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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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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

正德八年六月

○戊戌朔。錄斬廖麻子功。以蘭州衛軍黃回兒為世襲指揮同知,賞銀五千兩,總旗胡勝 等五人為世襲所鎮撫,賞銀五十兩,其領軍把總管隊官,俟事寧查擬以聞。

○河決黃陵岡。工部議:“以黃陵岡界在大名、山東、河南之間,工料夫役各有主掌,彼此事權不一,宜遣重臣一員專委責成,庶克有濟。”上命:“管河·右副都禦史劉愷兼理其事,仍協同各處撫巡官議處。”

○己亥補蔭刑部·尚書 屠勳 次子應埈為國子生。

○升賞四川瀘州富順破賊有功官軍陳滄等一百七十六人有差。

○賜禦史·贈太仆少卿任賢祭葬,仍蔭一子為國子生。賢,河南裕州人。正德六年,以母喪家居,適流賊至,同知郁采請協心拒守,賢諾之,乃招集其鄉人三千人,登城拒守。城陷,罵賊不屈,遂遇害,一家死者十三人。巡按禦史核實以聞,故優其恤典。

○庚子巡撫山東·都禦史趙璜 奏:“曲阜縣治被賊殘破,而闕裏廟庭又在曠野,欲移縣治就闕裏,並為一城,庶易守。”從之。

○鹹寧侯仇鉞上用兵事宜五:“一謂京兵之設,專以重內,各邊有警,但宜量發,遙為聲援。若多而不精,從費糧賞,乞將聽征京軍二萬人存留操備。一謂各邊俱有精兵,因無馬匹器械,不盡其用。乞選太仆備用馬二萬匹,及合用弓矢器械,送各鎮給散,仍發所省京軍賞賜以充什物等費。一謂各邊奇游援兵近多分調各省,防守所存無幾,又無將以統之。乞將調遣各省防守員缺及事故不堪官軍,俱選補充役操練聽調。一謂今有功之人,必待查核,往返經年,始得升授,是以士氣不振繼。今凡臨陣用命者,令紀功官即軍前勘實,填給升賞銀牌。不用命者,即行軍法。一謂近者官軍折損,罪在將官、主將傷危偏裨坐視,無上下相維之意。請自今凡傷主將則所部將領旗軍各坐重罪,有功不錄,庶可齊心戮力以期成功。”下兵部會議謂:“京軍,自祖宗以來立三大營。景泰間,又選其精銳十二萬人,分為十二團營,四方調征,亦多取勝。且邊兵既分調多缺,京軍覆驕弛不用,非策之良也。所選京軍不宜停,止請別簡參將游擊各一人領之,以為鉞佐。其原兌京操邊軍,在平時猶謂不可。況虜有警,誠宜悉遣之,還以固本鎮。鉞所請馬匹,意欲不用京軍而驅馬以資邊軍也,但累年所給宣大馬價及朋樁等銀,計可買馬一萬四千。今所調京軍乘馬六千、馱馬二千,又於太仆寺增發馬六千,則馬凡二萬八千,亦足用矣。餘三事,如議。”詔:“以署都督·僉事 昌佐、都指揮·僉事 姚信充參將。都指揮·僉事 李興、指揮使姜義,充游擊將軍。仍命興、義隨副總兵許泰京營操練,以備調遣。餘皆如議。”而兌調邊軍卒不遣。

○兵部議覆守備鎮番都指揮·僉事 李鳳奏:“鎮番孤懸一隅,虜常出沒。若聽涼州調度,往返常五百餘裏,恐致失事。”詔:“免聽涼州節制。”

○賊首王浩八等自華埠之敗,大窘欲歸故巢,詭言聽撫按察使王秩信之,遂令知縣龔淵 等送之姚源。巡撫都禦史任漢、巡按禦史江萬實劾:“秩輕信寡謀,並及副使李情、都指揮許時等罪。”兵部議:“逮秩至京究治,情時等俟事寧並核功過以聞,仍移文都禦史俞諫等毋再信聽撫之言,以誤大事。”從之。

○陽曲王府·鎮國將軍鐘锧有孝行,賜坊額曰:“嘉善”。詔:“自今王府有卓異行者,以敕褒之,不許輙立坊。”

○召巡撫延綏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舒昆山還,以言官論劾也。故事,凡巡撫被劾取回,無至京者。昆山猶覬本院任臺中,嘩然拒之。吏部亦久不擬補,乃自陳年勞乞休致。有旨:“令暫歸,俟有員缺仍用之。”

○魯府安丘王 健樸信群小虐害人,停祿米半年。

○壬寅英國公張懋 奏:“奮武營將臺迤西空地,乞造官廳為操練申令之所。”命工部閱視,覆請,從之。時宣大邊報急,懋 奉旨會太監蕭敬閱軍,故為此請,後名西官廳雲。

○宣府·游擊將軍白春以被劾辭任,許之。

○宥貴州致仕·宣慰使宋然死。然,分管陳湖等十二馬頭地方,貪淫科害,激變苗民阿雜等。而程番·宣慰使安貴榮覆誘之,遂作亂眾至二萬餘,署立名號,攻陷寨堡,殺掠不可勝計,襲據然所居大羊場,然僅以身免。先是,貴榮欲並然地,故誘阿雜等覆屢,以然激變狀上,冀令已撫安之。會阿雜黨洩其情,官軍進討,貴榮懼,自率所部為之助。反賊平,貴榮已死,以嘗有功準贖罪,追奪參政職銜。然,坐斬。既而,然奏:“世受爵土,因貴榮圖並所管地,誘賊令反。今 貴榮止削銜,而身坐重辟,乞分釋。”下都察院議:“然,本遠夷,難盡以中國之法治之。且阿雜之亂雖然所激,而貴榮乘機扇禍,厥罪亦鈞。然宜從末減,依土俗量納米谷贖罪,仍革去冠帶為民。庶情法兩盡。”詔:“如議。”

○癸卯禁有司科歛。先是,給事中張潤 等因天旱陳言:“近日,有司剝削軍民,多設名色,錢糧則有加耗,詞訟則有供明,文移則有打點,倒文則有違誤,肆行科歛,宜令撫按官嚴加禁約,少蘇民困,庶天意可回。都察院議:以潤 所言,皆有禁例,但法久弊生,請申明之。”詔:“可。”

○甲辰命湖廣都司·都指揮·僉事 宋英於靖州原衛帶俸差操。以岷王奏其守備武岡,侵克軍糧,故也。

○乙巳賞四川撫夷有功瀘州衛·指揮韓恩等二十二人,太監韋興、都禦史高崇熙,各賞銀十兩、彩幣二表裏,副使何珊、參政邵蕡半之。

○初,荊庶人見潚既革,與其子女俱禁錮武昌城中。至是,其第三女南阿朱孀居久,欲因葬母廬墓,而地與崇陽王府項城縣君·儀賓楊鳳墓地相近,為鳳所阻,乃潛自赴京,擊登聞鼓訴之。詔:“逮治鳳等。與楚王書,令南阿朱仍勒居武昌,嚴為約束。”

○治新河口堡失守罪。達賊二百騎,自新河口堡入寇。分守少監張鼎、參將李琮,紀律不嚴。守備萬全都指揮·僉事 白元勳、守備新河口·指揮僉事 閻林等,領兵二千餘禦賊,屢為所敗,賊四散殺,虜覆從故道出境。巡按禦史讞元勳 等律當充軍,但所喪不多,情稍輕。詔:“降元勳 二級,仍令守備,奪林俸一年,琮三月。”而置分守官不問。

○丙午停都指揮江彬、指揮張銘俸一年。初,都禦史甯杲與彬等征賊流。彬次新河縣蘇添村不進,及盜去,乃殺其居民康強等四十一人,闞學 等九人耦而耕,又召而殺之。銘亦於鉅鹿韓家寨,殺耕夫趙五漢等二十八人,至隆平,又殺六人,以冒首功。杲等妄殺類此甚眾,累為言官所劾,輙縱舍之,姑令行勘。至是,給事中潘塤 等核實以聞,上亦不之罪也。

○命萬全右衛·都指揮使倪鎮充宣府游擊將軍。

○巡視山海關·都禦史陳玉奏:“古北口軍士數少,糧賞不給,迄選三屯營軍千人,委指揮一人管領操練,有警調發應援。仍行戶部處置糧草,以濟困乏。各州縣調至民兵,行巡撫都禦史李貢量給口糧,以資協守。”兵部覆奏:“備邊方略,議之詳矣。而玉又有是奏,蓋守臣玩視不行之故也。總兵馬澄年老昏瞆,分守呂安,恥受鎮守王忻節制,事多參差,宜申戒忻安協心防守,而罷澄任,仍令李貢凡地方事宜,職官賢否,皆具奏區處。餘如玊 議。”詔:“切責鎮巡分守等官,馬澄仍令供職。”

○丁未改提調天津等處兵備·右僉都禦史陳天祥、巡撫貴州兼理軍務。天祥,初以滄州市民之變取回,至是勘者明其無罪,故有是命。

○戊申蔭南京刑部·尚書 劉纓孫 遺、通政司通政使丁鳳孫 律,俱為國子生。

○初,慶成王·府輔國將軍奇潡以殺人幽置鳳陽,後其子庶人表榍奏求代,不許。至是,乃與弟表榾赴京自奏。刑部覆議其罪,詔:“逮問諸守門巡捕及左右從人,而姑宥表榍、表榾罪,令本府嚴束之。”

○辛亥戶部·尚書 孫交、禮部·尚書 傅圭乞致仕,並許之,仍給驛以歸。時二臣各以職掌忤中貴,故遂引去,為士論所高。

○以推官潘棠為南京·吏科給事中,知縣樂頀 為南京戶科給事中。

○兵部·侍郎石玠至開原,遣大通事 馬俊 出境撫諭諸夷。兀央衛女直撒哈答等,先受約束。弗朵克木裏吉速塔兒河石門答蘭城哥吉等夷五百餘人,俱來貢馬。都督加哈義等四人,虜酋老鼠乃留竹孔革等三人,率部落二千人,亦入關,各修職貢。兵部以聞,詔:“以玠撫諭有勞,並俊 俱賜敕獎勵。召玠還京,仍諭入貢諸夷常額外,斟酌驗放不得過多,繼今仍循舊例。”

○晉王 知烊 奏:“虜數萬人寇偏頭關入鴈門,遂掠五臺、繁峙、崞忻等處,深入五百餘裏,為害非細。”兵部議覆,詔:“促仇鉞等率兵赴之。”

○甲寅海西兀者等衛野人女直都督·僉事 斡黑能等,嘔罕河等衛女直·左都督褚餋加等,各貢馬貂皮,賜宴並賞彩叚絹鈔有差。

○乙卯提督軍務·都禦史俞諫等大破賊於貴溪之裴源,擒其首王浩八。初,建昌·千戶鄧俊 追浩八等於七公鎮,斬獲甚眾。會暴雨收兵,盜自山突出殺 俊,遂奔裴源連營十裏。諫與李鋐等議,遣按察使王秩軍方家墩,副使胡世寧、僉事 高賓各據其山岡,參政吳廷舉軍武山,石斷其歸路。參將李隆、指揮賈鑒率大同及處州兵,乘雨夜潛進,出賊不意,遂大破之,俘斬以千計。浩八易服匿深山,其黨翁亨四誘擒之。捷聞,賜敕獎勵,奏捷者升賞如例。時賊黨尚眾,有司急於報功,互為欺隱,仍議招之。越兩月,而變覆作。

○丙辰以行人張翰竇信朱鑒太常博士潘湘知縣張經趙春胡文靜王汝舟牛天麟陳伯諒熊相王光李顯孫孟和蘇恩蕭瑞進士李節義國子學正鐘曉為試監察禦史翰經春浙江道文靜汝舟江西道天麟湖廣道伯諒相河南道光信廣東道顯孟和雲南道恩貴州道鑒狹西道節義山西道瑞南京福建道湘南京山東道曉南京貴州道

○丁巳雲南蒙自縣土舍祿祥爭襲父職安南長官司土舍那代助之酖其嫡兄祿仁遂作亂守臣討平之事聞遂革蒙自土官改安南長官司為新安守禦千戶所調臨安衛中所官軍戌之

○戊午命海西塔魯木衛入貢番夷三人,充禦馬監勇士。

○己未命故東寧伯焦淇弟洵襲爵,以淇之嗣也。

○給事中李陽春等奏:“尚書 孫交、傳圭年力未衰,譽望素著,遽爾相繼去位,恐在位者相率乞休,則圖惟治理者,將誰望哉!”禦史原軒等亦以為言,俱下吏部。尚書 楊一清覆謂:“如臣衰杇,尚不棄遺,才力如二臣者,顧使一旦相繼而去乎。”不聽。

○崔工等族番人千蔔六等,各貢馬及盔甲腰刀,賜宴並賞彩叚絹鈔有差。

○庚申贈河南葉縣·知縣唐天恩為光祿寺·少卿,賜祭一壇,蔭子為國子生。固始縣致仕縣丞曾基為通判,息縣致仕主簿邢祥為知縣,俱附祭鄉賢祠。蔭上蔡縣典史梁逵子為吏,仍免試,循資選用。初,盜劉七等掠河南將圍葉,天恩繕城,治具以守,城陷,被殺及其父政等七人。基遇盜,迫使馭馬不從,祥被執,亦不屈,詬罵甚厲,俱遇害。逵同霍恩守上蔡城,陷自經死。至是,核實並錄之。

○命宣武衛帶俸署都指揮·僉事 徐節河南都司僉書。

○辛酉戶部覆廣東左布政使羅榮所奏地方軍民利病事:“其一言,高肇雷廉所屬州縣地方拋荒,流民土猺,易為嘯聚。請募民開墾,勸課農桑。二言,歲辦廚料等項,其不系土產徵價起解者,請令批內開寫價數,不許攬頭高佑,逼民陪補。三言,本處廣豊庫內,止有永樂、弘治二項銅錢,數少合,暫免起解,存留在司,以備邊用。四言,廣東因非運糧去處,原無降給斛鬥秤尺,宜行工部鑄造,較勘平準,發回應用,以絕弊端。五言,南雄府保昌縣多系山田,雨潦沖崩,無徵虛糧,計有七千三百餘石,宜查勘除豁。六言,洪武、永樂間,原僉富戶於兩京,年久困絕,宜於各處均徭人,戶內審編,眾輕易辦,仍每戶以三兩為則類,總差官解部。”其言多切時弊,詔從之。

○壬戌江西豊城縣西南隕火星如鬥,光赤。明日火起既滅,覆作者累日。焚官民廬舍二萬餘間,死於火者三十餘人。自是,民居無故火起者數家。已而,覆隕火星如盆。至七月二日,災方熄後。戶部言:“火災異常,請行巡撫官查勘被火之家,分別等第賑恤。”從之。

○升都督·同知白玉為右都督,以自陳東安縣破賊功也。

○山海關及黃花鎮虜退,召巡視都禦史陳玉還京。

○癸亥孝莊睿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裕陵。

○甲子免福建、武平、寧化、連城、南靖、浦城、崇安六縣正官來朝,以多寇從巡按禦史請也。

○南京光祿寺·卿楊峻卒。峻,字惟高,江西進賢縣人。成化丙戌進士,授丹徒知縣,升監察禦史,歷廣東按察司僉事,以父喪去,服闋改福建汀漳兵備,升浙江按察副使、按察使。有坐報父仇抵死者,峻以篤於孝,竟釋之。尋升浙江左布政使。鎮守中官,方橫取於民,督及有司。峻面數其罪,取鐵索欲相與拘攣詣京,勢乃稍戢。升南京光祿寺卿。歲進酒,以軍民轉運,後期多敗者,屬吏往往獲罪。峻請令巡倉者,監之,始無宿累,遂著為令。弘治末,引年乞休。至是卒,賜祭葬如例。峻,為人剛毅,政事精敏,居官能守廉儉素之茹。在家人有不堪者,居與縣鄰,致仕十年,足跡不一入縣門。親終時廬墓,至老生日不為宴飲。接後進必以正論誨迪,鄉邦稱之。

○乙醜孝穆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茂陵。

○丙寅升戶部·左侍郎王瑷為本部尚書,吏部·右侍郎劉春為禮部尚書。

○致仕刑部·右侍郎魏富卒。富,字仲禮,福建龍溪縣人。成化丙戌進士,授監察禦史,升浙江按察司僉事,進副使。重舞文告訐之禁,有豪猾誣縣令,同列知共情莫敢辨,而移於富,富為直之。浙東岸江田為水所嚙,富命築石堤,凡捍田若幹頃。歲饑,貧民所活甚多。弘治初,升江西按察使。五年,升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以病告歸,十一年至京,改南京大理寺左少卿,尋升大理卿。正德初,升刑部·右侍郎,遂致仕。及卒,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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