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 卷之一百二十四

關燈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四

正德十年閏四月

○戊午朔。

○己未南京吏部·郎中歐陽誥言:“順天、應天二府及京縣官既同外官三年朝覲考察,又同京官六年考察,非均平之體。”吏部議:“請自後府治中而下皆同京官例,三年朝覲免考察,其上林苑監正以下亦如之。”詔可。

○兵科·給事中毛憲劾奏:“戶部左侍郎楊潭,都禦史任漢、俞諫各不職,宜罷。”詔俱留之。

○調山東按察司兵備副使蔣曙於廣東。

○分守松潘副總兵吳坤奏:“送韓胡碉番僧納麻思結等赴京貢方物,並補正德五年至七年貢。”下禮部議:“故事,松潘等處番僧朝貢歲不過五十人,補貢又有禁例。今坤所奏送至二百五十人,且幹補貢之禁,若概阻之,恐孤向化之心,若與全賞,則無以遏將來之弊。請止給初來貢者七人全賞,其存留二百四十二人,殺其賞之半,並治坤違例之罪。”詔如議,坤姑宥之。

○庚申降勅獎諭韓府鎮國將軍範堦曰:“近韓王奏爾事父莊穆王及母謝至孝。莊穆存日,嘗書“孝行”二字,及自制詩文以美爾。與兄恭惠王相友愛,年已八十,遇父母忌日猶哀慕。又工詩善畫,每讀古人嘉言善行,則再三誦之,欲使子孫各勉於為善。王之言雲爾,朕聞而嘉之,特降勅獎勵,以為爾榮,且以風示諸藩焉。”

○免兩淮鹽運司餘西等場各額鹽三萬一千八百九十四引有奇,以被海潮漂溺故也。

○先是,巡關禦史朱昴劾奏分守保定副總兵張勇貪酷科斂,並劾巡撫都禦史張淳不能禁制。下巡按禦史勘實,請亟罷淳,置勇於法。都察院覆如所擬。命革勇任閑住,淳仍留用。

○辛酉。命吏部尚書楊一清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內閣供事。

○魯府·儀賓徐趲坐撥置王府逮問,當謫戍。詔宥之,革祿米三之二。

○總督甘肅等處軍務·左都禦史彭澤陳言邊務十二事:“一、甘肅各衛所軍缺,宜將冬操抽丁召募馬步戶土漢舍餘選補原額。一、山丹、永昌守備官宜屬協守副總兵,鎮番守備宜屬分守涼州副總兵,西寧、紅城子守備宜屬分守莊浪左參將提調。一、舊例,罕東、赤斤等衛和市,鎮守官陳兵防護,然後交易,且戒諭酋長,治犯禁者罪。哈密等衛進貢,遣人伴送至京,歸則有通事序班管送出境,故無他患。今皆不然,請覆之,仍歲致罕東、赤斤等衛夷酋於甘州鎮城,申明戒飭,治其爭訟。一、扒裏、扒沙、煖泉等堡,乃虜入甘肅必經之路,請如舊撥軍防禦。一、自莊浪之紅城子接甘肅,垣塹傾壞,故虜得肆搶掠,邊人愈困。請及時修之,近邊可耕牧者,募民並力修築,仍撥軍防守。一、甘肅軍伍既缺,而逃徙者日益眾,無譏察故也。宜於古浪、西寧、河州暨甘肅經行之處各添設巡檢司。一、甘肅馬缺,宜開納馬例,量撥兩淮官鹽或陜西官茶各十萬引,招商上納,及本鎮總旗幼官免赴京試驗。行都司所屬吏典一考者,免送考聽缺。戶部近議行承差吏農、義官、陰陽等項納銀例及本邊一應贖罪者,俱許改納馬。一、甘、涼、莊、永等衛備禦官軍赴班者百無一二,宜申嚴脫班之法。千總等官有詐病買閑者,照近例發廣西差操,子孫襲替亦如之。一、甘州左等衛官緣事者二百餘人,待報踰時,缺人任事,宜即發遣。且甘肅極邊,自今武職有犯,宜照雲貴武職土官例,笞杖者徑自逮問,罪至徒者,亦聽巡撫便宜懲治。一、甘肅一路驛遞廢墜,諸夷進貢及傳報軍情往往遲阻。乞將附近衛所正軍補驛遞逃亡站軍之數,凡口糧地土應得者察給,其潛住及投充別役者,俱究問發回補役。附近軍餘並遠年客戶願投當者聽。”兵部覆議:“冬操等軍丁不必改為正軍,多費糧賞。和市舊規可稽,申明戒飭,治其爭訟,似非不治夷狄之道。修覆城堡,誠防邊至計,但歲兇民困,宜令鎮巡等官酌處。甘肅之路,恐非巡司所能制遏,宜令西寧兵備、臨洮管糧官嚴加譏察。餘如澤議。”詔可。

○壬戌升山東按察司·副使陳琳為河南布政司·右參政。

○兩廣鎮巡官奏:“安南端慶王子楊朗自思陵州回國嗣位,乞發附近思明及忠江官兵護送。然夷情難測,已遣人廉訪且嚴飭邊防矣。”兵部因言:“安南限隔山海,永樂間雖嘗屬我中國,後以其叛棄之,蓋不欲事遠夷而煩中國也,豈可發兵以護送邪?宜飭鄰近安南一帶地方嚴兵防範,毋縱夷人入境,仍禁約諸人不得潛與交通。”從之。

○山東諸城縣雨雹殺谷。

○癸亥吏部·尚書楊一清言:“累朝簡用內閣,皆翰林館閣之英,經幃春宮之舊。其自別衙門進者,僅有李賢、薛瑄,蓋極一時之選。近年援此濫及,士林以為訾議。今如臣者,論才行,既非前李賢、薛瑄之倫,語學術,又出今劉春、蔣冕之下,顧使處非其據,必至自貽罪愆。”疏入,溫旨令亟供職,不必固讓。

○改寧夏·副總兵趙文於陜西,以副總兵周誠代之。總督都禦史彭澤奏:“亦不剌殘寇已離巴禾川往烏思藏,慮其覆寇洮、岷、歸德、河州等處,宜置守將。且薦文謀勇,熟知地利,請改註陜西。”兵部議可,且謂:“誠已充陜西副總兵,若覆增設,似涉官冗。”遂調誠寧夏。

○降大同總兵官署都督僉事葉椿為大同前衛指揮使。椿在大同五年,各營堡損折官軍幾千人,而其失事於應州也,軍民被殺虜者五千有奇,牛馬諸畜不可勝計。已有旨逮至京鞫問。椿奏辯,且言:“有疾,乞免逮。”乃遣給事中傳鑰往會禦史按之。鑰等具奏椿罪狀,請付法司治如律。得旨:“椿論法當重治,但病未痊,姑從輕,降四級閑住。”

○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右都禦史陶琰以疾乞罷。許之,仍令馳驛歸,有司給食米月二石、役夫歲二人。

○甲子除服闋山西按察司·副使趙鶴於山東。

○蔭故禮部·尚書 劉岌子旻為國子生。

○銓註濟州衛署都指揮僉事申錫於浙江,常州衛都指揮僉事夏良輔、靖州衛都指揮僉事馮鑒於湖廣,廣州前衛都指揮僉事王英、惠州衛署都指揮僉事馬熊於廣東,桂林衛都指揮僉事魯宗貴、慶遠衛都指揮僉事吳啟宗於廣西,羽林前衛署都指揮僉事白珩、宣武衛署都指揮僉事卯昂於河南,錦衣衛鎮撫司署都指揮僉事趙璋、濟州衛都指揮僉事楊紀於山東,金吾左衛署都指揮僉事李鑒、永清右衛署都指揮僉事姚綸於山西,羽林前衛署都指揮同知田耕、金吾右衛都指揮僉事康英於大寧各都司,旗手衛署都指揮使顏愷、通州衛都指揮僉事鄭勳於中都留守司,安陸衛都指揮僉事蔡洪於湖廣行都司。

○覆西安左衛·指揮使崔鑒冠帶閑住。鑒,秦王妃父也,初坐固原失機罪充軍,至是王為請乞。許之。

○乙醜命保定侯梁永福南京後軍都督府掌印,署都督僉事楊宏南京右軍都督府僉書。

○初,淮康王及世子相繼薨,無嗣,以清江端裕王之子為後,封淮王。至是,淮王奏欲以其弟祐楑襲封其父清江王爵。禮部議不可,且請治長史等官不能規正之罪。詔:“祐楑止以鎮國將軍奉清江王祀,長史等官各奪俸三月。”

○丙寅山西武鄉縣山東陽信縣冰雹,殺谷及麥。

○吏部·尚書 楊一清再辭內閣新命,不許。

○丁卯南京兵部·尚書張澯乞罷。報曰:“卿年老才望,士論推先,而累疏乞休,今勉從所請,以遂高致。仍加太子少傅,賜勅給驛歸,有司給食米月四石、役夫歲四人。”

○升錦衣衛都指揮同知張明為都指揮使。明,太監銳之弟,冒赤山功也。

○銓註南京金吾前衛署都指揮僉事白昂、贛州衛都指揮僉事王玘於江西,留守後衛署都指揮僉事王翺、延平衛都指揮僉事徐錤於福建,敘南衛都指揮僉事魯忠、偏橋衛都指揮僉事孫仲文於四川,榆林衛署都指揮同知姜奭、綏德衛署都指揮僉事劉瑾於陜西各都司,金吾右衛署都指揮僉事苗俊於福建行都司,貴州前衛都指揮僉事唐諫於四川行都司,甘州左衛都指揮同知王杲於陜西行都司。

○提督都指揮桂勇奏:“營軍下場牧馬,逃者罪止杖,故人易犯而逃者日眾,請議處。”兵部覆議:“自今逃者許把總等官實時開報緝捕,一月內獲及自首者量治,三月者於場所枷號一月,三月以上者追奪原馬,送法司問罪,調邊衛。其把總、管隊等官已從實開報者,以十分為率,逃至一分者,停俸一月,三分以上者,停俸三月,免逮問。若未開報,不論分數多寡,逮問如例。該衛所緝捕三月以上不獲者,衛十名,所二名,一體停俸逮問。提督官通計多寡,本部奏處。”從之。

○戊辰發兩淮運司並揚州鈔關銀三萬兩送南京供應機房,以供織造,從提督太監吳經奏也。

○命陜西巡茶禦史兼理西、漳二縣開中鹽課,從禦史馮時雍奏也。

○山東曲阜縣暴風,毀宣聖殿吻獸。

○山西澤州及壺關縣、山東金鄉縣雨雹殺谷。

○己巳命故總兵官署都督僉事李鋐子瑞為都指揮僉事。鋐討賊江西,卒於軍。瑞以父功故得加授。

○庚午改太子太保、兵部尚書陸完為吏部尚書。

○命鳳陽倉糧逋欠者每米一石折銀四錢,麥一石三錢,以便軍民。戶部請從巡撫都禦史陶琰奏也。

○辛未虜自守口等墩寇延綏,總兵官王勳、副總兵戴欽、參將馮大經等率兵禦之於伍谷城,擒斬五十九人。覆自赤木口寇寧夏,總兵官潘浩、參將閻勳等率兵禦之於洪團莊,斬首十四級。報至,賜勅獎勵總制軍務右都禦史鄧璋及鎮巡總兵官,其分守參將等官,即令璋隨宜犒勞,有功官軍令巡按禦史查奏升賞。

○壬申神武右衛副千戶王玉以報獻銀礦不實坐斬,既而死刑部獄中。其子錦以生員請襲職。兵部論:“玉幸免決而死,若錦得襲,何以懲惡?宜謫充本衛軍。”詔可。

○甲戌升都督·僉事 張林為都督同知,錄滄州捕盜功也。

○乙亥除服闋福建按察司·僉事俞緇於廣西。

○丙子命都察院·右都禦史叢蘭總理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

○丁醜升刑部·郎中韓俊 為河南按察司副使。

○戊寅降靈州守禦千戶所帶俸都指揮·同知蘇勇為都指揮僉事,坐虜入設備弗嚴也。

○召總督甘肅軍務·左都禦史彭澤還京。初,澤撫處哈密,兼討亦不剌殘寇,至是少寧。巡按陜西禦史燕澄言總督、總制事權相妨。於是命澤還京,陜西地方並哈密一應事宜,俱令總制鄧璋總理。

○命朵顏衛所鎮撫失林孛羅襲祖職右都督。初,失林孛羅特遣子叩關貢方物請襲,而原敕不存,兵部難之,乃令薊州鎮巡等官覆勘,且曰:“此虜不敢犯順,宜從其請。”及會廷臣議,鹹曰:“揆舊制雖不合,而懷柔遠夷,亦無不可。”故許之。

○運戶部折糧銀十萬兩於大同,並兩淮鹽課二十五萬引,引定價銀四錢二分,抵補商人糧草舊價,從管糧郎中鄭選奏也。

○己卯改戶部·尚書王瓊為兵部尚書。時廷議以左都禦史彭澤累平劇寇有功,舉澤為首。而內批乃特用瓊。

○庚辰南京都察院·右都禦史致仕熊繡卒。繡,字汝明,江西豐城縣人。其先以尺籍隸湖廣寧遠衛,遂為道州人。成化丙戌進士,授行人,擢貴州道監察禦史,巡按陜西,風紀大振。布政於璠素貪墨,憚繡威名,棄官遁去。繡追之急。時當路與璠同鄉,有連,嗾璠誣繡它事,逮至京,按驗無所得。璠被黜,繡亦坐謫。知清豐縣,有惠政。乙巳,陜西大侵,父子相食。吏部舉繡守鳳翔,清豐民遮留載道,蒞鳳翔三日而兩歲登,郡以無事。累擢山東左參政、右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三年,以母憂去。起覆,擢兵部右侍郎,久之轉左。嘗奉命清騰驤四衛勇士,得其冗濫者幾萬人,請裁革之,權幸側目。未幾,擢都察院右都禦史,巡撫兩廣,首征獞、苗之負固者,一境以寧。舊例,供億甚厚,繡一切裁之,自廩米常給外,秋毫無所取。逆瑾用事,密使人廉之,卒無罅隙可指摘。召還南京掌院事,尋令致仕,而憾猶未釋,乃以大同浥爛布豆為繡巡撫時事,罰令輸粟五百石於邊,仍勒其身往。繡性簡直清介,臨事有執。致仕後,閉門觀書,不預外事,不殖生產,自奉儉約,尤惇孝友,鄉評重之。至是卒。贈南京刑部尚書,賜祭葬如例,謚:莊簡。仍月給恤孤米一石,蓋異數也。

○升監察·禦史張祐為廣西按察司副使。

○安南國王 黎睭遣陪臣阮仲逵等貢方物,賜宴賞彩緞有差,並回賜國王彩緞十表裏,錦四段。

○癸未兵科都給事中安金奏:“京師四方之則,比年俗尚太奢,宴會豐腆,居室壯麗,錦繡珠玉下飾於倡優,庵院禱祠深惑乎民庶,乞禁制。”會南京吏部郎中歐陽誥奏請續增問刑條例,禮部議以禁止奢俗載入條例,通行天下。報可。時大臣有設宴以會錢寧,而一席之費到千金者。蓋風俗之壞,自上導之,雖有禁令,亦徒為文具爾。

○甲申實授理刑知縣楊谷、唐龍、何鰲、萬鎡、成英、李素、王應鵬、吳華,行人何鉞、張文明、孫方,學正袁澤,教諭高鉞,俱為監察禦史。谷、龍河南道,鉞浙江道,鎡、文明山東道,方陜西道,鰲、澤雲南道,英、素貴州道,應鵬福建道,華廣東道,高鉞廣西道。

○致仕大學士焦芳投疏乞辯雪。下吏部看詳以聞。吏科駁之,且歷數其罪惡。於是吏部覆奏,謂:“芳當劉瑾用事時,首先附和,凡蠹政亂法、黷貨淫刑、援引憸邪、排陷忠良,一切欺君誤國之事,瑾意所向而未發,與所欲為而未敢者,倡引助成,無所不至,故瑾兇焰日張,餘烈猶在。又以其子黃中傳奉要階。瑾既誅,兩京科道屢疏論劾,皆欲治以奸黨,明正典刑,荷蒙寬貸,止革散官,猶得致仕。黃中當連坐,亦止為民。中外臣民方切痛恨,而芳不知悔感,顧妄奏辯,殆鬼神震怒,驅令就誅也。乞將芳父子械系法司,彰天討之公,雪人心之憤,為萬世奸臣之戒。”得旨已之。時黃中挾重貨入京,圖覆官,以公論不容,乃潛去。

○薊州賺狗崖東墩及新開嶺關雷火震傷三十餘人。

○順天府薊州、山東海豐縣俱冰雹,殺谷麥。

○丙戌命廣西按察司·副使陳伯獻,提調學校。

○大學士梁儲等言:“比者發下工部一本,大意以為見今營建乾清、坤寧二宮,其役甚大,而財用不足,乞停止內官監所奏太素殿及天鵝房、船塢等工。臣等擬旨進呈,未蒙批出,中心惶惑,不知所為。切惟陛下宮寢未建,中外臣工日夕不安,工部職掌工作,已經計處,差官分行,采取木植,燒造磚瓦。但民窮財盡,辦集為難,非惟工部以為憂傷,臣等亦切憂之,恨無方略以佐經費耳。若不急之工一時並舉,則物料將何取給?取之官則官無蓄積,取之民則民已困敝。夫以可緩之役而妨誤大工,該部計無所出,利害切身,其言非得已也。伏乞聖明速賜批行,前項殿宇房屋,待大工就緒,民力稍舒之日而徐議之。”不報。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