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章 就這樣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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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麽樣的相遇

是不是都是前世那未盡的心願?

狂野如你 不羈如你

是不是那個策馬揚鞭的少年?”

“花街”是這個城市夜晚最熱鬧的地方,位於還未改造的老城區,也是出名的夜市,一個挨著一個的紅色簡易棚內燈火通明,人群熙熙攘攘,賣小吃的,烤串、烤魚、麻辣燙、臭豆腐、小火鍋、粉面……等等。還有服裝、飾品、日用百貨、鞋襪、手機貼膜、手機套……應有盡有,價廉物美,在夜市上走一走、逛一逛、吃點小吃已成了這個城市普通老百姓的一種生活樂趣,特別是年輕人更是如魚得水,這兒也是小混混、古惑仔的天堂,一盤烤串,幾瓶啤酒,就英雄天下無敵了。

街邊,路燈下,一個應急燈照著一米見方的印花油布上整整齊齊的擺著一雙雙潔白的襪子,襪子上繡著精美的小圖案,一個牌子上寫著“手工刺繡棉襪,圖案可定制,每雙五元”。穿著藍底白色碎花棉裙,白色板鞋,捆著馬尾的憶雪坐在小凳上就著燈光在白襪上刺繡,這雙繡的是一個故事,一個女孩看著遠方,一個男孩背著包遠走的背影,分兩只襪子,用人物側面來表達,一只上面是男孩背著包的側影,一只是長發女孩凝視的側影,都是用簡單的線條勾畫出來,線條雖然簡單,人物卻栩栩如生,表情生動,這得益於憶雪從小學習的繪畫,還有從小憶雪習慣把自己的喜怒哀樂用簡筆畫表露出來,和爸爸嬉戲時,也是用簡筆畫畫出自己想要的東西,爸爸也用簡筆畫回她。每次用簡筆畫勾勒後開始刺繡,憶雪的心裏總是滿滿的溫暖,覺得爸爸在和她一起構思著每一個簡單的故事。

元兒在旁邊小凳子上坐著吃烤雞翅,吃得小嘴上油乎乎的,懷裏還抱著他一直不離的小熊。

突然,“嘩啦”一聲,牌子和應急燈歪倒了,一雙穿著拖鞋的腳踩在了她擺得整整齊齊的白襪子上。

“幹什麽啊!”憶雪下意識的一喊,把手裏正在繡的襪子一放,就去拿被踩著襪子,另一只穿著拖鞋的腳又踩上了另一堆。

“幹嘛啊!”憶雪氣壞了,擡頭一看,一個穿著黑色背心,大大的牛仔褲,痞痞的,帥帥的男孩,斜斜的叼著支煙,長長的劉海蓋住了一邊的眼睛,瞇著眼睛,笑著往下看,口齒不清的說著:

“這,這是什麽?刺繡?襪……襪子刺繡?哈哈哈,你他媽有病啊!在襪子上刺繡,臭不臭啊,哈哈哈哈!”

“你踩著人家襪子了!”旁邊幾個男孩子你推我攘的嬉笑著。

憶雪一看,一幫喝醉了酒的混混,不由就心慌了。

“踩,踩了嗎?踩了就踩了!怎麽樣!怎麽樣啊!”那男孩說道。

“小心人家揍你哦,哈哈哈哈哈。”那些男孩起哄。

憶雪使勁的拽著被男孩踩住的襪子,男孩好玩的看著她,就是不松腳。

“請你放開!”憶雪說。

“放,放開啊!好啊。”男孩說著就勢蹲了下來,一把撿起憶雪正在繡的那雙襪子,拿在手上左看右看:

“你他媽這是什麽破玩意啊,繡的什麽啊,這不是一個男的嘛,你男朋友啊…….”

“還給我!”憶雪一把搶過來,忍著氣說:“請你讓一讓,好嗎?”

男孩又一把把那襪子搶過去:

“還給你?小爺沒收了!”又拿著翻來覆去的看,嘴裏說著:“什麽破玩意兒……”

憶雪又氣又怕,這男孩有著蠍子紋身手拿著那襪子翻來覆去的看了半天,沒了興趣,就隨手裝進了口袋裏。

“走了,雷子,別欺負人家小姑娘。”後面一個平頭的男孩拉雷子。

“欺負?沒有啊!”雷子瞇著眼盯著憶雪:“我欺負你了?沒有吧,我誰啊,雷子!你,你知道我是誰嗎?啊?知道嗎?”

元兒被嚇壞了,拿著半根雞翅,緊緊的拽著憶雪的衣服,驚恐的看著面前這個嬉笑的男孩,憶雪感到了元兒在微微顫抖。憶雪知道遇到小混混了,這是她最怕的事,這些小混混是沒道理可講的。

“餵,餵,叫聲哥,叫哥,哥把你的這些破襪子全買了!”

憶雪不再理這個男孩,開始收拾散落的襪子往包裏放。

“哈哈哈,人家不理你了!”

“看上人家了吧,雷子”

“是個美女哦!”旁邊的幾個男孩起哄。

“餵!餵!”被無視的雷子一下子覺得沒了面子,在外面混什麽最重要?面子最重要,這個女孩竟然不理他!雷子一把扯過憶雪手裏收拾的襪子,往地上一丟,順手把手裏的煙頭在襪子上戳滅:

“你聾了?和你說話沒聽見?你在這擺攤我同意了嗎?這條街我罩的知道嗎?告訴你,去給小爺買條煙,這事就算完了,要不,你擺一天,小爺我給你砸一天,信不信?”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憶雪擡起頭,眼裏已滿是淚水,就這麽看著雷子,雷子的心裏猛地震了一下,這雙大眼睛裏沒有憤怒,也沒有恐懼,只有無盡的絕望和悲傷,雷子從沒有看到過人的眼睛裏有這麽沈重東西,一下有點心慌。馬上又對自己的這種心慌覺得羞恥,一雙淚眼就讓你心慌,以後怎麽混?

“操!少給我裝可憐!”雷子惱羞成怒,一下子把憶雪推在了地上。

“姐姐,姐姐”元兒大哭起來,死命的去拉憶雪。

“走了,雷子!過了啊!”那個平頭的男孩拉著雷子走,另外幾個男孩也勸:“走了走了!跟個丫頭較什麽勁。”

雷子怒氣未消的把散落一地的襪子又踩了幾腳,指著憶雪道:

“你給小爺等著!”

才被那群男孩又勸又哄的拉著走了。

憶雪默默的撿起散落一地的襪子,圍觀的人漸漸散去,沒有任何人幫她,在這條街上,這種事太多了,沒人會傻到去惹雷子,原來,英雄救美不過是個傳說。

出租屋就在花街的背後,離開熱鬧的大街,穿過一條小巷就到了,是一片老舊的房子,曾經都是這個城市的原居民,後來大部分都搬到了高樓裏,這裏很多都出租了,憶雪租的是一個小小的單間,有一個小院子進去,說是小院子其實也就是個過道,房東用圍墻圍了一下,開了個門,一半的頂上搭了石棉瓦,用作廚房和廁所,院子裏空餘的地方安了個水管,有個水泥砌的水池,就是洗臉、洗菜、洗衣服的地方了,裏面是兩個單獨開門的單間,一大一小,小的放下床和桌子、櫃子就基本沒有轉身的地方了,大的寬一點,可以隔成個小套間,還可以放下一套沙發。

憶雪租的就是小的,大的那間是一個叫艷的女人租住,艷大概二十七、八歲,每到傍晚就濃妝艷抹出門,淩晨或深夜才回來,白天就在家裏睡覺,憶雪後來才知道,她是在夜總會上班。

憶雪很防備她,也有些怕她,在憶雪的生活中從來沒接觸過這種類型的人,以前的教育裏,在這些地方上班的人都很覆雜,憶雪不知道應該怎麽和他們相處,只有小心翼翼的回避著她,記得剛搬來的時候,艷每天馬著臉,看到元元,給憶雪說:

“告訴你啊,我白天睡覺的,別弄個孩子又哭又鬧的,吵到我,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這幾個月來,艷發覺這對姐弟安靜的生活著,在她睡覺的時候,連做飯都很輕很輕,只要她在家,這姐弟一般都是躲在屋子裏不出門,每次看到她都會尊敬的叫她“艷姐”,特別是那個小男孩,一天到晚不聲不響,一點都不像這個年紀的孩子。艷覺得奇怪,也想問問,每次看到憶雪總是很客氣又拒人千裏之外的樣子,也就算了。

就在這種疏離而客氣的相處中,很多東西在慢慢的融化。

憶雪發覺,其實艷不像她表現出來的那樣冷漠不近人情,雖然說話不好聽,但是憶雪看到過艷偷偷的買零食給元兒,元兒不要,防備的看著她,艷姐就笑著說:“這小子,小啞巴啊!”憶雪覺得艷笑的時候很漂亮,和元兒說話很溫柔,也很善良,只是除了和元兒獨處的時候,艷還是那樣冷冰冰的。

憶雪背著大包牽著元兒進門的時候,剛好遇到艷出門,今天艷人如其名,穿了一條艷麗的大花緊身短裙,大波浪的黑發一直垂到了胸口,精致的化妝讓艷確實妖艷無比。確實是個美麗的女人,布滿的頹廢的氣息,就如一朵廢墟裏開出的花。

“這麽早收攤?”艷斜睨了一眼憶雪,看到憶雪散亂的頭發,沾著泥土的裙子,元兒的臉上還掛著淚,不由眉頭一皺:

“惹禍了?被欺負了?”

“艷姐”憶雪叫了一聲,側過身讓艷出門,沒有多說。

“一看就是被欺負了,你這樣的也惹不了禍!”艷姐鼻子裏哼了一聲:“我今晚不回來,你把大門鎖了。”

“知道了。艷姐再見!”

進屋後,憶雪把包裏的襪子攤在地上,踩臟了的,被煙頭燙壞了的,一團糟,一邊整理,想著那個痞痞的男孩子,又氣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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