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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三 當年債 59 主母變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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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無人生還(知否x包青天)三 當年債 59 主母變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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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紙很快遞到了包大人手上。

這些年來,蝶兒除了偷偷關心明蘭的生活,最重視的就是給衛小娘報仇,但是苦等數年,盛老太太也沒有動手,蝶兒覺得不能再這樣白白等下去了,於是這些年來跑遍了南北各省,去尋找當年被發賣的盛家下人,也就是當年親歷此事的見證人。

雖然路途遙遠艱辛,但功夫不負苦心人,終於讓蝶兒找到了許多關鍵證人。但蝶兒並未與這些證人接頭,而是隱忍不發,默默把他們的地址、現狀一一地記下來,若是盛老太太真的給衛小娘報了仇,那蝶兒就就此作罷,權作從來沒有尋找過證人。若是直到盛老太太駕鶴西去之時,林小娘依然沒有受到懲罰,就把證人名單和狀紙一起遞到開封府。

因為蝶兒這些年的辛苦奔波,開封府按圖索驥,輕易便找到了很多當年的證人。案子雖然已經過去多年,但畢竟牽扯人命,許多證人還對當年的事記憶猶新。而證人們早就聽說過包大人的威嚴,更是不敢怠慢,紛紛事無巨細地說出了當年在盛家的所見所聞。當盛家和侯府反應過來的時候,證人的口供已經放在開封府大堂上了。

除了當年在盛家的丫鬟和婆子們,開封府還找到了衛小娘的親人,衛家的人親口證實,他們當年曾經想要帶回衛小娘的屍首好好安葬,但是被盛老太太阻止了,想要再見一眼衛小娘的遺容,也被盛老太太拒絕了。

雖然衛家人已經對衛小娘的死因產生了懷疑,但衛家畢竟人微言輕,加上還顧忌親生的外孫女留在盛家,因此只能作罷。若是真的能證明當年衛小娘是為人所害,那衛家也一定要給女兒討個公道不可。

除了尋找認證,開封府還特意命仵作開棺驗屍,棺材中,衛小娘母子的屍首早已化為白骨,但從白骨的情況來看,胎兒骨骼異常巨大,方仵作根據經驗判斷,胎兒在娘胎裏養得過於肥大,致使難以生產,很有可能是孕婦死亡的直接原因。

人證物證俱全,剩下的,就是犯人的口供。根據蝶兒的狀紙,真正的兇手其實有兩人,林小娘故意餵大胎兒,並給孕婦吃寒涼之物,王大娘子故意讓下人消極怠工,拖延穩婆和大夫到來的時間。

因此,包大人緝拿了林小娘和王氏,並分開審問。

那林小娘是個心機的,面對包大人的質問,她矢口否認自己曾經行兇,堅稱當時自己年輕無知,一心只覺得孕婦應該多進補,才會給衛小娘吃那麽多大魚大肉,而她又對醫術一無所知,並不知曉哪些是孕婦不能吃的寒涼之物。

而王大娘子雖然心理素質卻遠遠不如林小娘,一開始還滿口謊言想要撇清自己,但是在三口鍘刀的寒光之下,面對著包大人有理有據的審問,終於心理防線崩潰了,顫抖著說出了當年她所知道的全部真相。

王大娘子承認,她買來衛小娘就是為了分林小娘的寵,林小娘故意餵大胎兒和給孕婦吃寒涼之物,她全看在眼裏,但她不但沒有阻止,反而故意在衛小娘即將生產的前幾日帶著盛纮回娘家,並且囑咐家裏的管事婆子們消極怠工,且看林小娘能掀起什麽風浪。

王大娘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指天發誓她從沒想害死人命,無非是覺得衛小娘從小務農,身強體健,又平安生過一胎,即使有林小娘使壞,想來也不會出人命。

但真的出人命以後,她也十分後悔,因此不僅給衛小娘風光大葬,而且年年去廟裏出銀子給衛小娘捐長明燈,就連衛小娘留下的女兒明蘭,她也如同撫養親生女兒一樣把她養大。

王氏一口氣說完,包大人命她在口供上按手印畫押,紅紅的指印像極了鮮血,王氏看著鮮血一樣的指印,楞神了一會兒,當年以為破一筆財就能消災,沒想到報應終究有來的那一天。

當年林氏因為衛氏之死而失寵,王大娘子偷偷樂了好幾天,但看著眼前的口供和鮮紅的指印,王氏心裏只餘後悔,後悔不該因一己之私,害死了兩條人命。

而林小娘那邊,雖然她巧言善辯,試圖逃脫罪責,但包大人還是找到了更關鍵的證據——當年林小娘身邊的貼身女使——雪娘。

當年林小娘身邊許多下人被發賣,但最得力最貼身的雪娘還是被林小娘保了下來,繼續留在盛家。再後來,因林小娘被攆到莊子上,雪娘也從體面的貼身女使淪落成了做粗活的下人,年齡大了以後,被配給了莊子上一個做活的漢子。

包大人又把她找了出來,細細盤問當年發生的事。

剛從莊子上趕來的雪娘,蓬頭垢面,臉上寫滿了風霜,顯然這些年吃了不少苦頭。雪娘縱是懼怕盛家的權勢,但更怕開封府的鍘刀,便竹筒倒豆子一樣說出了當年的真相。

原來,當年林氏給衛小娘送吃食,全都由雪娘經手,那時雪娘年幼,十分不忿,偷偷問林氏,為什麽好好的吃食,要白白送了人。

因雪娘和林氏有點親戚關系,林氏便覺得雪娘是自己人,於是把計劃一一說給了雪娘。雪娘這才盡心辦事,每日殷勤往衛小娘那邊送吃食。

但雪娘也堅稱,林氏從未有過害死人命的心思,只希望把胎兒弄沒,或者把衛小娘身子搞垮,讓她再也不能生。

但生產那日卻出了意外,盛家怎麽也請不來穩婆和大夫,這才導致衛小娘一屍兩命。

雪娘最後辯解道:“出了人命以後,林小娘也很後悔。衛小娘死前,老爺對林氏有求必應,但是衛小娘死後,林氏就在老爺那裏失了寵愛,不僅被奪了管家權,連身邊的人也幾乎被發落幹凈了。林氏總是說,這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我知道‘人命關天’的道理,但害了人命的不止我和林氏,求大人明鑒!”

包大人聽完,心中有了成算。

在一系列證據的面前,林小娘再無可抵賴,承認了罪行。

最後,主謀林氏流放,次責王氏徒一年,其他參與了的相幹人等杖刑。

盤踞在蝶兒心頭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於落地。

而這件事還沒完,根據證人證詞,盛家六姑娘,也就是當今的寧遠侯夫人盛明蘭並非嫡女,而是衛小娘所生的庶女,也就是說,盛明蘭和顧廷燁的這段婚姻,乃以庶冒嫡,按大宋律例,以庶冒嫡,婚姻無效,女子徒一年,男子罪加一等。

其實這條律法,是用來防備兩家結親時有人以庶冒嫡,幫助成婚以後才發現被騙當了冤大頭的苦主伸冤所用,像明蘭和顧廷燁這樣兩家子門清兒不計較的,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究,所以盛家才敢大膽地給明蘭換了親媽,讓明蘭以嫡女身份出嫁。

但案子落到最公正無私的包大人手上,包大人可不管這些私情,依據律法,判了明蘭和顧廷燁婚姻無效,而且當面申斥了盛明蘭改換生母這種大不孝行為。

幸好寧遠侯府還有一方祖傳的鐵券丹書,幫顧廷燁免了這場牢獄之災。但明蘭能不能用上這方鐵券丹書免牢獄之災,卻有些爭議。

包大人認為,既然婚姻無效,那盛明蘭就不是顧家的人,不配用這鐵券丹書,應按律徒一年。

盛明蘭這些年嬌生慣養,細皮嫩肉,如何受得了牢獄之災。為了救妻子於水火,顧廷燁高價請來一名狀師,狀師聲稱,顧盛的婚姻雖然無效,但盛明蘭多年與顧廷燁同居,且生有四個孩子,應算得上“外室”,雖是外室,但也算顧家的人。

包大人查閱相關案例,最終認可了狀師的說法,免去了盛明蘭的牢獄之災。

牢獄之災雖免,但明蘭也一夜之間從高貴的侯府人淪為了低賤的外室,四個兒子也變成了外室子,更要命的是,當初顧廷燁給團哥上報世子的條陳上,寫的是嫡長子,如今團哥變成了外室子,這世子的身份就有問題,搞不好,等顧廷燁百年之後,團哥非但不能襲爵,寧遠侯府甚至可能除爵。

但也不是沒有應對的方法,按照慣例,假如小妾或者外室在扶正之前生了孩子,等扶正以後,之前生的孩子也算做嫡子。只要顧廷燁再娶盛明蘭一回——當然是讓盛明蘭以庶女身份再嫁一回,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要等盛明蘭再嫁,還要等三年,盛老太太的孝期還沒過呢,這三年裏,團哥圓哥他們都要以尷尬的外室子身份生活。

兩樁案子了結以後,除了盛顧兩家,當初鼓起勇氣告狀的蝶兒也倍受打擊,她沒什麽文化,也不懂法律,並不知道以庶冒嫡是違法的,更沒想到一場官司會把明蘭的婚姻打沒了。

她曾經跪在寧遠侯府門前磕頭謝罪,但是沒人理她,她也曾經在明蘭的必經之處等明蘭,想攔轎當面謝罪,但是靠近不了分毫,就被下人拖走了。

蝶兒知道,明蘭是故意的,她不想見自己更不可能原諒自己。甚至蝶兒自己也不能原諒自己,內疚之下,竟然沖動做了傻事,幸好被家人及時發現救下,蝶兒的孩子們紛紛跪在她面前,求她為了這個家,為了這些親人們好好活下去。

已經快要成年的長女更是勸慰蝶兒:“普天之下,孩子最親近的就是母親,若是為了給母親報仇,丟命的都有,何況這點前程。盛明蘭要是心裏真的還有衛小娘,就不該遷怒幫她生身母親報仇的人。若是她為了榮華富貴,連親生母親都不認了,生母的仇都不報了,也就不配為衛小娘的女兒。”

“母親,這些年來,您對衛小娘母女仁至義盡,再不欠她們什麽了。顧盛氏不孝生母,改換族譜,今日之事,都是她應得的。”

蝶兒雖未回答什麽,但自此以後,蝶兒再也沒有輕生過,也再也沒有和任何人說過這段往事,但每年祭日,仍然給衛小娘燒一炷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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