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的夫君是神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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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小子,給你的。”一長得絡腮胡子的大叔粗聲粗氣地將一碗拌著米糠的粥和一個黑皮饃饃遞到了坐在草堆上的少年手裏。
少年接過之後,先道了一聲謝,然後才去嚼那僵硬的黑皮饃饃,一邊嚼著還一邊翻閱著手上已有些破爛的醫書,絲毫不在乎那黑皮饃饃難吃的味道。
絡腮胡子也挽了衣袖坐在了少年旁邊的草堆上,咬了一口手上的饃饃,還沒等他嚼下便立刻啐了出去,然後破口大罵道:“那些混蛋,就給我們吃這些餿了的饃饃和糠粞,我們是來當兵的,不是來當畜生的!”
空蕩蕩的破草屋裏,絡腮胡子的聲音顯得尤其地大,其他也在吃饃饃的人擡眼看了一下絡腮胡子,然後立刻又低下頭咬著自己的饃饃。
這兩日來,他們受盡了折磨,不僅食不果腹,還時不時的就要遭受挨打,剛開始他們也曾抗議過,但後來被那些帶著武器的士兵打得指尖都泛著疼痛,漸漸的,就沒人出聲了,除了絡腮胡子每次吃飯時都要這樣嗷上一嗓子,怎麽打也打不好,那些士兵們也就隨了他去了。
“嘖,一群慫人。”絡腮胡子不屑地說了一句,然後扭頭看向少年,頗有興趣地詢問道:“小子,看你模樣也不像是貧困人家的娃,怎個就來當兵了?這罪可不好受啊。”
“為了……救我的妻子。”
少年收起醫書,將碗裏的米糠粥一飲而盡,像是想起了什麽美好的事情,眉目都變得溫柔起來,然後立刻又恢覆了平靜,從懷裏拿出一個小藥瓶遞給絡腮胡子。
“敷在傷口上,會好得快些,以後不要再為食物頂撞他們了,挨打的只有你自己。”
指著絡腮胡子胳膊上一道看上去很是猙獰的傷口,少年勸說道,被紅色發帶束得高高的發絲在陽光的照耀下竟然不可思議地呈現出一種冰藍色,臉頰消瘦,眸色沈寂,正是與鏡姜新婚第二天就離開鬼神谷跑來參軍的明又楓。
“等……等等,你剛剛說什麽?你有妻子了?你毛都還沒長齊,有啥子妻子?”
絡腮胡子絲毫不關心自己的傷口,反倒是被明又楓剛剛說的話給驚到了,眼前的少年,看上去不過十八九歲,居然都已經娶妻了?想自己都二十六的年紀了,還是孤家寡人一個,絡腮胡子不禁悲從中來。
被絡腮胡子這麽一問,明又楓的臉刷的一下變得赤紅,而後才像是解釋一樣,支支吾吾地說道:“就……就是因為妻子太過美好了,所以要快點娶到。”
“哈哈哈,你這小子,平日看著冷淡得很,想不到也會有女子讓你如此著迷啊!”絡腮胡子開口大笑,心裏對這小子的妻子倒是產生了些好奇,便伸手一拍明又楓的肩膀。
“你小子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家中還有妻子,以後我便護著你些,等過些年,戰事穩定了,你也可平安回去與嬌妻相聚,如此,你便喚我一聲裴大哥吧。”
“等不了幾年了,過些日子我便要上戰場。”將袖口上的布帶綁緊,明又楓目光堅毅地說道。
師傅曾讓他去尋找過一個叫做“藥老”的人,說藥老博聞強識,曾藏萬本醫書,其中便有關於“花逝”的記載,或許上面會有解救之法。他怕鏡姜起疑心,便借著外出行醫的機會打聽藥老的下落,終於知道了藥老隱居在一個地勢險惡的山林之中,等到他終於到達那個山林的時候,發現藥老已是白骨一具,唯獨手上還握著一本醫書。
師傅說藥老一生都在致力於“花逝”的研究,那麽他臨死前還念念不忘握在掌心的這本醫書一定有關於“花逝”的記載,明又楓冒死將醫書帶回鬼神谷,一通翻閱之後他不得不承認這只是一本普通的醫書,上面述說的也都是些常見的病癥。
不得不說,那段時間明又楓是真的絕望了,他曾想過就好好陪在阿姜身邊罷,她若是死了,他也就陪她一起,總不該讓阿姜黃泉上寂寞的。直到他不小心將藥汁打翻在醫書上,才看見隱藏在書頁上的字跡。
花逝並不是疾病,而是被一種花的種子寄生在體內,吸取宿體的心血,種子成熟期為二十年,當成熟之際,宿體便會衰弱而死,然後種子吸收著宿體的腐屍生長,這種現象不僅僅發生在人類身上,就連動物也會存在。而解救方法也來源於此物,它的根部有劇毒,食之,可解體內花種。
醫書上說這種植物只會生長在鮮血澆灌的地方,例如戰場上,花期極短,當花朵開始雕謝時,它位於地下三尺的根部也會枯萎,然後生長在花朵裏的種子隨風尋找下一個宿體。
他之所以來到戰場上就是為了尋找此花,一定會找到它,然後帶回去治好阿姜!
“你小子是瘋了麽?現在上戰場,是給敵軍送人頭嗎?”
對於這些還未訓練過的新兵來說,上戰場的唯一後果便是,死。
戰場可不同於平時訓練,刀光劍影,隨時都可能喪命,故而長豐國在不急用兵的時候,會訓練三年的新兵,真正做到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但當訓練兵的待遇卻不是那麽好的,非打即罵,即便是死了也無人去計較。若是遇上一個好的訓練官,他們的日子還能好過些,可看明又楓他們的處境,恐怕他們的訓練官並不是什麽好家夥了。
絡腮胡子的情緒有些激動,明又楓淡淡地擡眸看了他一眼,大部分來當兵的都是貧苦人家的孩子,在長豐國,農工的地位位於階級底層,處處被壓榨,唯一的出路便是家中年輕男子入伍參軍,只要忍過了三年訓練,再去戰場上立兩三場功勳,便可回鄉光宗耀祖。
但也不能絕對性都要接受三年的訓練期,每月初始都有一次新兵比鬥,以首位勝出者便可直接去戰場上,明又楓便是了盯上了這個新兵比鬥的機會,他等不上那麽久了,過幾日就是新兵比鬥的日子,他一定會以第一名的名次勝出的。
“我不會死,我會活著回到我妻子的身邊。”
丟下一句後,明又楓就起身向著外面的訓練場走去,在這批新兵中也不乏武藝高強的,就例如剛剛那個名喚“裴江”的男子,不僅可以毫不費力地舉起兩百斤的鐵塊,而且訓練時的武打動作也十分地敏捷嫻熟,要想超越他,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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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接過之後,先道了一聲謝,然後才去嚼那僵硬的黑皮饃饃,一邊嚼著還一邊翻閱著手上已有些破爛的醫書,絲毫不在乎那黑皮饃饃難吃的味道。
絡腮胡子也挽了衣袖坐在了少年旁邊的草堆上,咬了一口手上的饃饃,還沒等他嚼下便立刻啐了出去,然後破口大罵道:“那些混蛋,就給我們吃這些餿了的饃饃和糠粞,我們是來當兵的,不是來當畜生的!”
空蕩蕩的破草屋裏,絡腮胡子的聲音顯得尤其地大,其他也在吃饃饃的人擡眼看了一下絡腮胡子,然後立刻又低下頭咬著自己的饃饃。
這兩日來,他們受盡了折磨,不僅食不果腹,還時不時的就要遭受挨打,剛開始他們也曾抗議過,但後來被那些帶著武器的士兵打得指尖都泛著疼痛,漸漸的,就沒人出聲了,除了絡腮胡子每次吃飯時都要這樣嗷上一嗓子,怎麽打也打不好,那些士兵們也就隨了他去了。
“嘖,一群慫人。”絡腮胡子不屑地說了一句,然後扭頭看向少年,頗有興趣地詢問道:“小子,看你模樣也不像是貧困人家的娃,怎個就來當兵了?這罪可不好受啊。”
“為了……救我的妻子。”
少年收起醫書,將碗裏的米糠粥一飲而盡,像是想起了什麽美好的事情,眉目都變得溫柔起來,然後立刻又恢覆了平靜,從懷裏拿出一個小藥瓶遞給絡腮胡子。
“敷在傷口上,會好得快些,以後不要再為食物頂撞他們了,挨打的只有你自己。”
指著絡腮胡子胳膊上一道看上去很是猙獰的傷口,少年勸說道,被紅色發帶束得高高的發絲在陽光的照耀下竟然不可思議地呈現出一種冰藍色,臉頰消瘦,眸色沈寂,正是與鏡姜新婚第二天就離開鬼神谷跑來參軍的明又楓。
“等……等等,你剛剛說什麽?你有妻子了?你毛都還沒長齊,有啥子妻子?”
絡腮胡子絲毫不關心自己的傷口,反倒是被明又楓剛剛說的話給驚到了,眼前的少年,看上去不過十八九歲,居然都已經娶妻了?想自己都二十六的年紀了,還是孤家寡人一個,絡腮胡子不禁悲從中來。
被絡腮胡子這麽一問,明又楓的臉刷的一下變得赤紅,而後才像是解釋一樣,支支吾吾地說道:“就……就是因為妻子太過美好了,所以要快點娶到。”
“哈哈哈,你這小子,平日看著冷淡得很,想不到也會有女子讓你如此著迷啊!”絡腮胡子開口大笑,心裏對這小子的妻子倒是產生了些好奇,便伸手一拍明又楓的肩膀。
“你小子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家中還有妻子,以後我便護著你些,等過些年,戰事穩定了,你也可平安回去與嬌妻相聚,如此,你便喚我一聲裴大哥吧。”
“等不了幾年了,過些日子我便要上戰場。”將袖口上的布帶綁緊,明又楓目光堅毅地說道。
師傅曾讓他去尋找過一個叫做“藥老”的人,說藥老博聞強識,曾藏萬本醫書,其中便有關於“花逝”的記載,或許上面會有解救之法。他怕鏡姜起疑心,便借著外出行醫的機會打聽藥老的下落,終於知道了藥老隱居在一個地勢險惡的山林之中,等到他終於到達那個山林的時候,發現藥老已是白骨一具,唯獨手上還握著一本醫書。
師傅說藥老一生都在致力於“花逝”的研究,那麽他臨死前還念念不忘握在掌心的這本醫書一定有關於“花逝”的記載,明又楓冒死將醫書帶回鬼神谷,一通翻閱之後他不得不承認這只是一本普通的醫書,上面述說的也都是些常見的病癥。
不得不說,那段時間明又楓是真的絕望了,他曾想過就好好陪在阿姜身邊罷,她若是死了,他也就陪她一起,總不該讓阿姜黃泉上寂寞的。直到他不小心將藥汁打翻在醫書上,才看見隱藏在書頁上的字跡。
花逝並不是疾病,而是被一種花的種子寄生在體內,吸取宿體的心血,種子成熟期為二十年,當成熟之際,宿體便會衰弱而死,然後種子吸收著宿體的腐屍生長,這種現象不僅僅發生在人類身上,就連動物也會存在。而解救方法也來源於此物,它的根部有劇毒,食之,可解體內花種。
醫書上說這種植物只會生長在鮮血澆灌的地方,例如戰場上,花期極短,當花朵開始雕謝時,它位於地下三尺的根部也會枯萎,然後生長在花朵裏的種子隨風尋找下一個宿體。
他之所以來到戰場上就是為了尋找此花,一定會找到它,然後帶回去治好阿姜!
“你小子是瘋了麽?現在上戰場,是給敵軍送人頭嗎?”
對於這些還未訓練過的新兵來說,上戰場的唯一後果便是,死。
戰場可不同於平時訓練,刀光劍影,隨時都可能喪命,故而長豐國在不急用兵的時候,會訓練三年的新兵,真正做到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但當訓練兵的待遇卻不是那麽好的,非打即罵,即便是死了也無人去計較。若是遇上一個好的訓練官,他們的日子還能好過些,可看明又楓他們的處境,恐怕他們的訓練官並不是什麽好家夥了。
絡腮胡子的情緒有些激動,明又楓淡淡地擡眸看了他一眼,大部分來當兵的都是貧苦人家的孩子,在長豐國,農工的地位位於階級底層,處處被壓榨,唯一的出路便是家中年輕男子入伍參軍,只要忍過了三年訓練,再去戰場上立兩三場功勳,便可回鄉光宗耀祖。
但也不能絕對性都要接受三年的訓練期,每月初始都有一次新兵比鬥,以首位勝出者便可直接去戰場上,明又楓便是了盯上了這個新兵比鬥的機會,他等不上那麽久了,過幾日就是新兵比鬥的日子,他一定會以第一名的名次勝出的。
“我不會死,我會活著回到我妻子的身邊。”
丟下一句後,明又楓就起身向著外面的訓練場走去,在這批新兵中也不乏武藝高強的,就例如剛剛那個名喚“裴江”的男子,不僅可以毫不費力地舉起兩百斤的鐵塊,而且訓練時的武打動作也十分地敏捷嫻熟,要想超越他,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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