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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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見星從小開始, 就是個比較奇怪的孩子。
聽祖母的意思是,因為從在母胎裏的時候,她的母親就對她的存在覺得很困擾。——意外的孩子不是驚喜,而是麻煩的這種想法, 隨著近年社會的發展在大城市裏已經變成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向來是單身打拼的母親已經足夠忙碌,並不需要再多的壓力,於是差不多等她一生下來,就把她送回了老家交給父母照料。所以在孩童時期,她幾乎沒怎麽見過自己的母親。更多看到的,是其他孩子在玩累後被他們的媽媽抱起來的樣子。
而祖父祖母,並不像通常的故事裏寫的那樣, 是“熱愛孫兒”的類型。他們在老家也有著自己的工作;祖父是鎮裏的統計執行員, 更喜歡和老友們熱火朝天地到處找事做。祖母倒是一天到晚從不出門,但她只會在院子裏的神龕小廟裏燒香拜神, 思念她因為意外而英年早逝的優秀兒子。鹿見星小時候聽得最多的一個詞就是“你叔父”,所以她曾經也很喜歡張口閉口和別人談論“我叔父如何”,滿口胡言,結果被鄰居無奈地笑著拎回家告訴祖母。把祖母惹得大發雷霆,從此更不願意搭理她, 除了三餐就把她放出去玩, 不玩就在書房裏待著, 總之不要出去說些她聽不下去的話就可以了。
於是被關在家裏無所事事的鹿見星就變得很愛看書——她不喜歡上學, 也不太愛和那些在自己看來又傻又呆的小朋友一起玩, 比起這些, 還是故事裏的東西最有趣了。看得多了,她就開始學著那些雜志月書刊上的人一樣胡亂寄信投稿。——學校裏的老師曾經說過她是他見過最聰明的孩子,可鹿見星並不稀罕自己聰明,她甚至也不稀罕周圍人包括家人的關心和誇獎。而只在乎自己所感知到的事物;從文字裏的,從心裏流淌出來的溫暖和愛,奇妙的冒險,恐怖的怪談,不可思議的種種……
直到她偷家裏的郵票寄信被祖父發現,因為是祖父收藏了很多年,非常貴重卻被寄出去的原因,她被他狠狠地打了一頓。鉛筆字寫的手稿也被火全部燒掉了。——相比起以前挨得打,這次要疼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的她終於出來的那天,是一個陰沈的下午,橘色的夕陽慢慢落下,蟬鳴震耳發聵,她想自己大概還有點耳鳴,於是就到院子裏打水喝。
接著,她看到了從神龕小廟裏走出來的祖母。
祖母比她高,站在她面前的她,就像一個肢體巨大、但年久未曾修理從而關節變得破爛的馬戲團廢棄木偶。垂著眼皮的祖母聲音不大,然而說出來的話還是讓她一陣驚心。
她說:“終於好全了?這就是調皮的結果,以後註意點。”
……
—— 那一刻,鹿見星突然意識到了生活在這裏的她就像昆德拉寫的那本一樣——其實是生活在別處。她點點頭,很乖巧地對祖母笑了;喝過水,就回到了房間。
站在那所昏暗、狹小又罪惡的和室裏,她覺得從那一刻起,自由已然歸屬於她。
於是毫無猶豫的,她把自己的相片、筆記、上學的資料……全部像之前被火燒掉的手稿一樣處理得一幹二凈,付之一炬的快感讓她非常滿意。到第二天,她偷偷地躲在出鄉去城的牛車草堆裏,學著那些書本上寫的人一樣,悄息無聲地跑掉了。
這應該不算是離家出走;鹿見星當時是這麽想的:這裏不需要我,而我更不需要這裏。但這個世界上既然有我的存在,那麽自然有需要我的地方。因為個子小小又聰明,她不算很順利,但比起那些故事主人公還是要順利地,到達了一個新的地方。
這就是新的開始。看到車水馬龍的世界,她非常興奮;終於像個真正的孩子一樣在城市裏冒險,甚至靠裝傻充楞坐上了奔向遠方的長途車,被列車員詢問的時候一問三不知,但轉眼就跑到了他們找不到的地方。
她想:我要走的更遠、更遠——去一個全世界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就像彼得潘裏的夢幻島,我會永遠的生活在那裏,做我想做的所有事情。
…………
如果說之前的發展像童話,接下來的發展就可能有點不盡人意了;首先:她餓了;身上的錢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騙完,所以需要吃點東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變得沒地方住了。一系列的發展確實讓當時的鹿見星也有點垂頭喪氣,頭腦空空地漫步在街巷裏,她發現自己又變成了“城市不歡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見一個比她更加垂頭喪氣的女人,她才覺得有點“他鄉遇故知”的感覺。
那個女人精神恍惚,在當時的鹿見星看來,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樣,得了祖母說的“失心瘋”吧。不過托她長得漂亮的福,她們倆好歹吃上了熱騰騰的飯菜。鹿見星想這麽傻又好騙的小孩子多,大人可不多,於是機靈地尾隨住她。她們就這樣漂泊了一段時間,對周遭就連最基本的常識都一無所知;日子也活該過得一塌糊塗。直到吃了很多虧,女人的神智才漸漸清醒過來。
一開始,鹿見星一直以為她的名字叫做“蓮花”,因為她滿口的嘟嘟囔囔她一個字都聽不明白;只能大概從只言片語裏了解到僅有的幾個熟悉的字眼。可蓮花什麽的她認為有點俗氣,因為她的聲音是那麽的好聽。
於是趁女人不註意,她就給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錯吧?因為當時的她最喜歡那些遙遠的,碰觸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後,卻自我介紹說她叫蕾拉。
鹿見星覺得這個也挺好聽的,於是就把星變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雖然時不時要忍受她的神經,不過大部分時間還是挺愉快的;以至於連聲線向來沙啞的她也漸漸學會了開嗓唱歌。
後來蕾拉被朋友找到後,她們就過得更好了。
那是鹿見星第一次接觸到“偶像”這個名詞,他們告訴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氣的樂隊歌手——還放了她的很多歌給她聽。鹿見星不確定這是不是他們哄孩子的一種手段(因為當小孩就會經常被哄),所以也就揣著糊塗說明白了,雖然當時的她對這些的認知差得一塌糊塗。
畢竟除了書之外,她沒接觸過太多新奇的東西。
他們對她很好,給吃給穿,開始想把她送回家被她逃跑後,就粗著神經,安安心心地當自己多了個孩子養著了。
可是,和那些人生活在一起畢竟和蕾拉本人是不一樣的。
她不喜歡那樣的生活:日覆一日地上學,被管教地很好的小孩。——這和她之前也沒什麽差別嘛!這樣就不能做隨心的事了不是嗎?
於是她告別了蕾拉,再次開始找自己想要的東西。
那時候她已經十一歲了,有了護照和明後,就從社會邊緣者的一員變成了一個正常的、開始被社會認可的人類。可惜因為年紀太小,打工點都不願意收留,又又又又想把她送回家。鹿見星那時候想,果然,大人的世界還是很殘酷啊。不然怎麽老把她往“家”裏送啊,她明明不想回家的。
不過她還是在不斷地向各種雜志社寄騷擾稿件,被拒絕了就繼續,被替名了她也不在意。——畢竟,看到自己的故事變成印刷紙張上的存在,是她最大的樂趣之一。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她才慢慢地體悟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接二連三地從“我活著”這件事中取材,當然偶爾也會有“死了算了?”的心理,但最終還是存活成功。遇見了很多奇特的人和事,有的挺不錯,有的一般般。那種自我流放的感覺……說實話也沒有那麽糟糕,前提是不被人註意到的話。
——鹿見星討厭那些眼神:祖母瞪過來的冷眼、他人皺眉的模樣、蕾拉的朋友憐愛的目光,還有來自同齡人鄙夷中不自覺的同情。
其中,她最不喜歡的就是有些看上去一本正經,自以為是在用愛拯救世界,真面目卻各有各的成年人。越接觸,那種眼光就越讓她難以忍受。直到有一天某些人告訴她現在的年齡還可以去孤兒院的,他們可以負責。那些人的表情裏充滿對自我施善的高傲和得意,可那個“我為你好”的表情讓鹿見星恨極了,她人生中最最最厭惡的就是這句話。——包括蕾拉,總是覺得她年紀小,所以他們從來都沒搞清楚過一件事:是她拋棄了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而不是反過來。
——這就是當時的鹿見星慣常的想法。從很小開始,她就學會了享受孤獨,而不是被孤獨所束縛。這也並不是社會上流行的所謂“中二病”,而是人在少年時期一種不常見的性格傾向罷了。用專業的術語來說,大概就是所謂的“閉鎖心理”。
成長後的鹿見星,當然慢慢學會了修正它們;但從內心看來,這只是對社會現實的一場妥協而已。那些所謂“入世”的意義,既然從年少起她從來就沒有在意過;那麽對今天的她而言,也不過就是關於靈感的參考,是取材,僅此而已。
——這些,只是關於鹿見星的一個小小的,不為人所知又無關痛癢的秘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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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祖母的意思是,因為從在母胎裏的時候,她的母親就對她的存在覺得很困擾。——意外的孩子不是驚喜,而是麻煩的這種想法, 隨著近年社會的發展在大城市裏已經變成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向來是單身打拼的母親已經足夠忙碌,並不需要再多的壓力,於是差不多等她一生下來,就把她送回了老家交給父母照料。所以在孩童時期,她幾乎沒怎麽見過自己的母親。更多看到的,是其他孩子在玩累後被他們的媽媽抱起來的樣子。
而祖父祖母,並不像通常的故事裏寫的那樣, 是“熱愛孫兒”的類型。他們在老家也有著自己的工作;祖父是鎮裏的統計執行員, 更喜歡和老友們熱火朝天地到處找事做。祖母倒是一天到晚從不出門,但她只會在院子裏的神龕小廟裏燒香拜神, 思念她因為意外而英年早逝的優秀兒子。鹿見星小時候聽得最多的一個詞就是“你叔父”,所以她曾經也很喜歡張口閉口和別人談論“我叔父如何”,滿口胡言,結果被鄰居無奈地笑著拎回家告訴祖母。把祖母惹得大發雷霆,從此更不願意搭理她, 除了三餐就把她放出去玩, 不玩就在書房裏待著, 總之不要出去說些她聽不下去的話就可以了。
於是被關在家裏無所事事的鹿見星就變得很愛看書——她不喜歡上學, 也不太愛和那些在自己看來又傻又呆的小朋友一起玩, 比起這些, 還是故事裏的東西最有趣了。看得多了,她就開始學著那些雜志月書刊上的人一樣胡亂寄信投稿。——學校裏的老師曾經說過她是他見過最聰明的孩子,可鹿見星並不稀罕自己聰明,她甚至也不稀罕周圍人包括家人的關心和誇獎。而只在乎自己所感知到的事物;從文字裏的,從心裏流淌出來的溫暖和愛,奇妙的冒險,恐怖的怪談,不可思議的種種……
直到她偷家裏的郵票寄信被祖父發現,因為是祖父收藏了很多年,非常貴重卻被寄出去的原因,她被他狠狠地打了一頓。鉛筆字寫的手稿也被火全部燒掉了。——相比起以前挨得打,這次要疼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的她終於出來的那天,是一個陰沈的下午,橘色的夕陽慢慢落下,蟬鳴震耳發聵,她想自己大概還有點耳鳴,於是就到院子裏打水喝。
接著,她看到了從神龕小廟裏走出來的祖母。
祖母比她高,站在她面前的她,就像一個肢體巨大、但年久未曾修理從而關節變得破爛的馬戲團廢棄木偶。垂著眼皮的祖母聲音不大,然而說出來的話還是讓她一陣驚心。
她說:“終於好全了?這就是調皮的結果,以後註意點。”
……
—— 那一刻,鹿見星突然意識到了生活在這裏的她就像昆德拉寫的那本一樣——其實是生活在別處。她點點頭,很乖巧地對祖母笑了;喝過水,就回到了房間。
站在那所昏暗、狹小又罪惡的和室裏,她覺得從那一刻起,自由已然歸屬於她。
於是毫無猶豫的,她把自己的相片、筆記、上學的資料……全部像之前被火燒掉的手稿一樣處理得一幹二凈,付之一炬的快感讓她非常滿意。到第二天,她偷偷地躲在出鄉去城的牛車草堆裏,學著那些書本上寫的人一樣,悄息無聲地跑掉了。
這應該不算是離家出走;鹿見星當時是這麽想的:這裏不需要我,而我更不需要這裏。但這個世界上既然有我的存在,那麽自然有需要我的地方。因為個子小小又聰明,她不算很順利,但比起那些故事主人公還是要順利地,到達了一個新的地方。
這就是新的開始。看到車水馬龍的世界,她非常興奮;終於像個真正的孩子一樣在城市裏冒險,甚至靠裝傻充楞坐上了奔向遠方的長途車,被列車員詢問的時候一問三不知,但轉眼就跑到了他們找不到的地方。
她想:我要走的更遠、更遠——去一個全世界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就像彼得潘裏的夢幻島,我會永遠的生活在那裏,做我想做的所有事情。
…………
如果說之前的發展像童話,接下來的發展就可能有點不盡人意了;首先:她餓了;身上的錢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騙完,所以需要吃點東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變得沒地方住了。一系列的發展確實讓當時的鹿見星也有點垂頭喪氣,頭腦空空地漫步在街巷裏,她發現自己又變成了“城市不歡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見一個比她更加垂頭喪氣的女人,她才覺得有點“他鄉遇故知”的感覺。
那個女人精神恍惚,在當時的鹿見星看來,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樣,得了祖母說的“失心瘋”吧。不過托她長得漂亮的福,她們倆好歹吃上了熱騰騰的飯菜。鹿見星想這麽傻又好騙的小孩子多,大人可不多,於是機靈地尾隨住她。她們就這樣漂泊了一段時間,對周遭就連最基本的常識都一無所知;日子也活該過得一塌糊塗。直到吃了很多虧,女人的神智才漸漸清醒過來。
一開始,鹿見星一直以為她的名字叫做“蓮花”,因為她滿口的嘟嘟囔囔她一個字都聽不明白;只能大概從只言片語裏了解到僅有的幾個熟悉的字眼。可蓮花什麽的她認為有點俗氣,因為她的聲音是那麽的好聽。
於是趁女人不註意,她就給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錯吧?因為當時的她最喜歡那些遙遠的,碰觸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後,卻自我介紹說她叫蕾拉。
鹿見星覺得這個也挺好聽的,於是就把星變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雖然時不時要忍受她的神經,不過大部分時間還是挺愉快的;以至於連聲線向來沙啞的她也漸漸學會了開嗓唱歌。
後來蕾拉被朋友找到後,她們就過得更好了。
那是鹿見星第一次接觸到“偶像”這個名詞,他們告訴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氣的樂隊歌手——還放了她的很多歌給她聽。鹿見星不確定這是不是他們哄孩子的一種手段(因為當小孩就會經常被哄),所以也就揣著糊塗說明白了,雖然當時的她對這些的認知差得一塌糊塗。
畢竟除了書之外,她沒接觸過太多新奇的東西。
他們對她很好,給吃給穿,開始想把她送回家被她逃跑後,就粗著神經,安安心心地當自己多了個孩子養著了。
可是,和那些人生活在一起畢竟和蕾拉本人是不一樣的。
她不喜歡那樣的生活:日覆一日地上學,被管教地很好的小孩。——這和她之前也沒什麽差別嘛!這樣就不能做隨心的事了不是嗎?
於是她告別了蕾拉,再次開始找自己想要的東西。
那時候她已經十一歲了,有了護照和明後,就從社會邊緣者的一員變成了一個正常的、開始被社會認可的人類。可惜因為年紀太小,打工點都不願意收留,又又又又想把她送回家。鹿見星那時候想,果然,大人的世界還是很殘酷啊。不然怎麽老把她往“家”裏送啊,她明明不想回家的。
不過她還是在不斷地向各種雜志社寄騷擾稿件,被拒絕了就繼續,被替名了她也不在意。——畢竟,看到自己的故事變成印刷紙張上的存在,是她最大的樂趣之一。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她才慢慢地體悟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接二連三地從“我活著”這件事中取材,當然偶爾也會有“死了算了?”的心理,但最終還是存活成功。遇見了很多奇特的人和事,有的挺不錯,有的一般般。那種自我流放的感覺……說實話也沒有那麽糟糕,前提是不被人註意到的話。
——鹿見星討厭那些眼神:祖母瞪過來的冷眼、他人皺眉的模樣、蕾拉的朋友憐愛的目光,還有來自同齡人鄙夷中不自覺的同情。
其中,她最不喜歡的就是有些看上去一本正經,自以為是在用愛拯救世界,真面目卻各有各的成年人。越接觸,那種眼光就越讓她難以忍受。直到有一天某些人告訴她現在的年齡還可以去孤兒院的,他們可以負責。那些人的表情裏充滿對自我施善的高傲和得意,可那個“我為你好”的表情讓鹿見星恨極了,她人生中最最最厭惡的就是這句話。——包括蕾拉,總是覺得她年紀小,所以他們從來都沒搞清楚過一件事:是她拋棄了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而不是反過來。
——這就是當時的鹿見星慣常的想法。從很小開始,她就學會了享受孤獨,而不是被孤獨所束縛。這也並不是社會上流行的所謂“中二病”,而是人在少年時期一種不常見的性格傾向罷了。用專業的術語來說,大概就是所謂的“閉鎖心理”。
成長後的鹿見星,當然慢慢學會了修正它們;但從內心看來,這只是對社會現實的一場妥協而已。那些所謂“入世”的意義,既然從年少起她從來就沒有在意過;那麽對今天的她而言,也不過就是關於靈感的參考,是取材,僅此而已。
——這些,只是關於鹿見星的一個小小的,不為人所知又無關痛癢的秘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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