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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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李林拿到匕首後並沒有用它自殘,只是隨身攜帶。朝夕暫時放下心來。不過朝夕還是很困惑,李林記憶中朝夕救了他,可是朝夕很清楚自己從小就討厭權貴,尤其是無過樓樓主長林王,又怎麽會救他?

朝夕倒是記得每次狩獵都和安王一起,問問他或許能知道些。

安王還在生氣上次朝夕沒幫他,自然對朝夕的來訪沒好氣。朝夕又像往常一樣,假裝答應,套到話再說。

安王還是像往常一樣好騙,見朝夕答應了,立馬開心的說:“我記得是有一次狩獵見過長林王,不過那時候我們都還小,啥也不懂。”

“所以我當時救了長林王?”朝夕問。

安王說:“怎麽可能!你恨不得殺了他。尤其是狩獵前他獲封長林王,還繼續掌管無過樓之後。我記得你那時真做事不過腦子。長林王射殺了你追了好久的鹿還是羊來著,你就瞄著長林王射過去了。我當時被嚇了一身冷汗,箭也射完了,手邊沒武器,就拿起你佩戴的匕首朝箭扔過去,好在擊中了箭,不然長林王了死了,看下那個箭上刻的字就知道是你的,你現在是不是天子就說不準了。”

朝夕沒想到真相是這樣的。原來李林一直珍視的匕首的主人是當時的兇手。

安王沒註意到朝夕臉色的變化,接著說:“你那時比現在還目中無人,走過去還說人家長林王命大,連個道歉也沒有。好在長林王失憶了,要不然死也不會愛上你。”

最後一句話深深刺痛了朝夕,朝夕和李林的相遇就是個錯誤。

朝夕覺得虧欠李林太多,必須彌補。回府後就找來遠遠,想著李林總是念到怎麽和遠遠關系變親,這次朝夕決定親自排一場戲。叮囑好遠遠,李林一會兒來橋上觀湖。

朝夕叮囑了好幾遍說:“看見他後,就抱住他,然後叫娘親,一定要開心的抱住,懂嗎?”

遠遠似懂非懂的點點頭。

朝夕說:“做好了,獎勵你大肉包子。”

遠遠聽到有吃的,一下子來了興致。

遠遠看見熟悉的淡青色衣服,瘦弱的背影,立馬抱過去,大喊:“娘親!”

李林聽見熟悉的聲音看過去,看見遠遠開心的抱著一個人,那人回過頭看向他——和李林長的十分相似。

這時朝夕走過來,註意到遠遠認錯了人,卻沒看見拐角處的李林。尷尬的說:“青竹,抱歉啊。小孩子不懂事亂叫。”

當初朝夕下令將所有美人遣散,青竹找朝夕求情,甚至可以說是以死相逼,才留了下來,但下人很會看形勢,知道青竹不覆從前,轉而想著法子冷落青竹。青竹從小經歷過看無數人白眼,想著能留在朝夕身邊就好,反正餓不死自己。

這次兩人還是自遣散之事後的第一次見面。青竹從朝夕眼中看出了尷尬,明白自己現在對於他來說是什麽,連替身也算不上了。青竹不甘心,想到李林在身後看著呢,怎麽也得做些什麽。

青竹主動吻上了朝夕。李林驚訝的發出了聲響,和朝夕四目相對後急忙跑開。朝夕推開青竹,抱起遠遠要追過去,可跑了一段後轉念一想,停了下來。

朝夕怕露餡,教遠遠一會兒怎麽說,朝夕說:“跟林林說你認錯人了。說剛才那個人長得像娘親。還有說他和爹爹我什麽關系也沒有。懂嗎?”

遠遠點點頭,可朝夕從他眼中看出迷惑,煩悶的捂著自己的頭說:“你一個三歲小孩肯定不懂,根本不知道剛才的誤會有多大。”

遠遠較真說:“我不是三歲,我六歲。”

朝夕上下打量了一下遠遠,說:“你這麽小一個,怎麽可能6歲。”

“就是。”遠遠說。

其實遠遠沒說錯,只不過遠遠一直沒吃好,饑一頓飽一頓,自然比同齡孩子瘦小。

朝夕不再與遠遠爭辯,抱起遠遠往寢宮走過去。

元禮在門外站著,朝夕問:“林林還好吧?”

元禮不明所以,以為朝夕欺負李林,說:“夫人剛才進去時說要休息,不讓我們打擾。”

朝夕不顧阻攔,抱著遠遠就進去了。

彼時李林想不通剛才一幕是怎麽回事。實在想不通為什麽有人和自己長相如此相似。李林湧現出一種想法——自己是替身罷了。他們應該是一家三口,自己不過多餘的一個。李林盯著匕首,心想:可我清楚記得殿下救了我,這段記憶我沒有忘啊。

李林覺得眼前一幕分外熟悉,拔出匕首後,用手指摸了摸匕首的刀刃,手立馬被劃出了血。李林說:“真的很鋒利,好幾年前的匕首了,還被保護的這麽新。”

李林按壓自己流血的手指,發現一點點疼讓自己內心感覺很舒服。既然如此不如借此緩解壓力。可手指按著按著就沒有什麽疼痛感了。李林解了上衣的扣子,露出肩膀,用匕首劃破,看著血慢慢流出,感受著刺痛一點點擴散,李林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暢。

可朝夕抱著遠遠突然進來。李林趕忙穿上衣服,把匕首放在身後。但是這一動作被朝夕察覺,朝夕問:“你身後是什麽?”

朝夕有種直覺,似乎明白了李林在幹什麽。步步逼近,不顧李林的阻攔,拿到了沾血的匕首。朝夕拿起李林的手,看見了傷口,說:“被匕首劃傷的是嗎?”

“嗯,不小心劃到了。”李林不敢說出自己有意劃的,心想:說出之後殿下一定會以為我瘋了。

當初李林第一次自殘也是出於這個理由瞞著王爺王妃,直到現在也未曾告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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