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7章

關燈
第 47 章

十月五號這天,天氣灰蒙蒙的,飄著小雨,郊外錫山墓園。

林溪雲一早上就來了,坐在墓碑前,跟林偉澤絮絮叨叨講了很多話,講她這半年發生的事,講考進了B大,實現了當時兩個人的打賭,還有沈煜。

大概上午十點鐘的樣子,林沫沒有食言,她跟著孟喬一起來了。

這是她自攬月灣山莊分開,再見孟喬,她的額前似乎添了一縷白發,未施粉黛,印象裏的她,從來都是美麗高雅的,從未有這般未曾上妝的時刻。

孟喬見到她發楞,態度還是從前, “怎麽翅膀硬了,現在連我也不想認了”

“外婆,小姨。”林溪雲訥訥叫人。

林沫淡淡應了聲。

三個人靜靜站在墓碑前,林沫分別在林偉澤和林芝謠的墓碑前放了兩束鮮花,便再無多話。

倒是孟喬率先打破沈默, “他的房子,我不會去動的。當了一輩子窩囊廢,因為你,還是這麽窩囊的死法!林偉澤!你就是活該!”

孟喬對著墓碑,細雨中卻紅了眼眶,語氣裏有悔恨。

年少恩愛夫妻,怎奈世事變遷,兩個人走著走著就散了,分居多年,都是犟脾氣,沒一個願意朝著另一個俯首低頭認錯。

林溪雲陡然間發現,一向愛美的孟喬,鬢角多了幾縷白發。

而孟喬這輩子,更痛是的她的大女兒林芝謠,那是她的傑作啊,苦心栽培,而卻讓她這個白發人送黑發人。

林芝要也葬在這一片墓地,就在林偉澤的旁邊。

墓碑上的照片,是她年輕時候最美的樣子,墨黑的長發披肩,笑得溫婉,有兩個小酒窩,細長明亮的眉毛很好看。

“你媽媽最喜歡百合花,你是越長跟她越像。她是我最驕傲的女兒,從小琴棋書畫,大學學是的,可惜被方士傑那個混蛋給毀了——”

這還是長大後,頭一次聽見孟喬提起林芝謠。

孟喬緩緩吐出一口濁氣,再看向那墓碑上的照片時,已然是慈母般的語氣, “謠謠,媽媽前幾天遇上當家追你的雷銘,他現在把他爸那公司經營的風生水起,你的夢想實現了,他那時候就暗戀你,你說你當年跟了他該有多好……”

孟喬的嗓音幾度哽咽。

林溪雲垂下頭。

“其實我,只是一看到你,我就想起謠謠,我就恨!那個賤人毀了我的謠謠,他就是死一千次一萬次,都難抵我心頭之恨!”

林溪雲都懂。

林偉澤也恨那個男人,可是她其實並不知道那個人。

林偉澤臨終前千叮嚀萬囑咐過, “渺渺,你別恨外婆她們,這麽多年了,她都沒能走出來。她生你媽媽時,吃了很多苦,你媽媽小時候就是個小才女,什麽都是一點就通,她那時候給你媽媽規劃了多少條錦繡的前途……”

她卻什麽都不能做。她的存在就是讓她們膈應的理由。

人的出生,真的沒法子選,上天讓你是誰,那你就得是誰。

那是她頭一次聽到,她生父的名字。

十一歲那年的暑假,午後正熱。

停電了。

孟喬跟林偉澤還有她正在餐桌吃飯,她把紅燒魚湯澆在孟喬白裙上,孟喬甩了她一巴掌。

林偉澤跟她吵著吵著就打了起來,互不相讓。

休戰後,孟喬把她從門後面揪出,眉眼間,冷漠的涼薄, “林偉澤,你把這小畜生隨便丟去孤兒院或者哪個山坳坳裏去!否則,就離婚!我們母女跟她之間,你選一個。”

林偉澤本就對林溪雲這件事,生孟喬的氣, “什麽叫選一個渺渺她是我們的外孫女!”

“你哪門子的外孫女!那個畜生玷汙了我女兒,毀了我女兒一輩子!難道你還要幫那畜生養她的種!林偉澤!我告訴你!我每一分鐘,都恨不得掐死這個小畜生!”

“你他媽對得起你女兒的在天之靈嗎!”

孟喬就開始詛咒林偉澤和她那個有血緣的親爸畜生方士傑, “比任家剛上門那個滿臉寫著窮酸樣孟浩森還要黑心的心機無恥下流齷齪鳳凰男,滿臉寫著刻薄——”

“吸我女兒的血,要我女兒命,還留下這麽個拖油瓶……”

……

要多損有多酸,恨不得扒了畜生方士傑祖宗十一八代。

連帶著任家上門新女婿,孟浩森一起。

從某種意義上,她跟任景琮身世還挺像,不過任景琮的爸爸也是鳳凰男,也是通過娶了名門望族的小姐一躍登天,起碼還知道自己親爹長啥樣,她沒見過方士傑,從不知道長啥樣。

孟喬總是一口一個畜生,林偉澤緘口不言。

方士傑在林偉澤那裏,是逆鱗跟禁忌,不允許別人提起。

每次街上,看到別的爸爸抱著女兒的模樣,林偉澤總安慰她, “渺渺呀,這世界上不是每個孩子都有爸爸的,渺渺不需要爸爸。”

只是她什麽都沒有說,便跟著孟喬往墓園外走去。

墓園門口,兩個人倒是與欲往墓園裏走的沈煜擦肩而過。

他撐著一柄黑色打傘,跟在身後的助理手捧鮮花。

沈煜也看到了她們,他眸色淡淡,跟孟喬點頭致意, “孟董。”

林沫這次終於見到了曾經一見鐘情的男人,自然是歡喜的,她實在是沒想到他們會有這種緣分,三年前的拍賣會,他是拍走她捐出的林家古玉。

可他留下的名字是Auther。

S。

當年的驚鴻一瞥,便對這個男人念念不忘,她滿世界追尋Auther。

S的消息。

沒想到,兜兜轉轉,兩個人前段時日差點定親,那個時候,她不知道任家的嫡孫便是他,這才把婚約推了,誰曾想,原來沈煜便是自己找了多日的Auther。

S!

沈煜沒再理會她們二人,邁開長腿,往前走去。

“林家還沒有資格跟任氏為敵,沫沫!”孟喬拉住興奮的林沫。

但林沫哪裏會放過這個機會,想到此前,這個男人為了救她,不惜徒手擋刀,而且當初任家提出定親的人明明就是她,是她自己不要,這才便宜了林溪雲。

這會兒跟在沈煜後面,可惜她穿的高跟鞋,走不了那麽急,只得在後面追著急喊, “沈總!我是林沫!你前段時間,在粉絲面前才剛救過我!”

但沈煜就像是沒聽到似的,繼續往前走。

林沫只以為他是因為自己退婚還找了個替身的事誤會自己了,有些著急,便脫口道——

“沈煜!林溪雲她願意跟你退婚!”

果不其然,他就是在生氣。

因為沈煜在下一秒,便停下了腳步。

男子轉過身來,沈黑的眸子淡淡瞥了她一眼, “這是她告訴你的”

聲音冷漠。

雨水打在傘上劈劈啪啪作響,她的手緊緊握住傘骨,指尖泛白,想到從小到大,她替林溪雲做過的決定多了,不差這一個。

畢竟是演員,受過專業訓練,她立馬切換成善解人意的小可憐角色,壓低了聲音楚楚可憐道, “是的,沈總,渺渺她當初也只是為了我,才答應的。可她還小,今年才19歲,她會在大學校園裏認識更多更優秀的男生,我不能為了自己而耽誤渺渺的追求幸福的權利。我是她的小姨,自然要為她著想。”

她這麽說給兩個人都有臺階下,沈煜並不會落了面子,畢竟用一個無足輕重的林溪雲換她一個流量明星,任氏旗下也有娛樂公司,而她若是嫁給他,帶給他的是利益結合。

沈煜是商人,更是任家的掌門人。

他不會不懂,孟喬跟林偉澤只有兩個女兒,她的姐姐林芝謠本來是既定的林家接班人,可她為了個男人,拋棄所有,更是未婚生下林溪雲,至今孟喬都未承認過林溪雲私生女的身份。

現如今的林家,唯一法定的繼承人便只她一人,她未來的老公豈不是輕易便將林家收入麾下,她不信,沈煜看不透這些。

沈煜冷冷地看著她, “是嗎林小姐出爾反爾,是覺得沈某是可供玩弄股掌之間”

林沫驚呆了。

她怎麽都沒想到這個男人會這麽反擊自己。

可又想到之前的確是自己的原因這才替換了林溪雲,那麽他生氣也是情有可原,她只需要姿態再低點就好了。

更何況,沈煜的心頭,那個初戀又或者是喜歡的人,他畫的人,明明更像自己不是嗎

若只是找尋一個跟那個女孩想象的人,她比林溪雲更合適不是嗎

於是她微微抿了抿唇,繼續道, “任家和林家的家族聯姻,我們兩個人,無論是從社會地位,年齡,還是人生閱歷都更合適不是嗎沈總”

“渺渺她對您來說,年齡太小了,再者,她不喜歡覆雜,更不擅長處理人際關系,也不會應酬,對她來說,待在自己的小世界裏就足以滿足了,你們不適合……”

“你不是只是喜歡這張臉嗎我們都跟你心裏那個人很像,選我比她更有意義不是嗎”

沈煜聽了她的話,冷笑,聲音像是浸了一層寒霜, “我和她會如何,倒是不勞林小姐操心了。”

“渺渺她從來對你都是尊敬跟忍讓,她喚你一聲小姨,那我也不會介意,尊你為長輩。”

“還有,我心上的人從來只有她。我不知道你從哪裏聽到的風言風語,但最好在她跟前一個字都不要提。”

沈煜說完,頭也不回地邁開腿走了。

徒留林沫徹底楞在原地,看著他撐著傘的挺拔的背影,憋悶著一口氣,久久出不來,腦子裏不斷回旋著“長輩”還有那句“從來只有她”,經久不散。

任由雨水一點點打在自己精致的妝容。

原來,這是蓄謀已久的。

原來,沈煜才是蓄謀已久,是他讓自己誤以為,是他使計拋給林氏的“橄欖枝”,什麽投資,那不過是個借口。

他抓住了母親不喜林溪雲,才會隨便把人扔出來……

也許他一開始要訂婚的人就不是“她”,從頭到尾都是……林溪雲

————

綿綿秋雨沾濕天地。

林溪雲站在兩塊幹凈潮濕的墓碑前自說自話,從進入大學的一點一滴,還有著身邊的好朋友。

“渺渺。”男子的聲音多了幾分溫和,不似平日裏冷硬如鐵。

林溪雲聽到聲音回頭,便看到了靜靜立在身後的男子,黑色西裝,面容平靜,周身氣勢冷峻。

她沒想到沈煜也會來。

卻不知道何時早已淚沾濕,她胡亂抹了抹臉頰,沖他盈盈一笑, “沈大哥。”

“嗯。”沈煜從背後拿出一大束百合花,放在林芝謠的墓碑前,然後對著墓碑深深鞠了三個躬。

長眠於此的林芝謠為了救他們兩人出來,被那場大火湮滅。

可他為了心上的女孩,卻無法開口的過去。

兩個人靜靜站在細雨紛紛。

雨越來越大,仿佛要將這整座墓園沖洗地幹幹凈凈。

林芝謠的墓碑前,百合花簇擁下,有一束嬌艷欲滴的紅玫瑰,正巧遮住了那中文刻著一段詩:

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

初秋風拂過漸黃的梧桐。一個嫵媚的女人撐著把清布油紙傘,站在不遠處的山坡上俯瞰這排排的墓碑。

一襲黑絲絨長裙搖曳地,細長的紅色高跟鞋顯得身材高挑嫵媚,黑色的長發披散肩頭,更襯得臉頰白皙如玉,似乎完全看不出歲月的痕跡。

可若非那右額細長而蜿蜒如蚯蚓的傷疤,那可真是一張完美無瑕的臉頰。

女人的目光,從始至終都不曾挪開。

雨幕裏,站著一對璧人。

她撥了個號碼出去, “是我。”

“方士傑,你的女兒長得亭亭玉立呢。”女人的聲音帶著縹緲的甜美,仿佛在對著電話裏的人撒嬌。

對面那頭傳來一聲怒吼, “唐敏!你瘋了!你想對她做什麽”

“我對她做什麽你又能如何你自己不也是個半身不遂癱瘓在床的廢人罷了。想跟她相認可惜啊,你只會成為她的拖累吧”唐敏的聲音帶著嘲弄的譏諷。

她在笑,眉眼間風情萬種,明明像是一朵嬌艷的玫瑰,絲毫不將那人的怒吼放在心上。

電話斷了。

“人世間,有百苦,你說,我先讓她嘗哪一種呢”

她在輕輕自言自語。

“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昆曲的聲音自她妖嬈的唇瓣輕吐而出,咿咿呀呀。

她的縹緲的聲音,在這暗色雨幕中,縹緲如流逝的歲月。

——————

從墓園回來,沈煜頭一次正大光明,被邀請著參觀女孩的閨房,雖然他對此也算是神往已久。

或許是第一次帶自己這麽喜歡的人參觀林家舊宅,她對這座房子有多少感情,便只有自己知道。

帶著沈煜進門,一路嘰嘰喳喳,從院中擺件,陳設,菜園子,再到林偉澤跟她的生活趣事。

“這顆松樹是我出生的時候,外公種的。這是他最喜歡的樹,因為可以不擇地勢,不畏嚴寒,茁壯成長,他希望我可以做這樣生命力頑強的人,茁壯成長,永不屈服。”

“我外公以前啊,總說這要是在古代,他一定做一個隱逸山中的隱士,每日裏帶月荷鋤歸,油然品茶的日子。所以我們這個小院的菜園子裏種過小麥,玉米,綠豆,蠶豆,還有水稻,所以經常會吸引很多鳥雀過來,冬天下雪時候,外公會帶我在院子裏堆雪人,抓麻雀,不過我們每次遇到失足的小麻雀都是餵飽後放生了。”

“那裏那裏,那幾個小籠子是我以前養兔子的,不過後來那只兔子生病離開了。”

林溪雲的房間可謂是小巧又精致,而最奪人眼球的便是她書桌前那一幅水墨畫,主題是蓮花,看得出來,用了心。

“這間房子的蓮花,是外公跟我一起畫的,他喜歡蓮花,不止是因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更是因它睡下面是根,上面是花,外公希望你就要像這蓮花般,向下生根,向上開花,亭亭玉立,濯而不妖。”

她發現從前這些不能提,或許時間真的是治愈一切傷痛的良藥,如今她已經可以對從前種種侃侃而談。

沈煜跟她在一塊時,話總是不多,倒是很少有的問她, “為什麽喜歡攝影”

“外公他喜歡攝影,喜歡哲學,他的房間也有這麽一副骷髏幻戲圖,臨摹筆法傳神。”

林偉澤的書房都是老古董,書桌,書架,椅子,茶幾,都是仿古,墻上的確是掛著一幅臨摹的畫。

頭戴璞頭巾關節用線穿連的演戲用的大骷髏傀儡,一手足趴地的小兒看耍傀儡戲。

畫作以左為死,右側的小兒為生,一半死亡,一半求生,一分為二,生死各半。

一半陰森恐怖,一半晴朗光明。

”有生便有死,有死即有生。 “

林偉澤去世前,就一直在家裏精心臨摹這幅畫,他走的安然,就連孟喬她們都是最後通知的。

“外公總說照片是讓瞬間變成永恒,看著照片裏的人,就像再次看到愛的人,看著你小時候的照片,就好像我是還是個小不點,好像抱著外公腿要吃冰棍,還發生在昨天似的。”

最接近時光的一件事,便是攝影,會讓瞬間停駐在這一刻。

生命中,有太多的美麗的時刻,我想讓它停下,哪怕慢一些再慢一些。

“外公生病那一年,我休學了,其實,那才是我攝影技術最進步的一次。可能因為是歷史老師,他喜歡古建築,喜歡古跡,也幸好,這座城市也算是有著悠久的歷史,從大塘盛世到宋明清,都有那麽些。外公身體好一些,我便會帶他出去,散散步,”

墻壁上,到處都是林偉澤的照片,他戴著帽子,觸手撫摸著城墻,古跡。每一朵花,每一面墻,一件瓷器,一柄玉如意,在女孩的鏡頭下,都仿佛美若畫。

“外公每一次都說,這是歲月的痕跡。”

————————

周唯峻是在門口截住這個要破門而入破壞他家老板的超級電燈泡——唐思憶。

時間是晚上八點鐘,唐思憶從聚會場上,喝了點小酒,這會兒酒勁上頭。

胡同裏,唐思憶拍著林宅那兩扇笨重的大木門,可惜,還不待她扯開嗓子喊人,就被一人捂住了嘴巴。

酒醒了過半,腦子倒是轉的快,直接一口咬下去。

疼的身後的人咧牙呲嘴,連連道, “是我是我!”

“你他媽誰”

“……周,唯,峻。”幾乎是從嗓子眼裏咬牙切齒蹦出這三個字。

可惜唐思憶並不買賬,反而掙脫開來,掄起包就往頭上砸, “你這個騙子!我讓你騙人!騙人!”

“我要喝酒!”她從包裏拿出一個空的酒瓶,朝著周唯峻晃了晃,然後就坐在門口的臺階上。

拿著空瓶子就開始喝。

這世界上最難的就是跟醉鬼講道理,今天要是把這尊佛放進門去,周唯峻覺著自己未來都不會有幾天好日子過了。

主要是他眼沒擦亮,投資虧損,還坑了沈大佬上億,不得不承認,在商場上,他這眼光跟沈煜比,那他媽差太遠了,沈煜就是個賠錢貨都能升值,擱他手裏,他媽看著是個金山,都賠的褲衩都不剩。

今兒個是來負荊請罪的。

正巧碰上沈大佬被邀請逛媳婦閨房,只要碰上林溪雲,沈煜就是賠再多錢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於是,為了年前這幾個月的小命著想,自然當起了門神,誰知道就遇上這麽個難纏的祖宗。

“我要睡覺!睡覺!睡覺!”

“好好好!睡覺我們去睡覺啊!”

周唯峻怕這個祖宗的大嗓門引來胡同裏別人的圍觀,只得把人連哄帶騙去了酒店。

第二日清晨。

酒店最大的豪華總統套房,中間的kingsize大床上,刺目的晨光刺破黑夜的束縛,唐思憶迷迷糊糊地睜開雙眼,看著床尾那晨光裏縮成一團的隆起,擡腳推了推。

“喵喵,喵……我好渴,喝水。”

那一坨隆起,動了動,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唐思憶的腳, “別鬧!”

男人的聲音!

我的個娘嘞!她幻聽了唐思憶揉了揉眼睛,擦亮眼睛這才發現自己居然還是在陌生的環境,落地窗,隨風吹動的白紗簾,還有那巨幕的電視屏,紅酒,滿地的衣物,紅色高跟鞋……

酒後亂性,四個大字刺激著她的腦門。

“啊……”

擡腳便將床尾那個雞窩頭男人踹下床去!

眼睛瞪得溜圓。

看著天鵝絨地毯上那個男人衣冠不整地爬起來,唐思憶眼睛瞪得渾圓,周……周唯峻!

那個總在花邊緋聞上的6到飛起的周唯峻!

周唯峻沒理她,起身機械地走向衛生間。

等衛生間的門關上,唐思憶的腦子算是徹底清醒了,看著自己身上像是抹布一樣的裙子,牙齒咬得咯咯咯作響,一個起身跳下床裹著件浴袍,掄起椅子就踹向衛生間的門——

“禽獸!你給我把話說清,楚——”

周唯峻正開門出來,迎面就是一巴掌,這下子是徹底清醒了。

這巴掌,清脆,響亮,震徹雲霄。

“周唯峻!你竟然敢占我便宜!”

“你這個禽獸!我還沒談過戀愛!!”

周唯峻: “……!!!”

周唯峻也憋屈,從前也不是沒遇上醉酒的,可他從沒這麽伺候過醉酒的女人,簡直就是個瘋子,跟他以前玩的都不一樣。

打了個哈欠,也知道是這位祖宗給誤會了,只是他不想得罪唐思憶。

萬一哪根筋不對,去老板娘吹個風,他近日裏,不得去喝西北風了,於是,周大少爺極其少有的耐心解釋道, “唐思憶小姐,昨晚上呢,我只是從林家老宅的門口帶你來酒店睡了一覺,僅此而已,你擔心的所有事都沒有發生。”

“我跟你可是清清白白的。本少爺泡女人是有原則的,你這種小豆芽我敬謝不敏!”

唐思憶有點懵,自己也算是征戰言情小說文千萬篇,自然是沒見過豬肉也見過豬跑,自己除了宿醉那點頭痛,其他部位生龍活虎,完好無損。雖然衣服有點皺,但好歹還是穿在身上的。

再說,就算再醉,也沒這麽什麽都不記得,這會兒腦子裏也漸漸回想起來,跟高中好友聚會喝了點小酒,他送自己回了林家老宅……

好像在門口敲門來著,然後就是被周唯峻帶來酒店,她好像還在這張柔軟寬大能容納十幾個人的床上跳舞來著……再然後,好像又喝了紅酒……再之後就斷片了。

因為這件事,唐思憶記恨了周唯峻許久,楞是坑了周唯峻回B市頭等艙的機票,還是沒能解恨。

只是更沒臉見林溪雲了,自己灰溜溜將林溪雲丟給沈煜,跟周唯峻率先回了B市。

——————

因為唐思憶撂挑子,提前改了頭等艙回去,林溪雲只得跟沈煜一起。

到最後也沒能把外公的遺物交給孟喬,她是有遺憾的,卻也慶幸原來都是林沫在嚇唬她,可是在看到沈煜皮夾裏的一張小小的她卻遲疑了。

“男朋友”這三個字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若林沫說的都是對的那時,她該怎麽辦呢

若沈煜其實只是將她當成了“那個她”的替身,她還要不要繼續往前。

不過她這個人,也不喜歡自尋煩惱,人總是要活在當下的,於是,倒是很快便把這些煩心事都拋在腦後,因為,高數的大作業已經迫在眉睫。

本來打算假期處理,可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沒寫完,想到deadline,就頭大。

坐在機場候機室裏,就拿著電腦趕緊寫作業,那幾個組員是沒法指望了。

中途去衛生間,居然在門口遇到不可思議的人。

由於流量太大,飛機延誤,距離更改後的登機時間還有一小時。

廣播嘈雜的背景音裏,一道焦急跟意外的聲音叫住她, “渺渺!你有沒有看到巖巖”

與此同時,機場的廣播裏也開始插播尋小孩啟事。

朱鉞這會兒正焦頭爛額,他把好朋友孫嬌嬌的兒子給搞丟了。

沒想到這麽巧找人時遇上林溪雲,知道她回了A市,也知曉林偉澤的忌日。

他也去了錫山墓園,那一日,細雨微風中,見到她有人陪,便沒有選擇打擾。

林溪雲見他神色焦急,又看了眼他拿著手機屏幕裏的小男孩照片,留著西瓜頭,五官清秀俊朗,白白凈凈,眼睛又圓又大,看起來憨憨的,卻透著股靈氣,穿一件黑色的小西裝外套。

而她還認識,是“一現花店”的老板娘的兒子巖巖,她認識的!

還送過她一個書簽。

仔細回想了下,她在女洗手間裏,的確排過隊,也見到有帶著小孩的媽媽,但她真的沒看到過巖巖, “朱師兄,巖巖怎麽會在這裏到底怎麽回事”

“我帶他上個洗手間的功夫,巖巖在外面等著,我出來時他就不見了……”

林溪雲沒敢耽誤,想著人多力量大,便發了孩子照片給沈煜,讓他幫忙一起找。

五歲的男孩子,一旦跟家人走失,不知道會面臨多少危險跟艱難,這些暫且不提,沒有爸媽的童年,本來就是不幸的。

也許是想到了當年自己遭受的白眼跟委屈,林溪雲顯得比朱樾還急,拿著朱樾給的照片便開始在人來人往的機場,見到人便問, “先生,請問有沒有見到了過這個小男孩”

……

可惜效果並不理想。

南來北往的旅客,趕著各自的飛機,倒偶爾有幾個好心人關心幾下。

展毅其實也跟他們同個班次,只是為了讓老板老板娘談戀愛,自己買的是經濟艙。

也幸好這些年在林溪雲身邊沒少安插人,更慶幸老板手下這批優秀的保鏢,照片發出來沒多久,手下便有人通過監控資料,找到了孫巖。

孩子找到了。

幾個人驚魂未散。

孫嬌嬌更是哭的成了個淚人,對著孩子又打又抱的,愛之深責之切, “讓你不聽話亂跑!媽媽都快嚇死了!”

倒是小小的男孩給媽媽擦眼淚, “媽媽,對不起,我以後再也不亂跑了,只是我看見上次的阿姨了……可是,我又找不到……”

孩子的語氣裏有點沮喪。

反倒是孫嬌嬌教育安慰起孩子, “巖巖乖,下次一定要跟媽媽講知道不”

看著這一對母子重逢,不少路人駐足慶幸安慰。

林溪雲站在人群,笑容晏晏看著沈煜, “沈大哥,其實剛才我很怕,我很怕找不到巖巖,很怕他會跟我一樣,不,他如果走丟,會比我還不幸的童年。”

男子的聲音暗啞沈穩, “不會。”

她倒是笑了, “我知道你很厲害,可是,人還是不要說大話。不過這次真的是多虧那位老大爺,居然認出了巖巖。”

沈煜只是定因為事關你,所以不會馬虎。

站在一旁的展毅聽見這話,直撇嘴,心底腹誹, “你是不知道這一次A城之行,安排了多少保鏢,找個人,算什麽難事”

多虧展毅,才能這麽快找到人,當然不止是林溪雲,就連孫嬌嬌都對展毅充滿了感激之情, “展先生,這次多虧您!以後我一定每天都給您送花!”

展毅被這個嚇到了,更何況,這功勞也不是他。

而是他們老板,只是不能把真實情況說出來,只得點頭苦笑, “孫女士,送花就算了,我是個吃貨,請我吃頓飯就能打發我。”

機場的免稅店裏,林溪雲買了三只玩偶熊送給巖巖。

到底是小孩子,好了傷疤忘了痛,立馬笑逐顏開地開始跟林溪雲玩起抓迷藏來。

——————

貴賓候機廳裏。

沈煜跟朱樾並肩而坐。

朱樾自然知曉真相,真誠致謝, “謝謝沈總,今日若非沈總幫助,只怕巖巖會吃些苦頭。”

“朱先生客氣。沈某只是怕她著急。”沈煜語氣淡淡。

朱樾這些年的經歷,怕是歷經了許多人好幾輩子的總和,成為律師後,見過形形色色的豪門婚姻,離婚的比比皆是,各式各樣奇葩理由。

在他看來,沈煜這般舉足輕重的人,又比林溪雲年長七八歲,若說是看上渺渺的顏值,倒是有那麽幾分可能性。

因此,他對於渺渺一心栽在沈煜身上這事,他一直是保持理性客觀。

畢竟渺渺還小,才上大一。

對事業有成的男人,到底是有幾分幻想,喜歡上沈煜,或許也只是小女孩的幻想。

可他不會。

他見過太多勞燕分飛,大難臨頭的夫妻,哪一個不是為了名利,曾經的那一點淺薄的情義早便不覆存在。

“沈總年紀輕輕,便這般事業有成,坐擁億萬財產,我想問一下,為什麽是渺渺”

————————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