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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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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

正德九年三月

○甲子朔。享肅太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裕陵。

○命成國公朱輔中軍都督府掌印管事。

○命撫寧候 朱麒奮武營坐營管操。

○贈夏邑縣·縣丞安宣為開封府·通判,蔭其子為國子生。宣,丞夏邑才七日,值流賊攻城,率眾登城拒守,多所摧敗,既而城破遇害。事聞,故有是命。

○江西臨川縣賊首陳玖、譚懿昌等嘯聚劫略,歲久益肆。至是,提督軍務·都禦史俞諫發兵擊斬之,前後俘獲三百餘人。事聞,賜敕獎勵,奏捷者升賞如例。

○丙寅英廟莊妃趙氏薨。妃,浙江仁和縣人,父智,母吳氏。天順庚辰,選侍英宗皇帝。至是薨,年六十有九。輟朝一日,祭葬如例,謚曰:“恭靖”。

○以都察院·右副都禦蕭翀 巡撫貴州等處,兼讚理軍務。

○勒戶部員外郎黃體行為民。體行以乾清宮災,奏乞發番僧義子邊軍,並罷黃店內市等事。且曰:“陛下於群臣之言,或報而不行,或留而不報,豈不以群臣皆外人也。人情莫親於父子,莫密於夫婦。陛下試即群臣所奏,退詢仁壽坤寧兩宮,萬一可取,則宜見之施行。”詔:“體行狂悖,妄引兩宮為辭,令首實。”及具伏罪,命:“降遠方雜職。”吏部擬:“廣東興寧縣學訓導。”不允,勒為民。體行己著不謹,乃托此以釋物議,其後覆起為知府,未久即以贓敗雲。

○丁卯清明節。遣駙馬·都尉馬誠、崔元、林岳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周鉞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寢。

○遣內臣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翰林院·編修劉泉乞養病,許之。

○己巳升兵科·左給事中周金為戶科都給事中,吏科·右給事中安金、戶科·右給事中呂經、兵科·右給事中朱璣,俱為左給事中。金本科,經禮科,璣工科。

○命保定侯梁永福五軍營右哨坐營管操。

○庚午南京·中軍·都督府·掌府事太子·太傅·魏國公徐俌等言:“邇者,盜賊未寧,災異疊見,此正國事可憂之時,臣等敢不少盡其愚。蓋玩好游畋,蕩逸心志,車馬馳驟,勞頓筋骨,皆非所以保聖躬也。伏望閱祖訓條章之言,鑒前代興衰之跡,早朝以肅百僚,靜處以諧官壸,則和氣薰蒸,鐘毓靈秀,聖壽延長,聖治溥洽。尚何盜賊之足患哉!”入,上諭之曰:“卿等愛國至情見於章,朕已備悉,事切於朕者,已嘗處分矣。”

○太監溫祥傳旨:“四川地方流賊為患,已八九年。生靈茶毒,軍民困苦,今賊首俱已擒斬,餘黨解散盡絕。總制提督官功績茂著,各鎮守巡撫分守撫治及紀功巡按等官,亦俱有勞。都禦史彭澤、總兵官時源各賞銀五十兩、彩幣四表裏。太監韋興、廖堂、都禦史馬昊 各銀四十兩、彩幣三表裏。太監劉祥、都禦史藍章、張淳各銀三十兩、彩弊二表裏。紀功·給事中王萱、禦史何棐、汪景芳、巡按禦史王鏜、兵備·副使張敏各銀二十兩、彩弊二表裏。中軍·都指揮解恒銀十兩、彩弊一表裏。其寫敕,差行人一員,賫赴軍前給之。其餘領軍督糧文武官員人等,待班師之日別議升賞。”

○發太仆寺馬二千匹銀二萬兩於宣府,大同倍之。

○壬申中宮千秋節,免命婦朝賀。

○癸酉命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梁儲、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費宏、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靳貴、掌詹事府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蔣冕、翰林院·侍讀·學士顧清、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楊一清、戶部·尚書 王瓊、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陸完、刑部·尚書 張子麟、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李鐩、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石玠、通政司·通政使丁鳳、大理寺·左少卿張禬,充殿試讀卷官。

○甲戌山東嘉祥縣修曾子廟成。巡按禦史李璣請以門人子思 配享,而以陽膚、子襄、公明儀、沈猶行、公明高、樂正子春、公明宣單居,離列於子思 後從祀,且請禦制碑文,以垂示無極。禮部議覆,詔曰:“顏子廟,先朝已有禦制碑矣。曾廟,亦不可無也,其令翰林院制文賜之。”

○毛憐並海西吉灘等衛女直都指揮·同知苦女等來朝貢馬,賜晏並賞彩叚絹布等物有差。

○乙亥升兵部·員外郎張嘉謨為山東按察司·僉事。

○升賞開化縣等處討賊有功官軍人等、陳勇等八百八十四人有差。鎮守·太監劉璟、巡視·都禦史陶琰,各賞銀二十兩、彩幣二表裏。署都指揮使李隆升署一級,兵備·僉事 儲珊、署都指揮·僉事 江洪、處州府·知府 劉斐、嘉興府·同知伍文定各銀十兩彩幣、一表裏。

○丙子江西兵備·副使胡世寧 奏:“江西之盜,撫剿二說,相持不決。以臣愚見則謂:‘舊招者不殺,再叛者不招。新起者,必撲之以微。’即此三言而事定矣。朝廷屢遣官體勘賊情,及諸臣功罪。殊不知事目繁多,文案填委,巡歷難遍於鄉邑,采訪或緣於傳聞,忠臣恥於自揚。薄夫巧於媒蘗,必假以歲月,方能核實。至於賊勢眾寡,賊情向背,則宜早勘報,以定撫剿,盡一之論。然臣又慮江西之禍,不止盜賊,寧府數年以來,威勢日盛,不逞之徒,導以非法,上下官司承奉太過,數假火災,奪民廛地,買辦漸行於外府,騷擾遍及於窮鄉。臣恐良民不安,皆起為盜。臣下畏禍,多懷二心,禮樂政命,漸不出自朝廷矣。請於見在都禦史俞諫、任漢中,專委一員,或別選才望公忠、不避權勢、不惑浮議大臣一人,兼任提督巡撫之責,使其統禦將帥,調度兵食,易置官吏,興革利弊,皆得便宜從事更下。”詔:“戒諭寧王,崇謙 遠嫌,率由《祖訓》,毋與外事嚴戢下人,給還民業。內臣軍校出府生事,悉命取還。稔惡不悛者,逮問如例。仍敕鎮巡等官,恪守太宗皇帝聖旨。凡王府諸事必須奏準方許奉行,違者重治,庶無意外之虞矣。”事下,兵部·尚書 陸完議:“請以俞諫提督兼巡撫。其世寧 所論賊情,令諫會總鎮等官計處撫剿之宜。諸臣功罪,則巡按紀功勘事官宜親歷稽考,務求其實。至於戒諭寧王事,竊惟寧王之賢,乃宗室之望,夙守祖訓,豈肯有違意者。無籍之徒,冒稱官校及各郡王將軍儀賓家人,轉相假托,出外生事,宜令王約束之。”得旨:“賊情令提督等官審處,以安地方。各郡王將軍儀賓家人,有假名害人者,令寧王嚴加約束。”

○升賞四川撫散賊眾有功官吏旗舍耆老等、李爵等四十九人有差。

○戊寅策試舉人霍韜等三百九十六人。是日,上不禦殿。制曰:“朕惟《大學》一書,有體有用,聖學之淵源,治道之根柢也。宋儒真德秀 嘗推衍其義,以獻於朝。我太祖高皇帝,特命左右大書,揭之殿璧,朝夕觀覽,每與侍臣形之論說。列聖相承,罔不崇信。朕初嗣位,經筵儒臣,首以進講。其書大綱有二,先之以帝王為治之序,次之以帝王為學之本。又以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之要,分為四目,序列於後,以示學者用力之地。夫學體也,治用也。由體達用,則先學而後治,可也。顧以治先於學,於義何居?其為治之序,蓋前聖之規模,後賢之議論,皆在焉。比而論之,無弗同者。而帝王之所以為學,則有不同堯舜禹、湯文武純乎?無以議為也。高宗成王,其庶幾乎?下此雖漢唐賢君,亦或不能無少悖戾。又下則其謬愈甚,不過從事於技藝文詞之間,耳無惑乎?其治之不古,若也。凡此皆後世之鑒,可能歷舉而言之乎?抑《衍義》所載,不及宋事。不知宋之諸君為治為學,其亦有進於是者乎?朕萬幾之暇,留意此書。蓋欲庶幾乎古帝王之學,以增光我祖宗之治。勵志雖勤,績用未著。家國仁讓之風,用人理財之效,視古猶歉。豈所以為治者,未得其本乎!夫為人臣而不知《大學》,無以盡正君之法。子諸生講明是道久矣,行且有臣之責。其為朕悉心以對,毋泛毋略,朕將親覽焉。”

○四川敘州府地震。

○己卯命寧晉伯劉岳、崇信伯費柱於左軍都督府,伏羌伯毛銳於中軍都督府,撫寧侯朱麒於前軍都督府,各僉書管事。

○宜興大長公主薨。公主,英宗睿皇帝第十女,母德妃魏氏。成化癸巳冊封宜興公主,下嫁駙馬·都尉馬誠。弘治戊申,加封大長公主。年六十有一而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

○少師兼太子太師·大學士楊廷和奏:“臣父春見年七十九歲,舊患痰嗽之疾。臣自弘治十四年離家覆任,已經一十四年,屢乞歸省,未蒙俞允。近日得父書稱說舊疾轉加,念臣甚切。竊惟凡人之情,必心安而後能處其身,志定而後能應於事。臣於居家事親之道,既有所歉於中,則於當官臨事之時,必有所不能盡其意。雖夙夜在公,亦覆何補。況臣受恩深厚,未報涓埃,而精力未衰,尚堪驅策,豈忍遽求優逸,以至上負聖明。伏望俯察愚情,特垂矜念,容臣暫回省視,少盡菽水之歡,即當依限前來,益圖犬馬之報。”上曰:“卿柱石老臣,參謀機務,倚托方隆,豈可以親老為念,輒欲歸省,其令有司以米三石、羊二只、酒十瓶賜卿父,以申朕優禮之意。”

○辛巳賜唐臯 等三百九十六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午賜進士恩榮宴於禮部,命新寧伯譚祐待宴。

○魯府·樂陵王 陽錧薨。王,恭惠王第二子,母妃趙氏。正統壬戌生,初封鎮國將軍。成化壬辰,襲封樂陵王。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宣懿”。

○癸未賜狀元唐臯 朝服冠帶及諸進士寶鈔。

○四川敘州府地震。

○山西都指揮·僉事 袁琳、署都指揮·僉事 劉寵、錢清坐失捕盜,俱降一級。

○乙酉狀元唐臯 率諸進士上表謝恩,明日詣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丙戌順天府·府尹楊廉奏:“近以本府所屬災傷,請開納銀例,以備賑濟。戶部駁以為賣官鬻爵,終非羙政。臣嘗考宋朱熹守南康日,遭歲大饑,建議納粟補官。夫豈不義,而熹肯為之是,或一道也。今義官知印、承差之類,戶部既遏不行。惟是本處農民納銀二十兩者,參州縣吏十五兩,參州縣所屬並衛所吏其一考聽缺,願改撥者遞加銀數,此本府關白撫按所已行者,望特賜允。不惟銀兩可以備荒,而州縣吏缺亦不至乏人參補矣。又本府夏稅,有旨:‘照災傷分數蠲免。’臣等於該徵起運之數,令每石徵銀一兩二錢,不分上中下戶。及出納之際,官為撙節,有餘則以補積年拖欠之數,亦為戶部所駁,謂:‘其不論貧富概徵。’又欲以餘銀解補蠲免數。夫均徭則當從三等九則之法,稅糧安可無十一中正之。往者,侍郎周忱巡撫蘇松,派糧不分上中下戶,皆一例均派。臣等均派夏稅,實仿忱遺意。戶部亦既不行,惟是前餘銀用補拖欠,雖則徵之於民,亦覆還之於民。至於已蠲之稅,不必解補,庶朝廷不失大信於畿民矣。”詔曰:“救荒徵稅事宜,戶部如廉議行。”

○命靖遠伯王憲掌府軍前衛印。

○戊子升起用兵部·郎中羅中為江西布政司·左參議。

○己醜巡撫江西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任漢奏乞養病,許之。漢為南京給事中,潘棠所劾召還至安慶,托病以去。

○庚寅太子少保·南京兵部·尚書 劉機乞致仕,許之,賜馳驛歸,令有司給食米月四石、役夫歲六名。

○光祿寺卿李良卒。字遂之,神武衛官籍,本山東齊河縣人,以進士授山陰知縣,召為監察禦史,嘗出按廬鳳淮揚等處地方。值歲饑良,設法賑濟,所活以萬計,民甚德之。升光祿寺少卿,遷大理寺丞、歷本寺左右少卿,再升光祿寺卿。良為禦史時,曾以女許聘大學士劉健之孫,及 健致仕去,良托言女有疾辭之,竟改適士人。至是,為禦史張仕隆所論,良遂稱病去。卒於家,賜一祭。良,性寬厚知大體,獨遇事多持兩端無可否,而改婚一事,尤為士論所鄙薄雲。

○壬辰授第一甲進士唐臯 為翰林院修撰,黃初、蔡昂為編修。

○姚源賊 梅憲三與史宣五、官祿二等覆叛。都禦史俞諫、總兵劉揮、督參將李隆等分兵討之,破萬斛峰犁璧山諸寨,斬憲三等首,前後凡斬捕三百五十八人。諫、暉以捷聞,各賜敕獎勵,奏捷者升賞如例。

○命鎮江衛指揮·同知孔湧守備儀真,大河衛指揮·僉事 周正守備歸德。

○覆設順天府武清縣稅課局。初,巡撫都禦史李貢以稅課少,不足置局,奏裁革之。至是,大使江紳言:“原額課鈔二萬九千五百七十五貫,不為少貢,為報課者所誤。”戶部議,覆設焉。

○發太倉銀五萬兩於大同以給軍儲。

○南京六科·給事中趙官等言:“乾清宮災,勢必重造,所費財力,動輒禹億。即今公私匱竭,而值此不容已之大役,宜命內外廷臣從長集議,務使下不至於傷民,上不妨於興作。凡百冗濫,一切停免,庶幾並天下財力成之。而於任事之臣,尤必慎加推選,則奸弊不生,委任無負。不然天心震怒,災變之生,恐有甚於今日者矣。”疏奏不省。

○命整飭密雲等處兵備·副使移駐永平。初,兵備官駐薊州,後移密雲。至是,副使朱流□土奏:“乞如分巡例,一二年一更。”兵部謂:“非舊制不可許。”乃定駐永平焉。

○癸巳四川成都府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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