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我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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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匹狼,我是要吃人的。

本來我也不吃人,只是山林裏來了人,人又細皮嫩肉的香的很,所以我才開始吃人了。

人是很好吃的,沒有吃過人的狼生是不完整的狼生。

可能是吃人的緣故,我活的時間越來越長,很多老狼都死了,我還活著,還是一匹油光水滑的俊狼。

日子一天天過去,有一天我吃飽喝足在河邊曬太陽,突然就來了一群人。

那天中午吃到的野豬實在是大,肉又糙,我看了看那群人,難得沒有什麽食欲,於是就閉了眼睛繼續曬太陽。

他們遠遠的看著我,嘀嘀咕咕的說話,這時候,一個小孩圓滾滾的跑過來,指著我說:“狗。”

他眼睛亮晶晶的,很好看。

我琢磨這小孩是不想活了,他個頭也不大,一口吞了不是難事,於是我伸個懶腰,站了起來。

誰知我的腿腳竟使不上力氣,四周猛然爆發出一片強烈的金光,那個孩子被人從我眼前抱走,我動彈不得,對著他垂涎三尺。

那群人終於走近,把我捆吧捆吧,帶走了。

我被關在籠子裏,身上沒什麽力氣,也懶得掙紮,我活的很久了,見證過很多狼的死亡,並不害怕,只是那個小孩,不吃了他實在是不甘心。

他來看我,小小的手伸進籠子,來摸我的耳朵。

我去咬他,但是總咬不到,他執著的摸,我執著的咬,沒人阻止他,也沒人阻止我,反正他摸不到我,我也咬不到他。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那些人每天丟些被殺死的禽類給我,而小孩雖然也天天過來看我,卻煩人的總想摸一摸我的耳朵。

有一天晚上,我趴在籠子裏迷迷糊糊的打盹,隱隱約約聽到小孩在籠子邊掙紮著往裏擠,他很急,我大概也知道他在急什麽,白天我聽到有人說要殺了我,這孩子,不知道我是吃人的麽。

我不知道他為什麽那麽想摸我的耳朵,我只知道吃不到他挺可惜的。

我打了個哈欠,把頭歪過去,耳朵尖蹭到了他的手。

第二天我被帶到小孩面前,有個陰冷的男人坐在高高的位置上漠然看著我們,他們長得是那樣的像,我想那應該是小孩的父親。

小孩很緊張地看著我,他對著我伸出手,我的脖子上就突然出現了一根閃閃發光的大金鏈子,鏈子的另一端被他拉在手裏。

小孩拿出一把鋒利的小刀,劃破自己的手心,然後把手遞給我,鮮紅的血液順著他白嫩的手心滑下來,我怔了怔,甜美的血氣湧過來,我眼底開始發紅,我餓了。

太危險了,作為父親,本該讓他年幼的孩子遠離我這樣危險的野獸,而那個人只是看著,遠遠地看著,狹長的眼睛裏是漠然的戲謔,仿佛一個慵懶的貴族在觀看一場充滿驚險的表演,而那個年幼的演員和他沒有任何關系。

小孩見我長久的不動,愈發的著急,他沒了一開始的小心翼翼,他直接走過來,把手伸到了我的嘴邊。

這樣近的距離,我可以嗅到除了血氣的其他味道,他有著所有孩子身上都有的清爽幹凈的孩子氣,可惜他沒有一個牽他離開,替他包紮傷口的父親。

我不知道他要幹什麽,我只是緩緩的低下頭,舔了舔他的傷口。

高位上的男人離我們很遠,但我還是看到他有些詫異地挑起了一邊的眉。

小孩如釋重負的看著我,開心地說:“從今以後,你就是我的狗啦。”

不行,還是得想個辦法吃了這個小王八蛋。

話雖這麽說,從那以後,我還是和這個小王八蛋生活在了一起,我畢竟是一匹很睿智的狼,知道是他救了我,還送了我一條大金鏈子,雖然我並不是很希望他救,也不是很喜歡他,更不喜歡這根金鏈子,但好歹,我是一匹知恩圖報的狼,被人救了,就得報答,就不能吃了人家。

小王八蛋年紀輕輕就早出晚歸,比我還像大尾巴狼,裝的人五人六的出門,我白天就睡在他床上,雖然不能吃人,熟食卻是管飽的,晚上他回來就陪他坐一會,坐到他上床睡覺就繼續睡,日子過得十分的滋潤,一身皮毛越發光亮。

哦,對了,小王八蛋叫徐木生。

他叫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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