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零四章 有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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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以一千塊的價格定下來了,知道李世言喜歡看書,學的又是中文,程於幹脆把書房裏的書留下了,對他來說,已經沒什麽用了,但是對李世言用處可大了。

約好明天交錢過戶,來的時候並沒有想到會用這麽多錢,所以存折也沒在身上。程越也不在意,反正人也跑不了。

林娜倒是挺高興的,幫著有需要的學生解決了大事,這也是老師的義務吧。

既然房子找到了,那找人也是要提上議程了,還必須是知根知底的,不然不放心,最中意的還是金嫂子,辦事牢靠,對飯團也好,也有經驗,不用教就可以說上手了,她可以騰出一些時間來把前面老師講的知識點覆習一下。

打定了主意,李世言也就不著急了,一件一件把事情辦好,才是真的。

程越不是個不守信的,所以她可以放心的找人,不用擔心人找著了,房子卻沒了。要說正恰當的就是先去軍區那邊,先問問金嫂子可以來不,要是不行,再重新找一個,多給一點,她不相信沒人願意來。

李世言帶著飯團回了宿舍,收拾了飯團常用的東西,打算回部隊住一晚,明天回來正好辦過戶,這樣就很好。李世言動作還算快,十多分鐘就把東西收好了。

因為只住一晚上,也沒什麽大事要在家裏辦,她的衣服一點也沒有收拾。給飯團收拾了幾片尿布,還有一套換洗的衣服,小孩子容易沾到衣服上,還是多準備一套比較好。

還有喝的奶粉,這才是最重要的東西,要是連吃的都沒有,飯團肯定是要哭的。把這些東西塞在一起,滿滿的一口袋,再把飯團推著就出門了。

許是下午睡飽了,飯團這會兒非常有精神,坐在車車裏,十分興奮,是不是探出來看媽媽在幹什麽。幸好路上的人不多,李世言尚且可以接受,要是人多了,把她當猴子看,她可是不願意的。

不說其他的,李世言漂亮啊,又是那種明媚春光般的美,不同於纖細柔美之美,這種更顯得驚心動魄,李世言一直知道自己好看,那是不覺得有多好看,但是在張新陽眼裏,她就是最好看的。

情人眼裏出西施,張新陽覺得她好看,這很簡單啊,要是大家都那麽覺得,那才是真的好看。可能是因為沒什麽人和她說過吧,所以她還停留在自己長得還可以,但是算不上大美女。

說到這裏,就要說一下李世言有這種想法的原因了。

原主還在的時候,雖然長得好看,但是因為已經有知青情投意合了,村裏的又覺得太小了,關註的人也少。好不容易慢慢長大了,嬌氣的名頭已經甩不掉了,基本上就沒什麽人獻殷勤了。就算有,想必也是被無視了吧。

她來了以後,沒多久就被張新陽定下來了,自然就更沒有人拔虎須了。嫁人之後也不怎麽出門,而且都是結過婚的人了,問的人就更少了,因為多多久就懷孕了,一顆心都在孩子身上,哪裏看得見別人啊。

學校裏面早就被張新陽掃射過了,不過看見的人不多,所以知道的人少。還有就是淩然了,他在學校也是比較出名的那種,而且對李世言有意思,這事兒知道的人也不多,李世言就不知道,但是明目張膽透露給李世言的男生幾乎也沒什麽了。

李世言帶著飯團坐上車,竟然覺得有點親切,有一種回家的感覺。就連開車的和售票的長什麽樣,她都還記得。

一路上沒怎麽碰上熟人,李世言既慶幸又失落,慶幸的是不用和陌生的人寒暄,還得裝作比較熟的樣子,天知道,她不喜歡這樣,大家都坦率一點不好嗎?非要都戴個面具,反正她是不想這樣過的。失落的是在這個地方,她竟然沒有說的攏的人,有時候還是會覺得孤單的。

每當這時候,她都會想起周莉莉,也不知道莉莉最近怎麽樣了,自從分開過後連一封信都沒有,真是愁死人了。這麽真的感情真的不容易,也應該好好維持下去,但是莉莉沒有給她寫信,她是沒辦法找到莉莉的,很簡單,當時根本就沒有記住地址。

再說了,當時根本就不知道在哪裏,怎麽記地址。她給的地址還是軍區的呢。

要是說周莉莉是她的友情,那麽她的親情也在,但是她還沒有做好準備,一直以來都很想回家看看。雖然不是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但是也是原主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於情於理都應該去看看的,但就是一直下不了決心。

家裏回的信她也看過,確實是很好的家人,但是心裏虛啊,殼子雖然還是那個,但是芯子早就不是了。也不是擔心被認出來,都好幾年過去了,而且來了張家屯,一個陌生的地方,性格和習慣會有些變化,也是正常的吧。

李世言回家後,先是把水燒著,一會兒還要給飯團沖奶粉。她自個就吃點面食就好了,也方便,不用那麽麻煩,再者,一個人吃飯,總是沒有那麽香,她這個人其實還是比較懶散的,只有她一個人,更願意吃的簡單點。

家裏還有上次剩下的雞蛋,正好一次性做了,再加點辣椒調味,蔥蒜這些也是有的,但是是在菜地裏,他們也是有一塊菜地的,只不過比別家的要小一些,平時種點蔬菜姜蒜之類的。

李世言懶得下去了,所以湊合著吃了,多加點油,又有雞蛋,味道也差不到哪裏去,又是白面,已經習慣了這邊生活方式的李世言竟然覺得這比在飯店吃的還好吃,當然,更多的是心理作用,畢竟味道擺著呢。

母子倆把夥食問題解決了,就該辦正事了。所謂的正事,指的是去問問金嫂子願不願意跟著她去城裏幫忙照顧飯團。

按照後世的說法,這其實不算什麽,畢竟顧客才是上帝,要是談得攏就談,要是不願意也沒什麽,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但是放在這裏,就有點覺得不對了,現在的人似乎還覺得幫忙照顧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是每個時代的思想還是有差異的。

李世言換了身衣裳,洗了個舒舒服服的澡,覺得一天的疲乏都沒有了,被水都沖走了。

現在這個時候,一般都是在家的,差不多已經吃了晚飯,家裏的女人就開始收拾碗筷,打掃了,總之要把一天的事情做完。李世言還挺佩服她們的,手腳麻利,又不會糟蹋東西。

要是換了她,肯定是不行的,就是幹活的速度也比不上啊。

李世言敲了門,很快,就有人來開門了,一看是李世言,還帶著飯團,金菊花趕緊打開門讓他們進來,“妹子,你怎麽來了?什麽時候回來的?”

金菊花倒了杯水,拉著李世言坐下來,“那天張營長來找我,把飯團帶走了,我還有點擔心呢,現在看著倒是過的還不錯,放心了。”

李世言心裏一暖,知道金菊花說的是真心話,“嫂子,當時是他臨時有事,這不就只能把孩子帶來給我,說實話,我還真要感謝你,飯團就是我們家的寶貝,我不能一直看著,那會兒還是麻煩你了。”

“說什麽,都是應該的,飯團多可愛啊,我也喜歡,而且你不是也給了我錢嗎,要是沒有這筆錢,我家孩子也難得吃回肉,還能做件衣服呢。”金菊花是個知足的女人,雖然只幫忙帶了幾天孩子,但是張新陽當時給了十塊錢,算是多的了,這是家裏多出的進項。

“對了,妹子,這麽晚了,你來有什麽事嗎?要是有事,直接說,看看能不能幫上忙。”金菊花也知道李世言不常上別人家門,興許就是有事。

還真的猜中了,李世言也不拐彎抹角,“嫂子,我確實是找你有事。事情是這樣的,新陽不是走了嘛,飯團就只能我自己帶了,但是在宿舍裏也不方便,我就租了間房子。我平時也要上課,根本照看不到飯團,就想找個人專門照顧他,平時也可以幫忙做做飯之類的。”

房子是買的,不是租的,這件事她還是知道分寸的,財不露白,雖然金嫂子可以信任,但她還是不願意冒風險。

李世言一說,金菊花就明白了,有點意動,照顧孩子其實不累,飯團很省心,就是幫忙做飯也沒什麽,反正都是做慣了的,她關心的是租的房子應該是在城裏,那家裏怎麽辦?

“妹子,你租的房子應該是在城裏吧?”

“對的,在我學校旁邊,是市區了。”李世言回答道。

金菊花有些為難,很想去做,有錢拿的,又不累,但是又覺得有點太遠了,家裏還是男人和孩子,“妹子,要是我去了,怕是不能每天都回來,你知道的,我家孩子也只有幾歲,我不能跟著你一起去的。”雖然為難,但是她也知道,最重要的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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