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四章 金屋阿嬌

關燈
他啞啞帶沙的嗓音有些危險,李舒心下巴疼,言語不能。

原來昨夜,駱仲晏根本就是裝睡,她的微信竟被他全瞄了去!

不用說,微信上的內容駱仲晏全意會了。

李舒心,肯定是因為奉子成婚才輟學,輟了不算完,學校裏還有好多追她未遂的男生。

嘖。

想想就頭疼欲裂:自己的女人男人緣太盛,根本不是什麽好體驗!想想看,他要對付的不是一個,而是一群……

李舒心沒有回答他的問題,仰著臉迎視他。她的眼神一向倔強,四目相視,她卻心虛地垂了雙眸。

“你真想知道?”

“有點兒。”

李舒心轉身,心頭的澀意竟突然變為決絕,那雙眼無比清明,櫻唇倏然微啟:“好,我把我的過去一年全告訴你。”

嗯?他問的好像是人,不是事吧?

駱仲晏月眸半瞇,伸手拉住欲轉身去沙發的小女人,笑意裏愛火燒著:“幹什麽,想嚇唬我?我只想知道何明浠是誰。如果不是你家那位,趕緊讓他滾,我對你是認真的,不希望你朝三暮四。”

“……”認真的?

駱仲晏表示自己三觀筆直,壓根就想不幹混蛋事。

他雙手捧住她的臉,幽深的眸光直撲到她眼中最柔軟的地方,提醒她:“舒心,聽好了,你的過去我沒興趣知道。就算有,跟我一樣,統統忘掉。我要的是你,現在和以後,只愛我一個。”

心口沒來由地被輕輕一撞,已然掉進他眼的深淵不能自撥了。

那張臉帥得直要閃瞎人眼,李舒心美眸睜不開,不由自主地閉上,卻被他霸道的雙唇碾了呼吸。

他的唇好軟,感覺有柔軟的東西慢慢滑過自己的牙齒,又探入自己口腔。太銷魂,上顎被舔得麻癢,眼神也迷離,李舒心不爭氣地軟了——駱仲晏真是個,叫女人瘋狂的男人。

快要窒息的時候,他終於松開了唇,渡給她一口氣。

睜開眼,面前是男人放大的俊臉,酷酷的,卻是極認真的。李舒心心肝脾肺騰地一熱,她為剛剛的表現羞恥,才不要進一步淪陷,轉身又去擰洗手池裏的毛巾。

誰知他從身後圈住她,手從睡衣的領口處伸了進去。

“你、你把手拿出來。”像什麽樣子麽,徐姐還在外頭呢。

不僅不拿出來,還要在裏頭探尋。她的頭發就在他鼻端,直撩得心癢癢。駱仲晏把唇壓在她耳後:“讓我爽一下,都熬一晚上了,嗯?”

他一句玩笑卻把她嚇壞了,奮力一掙,胳膊肘下意識往後拐,只聽身後的男人“嗷”一聲痛叫。

回頭只見他彎了腰嘶嘶抽氣,李舒心罪過深了,心疼地伸手來扶他:“啊?怎麽了?撞到哪兒了?傷口開了?”

“噢,要命……開膛破肚,我要死了。”駱仲晏瞇著眼笑,一陣陣輕喘,拉過她的手放在胸口,□□的。

這個磨人的小妖精,這個,讓男人傷筋動骨的女人……

駱仲晏笑聲低嘎,就勢扯開自己的前襟,給她看胸口那條傷口縫成的蜈蚣。幸好只有未散盡的淤青,李舒心松了口氣,卻被他牢牢鎖進懷裏。

“對不起。”李舒心軟趴趴地在他胸膛裏,抱歉深深的。

“覺得對不起就這裏親一下。”

她卻為難,不肯親,半推半就的樣子,讓男人看了喜歡得緊。

駱仲晏拿唇一點點拱她,找到她的額頭、臉頰、鼻尖、下巴……他輕輕抱著她,每一處地方都用柔軟的唇細細吻過,留下自己的味道才肯罷休。

……

曹莞因為偷戶口本的事敗露被老爸禁足,已經十多天了。

曹雲川找了自己的秘書終日看守自己的女兒,也是豁出去了。還揚言他女兒要再敢提嫁給那臭小子,他就打斷她的腿!

“您倒是打呀,爸!”曹莞毫不輸陣。

“你還嘴硬!”曹雲川氣哼哼的,“哪天你把自己賣了我這個當爹的都不知道!”

曹莞翻白眼給天花板看:“爸,我要能把自個兒賣出去,您就偷著樂吧,要知道我有朝一日帶球回家,要給你生一個大外孫噠!”

老爹氣得暴跳,這沒羞沒臊的女兒!真是……都是那個混小子害的,氣得要找駱世勳的那個混蛋兒子拼命!

曹雲川還沒來得及找,曹莞就自己找去了。因為這天曹莞終於逮著機會逃出來了,跟燕磊打聽完,直奔菊兒胡同。

菊兒胡同曹莞來過很多回了,可今天進屋見了徐姐,就覺得情況不太對勁。

原來駱仲晏的房間,讓給了那個小保姆住著。

好像也不是小保姆一個人住,因為隨處可見駱仲晏的物品。到底幾個意思,曹莞感受到了成噸的危機。

等推門進屋見了李舒心——媽噠,這個小保姆帶著撿來的娃,竟然養尊處優,膚色粉糯,雙手白嫩。

辣眼睛!奶媽越來越不像奶媽,像金屋阿嬌!

“給淵淵餵奶還關著門,這毛病得改,知道麽?”說話的是駱仲晏,他推了門走進來,帥死人的臉上帶笑,滿目幸福。

偏頭一看,一眼就看見曹莞立在那裏,蠢丫頭頤指氣使,問:“駱仲晏,你房間裏怎麽住著這丫頭?”

鐵定成為自己丈夫的男人,不會突然又冒出一個心上人吧?

“你難道看上了你家奶媽?”

誒?這話好像說到心坎上了,駱仲晏受了啟發,挑眉迷人一笑:“你說得對啊,趕快回家洗洗手,等著吃喜糖吧。”

本來氣氛劍拔弩張,被駱仲晏這麽一逗,李舒心很想笑,卻把曹莞氣得直叫。

“駱仲晏,還是你等著吃喜糖吧!我爸要我嫁給孟懷承!”曹莞幾乎是哭著說的。

孟懷承?

李舒心聽到這個名字莫名一悚。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