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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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看著對面的兩位律師,聲音不由得顫抖起來,這兩個人,在他們業內不說數一數二,那也絕對是精英!跟他們其中一個打官司都有找死的意味,更何況兩個,那不是自己想不開了,想要結束職業生涯了嘛……
還有這小子到底是誰啊!別人一個都難請,你一個人請倆?算了!今天就拼了!拿出百分之一百二的能力,來對抗他們!
“原告吳海,男,27歲,廣秋省無業游民”
“被…被告人林…帆,性別男,二十歲,於2000年1月26號出生於浙海省,就讀於江南政法大學,沒有受過刑事處罰……”
雖說是磕磕碰碰,但好歹也說完了。這起訴書是需要介紹原告被告的所有資料以及案件事情經過的等等問題,都要陳述在其中
訴訟書陳述完畢後,由原告也就是被害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分別陳述
“當時,我想要離開,這位非法持槍人員攔住我,我與他搏鬥,沒想到他居然開槍打我……”
辯護律師開始詢問林帆和那個叫吳海的人
“你有持槍許可證嗎?”對方辯護律師看些林帆問道
“沒有!但是警察科長允許持槍”
“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不需要過多的陳述。我再問你,你為什麽要開槍?”
“為了不讓他逃跑”
“那你有沒有別的辦法攔住他?”
“有,但是……”
“好,我的問題問完了”不等林帆有過多的陳述,他就結束了這一環節
律師開始出示證據,受害人得醫檢報告,以及子彈和手槍上的指紋等等東西,一件又一件的被拿了出來
合議庭開始檢查證據,確認無誤後就開始進行下一個環節,法庭辯論。這一環節就像辯論賽的自由辯一樣重要,是決定勝負的存在
對面的律師深吸一口氣,他知道他將要面臨著狂風暴雨般的攻擊,他告訴自己,自己是有能力遵守的,一定可以!
他顫顫巍巍的站了起來,等待著對面的律師來與他辯論
他突然眼睛一抽,這是要幹嘛?他看見林帆站了起來,難道他要為自己辯護?
沒錯了!就是這樣!可是……你TM請律師幹嘛,唬人的嗎?!還是錢多顯擺!
不過話說回來,這也給他降低了難度,而且還可以有一個贏了兩個知名律師的名頭,何樂而不為呢!
“作為被告,我必須申明幾點,第一如果我不開槍,我可能會有危險,第二我不開槍這個殺人犯會有逃走的機會,第三我持槍是警察局的科長特需的!”
“雖然,原告是一個殺人犯,但他同樣也是一個人!一條生命!你是第一次持槍對吧?萬一你一個走火把我們的原告打死,那就惋失一條生命!”
“是她是殺人犯,可是這位叫林帆的學生執法權,他只是一個輔助而已!科長給他槍,是為了保護他自己,從未叫他開槍打人”
“這還真是搞笑,我與他搏鬥之時,他拿出刀來,我開槍怎麽就不是保護自己了呢!”
“此言差矣……”
對面的律師開始還有些興奮,畢竟林帆只是個學生,為自己辯護肯定不行。而且,律師是逃過了一劫,沒有面對那兩位
但誰能想到,這樣一個看起來好欺負的男生,在辯論上竟有如此得造詣!他越辯論越覺得心驚,跟他辯論還不如跟那馮會、萬天城辯論呢,這小子太厲害了……
很快這一環節就過去了,來到最後由被告人進行陳述,這個結束後就會一錘定音
“我呢,是一名大學生,一名學法的大一學生。我兒時的夢想就是當一位律師,為那些得不到聲張正義打抱不平!
當我遇上了一件殺人案,自己又有些探案的能力,我就參加了一個案件的調查。經過三番五次的調查,警方沒有任何發現,而我有了突破性打進展!
就在事發當天的晚上,我查出了兇手的作案方式,並且預判了兇手的作案地點!這才有了警察去抓捕一幕,而我為了防止他逃跑特地留了一個心眼,看緊他以防他跳河逃走
事實果真如此,我奮不顧身的沖了上去!誰也沒有想到他掏出了刀,我與他糾纏一會後,實在覺得危險就開了槍。我沒有瞄準頭,瞄準了腿,因為我知道我沒有執法權,只是不想讓他跑了而已
或許真的會有別的辦法可以將這個罪犯攔下,沒有必要開槍,可是當時的我並沒有想到,我覺得沒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會保持一個平常的心,至少我做不到
我算不上英雄,但也算不上小人!我做了這份工作,不是因為會有人讚賞,會有人紀念,而是自己想要拯救一個生命!如果那時沒有我的發現,一條生命就會流逝!如果沒有我的攔住,會有更多的生命像這樣沒了!
我不求立功,但求無過,如果用我三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挽救一個個生命,如果下次還有這種情況,我依舊會開槍!我相信,法律最大的目的不是約束人,而是保護人!我做了法律應該做的事情,不應該有錯!”
一番演講,慷慨激昂!全場的人為之動容,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大一學生所擁有的思想!難怪這兩位律師為他坐鎮,是因為他的優秀啊!
法官宣布休庭,合議庭開始商量結果。對面律師十分焦急,這要是輸給了兩位名律師倒也沒有什麽,關鍵他是輸給了學生,這就有些丟人了……
林帆到覺得沒有什麽,反倒是其他兩位有些緊張,他們覺得如果林帆敗訴了,會是他們不行,畢竟他們是坐鎮的!
不過也沒有關系,總體來說,林帆做的還是不錯的!再說了,就算是敗訴了,還可以上訴不是?
合議庭回來了,所有人安靜了下來,等待著法官宣判結果
合議庭的代表,將他們所決定的結果交給了法官
“我宣布,被告人林帆,故意傷人罪……不成立!當庭釋放!宣判書將在五個工作日之內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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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小子到底是誰啊!別人一個都難請,你一個人請倆?算了!今天就拼了!拿出百分之一百二的能力,來對抗他們!
“原告吳海,男,27歲,廣秋省無業游民”
“被…被告人林…帆,性別男,二十歲,於2000年1月26號出生於浙海省,就讀於江南政法大學,沒有受過刑事處罰……”
雖說是磕磕碰碰,但好歹也說完了。這起訴書是需要介紹原告被告的所有資料以及案件事情經過的等等問題,都要陳述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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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想要離開,這位非法持槍人員攔住我,我與他搏鬥,沒想到他居然開槍打我……”
辯護律師開始詢問林帆和那個叫吳海的人
“你有持槍許可證嗎?”對方辯護律師看些林帆問道
“沒有!但是警察科長允許持槍”
“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不需要過多的陳述。我再問你,你為什麽要開槍?”
“為了不讓他逃跑”
“那你有沒有別的辦法攔住他?”
“有,但是……”
“好,我的問題問完了”不等林帆有過多的陳述,他就結束了這一環節
律師開始出示證據,受害人得醫檢報告,以及子彈和手槍上的指紋等等東西,一件又一件的被拿了出來
合議庭開始檢查證據,確認無誤後就開始進行下一個環節,法庭辯論。這一環節就像辯論賽的自由辯一樣重要,是決定勝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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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顫顫巍巍的站了起來,等待著對面的律師來與他辯論
他突然眼睛一抽,這是要幹嘛?他看見林帆站了起來,難道他要為自己辯護?
沒錯了!就是這樣!可是……你TM請律師幹嘛,唬人的嗎?!還是錢多顯擺!
不過話說回來,這也給他降低了難度,而且還可以有一個贏了兩個知名律師的名頭,何樂而不為呢!
“作為被告,我必須申明幾點,第一如果我不開槍,我可能會有危險,第二我不開槍這個殺人犯會有逃走的機會,第三我持槍是警察局的科長特需的!”
“雖然,原告是一個殺人犯,但他同樣也是一個人!一條生命!你是第一次持槍對吧?萬一你一個走火把我們的原告打死,那就惋失一條生命!”
“是她是殺人犯,可是這位叫林帆的學生執法權,他只是一個輔助而已!科長給他槍,是為了保護他自己,從未叫他開槍打人”
“這還真是搞笑,我與他搏鬥之時,他拿出刀來,我開槍怎麽就不是保護自己了呢!”
“此言差矣……”
對面的律師開始還有些興奮,畢竟林帆只是個學生,為自己辯護肯定不行。而且,律師是逃過了一劫,沒有面對那兩位
但誰能想到,這樣一個看起來好欺負的男生,在辯論上竟有如此得造詣!他越辯論越覺得心驚,跟他辯論還不如跟那馮會、萬天城辯論呢,這小子太厲害了……
很快這一環節就過去了,來到最後由被告人進行陳述,這個結束後就會一錘定音
“我呢,是一名大學生,一名學法的大一學生。我兒時的夢想就是當一位律師,為那些得不到聲張正義打抱不平!
當我遇上了一件殺人案,自己又有些探案的能力,我就參加了一個案件的調查。經過三番五次的調查,警方沒有任何發現,而我有了突破性打進展!
就在事發當天的晚上,我查出了兇手的作案方式,並且預判了兇手的作案地點!這才有了警察去抓捕一幕,而我為了防止他逃跑特地留了一個心眼,看緊他以防他跳河逃走
事實果真如此,我奮不顧身的沖了上去!誰也沒有想到他掏出了刀,我與他糾纏一會後,實在覺得危險就開了槍。我沒有瞄準頭,瞄準了腿,因為我知道我沒有執法權,只是不想讓他跑了而已
或許真的會有別的辦法可以將這個罪犯攔下,沒有必要開槍,可是當時的我並沒有想到,我覺得沒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會保持一個平常的心,至少我做不到
我算不上英雄,但也算不上小人!我做了這份工作,不是因為會有人讚賞,會有人紀念,而是自己想要拯救一個生命!如果那時沒有我的發現,一條生命就會流逝!如果沒有我的攔住,會有更多的生命像這樣沒了!
我不求立功,但求無過,如果用我三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挽救一個個生命,如果下次還有這種情況,我依舊會開槍!我相信,法律最大的目的不是約束人,而是保護人!我做了法律應該做的事情,不應該有錯!”
一番演講,慷慨激昂!全場的人為之動容,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大一學生所擁有的思想!難怪這兩位律師為他坐鎮,是因為他的優秀啊!
法官宣布休庭,合議庭開始商量結果。對面律師十分焦急,這要是輸給了兩位名律師倒也沒有什麽,關鍵他是輸給了學生,這就有些丟人了……
林帆到覺得沒有什麽,反倒是其他兩位有些緊張,他們覺得如果林帆敗訴了,會是他們不行,畢竟他們是坐鎮的!
不過也沒有關系,總體來說,林帆做的還是不錯的!再說了,就算是敗訴了,還可以上訴不是?
合議庭回來了,所有人安靜了下來,等待著法官宣判結果
合議庭的代表,將他們所決定的結果交給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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