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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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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九

正德十年九月

○甲申朔。改整飭陳睢兵備河南按察司僉事馬應祥撫民管屯。

○升江西布政司右布政使張嵿為左布政使。

○丙戌升山西按察使王啟為江西右布政使。

○丁亥孝恭章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馬誠祭景陵。

○戊子覆除服闋雲南按察使陳鳳梧於山西。

○庚寅廣東封川縣、德慶守禦千戶所,廣西蒼梧縣、藤縣、梧州守禦千戶所,各無雲而震。

○辛卯北虜寇隴州,亦蔔剌覆寇洮、岷。命右都督張洪充總兵官,提督陜西諸路軍務,領京營兵五百人以行。洪以兵少,請調宣府左參將宋贇兵三千,遼東千總葛蔓、楊春等兵二千,並選總兵官韓璽兵一千,以助征討。又言遼東系獄將官馬驃等三十餘人勇銃習戰,乞貰其罪,令為前鋒以自助。下兵部詳議,以洪生長遼東,練習邊事,宜如其請。贇、蔓各提兵三千,並驃等俱聽洪調度。陜西先調宣府餘震游兵三千,亦取洪進止。璽兵駐近關口,緩急赴援。詔:太監張忠監督軍務,領贇兵由北路,洪領所部及驃等由南路,會總制都禦史調度各路軍馬殺賊,以靖地方。蔓等兵不必動。都給事中安金等言:延、寧、甘、陜兵可十萬,素稱雄勁,不必覆出禁軍而借外兵。又河南見留秋班官軍萬人於彼,亦足調度。若征兵如洪奏,往返動以旬月,又遠赴數千裏之外,遲回道路,而虜已過河矣。況三屯營、山海關兵馬俱以應援薊州,密邇京師,備亦不可輕撤。得旨:此事已有處分矣。

○升大名府知府馬卿為浙江按察司副使。吏部初舉金華府知府劉茝及卿堪任。詔用卿,且雲近有旨降調官不得升用,所司何以舉茝?姑置不究。茝初為給事中,以攻中官落職,久乃起用,而此輩猶銜之不置如此。

○掌錦衣衛事都督同知朱寧奏:旗校張琇等捕獲強賊周璽,乞升賞。詔賜勅獎勵寧,仍賞羊酒,提調官並總旗為首者各升世襲一級,旗校為從者各賞銀三兩。後提督巡捕都督同知朱安亦奏官校陳俊等捕獲強賊陳清。得旨:賞安並賜勅升賞首從皆如寧例,仍命後有緝獲盜賊者止如舊例行之。

○錄定遠興水堡並小團山斬獲功,升守備指揮楊鎮一級,指揮使劉溥等二百一十七人各升賞有差。

○升都督同知馬釗為右都督。釗,太監馬永成家人,自百戶累升至此。

○巡撫雲南右副都禦史王懋中言四事。一、雲南設鎮守總兵太監二員,又增金騰鎮守參將太監二員。金騰本雲南西北一隅之地,軍士不滿一萬,民戶不及一二裏,科擾之害,已為困極,乞將金騰鎮守等官並賜罷革。一、致仕大學士謝遷、李東陽、王鏊、劉忠,尚書劉大夏、韓文,都禦史李士實、林俊宜起用,咨訪政事,委托機務。一、天下財力初敝於逆瑾,再敝於流賊,科斂繁急,上澤罔敷,不早為之圖,臣恐嘯聚之禍尤有甚於前者。宜令巡撫重臣多方處置。淮濟裏河一帶則領之於漕運都禦史,鄂岳、江、黃、安慶、大江一帶則領之於操江都禦史,令修築城垣,訓練士馬,演習水戰,以防不虞。一、中原盜起,朝廷權命邊將討平,然得此失彼,其害有不可言者。賊平之後,不宜留居京師。今後各邊總兵、參將、游擊等官,凡有員缺,就於生長邊疆、熟知虜性者量材補用。京師膏梁子弟與近日權推將材夤緣僥幸之徒,一切裁抑。詔責其泛言濫舉,令具實自陳。

○壬辰重陽節。賜百官宴於午門。

○設工部署郎中二人催運大木。吳允禎自儀真邗溝至衛河達於京師,王宗自荊湖至大江達於儀真,從工部右侍郎劉丙請也。

○蔭都察院左都禦史陳金子善恭為國子生。

○山西觧州地震。

○夜,月犯羅偃南星。

○癸巳蔭兵部尚書王敞從子企為國子生。

○太監韋霦傳旨:禦馬監太監廖鑾鎮守陜西,吳景鎮守河南,杜甫鎮守湖廣,廖堂、王宏、王潤俱取回南京別用。

○甲午更賜鎮守密雲太監呂安、右參將署都指揮僉事葉鳳儀勅。安、鳳儀各奏原領勅書無與巡撫都禦史會同之文,乞更換增入,以便行事。兵部議:密雲、遵化相去地遠,若有警,必會巡撫而行,恐後時失事,請仍舊。詔特俞之。

○命安鄉伯張沖、清平伯吳傑、武靖伯趙弘澤、東寧伯焦洵、泰寧侯陳儒、武安侯鄭英、禮部左侍郎吳儼、寧陽侯陳繼祖、建平伯高霳、通政使司左通政劉達為正使,中書舍人周令、刑部員外郎閻讓、中書舍人馬天祐、太常寺寺丞朱天麒、鴻臚寺左少卿張昱、中書舍人倪霦、戶部署郎中事員外郎胡忠、行人華淳、中書舍人胡楫、翰林院編修劉樸為副使,持捧節冊,冊封濚王嫡長子厚勳為世子,嫡次子厚熹為福寧王,韓王嫡第二子融燧為世子,庶長子融焌為長洲王,褒城安僖王庶長子鎮國將軍旭瀾為褒城王,趙府廣安端裕王嫡長子厚熽為廣安王,沈王庶第七子銓<钅亶>為雲和王,慶府豊林溫僖王嫡長子寘為豊林王,東城兵馬司副指揮顏兗女顏氏為岷世子妃,北城兵馬司副指揮伍經女伍氏為南豊王妃,通判王綸女王氏為益世子妃,東城兵馬司副指揮石女石氏為魯府鄒平王妃,東城兵馬司副指揮王綱女王氏為晉府靖安王妃,中城兵馬司副指揮劉瓚女劉氏為周府封丘王妃。

○遣兵部主事楊應奎以銀五萬兩市馬於河南、陜西各千匹,太仆寺官選保定等府寄養馬三千匹,送陜西軍前聽用。

○兵科給事中許覆禮奏弭盜四事。一、盜賊之起,皆有藏匿之家,官司宜出榜曉諭,使之自新。一、今之衛所科斂頻繁,或扣除俸銀,或揭借月糧,故往往逃而為盜,宜申嚴其禁,逃者許其自首,則盜可漸息。一、各府州縣宜令多畜偵事人役,不吝厚賞,以察奸摘伏。一、京畿內外雖有巡捕人員,遇有盜劫,往往畏縮不救,賊去覆遷延不報,皆以罰輕而法廢故也。宜行鎮巡等官,凡地方失事悉以實聞,違者重治,則軍士知畏。兵部議其言皆可行。報可。

○乙未雲南大理府地大震,四日乃已。

○總督兩廣軍務都察院右都禦史周南乞致仕。許之,賜給驛歸,有司給食米月二石,役夫歲四人。

○故戶部尚書周紞孫允乞補蔭國子生。吏部覆請。許之。

○丁酉巡按陜西禦史馮時雍奏:鞏昌府通判孫璘率總甲安錢獲奸細車罕鐵木兒,自言與達子川合兒等五人俱自虜中入偵虛實,宜械送京,且請量升賞璘等。兵部議以為然。命錢賞銀二十兩,璘升奉一級,未獲奸細令嚴緝之。

○守備歸德指揮同知朱瀾乞加署職,以便統屬州縣兵。兵部議軍職非有功不授,且守備例不節制有司。得旨:升瀾為署都指揮僉事。

○戊戌南京三法司奉旨,以天氣暄熱,會審罪囚當死而情可矜者五人,下刑部覆議,得免死者二人,餘重鞫奏聞。

○己亥大學士楊廷和以父喪奏乞終制,曰:本年八月初一日,少監秦用奉璽書宣諭聖意,趣臣還朝,覆勅四川鎮巡三司等官勤諭。臣聞命之餘,神魂驚怛。竊思臣在京時,以三月一日聞先臣之憂,荷蒙聖眷,特舉先朝故事,慰諭勉留。臣屢疏陳請,勅許奔喪,仍遣行人護送,遂於本月十九日啟行,閏四月十七日到家。豈意啟行方兩月而詔旨即下,到家僅三月而勅使隨至。枕塊而承自天之恩,越紼以拜如絲之命,寵光赫奕,遠邇驚聳。顧臣何人,有此榮遇?戀闕之情甚切,陟岵之痛方深。伏念臣出仕頗早,缺養最多,屢陳歸省之章,輒為職司所系,既莫追於往事,將少贖於將來。況人生大倫,君父最重,輔臣舉措,風化所關。親喪不能自盡,不可以為子;禮義或有少愆,不可以範俗。見今耆舊在位,忠賢滿朝,聞望謀猷,皆出臣右。臣若以庸劣之才,借故事為口實,當太平之世,襲金革之變禮,已且內愧,人其謂何?伏望矜憐,召還命使,俾情事得伸於喪紀,庶舉措少補於人風。且隙駟之景易過,而犬馬之齒未衰。禫禮既成,或尚存於視息;厚恩未報,敢久滯於山林?誓畢餘生,勉圖後效,鞠躬盡瘁,更覆何辭。上曰:朕以卿輔導元臣,忠勤久著,特差勅使守取,速來供職。卿宜體朕至意,即日就道,再不必辭。

○錄擒獲劇賊功,升都指揮僉事盛瑾為都指揮同知,署都指揮僉事高謙及納級指揮僉事袁傑為都指揮僉事。

○升陜西都指揮僉事趙文為署都督僉事,鎮守陜西地方。

○夜,月犯天困西第二星。

○庚子雲南大理府地覆震。

○辛醜升陜西行太仆寺少卿王溱為河南布政司右參政。

○升保定達官都指揮僉事安欽為署都指揮同知,錄其姚源討賊功也。

○巡撫保定都禦史張淳奏:大名有寧山、懷慶二衛並趙府群牧所,軍營雜處,往往藏匿盜賊。請每屯置一屯老,十家置一總甲,聽州縣官譏察,則有司之權重,而盜可息。又開州、長垣、東明舊分隸曹州兵備,請皆隸於大名,庶事體歸一。兵部議從之。

○壬寅命原任總制江西等處軍務太子少保都察院左都禦史陳金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加太子太保。

○升武昌府知事石為膠州判官,以擒賊首趙鐩功也。

○命署都指揮使孫文充副總兵,分守遼陽地方。

○都給事中安金等劾奏陜西總兵官侯勳、太監廖堂、巡撫都禦史馮清、都禦史鄧璋等弛備寡謀,以致虜騎深入,荼毒地方。請械勳至京,如律治罪;罷堂、清等,降勅責璋,以圖後功;副參、游擊、分守、守備、兵備等官宜令巡按禦史覈實治之。監察禦史張淮等亦以為言,且劾總兵官潘浩擁兵玩寇,亦宜械系至京治罪,都禦史邊憲及太監張昭俱宜罷。兵部覆議:金、淮等所言皆是,但勳已故,堂已調南京,璋已降勅切責,請逮浩至京治之,昭、清、憲俱取回,另擇代者。得旨:失事官皆當重治,但事急用人,其從輕處之。昭、清、憲令戴罪討賊,浩已調用,俟邊事稍寧,俱審覈以聞。

○癸卯夜,月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

○甲辰升山西布政司右參議曹岐為陜西行太仆寺少卿。

○升監察禦史鄺約為河南按察司副使。

○先是,巡按陜西禦史常在奏:虜自春至秋,深入腹裏為害,至八月十二日,十萬餘騎從花馬池入固原,聯營而行,長七十餘裏,肆行搶殺,城堡為空,皆將帥不得其人所致。乞悉罷總兵官潘浩,都禦史邊憲,太監張昭、廖堂,都督侯勳,侍郎馮清等,別擇賢能代之,仍遣給事中一員查究失機等罪,其總制都禦史鄧璋亦乞降勅切責,庶人知自勵。兵部議:宜如在言,浩罪視勳為重,更調宣府恐無以懲戒,請止浩勿更而謫其官,聽總制等官調遣,戴罪殺賊。其寧夏已調郤永為總兵官,今踰三月未至,亦請行巡按禦史究治。得旨:浩已有處分,永趣令疾馳以往。失機事情,待地方稍寧,遣給事中會巡按禦史審勘。

○先是,以山海衛義院口等處虜屢侵犯,官軍多死者,命巡按禦史張鰲山查勘以聞。至是,鰲山劾奏太監王忻,都禦史王倬,總兵官陳鏸,指揮孫世忠、李鎮、陳棠、薛昂等各失事,請逮治;指揮焦潤、鍾傑功可贖罪,宜免問;及有功官軍蕭雲等、陣亡高鑾等宜查勘優恤。兵部議覆。得旨:潤、傑如擬勿問,世忠奪俸三月,鎮兩月,棠等俱逮問以聞。鑾子若孫升一級世襲,雲等功次即覈實升賞。

○調甘肅游擊將軍鄖節充副總兵,協守陜西地方。

○乙巳升署員外郎事中書舍人宋滄為鴻臚寺少卿,司賓署署丞盧永春、孫伯義為左寺丞,鳴讚何文玉、主簿朱完、序班吳淓為右寺丞。初,鴻臚缺左寺丞,詔令推選四五員以聞。吏部以滄等名上。詔皆用之。於是都給事中呂經等疏言:鴻臚堂上官設有定額,間有剩員,不過隨堂辦事。今因一缺而實授六人,名器瀆濫。況宋滄出身科目,又系五品署職,於升固宜。永春等起自雜流,而超遷三倍於滄,非夤緣何以至此?其文玉與淓歷俸未及五年,升官驟踰六級,尤為舛異。乞於五人之中簡命一員,以補前缺,餘皆裁革,或仍舊職,隨堂辦事。不聽。

○總制陜西軍務右都禦史鄧璋引疾乞休。許之,命馳驛歸。病痊,有司具奏起用。

○刑部都察院會官審錄重日,得情可矜疑者十六人,具獄上請。得旨免死,發戍邊衛者十二人,仍杖之百而遣之。不孝而父母有息,辭得釋者三人。

○命都指揮同知高雲充右參將,分守錦、義二城地方。

○升指揮僉事武振為署都指揮僉事,充甘肅游擊將軍。

○巡撫雲南都禦史王懋中奏:廣南府知府廖鉉避瘴於臨安,以府印令故土官同知儂仕英子添壽護之。添壽死,家奴跛朋竊之,並經歷司印以逃,歸於其族叔儂仕祥。於是通把季福等以仕英親弟仕獬例得襲職,請追印與之。仕祥遂獻地於泗城州土官岑接,與之連婚,欲構兵以滅仕獬之族。未幾,仕祥死,其子琳遂以府印送之接,而經歷司印仍為琳弟瓊所匿。臣等方調兵積餉以為攻計,瓊始出印歸於通判周憲。會承差李志聰道經泗城,接調問我兵虛實,志聰曉諭之,接懼,遂以府印付志聰歸。瓊等今皆服罪,已就約束,請從寬宥之。事下兵部議,以為瓊、接等黨惡抗命十有餘年,罪亦難宥。但邊夷素遠聲教,況已輸服,似亦可矜。宜令鎮巡官諭以守護境土,不得更為黨惡,以自取殄滅。憲、志聰宜各犒賞以酬其勞。鉉擅離府治,以啟禍端,該道守巡失於撫處,俱宜治罪。詔從之,鉉已去任,守巡官已遇赦,皆勿究。

○賞朱臯鎮有功官兵永順宣慰司宣慰彭明輔等銀兩有差。

○巡按直隸禦史張鰲山奏:會同提督邊務侍郎陳玉,巡撫都禦史王淖,鎮守太監王忻、呂安,兵部員外郎陳簧,兵備副使王鉉,參將葉鳳儀等修過邊墻一萬八千四百三十四丈,乞將倬加升,忻等賞勞。兵部議:修邊墻無升職例,宜量賞。得旨:倬等各升俸一級,忻及鰲山等各賞銀十兩、文綺二表裏。

○太監溫祥傳旨:錦衣衛指揮僉事趙璽令象房管事,鎮撫司理刑千戶劉儒升指揮僉事。儒,太監雲之侄也。

○丙午以明日萬壽聖節,遣駙馬都尉蔡震、馬誠、林岳祭告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儀賓楊淳祭告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丁未萬壽聖節。上詣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後、皇太後宮行禮畢,出禦奉天殿,文武群臣行慶賀禮。

○免群臣宴,賜以節錢鈔。

○夜,月犯軒轅大星。

○己酉升河南懷慶衛指揮使顏齡為都指揮僉事,以征四川流賊時管押賞賜功也。

○庚戌升右給事中俞泰、王爌、羅方俱為左給事中,給事中汪玄錫、朱鳴陽為右給事中。泰、玄錫吏科,爌禮科,方刑科,鳴陽兵科。

○太監秦文傳旨:禦馬監太監張忠監督團營西官廳,禦馬監太監佛保管神機營中軍四司立威營,禦用監太監孔學管神機營右哨頭司並鼓勇營。

○巡按山東禦史劉成德劾奏守備寧遠地方指揮楊鎮,永安堡百戶袁朗、李顯等防守不嚴,致虜深入,俱請逮治。兵部議覆。詔逮朗等問,鎮奪俸一月。

○壬子升都察院左僉都禦史陳天祥為左副都禦史,提督陜西諸路軍務。

○升守備寧遠指揮使楊鎮為都指揮僉事,錄興水堡功也。

○改巡撫河南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蕭翀於陜西。

○蔭巡撫保定等處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張淳子相為國子生,以三年秩滿也。

○給賞滄州等處捕賊有功官舍人等朱達、支華等二百二十二人布絹有差。初,流賊既平,太監張忠、孔學等為其部下屢乞升賞。兵部奏:功少人多,難以概擬。詔特賞之。廝養亡賴盡被錫予,至有查無衛所者,恩澤之濫如此。

○以明日十月朝,遣駙馬都尉蔡震、馬誠、林岳祭告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

○遣儀賓周鉞祭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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