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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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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

弘治十八年十一月

○壬午朔。欽天監進《正德元年大統歷》,上禦奉天殿受之,遂賜文武群臣,頒行天下。

○翰林院·檢討劉瑞言:“求賢首務,宜敕內閣、吏部訪求名望。如南京·國子監·祭酒章懋,丁憂·吏部·侍郎王鏊,都察院·僉都禦史林俊,革職·都禦史雍泰皆其人也,宜亟為擢用。狹西·按察司·副使王雲鳳,河南·布政司·參政王瓊,廣東·參政王綸,安慶府·知府 楊茂元,雲南·布政司·照磨餘濂,廣西·僉事 胡獻,亦宜擢用。”下吏部覆奏:“鏊、俊 尤為眾望所歸,宜令有司俟其服滿,起送至京簡用。泰行取未至,綸、茂元、濂近已敘進,懋、雲鳳、瓊、獻見任,師儒方面待缺推升。”議入,上是之,命亟取鏊、俊 來京。

○錦衣衛·指揮使張岳以傳升例應降三級,自陳願得原職閑住。從之。岳,昌國公巒 從弟也。

○升西榆林衛·軍人袁綬應詔陳言凡十九事,而其切於時弊邊情者四事:“曰慎去取以優大臣言:近年大臣有與時不合,引疾求退,遽允其請。既而因人論薦,或有邊警,乃覆起用,則其人老且衰矣。乞用其謀猷,亮其剛直,勿輕信人言,輙見疏斥。曰懲近弊以正風俗言:近者,士大夫恒以忠厚、自持、簡默為尚。持此以居鄉黨可也,以之事君則為容悅,以之臨事則為因循,故於軍民利病,政事得失,不肯直言;極諫間有矯俗者,則群譏眾排,必使之無所容而後已。在朝廷當明示意向,以厘正之。曰嚴黜陟以警庶官言:文武官員清慎者甘恬退而近於傲,貪默者巧奔競而近於恭。為之上者好貨喜諂,是以清慎者未蒙旌擢,貪墨者每得超升。軍民受害,實由於此,持用人之柄者,不可不加之意。曰齊邊備以攘外夷言:沿邊各墩事體不一,乞頒行往年都禦史餘子俊 所定則例。庶邊備齊一,耳目相同,戰守得宜。”上下其章於所司。

○癸未戶部集議漕運·巡撫等官所言事宜:“一 弘治年間,因山東災傷,覆將改兌糧米九萬二千石於臨德二倉支運,而軍民皆稱不便。今後仍於水次交兌,庶軍得加耗,而民免遠輸之勞。一 廬州府以糧二萬五千石,陸運至鳳陽,倉遠而不便。而揚州府兌軍六萬石,數亦過多。今欲以揚州二萬五千石,改撥與廬州、臨河州縣,作兌軍之數。以廬州起運鳳陽者,照數改撥與揚州,水運至鳳陽交納,庶輕重適均。一 揚州、通泰二所,各臨大江,海賊出沒,官軍見在者及餘丁,皆撥補京操運糧。城守但遺老弱不足防禦,而墩臺之瞭望又多缺人,欲將撫屬諸司問擬應立功瞭哨官軍,俱發本地緣海,以助瞭望。一 徐州、呂梁、洪舊設稅課局,惟附近房村一集之稅可收。其境山黃家閘留城謝溝夾溝等處,去局既遠,課程不及催督,多為奸猾所侵,今擬遷其局於境山。一 南京官軍人等俸糧月,支十有三萬餘石,止據戶部咨單,及各衛所呈總目,盜支之弊甚多。今擬令各衛備造糧冊二本,一留本部,一送總督糧儲官,以備查考。一 通州倉及竹木廠,既有軍鬥軍餘,額外濫設館夫、民夫共二十五名,辦納內官月錢,久為民害,宜行革去。一 直隸寧國池州、安慶、蘇松等府,起運淮揚、鳳廬等府軍儲倉,夏麥舊例石折銀四錢,後以淮揚災傷加二錢。今江北頗收而江南荒歉,欲自弘治十八年以後,仍如舊例折收。一 湖廣安陸州舊設石城舊口二水驛,去宜城京山甚遠。自成化初創開陸路,民益不堪,宜改荊門州魚料驛於豐落河,而添設馬驛於接官廳。庶與二縣交界,道裏適均,可以少蘇民困。一 舊例,武昌府糧派武昌二衛於漢口兌運,而興國州、武昌縣在漢口下流相去數百裏,黃州府糧派蘄黃二衛於蘄州兌運,而黃梅、廣濟二縣亦在蘄州之下,逆挽而上,民甚苦之,宜俱於沿江倉分交兌為便。”從之。

○錄廣西·慶遠府·述昆鄉平賊功:升賞官吏旗、舍人等二百四十六人;知府 姜綰、指揮王浚、推官羅環,賞銀幣有差。

○甲申上始禦文華殿日講。

○升浙江·金華府·同知潘玨為福建·按察司·僉事,管理屯田。

○兵部·尚書 劉大夏以病乞休致,上曰:“朕方圖任舊臣,以新政理。卿盡誠為國,譽望素隆,豈宜引疾,遽求休退,不允所辭。”

○乙酉國子監·祭酒張澯言:“臣人廷綸為主事時,雖以擅離職除名,初無贓罪。先是,臣以編修考滿,已得請移封矣。今遇恩詔,仍乞以今官加贈。”吏部覆奏,從之。

○改南京·兵部·尚書 秦民悅 為南京·戶部·尚書。吏部言:“南京·戶部·尚書 周經丁繼母憂,當守制。民悅 丁憂服滿,可補其缺。遂有是命。”時經雖以起用,尚未赴任也。

○兵部言:“侍郎熊繡等奉敕清查騰驤四衛軍人、勇士。其詭冒食糧者一萬三千九百有奇,宜除其名籍。舍餘發原衛民丁及失迷鄉貫者,發京衛各收充軍役,送營操練。自後內臣所進勇士,必實其家屬,乃聽補役、覆役,必兵部月一驗送,而後廩之。凡五年,必籍其人而核其數。衛官軍政,必由兵部考選賢否,以定去留著為例。”從之。

○禦馬監·太監甯瑾等奏:“騰驤等四衛勇士、旗軍,乃祖宗設立禁兵,以備宿衛、扈從,名為餋馬,實以防奸禦侮也。其見役數少,又老疾逃絕者多。近查其冒籍者,改送別衛差操,恐本監人不足用,乞改正其籍,仍留本監。”上命兵部議處。於是,給事中艾洪等言:“四衛勇士、旗軍多逋逃,無籍之徒蠹耗國用,故府部科道官,俱請厘革。孝宗皇帝特敕侍郎熊繡等清出詭冒之數,歲省錢糧數十餘萬,此先朝之善政。瑾等豈可陰肆邪術,蠱惑聖聽,而輕易沮撓之哉。瑾嘗叨侍孝肅皇太後,金幣之賚無筭。凡公差休沐,輙奏乞金銀,多或千兩,以為私費。創建大寺用銀數十萬兩,別墅名園在在有之,其過難以枚舉。去年,孝肅升遐,恐有司香之命,乃詐稱老疾,既而蒞事如故。今又敢肆狂舌,暗邀人心,明納賄賂,貪佞奸回,神人共僨。伏望寘瑾於法,庶幾盡繼述之大孝,以慰先帝在天之靈,而欺罔沮撓者,亦知所警矣。”監察·禦史閭潔 等亦奏言:“先帝初敕清查,瑾假以禁兵例不查點,沮之。第聖意已定,不為所惑。今已經區處得宜,可以禁侵漁而杜虛耗矣。瑾未遂私圖,挾奸罔奏,既謂缺少侍衛,又謂餋馬操練不足,情詞不一,欺弊昭然。先帝之敕末載,欺公玩法,隱情怙終,及抗違沮撓者,一體參奏處置。皇上明詔開示,亦謂率皇考遺志,擴而行之。今詔墨未乾,法令具在,且山陵甫就 ,皇上方切痛念,必能仰遵成命,豈肯信奸縱惡,而使弊政之仍存邪?”章俱下兵部。至是,尚書 劉大夏等言:“無藉之徒,冒充禁兵,耗費國儲,不可勝計,此百年宿蠹也。今一且厘革,先帝龍馭雖已上賓,而善政貽謀,實宗社無疆之休。前弊方除,蒞其事者自當懼罪不暇,而瑾等肆無忌憚,輙敢扢沮,大傷國體,又不止如前浪費錢糧而已。陛下嗣先帝之大統,宜守先帝之善政。若謂役使乏人,則宣德以前,進充未有今日之多,冒補未如今日之濫,亦未聞其用之不足也。況今查革之餘,尚有二萬四千四百二十餘名,使官不私占人,皆供事亦足用矣。臣等既奉旨議處,若於此欺罔之情,容隱不言,則廷臣必能言之,科道官必能言之,天下之人必能言之。臣等上負國恩,何從逃罪?其查出冒充之人,宜如繡等所奏,特賜施行。諸玩法妄奏官員,俱合收考,以為後戒。”上曰:“爾等所言良是,各官玩法妄奏,法應究問,第連及者多,姑宥之。”

○戊子起用病痊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劉纓,巡撫四川地方。

○曉刻,水星犯鍵閉星。

○己醜總督南京·糧儲·右·副都禦史葉贄言:“湖廣地方災傷,京糧未完,先帝下所司議處石折銀六錢,所以寬民之力也。今南京·戶部覆令加納火耗,重困貧民。”戶部覆議:“舊例京庫之銀,石折二錢五分,以其頗輕,故有火耗之加。其以災傷折銀者,止收正數,不得妄加。”從之。

○以署都指揮·僉事 馬隆充右·參將,協守松潘南路。

○庚寅大學士劉健等言:“今月十七日冬至節,靈濟宮祭金闕真君、玉闕真君,奉旨遣尚書 李東陽行禮。臣等竊有愚悃,謹昧死為陛下陳之。佛老二教,聖王所必禁,儒者所不談。中世以來,正道不明,人心久溺。如秦始皇、宋徽宗好仙,漢楚王英、梁武帝好佛,唐憲宗仙佛俱好,求福未得,皆以得禍,載在史冊,事跡甚明。若靈濟宮所奉二真君,乃南唐徐溫二子,知證知諤。謹按正史所載,徐溫養子知誥篡偽吳王楊氏諸子皆為節度使知證夭死知諤病死五代石晉時無故立廟稱之為神國朝雖有廟宇然亦止稱為真人令道士供奉香火成化末年加為上帝禮官失職不能規正先帝初年革去帝號天下傳聞以為聖政真君舊稱尚未盡革至於神父神母仙妃皆是僣叛家屬濫冒羙名尤為非禮每歲三大節分官祭祀。不知何時,覆遣內閣儒臣。臣等初承遣命,未敢固違,因循至今,勉強從事。恭遇孝宗皇帝崇儒訪治,舍己聽言,方欲具奏論列,而龍馭上斥,徒深悵慕。近者文華殿所供佛像,有旨見新,令臣等撰文祝告。臣等以為事關治體,據禮上陳,荷蒙聖斷,即時撤去。仰見陛下聰明正大,遠過百王,善推所為,雖堯舜之治,不難致矣。靈濟真君生為叛臣,死為逆鬼,而冒名僣禮,享祀無窮,惑世誣民,莫此為甚。臣等讀聖賢之書,當勸陛下行帝王之道,心知邪偽而身與周旋,則講讀者皆成虛文,輔導者更為何事?且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縱使有之,亦須誠心對越,乃能感格。臣等心既不信誠,從何生強使驅馳?雖祭無益。若先師孔子遣祭舊規,臣等自當竭誠奉命。其一應寺觀祭告,自來並不幹預。伏乞聖明洞察,俯聽愚言,將前項祭祀,通行革罷免。令臣等行禮,先帝革號於蒞政之初,陛下革祭於嗣位之始。傳之後世,於前有光,庶祀典不愆治體無累,而臣等瘝官失職之咎,亦少逭於萬一矣。”上嘉納之,且曰:“二真君之祭,據禮當革,但先朝行之已久,姑仍其舊。今後不必遣內閣重臣,止令太常寺官行禮。”

○兵部·尚書 劉大夏覆乞休致,上曰:“先帝知卿忠勤,素加委重。朕今初政,正宜盡心職業,豈可固求退休,所辭不允。”

○命:“西安·後衛·指揮使李佐備禦蘭州,以都指揮體統行事。”以巡撫·都禦史楊一清言:“蘭州地當要害,時有虜警,領兵者須稍重其權。”故也。

○禮科·給事中葛嵩等奉敕閱十二營見操官軍,並查三千營、五軍等營,無執事精銳者,俱選送團營操練,其有執事如請領神旗者及負寶者、傳令者,止留八百五十一員名,欲將隱占多役之數,一體揀選。兵部覆議,移文各營如所擬名數存留,選其隱占之精銳者,盡送團營,以補行伍之缺,不任選者,留本營操練,不得假執事名目,隱占役使。上可之,命:“諸執事官軍,俱送團營待用,時如數取撥。”已而惠安伯張偉奏:“神機營五千下,乃切近護駕禁兵,並中軍、左右哨掖、五面、神旗下官軍,俱乞免揀選。”兵部言:“旗下官軍,已有旨送操矣。其五千下者,宜令科道官一體閱視畢日,如舊存留本營操練,不得私役。”嵩等又奏:“神旗下執事官軍,若令每月一再於團營取撥,似未便,宜如原擬留二百員名,於本營供事。”上俱可之。於是,保國公朱暉、豐城侯李璽奏:“據三千營·把總指揮福英等,開具各司執事官軍額設。四千六十八員名,專以備恭執聖駕,及四時節序之用。今止留五分之一,恐臨期缺用,罪將誰歸,乞存留如舊。”嵩等因劾暉等謂:“內外坐營等官,假以執事隱占軍士,百有餘年,深根固蒂,未經厘革。幸皇上勵精圖、治積弊,聿清渙汗之墨未乾,阻抑之章繼上。即其所言,第知便其身圖惟恐。此得彼失,其與賤丈夫登龍斷者,何異哉?福英等久奉成命,不即施行。蓋欲附和朱暉,為其夤緣代奏,乞治暉、璽、偉並英等罪。其三千營隱占,並五千下官軍,一體選送操練。庶團營充實,威武振揚。”章下,兵部議言:“暉等專為本營次撥之謀,嵩等乃為團營操練之意。三千營執事官軍,已有成命矣,而五千下官軍,雖團營撥補,舊制與本營無幹。然亦不可不選,宜悉命科道官揀選應用者送團營,應留者留本營操練以備用。暉等罪狀,惟上裁之。”上亦以為舊制,不必動。所隱占執事官軍,竟未能革,暉等置不問。

○壬辰命:“南京·刑部·左·侍郎張撫、南京·都察院·左·副都禦史陳璚、順天府·府尹藺琦,致仕給驛還鄉。”初,南京科道劾撫、璚、琦及學士張元禎,侍郎王儼、陳清、魏紳,巡撫·河南·都禦史韓邦問,通政司·通政姜清,參議熊偉,南京·太常寺·卿呂,太仆寺·少卿魏玒,俱不職。下吏部議,覆上,止罷撫等三人,餘留供職如故。

○南京·戶部·尚書 熊翀 言:“南京官軍月糧,近年水兌者六月,以為過多,是以各倉舊積者盡腐,新收者愈少,欲如舊例止水兌三月。”戶部覆奏,從之。

○魯府·安丘王 當澻薨。王,莊簡王嫡長子,母妃衛氏,成化十二年四月初三日襲封。至是薨年,三十有四。訃聞,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榮順”。

○鎮守·福建·太監鄧原欲疏求謝事。福州等府衛軍民,群赴巡按·禦史饒榶處愬,乞轉奏借留。榶以聞,言:“原端厚簡重,練達老成,寬仁儉素,撫馭有方,宜順民情,留處其地,毋輙聽其休致。”下其章於所司。先是,原鎮江西,安靜不擾。郡縣長貳來謁,諄諄以愛恤小民為勸。有非法酷虐者,原廉得輙以其刑。刑之嘗因事過,郡邑學官諸生請謁文廟。原辭之曰:“吾輩明教中罪人,何面目見先聖哉。”竟不往及,移任之閩,所過百姓,遮道願留。原去後,繼之者需求四出,人益思之。

○癸巳錦衣衛所·鎮撫汪鈺,總旗汪璥,俱大監汪直養子也。鈺在先朝以冒功累升都督·僉事,璥亦為錦衣·百戶,後皆革罷。左監·丞王潤 項以奏請,覆得進用。給事中潘希曾、禦史陳天祥等交劾潤 夤緣欺罔,請寘於法。上特宥潤,而罷鈺、璥職役。

○甲午鴻臚寺以喪禮事畢,請於十五日禦奉天殿,百官具襆頭公服朝參,如吉典。詔:“仍免升殿。”

○命:“整理狹西邊儲。戶部·右·侍郎兼僉都·禦史顧佐並郎中呂賢、陳策回京。”以佐奏邊儲頗足,且無警也。

○戶部議覆監察·禦史湯沐所奏:下戶稅糧不及一石者,俱許折銀;一石以上者,亦量其貧富折銀。十五審編均徭,則俱如三等九則例,先及上中二等,其奇零下戶,不許概派重差,逼令逃竄。庶賦役均平,而民困可蘇矣。從之。蓋即位之詔,明年漕運糧米許折銀十二,以蘇民困。沐謂:“折銀之惠,宜先下。”戶故有是奏雲。

○命:“工部鑄造日本等國並雲南四夷,車裏、軍民、宣慰使司等衙門金牌七十面。”

○乙未授翰林院·庶吉士胡煜 為吏科·給事中,以餋病痊,可也。

○罕東·左衛·都督只克 等差使臣歪剌等貢駝馬方物,賜宴並彩叚等物有差。

○丙申遣行人存問致仕·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王恕。初詔天下有司,凡致仕大臣年九十以上者,具奏。至是,狹西以恕問。上賜之敕曰:卿在先朝,出入臺省,直言正色,著有令猷,及勇退以來,壽考康裕,年躋九十。朕方奉孝兩宮,推恩臣庶。惟尊賢餋老之典,自古有之。特遣行人存問,並賜羊酒,月加食米二石,歲加役夫二名,以示優眷。卿其體朕至意,頤神葆光,益邵乃德,以裕後昆,抑書有之。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卿有嘉謀讜論,尚無所隱,以裨朕之不逮,斯不亦永有譽哉。

○監察·禦史吳漳請毀寺觀、汰僧道。不允。

○丁酉以明日冬至節,遣駙馬·都尉游泰、崔元、林岳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楊淳祭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升太仆寺·卿吳洪為工部·右·侍郎,管理易州山廠·巡撫·湖廣·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王鑒之 為南京·刑部·右·侍郎。

○升江西·布政司·左·布政使林泮為順天府·府尹。

○升浙江·嚴州府·知府 胡韶為湖廣·布政司·右·參政,戶部·郎中陳一經為雲南·左·參議。

○免故·平江伯陳銳還官祿米二百三十石有奇。從其子熊 陳乞,故也。

○戊戌冬至節,以大喪免賀。上禦奉天門,文武群臣行五拜三叩頭禮,免天下諸司進表。太皇太後、皇太後,俱免命婦賀。

○賜四夷朝貢人宴。

○己亥文武官於奉天門東廊,朝見親王。

○庚子遼東天鼓鳴,起西南止西北。

○辛醜授內閣·誥敕房·辦事·譯字官徐富為中書舍人。富嘗鄉試中式,故有是命。

○敖兒大等族番人木肖等貢刀鎧方物,賜宴並彩叚繒鈔如例。

○命:“太監韋興往太岳、太和山司香,兼分守湖廣·行都司地方。”六科·給事中周璽等,十三道·禦史曹來旬等各奏:“初詔革天下守備內官,非舊額者。今詔墨未乾,弊端覆作,何以全大信於天下?”且數興罪惡,乞寢其命,仍加斥逐,並劾:“取回太監齊玄指以練丹為名,糜費帑藏,乞寘於法。”兵部·郎中李永敷亦以為言,上皆不聽。

○壬寅泰寧等衛頭目脫羅臺等進貢還,乞以賞賜等物貨易牛只、犁鏵、鐵鍋。許之。

○癸卯升山東·布政司·左·布政使曹元,四川·布政司·左·布政使郝志義,俱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元巡撫甘肅,志義巡撫湖廣兼讚理軍務。

○免故·忻城伯趙溥還官祿米三百九十石有奇。從其侄槿陳乞,故也。

○甲辰南京·刑部·尚書 樊瑩以老疾乞休致。上許之,嘉其老成清慎,效勞有年,聽馳驛歸,令有司月給米二石,歲撥夫二人應用。

○升太仆寺·少卿儲巏為本司·卿。

○以冬深無雪,令順天府官祈禱。

○雲南孟餋、金沙江思陸遣陶孟蔔送 等貢象馬金銀器等物謝恩,賜宴並文綺等物有差,回賜思陸及其妻錦綺如例。

○詔:“賜山陰王·長子成鍪 《孝順事實》、《為善陰隲》各一部。”從其請也。

○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靳貴以母喪,援例乞葬祭。詔:“許之。”

○代府·隰川王 聽渼 與輔國將軍仕互相訐奏。先帝遣大理寺·右·寺丞費鎧,錦衣衛·指揮·同知周賢,往會山西鎮巡官究問。至是,以獄辭上。仕,蓋懿安王第十子聰渼 之叔祖也,嘗聽校尉李惟謀,強伐僧寺大樹。高平縣知縣許鏞治惟罪,擬充軍。仕衘之,伺鏞謁州時,令家人範永、校尉連子章毆之。知澤州崔澤又治永、子章罪,擬充軍。仕乃聽校尉楊慶謀,摭拾鏞、哲事情奏愬。都察院以仕不宜專達,移文轉啟聰渼,審其應為代奏與否。聰渼 不為代奏,以其詞皆虛捏也。有蕭僉事者,分巡至州。仕取皂隸飯盆戴於首,入分司愬不平。既而聰渼 之祖母恭僖王妃霍氏病卒未數日,仕倡兄仕堊、仕界、侄成鑅、成金□冉、成錭、成鈍、成錐率校尉連雄等數十人,入聰渼 宮中逼分遺財。聰渼 奉母妃李氏出避之,哲以呈鎮巡。行分巡·僉事 來天球勘報,天球逮雄不獲,執其弟洞系之。仕又率其子成等自荷紙枷入分司,欲天琉勿究雄並釋 洞。時已緣伐樹事,有敕責仕。慶覆撥置,仕以哲違例科罰,並聰渼 選婚索賂,及捏宮中暧昧事具奏,必欲洩己憤。聰渼 乃具奏仕罪惡,且辨釋己冤。會巡按·禦史謝朝宣至州,仕袖小刀入見,自割右耳,並奏稿納朝宣手中,厲聲雲:“為我以此奏進,且為我擒取崔知州、來僉事。”朝宣以聞,乃遣鎧等會鞫,遂敕宣寧王 成鈷拘管仕,待勘事畢日,乃聽回第。鎧等至州,逮校尉柳大剛等。將鞫之,仕又縱其子女肆言阻撓不受,成鈷約束,稱病而歸。鎧等核仕所為多不法,其訐 聰渼 □□及多藏金寶等事,皆無實。惟聰渼 嘗一再邀奪仕實封,又聽大剛之謀索儀賓馮鼐等賂,則誠有之。章下,都察院覆奏:“諸連及有罪者,俱以赦除,惟典仗曹璠罪涉贓私,應調衛。哲事幹科罰,應改除。大剛、慶以主謀撥置,應戍邊衛。仕、聰渼 並仕堊等所犯,有違祖訓國法;成鈷不能嚴拘仕,聽其擅出,亦違敕旨,宜懲責有差。”詔:“仕兇惡殘忍,不畏憲典,法當重治,姑從輕革爵降庶人,護視祖塋,仍令本府管束。聰渼 並仕堊、仕界、成鑅、成金□冉、成錭、成鈍、成錐、成各革去祿米三之一,成鈷寫敕切責。餘如擬。”

○乙巳命:“達官·都指揮·同知何忠男鏜襲原職為錦衣衛·指揮使。”

○丙午福建·邵武府·知府 夏英以本朝祖宗及古帝王繼體守文,慎初務學者,纂集成帙,名曰《蒞祚典要》進呈。詔:“留備觀覽。”

○安南國王 黎暉薨,其子誼 遣陪臣阮麒等告訃。詔:“遣官行吊禮。”

○夜,流星如盞,色赤,起奎宿西南,行至近,濁尾跡炸散。

○丁未起用除名·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雍泰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提督操江。

○升貴州道·監察·禦史藍章為太仆寺·少卿。

○轉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戈瑄,河南·右·布政使歐信,狹西·右·布政使羅鑒,俱為左·布政使。瑄江西,信山東,鑒四川。

○命:“工部修理先農壇、具服殿、齋宮。”以來年聖駕親耕耤田,故也。

○代府·和川·宣懿王 聰潪薨。王,悼僖王長子,母妃張氏,天順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生。十六年十月襲封和川王。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宣懿”。

○戊申升右春坊·右中允 蔣冕為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初上錄春宮侍從之勞,冕方歸省。至是還朝,故有是命。

○命:“工部修理國子監。”以禮部奏:“幸學有期,宜先修飾。”故也。

○海西考郎兀等衛·女直·都督等官斡羅脫等各貢馬及方物,賜宴並彩叚等物有差。

○己酉封乳母田氏為安聖夫人,宮人梁氏為寅奉夫人,皆授以誥命。

○庚戌擢行人馬骙、王弘、吳鉞、蕭乾元、蔣瑤,推官房瀛、羅玹、陳鐘,知縣徐禎、文浩、吳堂、馬龍、劉慶、閻睿、翟唐、李廷梧、孫迪、許立、淩相、黃昭道、柳尚義、母恩,學錄王鑒,學正汪正,教諭周廷徵俱試·監察·禦史。禎河南道,晧瀛雲南道,骙 江西道,堂、龍 廷徵山西道,慶廣西道,睿狹西道,唐、玹、廷梧湖廣道,鑒貴州道,鐘、迪山東道,弘南京福建道,正南京江西道,立、鉞南京廣東道,相南京廣西道,乾元南京山東道,瑤南京山西道,昭道南京陜西道,尚義南京雲南道,恩南京湖廣道。

○初,戶部會議漕運巡撫等官所言事宜。上令再議運軍行糧、遮洋船免帶布花,及真定、柏鄉二縣添官增社三事。至是,覆奏言:“南京運糧官軍行糧,舊例於南京各倉關支,移文造冊必半年而後得。是以昔年建議將浙江、江西蘇松等處該運南京倉糧,免民起運。令官軍即水次兌支以為行糧,每石加水腳米一鬥三升,軍民兩便。宜通查南京二總行糧之數,自正德元年為始,許令就彼兌支。其遮洋,一總明年該運薊州倉糧,止五萬石。運船數少,又帶運布花誠苦,但邊士苦寒,亦宜念之。原議花準折銀已省軍力,布十萬疋宜仍舊帶運。若真定、柏鄉二縣,俱以沖要,欲添設丞簿,宜行吏部查處真定縣裏社,則宜仍舊,不必添增。”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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