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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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成為星球之主的第二十四天
被通知要改前面劇情的編劇罵罵咧咧沖進了片場,然後在看了一眼男女主角飆戲之後就陷入了和趙導一樣的亢奮之中——
這簡直就比她心目中的男女主角還要像男女主角!
不是每個編劇在做人物設定的時候都會把很多對劇情無關的內容都會放進角色設定裏面的,比如你在劇情上根本就不涉及男女主吃飯,那就不可能去特地在人物角色設定的時候把男主角喜歡吃什麽討厭吃什麽,女主角喜歡吃什麽討厭吃什麽寫進去。
但是有想法的演員,尤其是很久沒有演戲,終於有機會可以飆戲的演員,那真的是使盡渾身解數,拼了老命也要用自己的信念感讓你覺得這個角色,那就不是一個小說裏虛構的角色,那就是角色本人出現在你面前!
男主角就是不喜歡蔥姜蒜,女主角就是無辣不歡,他們看到每一個出現在視野裏的食物的時候都會有各自不一樣的反應,哪怕全程沒有吃過東西,你通過他們的表情就知道他們各自的喜好各自的興趣。
讓編劇第一次有一種……
“……這就是我寫出來的人物?”
“我這麽牛逼的嗎?”
考慮到看電視劇的劇迷在看劇的時候並不是那麽喜歡太燒腦的內容,編劇在對電視劇版的《因為你,才破案》(後期我們簡稱《因為你》)改編就是降低了裏面推理分析的難度,降低觀眾的觀看門檻。
小女孩迷宮連環謀殺案本身之所以作為第一個案件,編劇看中的就是這個案件拍攝出來的美觀感和劇情本身自帶的刺激性。
又是小女孩,又是cosplay,又是連環殺人,就讓人視覺上感覺很美,故事上又覺得這種隨機選擇小女孩的殺人案件很刺激。
但其實偵破案件本身的推理難度並沒有原著故事中的那麽大(原著走的是一個案件難度比一個案件大的套路),再加上秦總當初對於這部劇劇本的建議,編劇在中間穿插了大量的男女主角和男二號三人之間糾葛的感情戲。
整個劇情其實編劇在寫的時候就覺得很剝離,上一秒明明一群人還在嚴肅認真的破案,下一秒女主角就開始因為和男主角的一個遞東西的手指尖的碰觸,編劇自己大概也覺得說服力不夠,還特地在這一段的劇本後面備註了個(此處要增加暧昧的BGM)。
你就說這個劇本折騰成這樣,這劇到底拍出來會什麽樣兒編劇心裏能沒點數嗎?
她現在就想快點硬著頭皮把這個領導要求一堆一堆還沒一個在點上的劇本給改完!然後回去醞釀下一個原創劇本!
但當她真的在片場上看男主女主和男二號演的時候,卻發現……
“這劇情,怎麽感覺好像沒那麽糟糕了?”她瞪大了眼睛看完了劇情回放,被趙導嫌棄得只能站在邊緣給編劇回放劇情的副導演瘋狂點頭。
劇本裏設定的新增的男二號其實就是那個在第一場與男主角就一個大漢是否應該要被盤問起了爭執的那個當地小警員。
在新的劇情設定裏,當地小警員一直暗戀女主角,和女主角是青梅竹馬,也是在女主角的感染下才考上了警察的。
為了中和原著帶來的破案的恐怖氛圍,編劇特地會把很多推理的劇情都放在游樂園女主角的辦公室裏進行,時不時就上演一下三角戀。但演員的演技有時候真的會改變劇情,比如因為男女主角的飆戲能力過於強悍,兩位演員的氣場明顯要比稚嫩的男二號強太多,當三個人出現在一個鏡頭裏的時候……
“……我怎麽覺得這氛圍看著特別像爸爸媽媽吵架然後孩子在中間勸架呢?”
演技有時候就是這麽神奇。
此時,破案三人組(就是女主男主男二)正圍在辦公室裏討論案情,對兇手究竟是用什麽方法把孩子從媽媽眼前給帶走這件事情進行爭論。
準確地來說,是男女主角在爭論。
“……不可能是團夥作案!”米小姐反駁著探長的觀點。
“怎麽不可能?如果這起案件只發生過一回,那當然,有可能是當父母的因為一時沒看好孩子才被有心人趁機帶走了孩子,但是你們游樂園的迷宮裏在此之前已經死了兩個孩子了!而且還沒有找出兇手!這種情況下,當媽媽的帶著孩子來迷宮一定是很警惕的,你覺得光靠一個人,能夠讓一個母親放下她的孩子嗎?”
“只可能是超過二人以上的團夥作案!一個負責吸引母親的註意力,一個負責把孩子抱走,合作這才有了機會!”
這是探長的觀點。
臺詞有重音有明確的換氣,聽上去確實比虛擬偶像的合成音合成臺詞要清楚和有感染力得多——反正編劇聽著覺得探長說話非常有說服力。
“如果是團夥作案,按照你說的有人吸引母親的註意力,那一定是有什麽重大的事情發生對吧?比如有個母親找不到了她的孩子,或者拉著她找什麽東西之類的,但是你在那個女人的證詞裏有聽到這些內容嗎?”
“如果真的是她印象深刻的人或者事情,她一定會告訴警方的,事無巨細。但她什麽都沒講,就說明她在迷宮裏遇見的一切人和一切事情在她看來都是正常的沒有任何疑問的!她是一個母親,她的孩子丟了,在她的腦海裏一定把自己和孩子在這一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個可疑的人和可疑的事情都告訴你們了,我就問你,你看過筆錄了,裏面有這樣的人嗎?!”
“更何況,這是一個連環殺人案件,兇手挑選小女孩也沒有固定的對象,很明顯這個人的心理狀況一定出了問題,在行動上時間更是越來越緊,如果這是團夥作案,那作案人中起碼有一個人是冷靜的,需要出謀劃策的,但是你看這三起案件的發生!”
“有目的嗎?!”
“有腦子嗎?!”
“有計劃嗎?!”
“是個正常人會做的事情嗎?!”
此時的鏡頭構圖很有意思,據理力爭都覺得自己很有道理的男女主角站在鏡頭的兩邊,又非常靠近鏡頭,只露出上半身,男二號坐在女主的辦公椅上,只露出一顆小小的頭,男主角發言的時候就看向自己的領導,女主角發言的時候就看向自己的青梅,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辯論的時候先是頭瘋狂的左右搖,搖到後來動不了了,就露出了一副無奈的模樣。
就跟你看你爸媽吵架誰也不讓誰的時候那個樣子一樣。
等到最後兩人轉頭看向男二號要他兩人之間說說誰更有道理的時候,男二號直接就沒有按照劇本裏的說法先是安撫領導的情緒,再力挺自家青梅,讓男主冷靜下來跟著女主的思緒往下思考案情,結果由於現場氣氛都烘托到這裏了……
男二號一甩手,轉過身堵住自己耳朵:“我不知道我沒聽見你們自己看著辦我管不了!”
直接把男女主角楞在那裏,不知道接下去這個戲怎麽接——
“導演,這後面的戲和前面的好像沒辦法接,主角的情緒轉換太奇怪了我不是很理解,編劇來了嗎?”
編劇來了,但編劇沒敢站出來見兩位主演,她也不知道怎麽解釋自己當時為什麽設計的這段劇情後面跟著的是男二號吃醋男女主突然間迸發愛情小火苗……
尤其是看完了這二位表演之後,她自己就更覺得之前寫後面這一段的時候腦子裏裝了一坨屎了——
“但我現在腦子裏的屎倒出來了!”
“我現場就給你把劇情給改過來!”
她是這麽和趙導保證的。
以前是她腦子裏沒有畫面,是真不知道像女主角和男主角這樣的人設到底得怎麽談戀愛,尤其現在的市場上她也只見過三角戀,別的沒見過,但兩位演員已經用現實教會了她。
談戀愛,不是只有甜寵和三角戀的。
你還可以直接跨越談戀愛的級別,直接兩人單身合作帶娃!帶娃談戀愛!這叫什麽?你都可以有個愛情叫先婚後愛,她整一個先養小孩後談戀愛,先生後愛怎麽了?
有問題嗎?
沒問題!
於是那段男女主角和男二號的三角戀合力推兇劇情發展到後面,直接就走成了家裏夫妻吵架孩子發飆小劇場。
男二號發火之後,男女主角立刻啞火,然後探長男主摸了摸自己鼻子:“那先吃飯吧。”
是的,因為男女主角給自己加了食物喜好的人設,編劇幹脆就往裏面加吃飯的戲,兩人通訊點餐,其實也就認識不到兩集的時間,互相把對方最不愛吃的東西全塞進了菜單裏,看得現場的圍觀群演們笑得頭掉。
“這段,這段要是播出,觀眾肯定笑死哈哈哈哈——為什麽要把這麽優秀的觀察能力用在給對方添堵這件事情上!哈哈哈哈這一對不會好了,吃都吃不到一個鍋裏去,離婚吧!孩子一邊住一個月!”
當然男女主角是不可能笑場的,演員的信念感很強,露出硬著頭皮不喜歡吃硬吃的感覺之後,大約十分鐘的放松的劇情過去了,又重新回到了推兇環節。
雖然米小姐已經提醒過,A星的監控做的不好,之前幾次案件警察們已經把門口的監控看了好幾回了都沒看到有可疑人員,但探長還是堅持在吃飯的時候繼續重覆播放監控(不排除他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可能),男二號看了兩眼開始吐槽:
“這都已經重覆播放了幾百回了,都沒看出什麽來,都知道兇手一定就在進迷宮的這群人裏面,但就是不知道是哪個。”
男二號被男女主壓戲壓了好幾場,這回終於到了他說話的時候,整個人那個“我要好好吐槽我爸媽”的氣場是收都收不住。
“又說這人肯定很普通,母親看了這人出現在游樂園絕不會生出防備心理,甚至覺得這人出現在這裏就很正常……連詢問筆錄裏都沒有在記憶裏找到可疑人員……”
“又說這人不可能是用強硬手法把孩子帶走的,因為孩子的屍檢報告裏,鼻腔和體內沒有發現迷藥成分,身上也沒有任何傷痕,甚至掙紮的痕跡都沒有,衣服就更沒有破……”
“那這個人到底得是什麽大羅神仙才能把孩子從母親的眼皮子底下帶走卻不被發現呢?我小時候倒是可以做到趁我媽不備跟我媽躲貓貓嚇她……”
話音還沒落,米小姐和探長突然間像是來了靈感,吃飯的動作停了下來。
探長重新看向了監控中的被害小女孩和她的母親:“對啊,沒有比母親更了解孩子的,那同樣的,也沒有比自己的孩子更了解母親的了……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確實有個幫兇,而他的幫兇就是孩子,孩子不是被擄走的,她是自己躲著媽媽的視線自己走的!”
米小姐湊近,直接把光腦上播放的監控視頻往回倒,然後按下暫停鍵:“一個人,出現在迷宮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同時又會讓孩子產生好感,在被帶走的時候不掙紮不反抗,那必須是一個孩子們一見就不會產生防備心理的人……”
“什麽樣的人能做到被所有孩子喜歡?這不可能!就算是個帥哥也不可能每個孩子都喜歡!”男二號繼續吐槽。
“帥哥不可以,”米小姐指著監控中的一個人影說。
“但孫悟空可以。”
據說迪士尼有規矩,除了裏面的工作人員,只有小孩子才可以在裏面穿角色的服裝,就是怕有孩子會跟著別有用心假扮童話人物的成年人被帶走……
真的假的我就沒考據過了。
明天居家辦公,如果身體狀況好就更新(晚上10點前),不好就周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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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星球之主的第二十四天
被通知要改前面劇情的編劇罵罵咧咧沖進了片場,然後在看了一眼男女主角飆戲之後就陷入了和趙導一樣的亢奮之中——
這簡直就比她心目中的男女主角還要像男女主角!
不是每個編劇在做人物設定的時候都會把很多對劇情無關的內容都會放進角色設定裏面的,比如你在劇情上根本就不涉及男女主吃飯,那就不可能去特地在人物角色設定的時候把男主角喜歡吃什麽討厭吃什麽,女主角喜歡吃什麽討厭吃什麽寫進去。
但是有想法的演員,尤其是很久沒有演戲,終於有機會可以飆戲的演員,那真的是使盡渾身解數,拼了老命也要用自己的信念感讓你覺得這個角色,那就不是一個小說裏虛構的角色,那就是角色本人出現在你面前!
男主角就是不喜歡蔥姜蒜,女主角就是無辣不歡,他們看到每一個出現在視野裏的食物的時候都會有各自不一樣的反應,哪怕全程沒有吃過東西,你通過他們的表情就知道他們各自的喜好各自的興趣。
讓編劇第一次有一種……
“……這就是我寫出來的人物?”
“我這麽牛逼的嗎?”
考慮到看電視劇的劇迷在看劇的時候並不是那麽喜歡太燒腦的內容,編劇在對電視劇版的《因為你,才破案》(後期我們簡稱《因為你》)改編就是降低了裏面推理分析的難度,降低觀眾的觀看門檻。
小女孩迷宮連環謀殺案本身之所以作為第一個案件,編劇看中的就是這個案件拍攝出來的美觀感和劇情本身自帶的刺激性。
又是小女孩,又是cosplay,又是連環殺人,就讓人視覺上感覺很美,故事上又覺得這種隨機選擇小女孩的殺人案件很刺激。
但其實偵破案件本身的推理難度並沒有原著故事中的那麽大(原著走的是一個案件難度比一個案件大的套路),再加上秦總當初對於這部劇劇本的建議,編劇在中間穿插了大量的男女主角和男二號三人之間糾葛的感情戲。
整個劇情其實編劇在寫的時候就覺得很剝離,上一秒明明一群人還在嚴肅認真的破案,下一秒女主角就開始因為和男主角的一個遞東西的手指尖的碰觸,編劇自己大概也覺得說服力不夠,還特地在這一段的劇本後面備註了個(此處要增加暧昧的BGM)。
你就說這個劇本折騰成這樣,這劇到底拍出來會什麽樣兒編劇心裏能沒點數嗎?
她現在就想快點硬著頭皮把這個領導要求一堆一堆還沒一個在點上的劇本給改完!然後回去醞釀下一個原創劇本!
但當她真的在片場上看男主女主和男二號演的時候,卻發現……
“這劇情,怎麽感覺好像沒那麽糟糕了?”她瞪大了眼睛看完了劇情回放,被趙導嫌棄得只能站在邊緣給編劇回放劇情的副導演瘋狂點頭。
劇本裏設定的新增的男二號其實就是那個在第一場與男主角就一個大漢是否應該要被盤問起了爭執的那個當地小警員。
在新的劇情設定裏,當地小警員一直暗戀女主角,和女主角是青梅竹馬,也是在女主角的感染下才考上了警察的。
為了中和原著帶來的破案的恐怖氛圍,編劇特地會把很多推理的劇情都放在游樂園女主角的辦公室裏進行,時不時就上演一下三角戀。但演員的演技有時候真的會改變劇情,比如因為男女主角的飆戲能力過於強悍,兩位演員的氣場明顯要比稚嫩的男二號強太多,當三個人出現在一個鏡頭裏的時候……
“……我怎麽覺得這氛圍看著特別像爸爸媽媽吵架然後孩子在中間勸架呢?”
演技有時候就是這麽神奇。
此時,破案三人組(就是女主男主男二)正圍在辦公室裏討論案情,對兇手究竟是用什麽方法把孩子從媽媽眼前給帶走這件事情進行爭論。
準確地來說,是男女主角在爭論。
“……不可能是團夥作案!”米小姐反駁著探長的觀點。
“怎麽不可能?如果這起案件只發生過一回,那當然,有可能是當父母的因為一時沒看好孩子才被有心人趁機帶走了孩子,但是你們游樂園的迷宮裏在此之前已經死了兩個孩子了!而且還沒有找出兇手!這種情況下,當媽媽的帶著孩子來迷宮一定是很警惕的,你覺得光靠一個人,能夠讓一個母親放下她的孩子嗎?”
“只可能是超過二人以上的團夥作案!一個負責吸引母親的註意力,一個負責把孩子抱走,合作這才有了機會!”
這是探長的觀點。
臺詞有重音有明確的換氣,聽上去確實比虛擬偶像的合成音合成臺詞要清楚和有感染力得多——反正編劇聽著覺得探長說話非常有說服力。
“如果是團夥作案,按照你說的有人吸引母親的註意力,那一定是有什麽重大的事情發生對吧?比如有個母親找不到了她的孩子,或者拉著她找什麽東西之類的,但是你在那個女人的證詞裏有聽到這些內容嗎?”
“如果真的是她印象深刻的人或者事情,她一定會告訴警方的,事無巨細。但她什麽都沒講,就說明她在迷宮裏遇見的一切人和一切事情在她看來都是正常的沒有任何疑問的!她是一個母親,她的孩子丟了,在她的腦海裏一定把自己和孩子在這一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個可疑的人和可疑的事情都告訴你們了,我就問你,你看過筆錄了,裏面有這樣的人嗎?!”
“更何況,這是一個連環殺人案件,兇手挑選小女孩也沒有固定的對象,很明顯這個人的心理狀況一定出了問題,在行動上時間更是越來越緊,如果這是團夥作案,那作案人中起碼有一個人是冷靜的,需要出謀劃策的,但是你看這三起案件的發生!”
“有目的嗎?!”
“有腦子嗎?!”
“有計劃嗎?!”
“是個正常人會做的事情嗎?!”
此時的鏡頭構圖很有意思,據理力爭都覺得自己很有道理的男女主角站在鏡頭的兩邊,又非常靠近鏡頭,只露出上半身,男二號坐在女主的辦公椅上,只露出一顆小小的頭,男主角發言的時候就看向自己的領導,女主角發言的時候就看向自己的青梅,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辯論的時候先是頭瘋狂的左右搖,搖到後來動不了了,就露出了一副無奈的模樣。
就跟你看你爸媽吵架誰也不讓誰的時候那個樣子一樣。
等到最後兩人轉頭看向男二號要他兩人之間說說誰更有道理的時候,男二號直接就沒有按照劇本裏的說法先是安撫領導的情緒,再力挺自家青梅,讓男主冷靜下來跟著女主的思緒往下思考案情,結果由於現場氣氛都烘托到這裏了……
男二號一甩手,轉過身堵住自己耳朵:“我不知道我沒聽見你們自己看著辦我管不了!”
直接把男女主角楞在那裏,不知道接下去這個戲怎麽接——
“導演,這後面的戲和前面的好像沒辦法接,主角的情緒轉換太奇怪了我不是很理解,編劇來了嗎?”
編劇來了,但編劇沒敢站出來見兩位主演,她也不知道怎麽解釋自己當時為什麽設計的這段劇情後面跟著的是男二號吃醋男女主突然間迸發愛情小火苗……
尤其是看完了這二位表演之後,她自己就更覺得之前寫後面這一段的時候腦子裏裝了一坨屎了——
“但我現在腦子裏的屎倒出來了!”
“我現場就給你把劇情給改過來!”
她是這麽和趙導保證的。
以前是她腦子裏沒有畫面,是真不知道像女主角和男主角這樣的人設到底得怎麽談戀愛,尤其現在的市場上她也只見過三角戀,別的沒見過,但兩位演員已經用現實教會了她。
談戀愛,不是只有甜寵和三角戀的。
你還可以直接跨越談戀愛的級別,直接兩人單身合作帶娃!帶娃談戀愛!這叫什麽?你都可以有個愛情叫先婚後愛,她整一個先養小孩後談戀愛,先生後愛怎麽了?
有問題嗎?
沒問題!
於是那段男女主角和男二號的三角戀合力推兇劇情發展到後面,直接就走成了家裏夫妻吵架孩子發飆小劇場。
男二號發火之後,男女主角立刻啞火,然後探長男主摸了摸自己鼻子:“那先吃飯吧。”
是的,因為男女主角給自己加了食物喜好的人設,編劇幹脆就往裏面加吃飯的戲,兩人通訊點餐,其實也就認識不到兩集的時間,互相把對方最不愛吃的東西全塞進了菜單裏,看得現場的圍觀群演們笑得頭掉。
“這段,這段要是播出,觀眾肯定笑死哈哈哈哈——為什麽要把這麽優秀的觀察能力用在給對方添堵這件事情上!哈哈哈哈這一對不會好了,吃都吃不到一個鍋裏去,離婚吧!孩子一邊住一個月!”
當然男女主角是不可能笑場的,演員的信念感很強,露出硬著頭皮不喜歡吃硬吃的感覺之後,大約十分鐘的放松的劇情過去了,又重新回到了推兇環節。
雖然米小姐已經提醒過,A星的監控做的不好,之前幾次案件警察們已經把門口的監控看了好幾回了都沒看到有可疑人員,但探長還是堅持在吃飯的時候繼續重覆播放監控(不排除他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可能),男二號看了兩眼開始吐槽:
“這都已經重覆播放了幾百回了,都沒看出什麽來,都知道兇手一定就在進迷宮的這群人裏面,但就是不知道是哪個。”
男二號被男女主壓戲壓了好幾場,這回終於到了他說話的時候,整個人那個“我要好好吐槽我爸媽”的氣場是收都收不住。
“又說這人肯定很普通,母親看了這人出現在游樂園絕不會生出防備心理,甚至覺得這人出現在這裏就很正常……連詢問筆錄裏都沒有在記憶裏找到可疑人員……”
“又說這人不可能是用強硬手法把孩子帶走的,因為孩子的屍檢報告裏,鼻腔和體內沒有發現迷藥成分,身上也沒有任何傷痕,甚至掙紮的痕跡都沒有,衣服就更沒有破……”
“那這個人到底得是什麽大羅神仙才能把孩子從母親的眼皮子底下帶走卻不被發現呢?我小時候倒是可以做到趁我媽不備跟我媽躲貓貓嚇她……”
話音還沒落,米小姐和探長突然間像是來了靈感,吃飯的動作停了下來。
探長重新看向了監控中的被害小女孩和她的母親:“對啊,沒有比母親更了解孩子的,那同樣的,也沒有比自己的孩子更了解母親的了……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確實有個幫兇,而他的幫兇就是孩子,孩子不是被擄走的,她是自己躲著媽媽的視線自己走的!”
米小姐湊近,直接把光腦上播放的監控視頻往回倒,然後按下暫停鍵:“一個人,出現在迷宮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同時又會讓孩子產生好感,在被帶走的時候不掙紮不反抗,那必須是一個孩子們一見就不會產生防備心理的人……”
“什麽樣的人能做到被所有孩子喜歡?這不可能!就算是個帥哥也不可能每個孩子都喜歡!”男二號繼續吐槽。
“帥哥不可以,”米小姐指著監控中的一個人影說。
“但孫悟空可以。”
據說迪士尼有規矩,除了裏面的工作人員,只有小孩子才可以在裏面穿角色的服裝,就是怕有孩子會跟著別有用心假扮童話人物的成年人被帶走……
真的假的我就沒考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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