六縣正官來朝,以苗叛用兵故也。

○庚寅慈聖康壽太皇太後聖旦,命婦朝賀。是日,賜文武群臣宴於午門。

○升江西布政司·右參政陳洪謨為貴州·按察使,湖廣·右參議王藎為山西右參政。

○南京·給事中史魯 言:“南都外城鎮江寧國太平廣德府州例當分葺,但去都既遠,官吏艱於往來,奸弊易起,乞養歲出工料夫價銀共一千三百兩,輸南京工部隨時修補。庶浪費少節,而民困可蘇。”工部議,從之。

○蔭故禮部·尚書 徐瓊 孫 高明為國子生。

○辛卯升山東按察司·僉事 潘珍為本司副使。

○免廣西平樂等五府、賓州思恩等九縣正官、永安等八州陽朔等三十四縣正佐官來朝,以撫按官言地方多事故也。

○壬辰升監察·禦史楊時周為狹西按察司僉事。

○開中兩淮兩浙鹽一十五萬引於貴州召□上納,及開吏典知印承差納米免考免辦事例,其原擬廣西福建雲南生員上納銀兩解太倉者,俱以給之。以苗寇猖獗,從巡撫都禦史曹祥奏也。

○癸巳升監察禦史於鏊為浙江按察司副使,禮科給事中黃質為湖廣布政司左參議。

○升河南按察使盛應期為山東右布政使。

○改管處州府事江西布政司·右參政劉斐治司事。

○雲南按察司按察使劉麟以病乞致仕,許之,仍令病愈起用。

○命山東布政司為德府·庶長子泰安王祐木□匆妃周氏營葬事,從王奏也。

○免貴州布按二司及府州縣正佐官長官司吏目來朝,以地方用兵兼有采大木之役也。

○謫前江西·副使胡世寧 戍遼東。世寧逮獄已二年,竟以欺侮宗室坐罪。自世寧得禍後,方面以下官畏避寧藩,相視以目,風采薾然矣。

○勒沛縣·知縣胡守約 為民。先是,織造·太監史宣過沛索挽丹夫以千計,守約已給其半,半補以傭錢。宣督責愈急,自至縣收捕吏胥,守約不能堪,因與爭。宣還奏之,連及管閘主事王鑾,俱逮入詔獄。掠治久之,鑾得贖杖覆職,守約為民。

○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禦史彭澤等言:“近給事中羅方、禦史劉成德等各奏稱胡世寧充軍,胡守約為民,於法未當。切惟君天下之道,親親固所當先,而體群臣之義,殊不可廢。宮中固所當厚,而府中之正法,亦不可偏。今世寧以忤宗室,守約以忤內臣,致遣官校逮系詔獄,覆加重譴,而寧王之事,竟置不問,史宣之罪,亦從寬宥,似於體群臣之道有所未盡。宮府之事,少有異同。故言官交章論奏,蓋亦公論之不容泯也。況世寧先任知府,循良有跡,守約任知縣,抗禦有方,是其平日功有可錄,宜俯從言官之請。將世寧等依擬覆職,或量移一官,俾得效用庶於公論,協孚情法,允當可以。感激臣工,而風勵天下矣。”不聽。

○甲午中元節。遣駙馬·都尉馬誠、崔元、林岳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楊淳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升翰林院·編修徐縉 為侍讀,以九年秩滿也。

○升刑部·署員外郎魯鐸為山東按察司僉事。

○以旱災減免山東兗州等府濟等衛所今歲之稅有差。

○撫治鄖陽·右僉都禦史公勉仁 卒。勉仁,字尚德,山東蒙陰人。弘治庚戌進士,授行人,升江西道監察禦史,太仆寺少卿。適逆瑾假門禁事,逮赴錦衣衛獄。左遷鹽運司同知,服闋升四川布政司參議。藍鄢之亂,領兵剿賊。升本省按察司副使,尋升按察使,進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大同,以憂去,服闋敕巡撫南贛未行,改鄖陽,抵任隨卒。訃聞,賜祭葬如例。勉,仁居官謹,畏不失職,然遇事傷於煩瑣,無變通之才。

○乙未虜寇白羊口等處,命左都督劉暉仍充總兵官,太監張忠監督軍務,參將桂勇、賈鑒各領西官廳聽征官軍即日啟行,仍命遼東千總都指揮叚錦 充右參將領,原調遼東兵隨暉殺賊,忠所領西官廳官軍一千人並東官廳頭目五百人,各賞銀二兩、布二疋,鑒所領百二十人賞如之。

○傳旨令兵部分遣官屬撫安軍民。時邊報亟甚,所在驚潰,諸謁陵者還自昌平,或傳虜已入白羊口,皆策馬而走,老幼扶攜,相屬於道。

○沈王幼薨。王,康王第二子,母妃韓氏,宣德壬午生。正統丁卯封世子,天順己卯襲封。至是薨,年五十有五。訃聞,輟朝三日,遣官祭葬如制,謚曰莊。

○丙申升山西按察司·副使陳奎為河南按察使,狹西·副使沈恩為雲南·按察使。

○監察·禦史王金劾南京刑部右侍郎兼左僉都禦史藍章貪濫不職。吏部覆請,詔留用之。

○命兵部·右侍郎丁鳳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提督宣大等處軍務。

○選太仆寺馬三千匹給大同官軍。

○升署指揮·同知徐永為署都指揮·僉事湖廣都司僉書。

○丁酉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馬誠祭長陵。

○賞龍門所斬獲達賊有功陣亡被傷官舍旗軍人等銀帛有差。

○司禮監·太監張雄傳旨令太仆寺給太監張忠從征軍士正馬五千匹。

○南京十三道·禦史潘氵□禾等劾奏:“南京刑部·右侍郎兼僉都禦史藍章貪饕恣肆,日為酣歌,且假鹽利媚權勢,欲遷要地光祿寺少卿馬,陟狡佞不思其祖,順嘗為權奸鷹犬,痛自刻責以蓋前愆,乃以南京為疏遠而乞改京官,乞削二人官秩,以為貪汙奸佞者之戒。”不報。

○命下場馬匹悉還營聽調。從新寧伯譚祐請也。

○雲南大理府地震。

○趙府·襄邑王 祐櫸薨。王,榮惠王第二子,母李氏,成化庚子生。初封鎮國將軍,弘治己酉襲封。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昭和。

○戊戌雲南蒙化府地震者五。

○命游擊將軍李琮防禦薊州關口。先是,有旨令兵部選團營兵三千人,置將領操練聽調。兵部以都指揮使李琮名上,詔琮充游擊將軍,待報乃發。至是,始趣赴薊州。

○己亥曉刻,月犯天困星。

○發戶部銀七萬兩於大同,十萬兩於宣府,收買糧草。以邊警從侍郎楊潭奏也。

○免廣東連山等十一縣正官來朝,雷州府、德慶州及潮陽等四縣以佐貳官代之,欽崖等五州清遠等二十二縣以首領官代之,皆以盜賊未寧故也。

○致仕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卒。陽,字賓之,先世本湖廣茶陵人,以戎籍居京師。生四歲,能作徑尺大書。景皇召見,抱置膝上,且試之書,賜果及鈔。六歲、八歲兩召,見試對偶,講書大義,稱旨賜皆如初。命肄業京學年,十六舉鄉試,十八登進士,改翰林庶吉士,授編修,秩滿遷侍講,秩再滿遷侍講學士。尋侍東宮講讀,丁內艱。弘治二年服闋,以從龍恩遷春坊左庶子,仍兼侍講學士。四年,憲廟實錄成,遷太常少卿,兼官如故。七年,大學士徐溥等奏:“文臣誥敕,當如舊專官撰擬。”遂擢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以領其事。尋被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與機務。十一年,進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十六年,進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改謹身殿大學士。武宗即位,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尋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正德七年,累懇辭致仕。至是卒,訃聞,上輟視朝一日,祭葬如例,仍賜米布五十石、疋新鈔一萬貫,贈太師,謚文正,給之誥命。東陽在翰林,以文學名,前輩或忌之,遷侍講學士數年,始與經筵。然不以為意也,嘗大旱應詔,陳言剖柝孟子中語切治道者數條,附以時政得失為獻,孝廟甚嘉納之。既入閣,不時召對,遇事多所規益,末年受顧命縷縷數百言,東陽感激思報。正德初,群小壞政,遂與同官劉健謝遷條陳十事,指斥貴近,言甚剴切。因自劾求退,健遷皆罷,而東陽獨留。命下據案涕泣,連乞歸不許。於是,劉瑾威權日盛,狎視公卿,惟見東陽則改容起敬。時焦芳與東陽同官,又助瑾煽虐。東陽隨事彌縫去太去甚,或論廷辯無所避忌,所以解紓調劑,潛消默奪之功居多,否則衣冠之禍,不知何所極也。或者乃以其依違隱忍,不即決去,非之過矣。所著有懷麓堂前後續稿百餘卷,凡朝廷詔冊謚議諸大制作,多出其手,詩篇碑板,傳播四裔。雖字書小技,亦精絕逼古人,罕及之。

○庚子升河南按察司·僉事 何正為山西副使,山東僉事甯溥為狹西副使。

○辛醜禦史盧雍等上言四事:“一謂今虜寇深入,將官若劉暉、桂勇等固皆可用,但事權不專,兵力單寡,不足禦方張之寇,宜重其委任,仍以原調宣府官軍三千人助之。二謂京師天下根本,宗廟乘輿所在。比者虜報傳聞西直門外居民奔入城者數千人,宜命文武大臣分守九門,嚴譏察以安人心。三謂武備不振,宜會推文武大臣各一人充總制總兵之任,日詣教場提督操練,並清查隱占私役、辦納月錢,軍士送營操備。四謂邇年出征權要首以奏帶子侄家人為務,攘奪首級,人心憤怨,宜重為之禁。凡奏帶攘功者,以軍法從事,仍究治原奏之人。”時給事中黃鐘等言略與雍同,兵部議請如雍鐘等言。詔九門仍舊戒嚴,奏帶參隨張忠約束之。

○升廬州府·同知楊譽為江西按察司僉事。

○蔭故翰林院侍講贈學士劉球曾孫祚為國子生。初,祚弟祠已蔭為通政司知事。至是,祚覆陳乞,詔特許之。

○初,京師人朱大周冒為武學生,上言:“大學士楊一清前任吏部,考黜不公,所喜者一歲屢遷,所惡者百計必去。”為吏科所駁,至是覆言:“一清言辯行汙,貪聲大著,窮奢極欲,無儒者之風,搖尾乞憐,無大臣之體。”吏部覆議:“大周陰壞銓制,有傷國體,乞下法曹究治。”詔詰責吏部謂:“其互相掩飾,令陳狀。”戶科·都給事中周金等上曰:“考察內外官,皆吏部會同都察院奉命舉行,此累朝故事也。又開刑條例備載考察被劾之人,不得狹忿摭拾。大周前後具奏瀆亂宸聽,開群枉之門,辟僥幸之路,據其肆言無忌,必有主使之人舞亂國經,未有若是之甚者。乞俯察該部原議,將大周送法司追究,以為將來之戒。”禦史陳軾等亦上,並下所司知之。時一清以事偶忤錢寧,或謂大周之肆言無忌,實寧嗾之也。

○蔭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王憲子汝成為國子生,以憲三年考滿也。

○壬寅狹西西安府地震。

○命指揮·同知李能操守鎮夷,楊淮操守高臺。

○命指揮·僉事 韓柰守備九永等處地方。

○南京前軍都督府掌府事專管操江·懷寧侯孫應爵有疾召還京,以南和伯方壽祥代之。

○命都指揮張安領團營官軍千人馳赴白羊口,督指揮馬忠等協力防守。時虜覆入青邊口,慮白羊口寡弱故也。

○癸卯命都指揮僉事徐輔守備大同左衛城。

○革寧夏等處協守守備等官都指揮廖綸、韓連、鄭誥、李全詹、鑒黃欽 等各回原衛帶俸差操,以禦史常在劾其不職也。

○大學士梁儲等陳邊務五事:“一 師克在和,宜令張忠、丁鳳、劉暉等務以朝廷付托為重。凡軍中大小事,務同心協慮,會議停當而行。至於用兵機宜,仍責成劉暉、桂勇等聽其進止,庶幾號令專一,成功可必。不可各狥己見,致誤事機。一 黠虜在邊已久,今軍盛馬肥,其鋒必銳,而我軍奔赴於數百裏之外,未免困乏。宜令張忠等餋威持重,見可而進,遇賊不可驟與之戰,庶不墮賊計。倘賊畏威不交鋒而遁,此即忠等之功矣,不必貪圖首級,輕進遠追,恐陷不測。一 沿邊分守守備、兵備、防守等官,宜諭令各慎固邊關,刬削山崖,挑穵賺坑,嚴謹烽堠,秣馬厲兵常。如虜至,或有警,即相傳報應,援山西偏頭寧武等關,尤宜嚴備,恐賊不得利於東覆窺我西,如往年故輙。一 延綏兵,素為虜人所憚,宜益調游擊將軍杭雄所領游兵,與副總兵安國游擊將軍朱鑾合兵截殺。延綏兵人賞銀二兩,以作其氣。仍敕延綏·總兵王勳挑選戰士三千,駐清水營。若宣大危急,即過河策應。若套內零賊,則以寧夏陜西兩鎮游兵按伏防守。一 鋒刃之下,非重利無以激之。宜再發太仆寺馬價銀五萬兩輸軍中,以待有功。仍查弘治間事例,各邊土人有材力勇悍,能斬獲首一顆者賞銀三十兩,願升者給與冠帶,名為義勇免其差徭。若能紏集鄉丁,斬首至五顆以上,為首者加升署所鎮撫,奪獲被虜牛羊等項以四分充賞。蓋虜勢方強,官軍既不敢輕與爭鋒,及其分散搶掠,又猝難應援。此策一行,人人踴躍。庶幾隨地寓兵,而虜可卻矣。”兵部議:“令監督提督等官遵行如其言,太仆寺馬價已發所在買馬備用,請以宣大官銀令巡按禦史核實給賞。”從之。

○乙巳詔遼東衛所納知印承差吏役者,如原擬每銀一兩折納粟麥四石,以備賑濟。從巡按禦史張文明奏也。

○命巡撫保定·都禦史臧鳳、山西都禦史李鉞量調附近官軍舍餘民兵守紫荊等關口。以虜勢重大,從巡關禦史屠僑請也。

○丙午命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趙璜 於順天等三府,工部·左侍郎俞琳兼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於保定等五府,修飭武備。以虜營近邊,慮其大舉深入故也。

○丁未降監察·禦史張經為河南河西縣典史。經之巡按宣府也,劾奏鎮守太監於喜 罪。喜深恨之。隆慶州城舊惟三門民以汲水不便,欲增開西門,知州張皞請於經,聽之不以關。白喜,喜益怒。經嘗杖人有死者,喜遂奏:“經擅開城垣,虐死無辜。”逮系詔獄拷訊,經不肯服,乃遣刑部郎中錦衣千戶各一人往按之。比奏報,法司擬贖杖還職。詔以經行事乖方,令降遠方雜職,皞亦被逮,降羅雄州同知。

○命指揮同知楊賢協守寧夏東路,興武營指揮使張鵬守備靈州。

○免廣西鎮安等三府、歸順等三十三州、上林等四縣、永順等四長官司正官來朝,皆以盜賊未寧也。

○戊申改服闋廣東按察司·副使江潮於山東,提調學校。

○雲南雲南府地震。

○巡按福建監察·禦史胡文靜 奏:“漳泉二府及浦城縣盜賊充斥,且年兇多疫,乞免其正官朝覲,仍存留運司依山鹽價一萬七千二百餘兩,以備軍餉及賑濟。”皆從之。

○蔭南京吏部·尚書 孫需 子曉為國子生,以三年考滿恩也。

○裁減廣西修仁縣學訓導一員,以生員數少也。

○命都指揮·僉事 孫輔守備德慶瀧水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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