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七十八章宣示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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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踐行,其實算是答謝宴。

方天一個自己的警員都沒叫,就帶上了謝勤。

我們這邊倒是烏泱泱一大片,就連什麽忙都沒幫上的馮啞巴也跟著跑來蹭飯吃。

方天自然不以為意,畢竟這個案子基本上是我們幫他解決的。

在場的所有人對案子都了然於胸,自然沒有把話題往這方面上帶。

大家推杯換盞,很快就打成一片。

謝勤也不拿自己當外人,一個勁的跟我邀酒。

禮貌性的喝了兩杯之後,我就沒搭理他了,當初我之所以離開警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討厭這種所謂酒桌上的文化。

在我看來,喝酒是為了大家開心,各自盡興。你讓我喝我就喝,憑什麽。

當初我連大領導的面子都不給,何況這種泛泛之交。

我就發現,謝勤這個人跟我命裏犯沖。剛對他有了一丁點改觀,他就是拿出讓我反感的一面來觸我黴頭。

見我軟硬不吃,他只能把目標轉到了一只眼和馮啞巴身上。

這兩個家夥可不像我,一個農村孩子,一個沈迷二次元的宅男,那脾氣一點就著。聽著謝勤各種挑釁的話,哪裏還按捺得住,拎起杯子和圍在一起拼殺。

尷尬的是,沒喝幾杯兩個小家夥就失去戰鬥力了。

一只眼還好一點,憑著從小就勞動的結實身骨和心頭的一口氣,眼神恍惚,身體晃蕩,但硬是撐著沒倒下去。

馮啞巴就不行,本來就不愛運動,體內分解酒精的能力可想而知。突然就一下子滑到了桌子底下。嚇了大家夥一跳。

王朝坐過去看了一眼,說是沒什麽大礙,我們也就懶得管他了,這麽一大坨肉,搬動起來太費勁了,還是等到酒足飯飽之後,再考慮怎麽把他運回去把。

我記的不錯的話,方天的酒量其實很好的。不過他現在手上的工作還沒處理好,不能撒開膀子喝,只在最開始的時候敬了我一杯酒,然後就把杯子扣了起來,不再多飲一口。

我倆聊著自己的閑天,看著場面一片狼藉,回憶起當初在學校裏的時光。

那時候年少氣盛,哪次不是喝得拔不動腿。竟然喝著喝著錯過了學校的夜禁,就幹脆睡外面了。就為這事兒,在學校裏沒少挨處分教育。

要不是我和方天,還有經常在一起喝酒的那幾個哥們,都是當屆綜合能力最好的一撥學員。只怕早就被趕出學校了。

“你還是放不下那件事麽?”方天問我。

我知道,他問的是我妹妹的事情:“這是當然的,那可是我親妹妹。”

我腦子一轉,沒有把小雅的事情告訴方天。

一來這件事情他暫時幫不上什麽忙。

二來小雅現在的狀況我並不是很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她現在的身份肯定不是輕易見得光的,如果和警方扯上關系,很有可能會給她帶來危險。

“好吧,那我只能祝你能夠如願以償了。”方天笑著祝福道。

“謝謝。”我擡起酒杯,在桌子上輕輕一點。

方天拿起水杯,陪著我喝了一口。

放翻一只眼和馮啞巴後,謝勤掃了酒桌一眼,再找不到邀酒的對象,只好悻悻的做回自己的位置。

其實桌上除了不喝酒的方天,不應邀的我,他不想邀的餘夢月,還剩一個人。

那就是法醫王朝。

可是王朝這家夥的氣質實在太滲人了。

人呢沈默寡言,工作又讓人敬畏,就連喝酒都別具一格。在謝勤剛舉起杯子想要跟他邀酒的一刻,他直接開口說了一句話:“要拼酒就拿碗喝,這小杯子沒意思。”

一句話就把謝勤嚇的不敢打他的主意。

見大家都已盡興,也是時候道別了。

我知道方天肯定有不少感謝的話想說,但我沒給他說的機會,直接勸他無論如何要把握好這次機會。

方天很快領會了我沒說明白的話。笑著說道:“放心吧,我可不能浪費了你這份辛苦不是?”

方天叫來兩個警員和一輛警車,眾人合力把馮啞巴挪到了車上。

特派警車護送,這事估計夠馮啞巴在他的那個小圈子裏吹噓一陣子了。

方天安排好送我們回去的人之後,就馬不停蹄的去了警局。

我們之間,並不需要十八相送的煽情戲碼。

但是有個事情讓我很郁悶,你說你走也不把帶來的人一並拉走。

謝勤仗著酒勁,纏著餘夢月告白,說自己從高中起就在暗戀她,這次在這裏重逢,絕對是緣分。

哇啦啦說了一大堆,我都感覺這家夥選錯了職業,他不當詩人真是可惜了。

餘夢月拒絕了幾次,謝勤都沒聽進去,一直重覆著給他一次機會。

所以說,跟喝醉的人是講不了道理的。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走了過去,一把挽住餘夢月的腰。

餘夢月下意識縮了一下腰,但很快又退了回來,把腰貼在我的手掌上,笑盈盈的看著我。

我也對她笑了笑,然後轉頭看向謝勤,宣示主權道:“不好意思啊,現在夢月已經是我的女朋友了,你這樣子,會讓她很尷尬的。”

“夢月?”看到我的動作並沒有招來餘夢月的反抗,稱呼也如此親昵,現在,尷尬的換成謝勤了。

我的話,完全打破的謝勤的幻想,他腦子一下子轉不過了,呆立當然,目光在我和餘夢月身上來回掃動,一臉的難以置信。

話已經點明,我不打算和這個醉鬼多費唇舌,挽著餘夢月就往車上走。

走了幾步,我回過頭去多說了一句:“我不介意有一個關心夢月的朋友出現,不過還是請你不要再打她的主意了,要不然,我會很困擾的。”

至於這會不會讓謝勤困擾上一陣子,那我就愛莫能助了。

也許,你出現的比我早,可是現在站在餘夢月身邊的卻是我,這已經說明很多問題了。

對的人,在對的時候,走到一起,才是一件對的事情。

如果不對,那麽再如何糾結、掙紮,都於事無補。

如果心有不甘,只能怪你浪費了那麽寶貴的機會,拖了這麽久才想到來爭取。

錯過了機緣,自然再難獲得稱心如意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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