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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一、殘荷怨 8 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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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無人生還(知否x包青天)一、殘荷怨 8 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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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發生了很多事,因牽扯大不孝逆人倫之罪,皇帝一道詔書把顧廷燁召回了京城,而顧廷燁卻堅持聲稱自己被陷害,並找到了數位人證,幾日以後,人證就會到達京城,只要公開過堂審問,即可真相大白。

過堂當日,顧廷燁帶來的第一個人證,是早已遠嫁雲南的餘嫣然。

餘嫣然一臉誠懇地陳詞:“我與顧侯夫人幼年交好,餘方氏雖是我的繼母,但對我有養育之恩,繼母下堂以後,我聽說她過得很是潦倒,不忍看她孤苦無依,但我遠嫁雲南,心有餘而力不足,因此寫信央求顧侯和顧侯夫人送些衣食特產,以盡孝心。”

“不想顧侯好心好意幫我,卻引來這番禍事。我實在愧對顧侯和顧侯夫人。”

“母親痛失愛女,困苦潦倒,但屬實不該遷怒他人,犯下人命官司,更不該誣陷顧侯。”

“顧侯和顧侯夫人好心助人,卻反受誣陷,求大人一定要還顧侯一個公道,以免讓天下好心人寒心。”

餘嫣然雖語調溫柔,卻言辭誠懇,有禮有節。明蘭暗暗讚嘆,餘嫣然已經不是當初那個被曼娘嚇得手足無措的小女孩了。

第二個人證,是隨著長子外放多年的餘閣老。

餘閣老德高望重,本不用向包大人下跪,包拯正欲賜座,餘閣老卻突然跪下,重重向包大人磕了一個頭:“包大人,老夫有罪!”

“你有何罪?”包大人問道。

“第一罪,教女無方,嫣然背夫偷漢,珠胎暗結,傷風敗俗,有違婦道。”

短短幾個字,似乎用盡了全身的力氣,餘閣老一輩子清正廉潔,名聲在外,但一旦承認家族出了個背夫偷漢的孫女,就是全家蒙羞的天大醜事。不僅餘家要被戳脊梁骨,顧侯也要被人說三道四。

但是,餘閣老不得不承認。按明蘭原來的意思,既要洗清謀殺二子的冤屈,又不能承認餘嫣紅背夫偷漢。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朱曼娘主動承認她心懷恨意,蓄意誣告,殺了人還要汙蔑前妻。

但餘閣老卻認為不妥,因為牽扯的人證太多,一個謊言需要幾百個謊言來圓。而包大人洞若觀火,明察秋毫,一旦被他發現蛛絲馬跡,恐怕前功盡棄,毒殺二子之事就更難說清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承認事實,顧侯最多是包庇失職之罪,不會重判,而餘家的女兒犯的罪,自然要餘家來承擔。

餘閣老在朝中深耕多年,深知棄卒保車之道,餘家子孫並不出挑,少不得求顧侯庇佑,只要顧侯不倒,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可一旦顧侯倒了,餘家在朝中就再無這麽大的依靠了。

“第二罪,是包庇嫌犯,致使嫌犯逍遙法外,害死人命。餘嫣紅背夫偷漢乃天大的醜事,一旦傳揚出去,餘家上上下下如何做人,因此我央求顧侯不要鬧大,不要將那犯婦送官,顧侯不計前嫌,一時心軟,答應了老夫的請求。這才釀出了後來的禍事,求大人降罪。”

“第三罪,是治家不嚴,令棄婦餘方氏犯下殺人汙蔑之罪。”

餘閣老把當年餘方氏受小秦氏誆騙上侯府鬧事,被餘家休棄,惱羞成怒報覆小秦氏和顧侯的來龍去脈詳細說了一遍。並一再陳情顧侯絕不會做出毒害幼子之事,皆是餘方氏心懷怨恨蓄意汙蔑。

隨即,當年的仆從平貴和餘家的侄女龔紅綃也上堂作證,證明餘閣老所言句句屬實。

“第四罪,是勾結朝廷命官,銷毀口供,篡改卷宗。當年我早知道餘方氏的口供,但我怕嫣紅背夫偷漢一事傳出去丟人,更怕顧侯知道那餘方氏誣告,遷怒餘家,因此找到了當時主審此案的燕誠,又怕燕誠不肯相助,便假托了顧侯的名義行事。顧侯對此事一無所知。”

眼看餘閣老把罪責都攬在自己身上了,顧廷燁和盛明蘭愈發感動,暗自發誓將來一定要善待餘家子孫。

隨後,燕誠上堂,所言與餘閣老分毫不差:當年他並未直接見到顧廷燁,是餘閣老來找他,並說這是顧侯的意思。

最後一個證人,是曼娘。

曼娘走上公堂,看了一眼顧廷燁,眼睛裏再也沒有當年的瘋狂,也沒有任何的恨意,顧廷燁暗自松了一口氣,穩了。

“當年小秦氏找到我和餘方氏,說能把昌哥過繼給餘嫣紅,我就是那個時候認識了餘方氏。”

“但此事不成,餘方氏被休,我也被顧侯徹底厭棄。”

“後來,餘方氏曾特地來找過我,她說她恨極了斷送她女兒的顧家,恨極了休棄她的餘家,更恨極了誆騙她的小秦氏,她想了一個一石三鳥之計,能讓顧家餘家小秦氏一起完蛋。她問我願不願意和她一起行事。我當時還愛著顧侯,就沒同意。”

“現在想來,她說的一石二鳥之計,就是下毒誣陷之計,一則,毒死小秦氏兩個孫子,二則,構陷顧侯殺人,三則,讓餘嫣紅背夫偷漢的醜聞搞垮餘家。”

說完證詞,盛明蘭一直懸著的心才落地,餘嫣然、餘閣老和紅綃他們都不打緊,但曼娘卻是一個隨時可能爆炸的不穩定因素,她已經抱了玉石俱焚的想法,橫豎餘方氏已經死無對證,萬一那曼娘過堂之時,突生歹意,編造些“餘方氏找過我,她說顧侯教唆她殺人”之類的謊話,顧侯就完了。

幸好自己先下手為強,讓蓉姐去了一趟牢房。

這次,她又賭成功了。

“餘方氏知不知道你與餘嫣紅之死有關。”包大人問道。

“不知。我殺了她女兒,怕她讓我償命。”

包大人又問道:“那你為何又要讓方氏父女帶你上京自首。”

“因為我兒子死了。”說到“兒子”二字,曼娘的聲音有些顫抖,“兒子死後,我瘋了,瘋的這段日子裏,我信了天道好輪回,信了陰司報應,是我害死人命,才報應到我兒子頭上,但是我不能隨隨便便死了,我必須死在公堂的鍘刀之下,才能贖了我的罪。”

說完,轉身面向方氏父女跪下,重重磕了一個頭,“我欠方小荷一條命。”

然後,又面向餘閣老跪下,重重磕了一個頭,“我欠餘嫣紅一條命。”

最後,跪向包大人,鄭重地磕了一個頭:“殺人償命,求包大人賜死。”

在場之人無不動容,感慨曼娘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明蘭悄悄在顧廷燁耳邊,用只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吐槽道:不愧是戲班子出身的,真會演。難怪當年你被這招騙了。

顧廷燁的臉頓時羞紅,趁著旁人不註意,狠狠掐了明蘭大腿一把。

案子審到這裏,真相已了,包大人當即審判。

朱曼娘恐嚇威脅,欺詐蒙騙,害死兩條人命,但並未直接殺人,判流放三千裏,永不回京。

燕誠銷毀口供,篡改卷宗,胡亂判案,判革職,貶為庶民。

餘閣老包庇人犯,徇私枉法,徒三年。

顧廷燁治家不嚴,包庇人犯,但並非主謀,判罰俸三年。

判罰皆按宋律,公正嚴明,堂下眾人皆表示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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