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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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離開智利之後他們又去了很多國家,英美法德俄日韓泰,還有很多記不住名字的國家,回國的時候已經三月末了。

國外玩的差不多了,國內齊琳瑯還有很多想去的地方。

在國外的時候,只有那裏有海,齊琳瑯都和聞嶼去看了,所以回國第一件事,就是看遍國內的海。

齊琳瑯對海有一種莫名的執念,他也不知道為什麽,就是覺得海很平和,哪怕波濤洶湧,他還是覺得海是最安靜的地方。

他們從北京落地,然後去了遼寧,從遼寧一路往下走,經過河北、天津、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然後到海南,只要有海,他們都去看了一遍。

然後又從海南往西北走,又經過廣西,然後到雲南、西藏還有新疆,再到甘肅、內蒙古、黑龍江、吉林,然後回到遼寧。他們看遍了國內的邊境,看見無論是犯罪分子橫行的小城還是荒無人煙的大漠黃沙又或者是零下水霧結冰的嚴寒之地,都有人在默默堅守。

四月初的時候齊琳瑯和聞嶼走遍了整個中國,最後一站在定廣東。

齊琳瑯想吃廣東的食物很久了,上次來是看海,基本都在海鮮,沒怎麽吃到正宗的廣東菜,所以哪怕這個時候他已經不怎麽吃得下東西了還是吃了不少,而且廣東菜以清淡著稱,很適合他這種病人吃。

兩人吃了去吃了早茶,那家店的腸粉一般,但齊琳瑯很喜歡那裏的粉蒸排骨,為了吃到正宗的白切雞,他們問了在廣東久居的一個好友,找到了一家農家樂,味道的確不錯,他們又去吃了廣東的大排檔,艇仔粥很好吃,齊琳瑯還叫了碗皮蛋瘦肉粥,但只吃了兩口就吃不下了,剩下的全是聞嶼吃完的。

第二天早上去了好友推薦的一家早餐店,這家的腸粉比昨天早茶的好吃,問了老板,老板說是正宗的石磨腸粉,從他家鄉帶出來的法子,老板送了兩杯豆漿給他們,很甜,老板說是豆漿粉然後混了些玉米粉進去的。

然後齊琳瑯去買了瓶涼茶。

涼茶有很多種,齊琳瑯不知道有什麽區別就叫老板推薦,那老板看了他們兩眼,說:“外地人?沒喝過涼茶吧,那給你們弄瓶不那麽苦的。”

然後齊琳瑯就拿了瓶烏漆麻黑的東西出來了,他舉著瓶子有些難以下口。

齊琳瑯:“那個老板說什麽玩意熬的不記得了,好像很多藥材的感覺,但她說不算很苦,是清熱解毒的,平時沒什麽事也可以喝的。”

聞嶼看著齊琳瑯要喝不喝的樣子沒忍住笑:“要不我先試試?”

齊琳瑯瘋狂點頭,飛快的把瓶子塞到了聞嶼手裏,還貼心的扭開了蓋子。

聞嶼看了兩眼這瓶黑色的液體,深吸了一口氣,兩眼一閉喝了一口。

喝下去那瞬間,聞嶼心裏只有一個字,苦!好苦!比他吃過的最苦的苦瓜還要苦!

齊琳瑯看著聞嶼秒變的臉色更加不敢喝了:“很苦嗎?”

聞嶼這時又說不出苦來了,因為喝下去之後,又從喉嚨裏泛起了一陣甜味,居然壓過了剛剛的苦,於是他點頭又搖頭,讓齊琳瑯一頭霧水:“所以是苦還是不苦啊?”

聞嶼:“剛喝進去的時候很苦,但很快就回甘了,甜的。”

“真的?”齊琳瑯的好奇心達到了頂峰,他從聞嶼手裏接過涼茶,也閉著眼睛喝了一口,剛喝進嘴的時候他差點吐了出來,真的很苦很苦,但的確和聞嶼說的一樣,很快就回甘了,甜味從喉嚨一直上到口腔,壓過了剛進嘴的苦,甜膩膩的。

齊琳瑯打趣:“這就是先苦後甜嗎?”

離開廣東離開的很倉促,因為齊琳瑯突然犯病了,廣東的醫生不了解齊琳瑯的病情,貿然治療可能會加重齊琳瑯的病情,再加上齊琳瑯強烈要求回北京,所以聞嶼只能帶著齊琳瑯上了私人直升機趕回北京。

回到北京是四月十三號的下午,齊琳瑯立刻被推進了ICU,然後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推出來。

聞嶼在ICU門外坐了一天,期間來了很多人,他們的好友,公司的合作夥伴,數不清的長輩,還有聞嶼的父母。

聞父看著緊閉的ICU大門,只能嘆口氣,拍拍聞嶼的肩膀。

他說不了什麽安慰的話,這種時候,說什麽都是假的,門開人沒事才是真的。

聞母心疼兒子,更心疼裏面的齊琳瑯,看了會大門,忍不住哭了起來。

“多好一小孩啊,怎麽命就那麽不好呢。”

其實要說命不好,齊琳瑯的出身要比很多人要好很多,但出身再好又如何,他沒有命享啊。

他才剛過二十五歲生日,人生不過四分之一,就被一直判決書判定了死期。

聞嶼看著緊閉的門,又想起了高中的齊琳瑯。

現在的齊琳瑯比較寡言,特別是在生意場上,被很多人叫做冷面閻王,冷著張臉三言兩語就能決定一家小公司的存亡。

但其實,年少時的齊琳瑯不是這樣的。

他像曠野的風,自由,狂野;像海邊的浪,洶湧,不羈;像夏日的太陽,熱烈,生機勃勃……他有很多模樣,唯獨不像現在這樣死氣沈沈,除了工作少有消遣。

齊琳瑯的成績很好,不是在年級第一就是第二,而且他性格好,誰來問題目,只要他有空都會認認真真的教。

他還愛打抱不平,有次遇到有人在校園霸淩一個高一的師妹,他本來急著回去搶他很喜歡的一本漫畫的親簽,看見後書包往聞嶼身上一甩就跑了過去,師妹是救下來了,自己卻因為以一敵多被打了好幾拳,全青了,在教務處出來直跟聞嶼嚎疼。

齊琳瑯會很多球類,籃球、足球、兵乓球、羽毛球…能叫的上名的他基本都會,學校裏的人都喜歡和他打球。

聞嶼喜歡看齊琳瑯在球場上的樣子,那時候的齊琳瑯很恣意,很瀟灑,很快樂。

聞嶼不怎麽會打球,他會畫畫,會彈琴,甚至會跳舞,就是唯獨不會打球。

所以齊琳瑯打球的時候,他只能在球場邊坐著,手上要麽拿著書,要麽拿著琴譜,假裝自己只是為了等待他回家才會跟到球場。

實際上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手上的東西上,他總是不自覺的看向球場,看向齊琳瑯。

有時齊琳瑯會拉他去打羽毛球,這是他唯一會的球類。

羽毛球是聞嶼唯一和齊琳瑯勢均力敵的球類。

打的盡興的時候,齊琳瑯說:“和你打羽毛球最盡興了!我最喜歡和你打羽毛球!”

聞嶼喘了口氣,說:“那以後就只和我打羽毛球。”

齊琳瑯欣然答應:“好啊,反正我們一直在一起,什麽時候都可以打!”

聞嶼垂下頭擦汗,手悄悄的按在心臟上,試圖按住亂跳的心臟。

齊琳瑯這樣的人,應該很少會有人討厭他。

長的帥,成績又好,性格也好,也從來不會不尊重女生,除非有人惹到他了不然對誰都是一副我們都是好朋友的樣子。

所以齊琳瑯有很多朋友。每次和一個人混熟了,他都會把聞嶼拉出來,然後跟這個人說,這是聞嶼,我從小到大的朋友,你們要不要也做朋友?

所以到最後,聞嶼認識的人,多數是齊琳瑯的朋友。

但聞嶼沒覺得不好,他很喜歡這種感覺。

因為他喜歡齊琳瑯。

那麽耀眼的一個少年,誰不喜歡呢。

那麽耀眼的一個少年,在父母過世後,被迫長成了現在這樣。

他能怎麽辦呢,面對吃人不吐骨頭的公司,他只能逼迫自己變得成熟,變得穩重起來,只有這樣,他才能在一群老古董手裏拿回他們家的東西。

聞嶼走馬觀花一樣回憶了和齊琳瑯過去的種種,一點點一滴滴,都變成了現在紮進他心中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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