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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首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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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首老歌

——沒想到自己還有坐在別人腿上的一天。

感受著季岸的膝蓋骨硌在自己屁股上,沈忱不由地想。

他側身坐著,雙手緊緊抓著車座外側面的金屬扶手——他這坐姿,比邊鬥車座還高出不少,一不留神就可能被顛出去。沈忱只有半邊屁股坐在對方的膝蓋上,即便如此,他沒什麽肉的屁股仍然被硌得疼。他也想挪一挪,換個支撐點;可又實在覺得尷尬,只能硬撐著假裝什麽事都沒有。

摩托開得平穩的時候還好,他還能靠臂力盡量不把體重完全壓在季岸腿上。

但老板娘有自己的近路,不需要繞到平坦的機場大道上;她的近路是條坑坑窪窪七拐八拐的山野小道。

車碾過大坑,沈忱就倏地彈起再落下;車碾過連續幾個小坑,他就跟著上上下下地晃。

他們沈默著在老板娘的摩托車上,彼此除了屁股和大腿一點都不接觸地度過了十幾二十分鐘。

突然,季岸說:“你可以往裏面坐點。”

“不用不用,”沈忱秒答,“就這麽挺好的……”

本來坐在另一個男人身上就很尷尬,要是他們還聊點什麽,場面只會變得更尷尬。

“真的可以往裏坐一點。”

季岸的聲音被風吹散,乍一聽竟然還有點溫柔。意識到對方是看他虛空紮馬步太辛苦,想讓他坐得不那麽苦痛;沈忱忽地覺得季岸也沒有那麽討厭了。

他們之間,其實也沒什麽大仇。

“真的不用,”沈忱說,“反正都快到了。”

“我是說,”季岸皺起眉頭,“你骨頭硌得我好痛,你挪一下。”

“……”他錯了,這人就是很討厭。

“真的很痛。”見他不說話,季岸再強調了一遍。

“我就不,”沈忱沒好氣道,“我就喜歡這麽坐,不爽忍著!”

“不知道你在較什麽勁兒……”

男人說著,像是也再懶得搭理沈忱似的,側過頭看向別處。

誰知他們剛說完,車突然開上一條角度驚人的陡坡。車速驟然間慢下來不少,有種爬不上去的吃力感;老板娘還出言安慰:“放心,我的車,很厲害。”

這一下就像過山車極速下墜前的爬行般,哪怕沈忱再怎麽不想靠近季岸,也對抗不了重力地往季岸身上倒。他極力想穩住自己,卻還是“依偎”進男人懷裏。

他聞到隱隱約約的草木香味。

季岸趁機動了動腿,把沈忱挪到了一個他相對舒服位置。

坡道雖然陡,但並不長,也就兩次呼吸的功夫,車又開回了平路。

沈忱下意識地想再挪出去——鬼才願意靠在季岸懷裏——但對方似乎早有預料,搶先一步伸出手,從他背後一下箍住了他的腰。

季岸:“就這樣,挺好。”

沈忱:“好你個頭!松開!”

季岸:“馬上就要到了。”

沈忱:“到你個頭!”

老板娘:“到了!”

兩個人同時往前看,比機場還要寒磣的火車站出現了!

火車站不算大,建築最上面掛著的燈牌有好幾處不亮,來往進出的人也很少,看起來像是N國人口不太夠的樣子。實在要說的話,隨便找個地級市的火車站,大概都比這熱鬧不少。

但在此時此刻,這鬼地方竟然顯得格外可愛。

沈忱長長地吸氣,又長長地吐氣:“……終於他媽的到了。”

“是啊,”季岸跟著感嘆,“真不容易。”

*

老板娘把他們放在了火車站門口,他們道過謝,看著老板娘騎車離開後,轉回頭走進火車站。

這才大清早,售票窗裏坐著的工作人員都呵欠連天;兩個人買二十分鐘之後的票,唯恐接下來再出什麽問題似的,直接進了月臺,在月臺上的靠背長椅上坐著等。

使勁兒擠約莫能坐四個人的長椅,他們各自坐在一端抽煙。

沈忱岔開腿,一只胳膊掛在椅背上,望著頂棚下的鋼筋交錯,忽地想到:“昨天的這個時候,我還沒到機場……”

男人讚同地點點頭:“度日如年是這樣的。”

“跟你在一起是真的難熬……”沈忱借力打力。

“沒有你我現在已經在酒店休息了。”季岸以牙還牙。

“要不是你,我……”沈忱回嘴到半途,才突然發現季岸好像是一路上沒做錯什麽,“我懶得跟你說。”

季岸冷笑一聲:“詞窮了?”

“隨你說。”沈忱說著,叼著煙站起身往一旁走。

“你去哪兒?”季岸說,“車馬上到站了。”

“去買喝的。”他手插在褲兜裏,很瀟灑地走了幾步後又不情不願地停下腳,扭頭問道,“你喝不喝?”

“隨便。”

沈忱翻了個白眼,走向不遠處的自動販賣機。

看著一排排沒見過的N國飲料,沈忱給自己買了瓶可口可樂;他回頭偷偷瞄了眼仍坐在長椅上抽煙的季岸,思忖幾秒後,他再買了瓶百事。

——季岸是百事黨,他是可口黨。

光是到底百事好喝還是可口好喝,他們以前都爭論過不下二十次。當然,每次都以沈忱的失敗結束——正如季岸所說,他雖然話癆,但很容易詞窮。

“……是的,但今天肯定能到酒店。”

他拎著飲料回去時,季岸正在打電話。

“……好的,好的,我明白。”對方斜眼看見他拿著的兩瓶飲料,很自然地伸手向百事。

沈忱重新在長椅上坐下,喝了兩口可樂,聽著季岸打完電話:“你領導打來的嗎?”

“你領導打來的。”季岸道,“因為你不回她消息。”

“……咳咳……”

沈忱差點被可樂嗆死。

他連忙掏手機,屏幕上果然長長一列茶姐發來問情況的消息。

【茶姐:酒店說你們沒有去住啊,什麽情況。】

【茶姐:你們到地方了嗎?】

【茶姐:怎麽不回消息】

【對方已取消語音通話】

“……手機忘記開聲音了,”沈忱連忙回消息,“在那個摩托車上根本感覺不到震動嘛。”

“說是我們沒有按時到酒店,預約取消了。等到了要我們自己重新開房間,讓你記得拿發票,好回去報銷。”

“哦……”

沈忱回了條“不好意思茶姐,才看到消息”,把手機又裝回褲口袋裏。他忽地覺得身上好像少了點什麽,不由地把所有口袋都翻了一遍。

護照,手機,打火機,煙。

好像什麽都沒少,重要的東西都在。

他正想著,車站廣播開始播報即將到站的車輛。

季岸站起來,把煙摁滅在煙灰缸上,提起他自己的行李:“準備上車了。”

“哦。”

很快,看起來有些年頭的綠皮車開進站臺,兩個人各自提著行李上去,按票面找到座位坐下。車上人很少,大片大片都是空位;他們雖然是連座的票,但對面壓根沒有人,沈忱幹脆坐在季岸對面。

車在首都站停了近十分鐘,終於慢悠悠地開了。

從這兒到他們的目的地納內克,要開五個多小時。

車窗開著,季岸戴著耳機在聽歌,他手肘撐著桌板上,手支著下巴看窗外,一副隨時會睡覺的樣子。

五個小時,要讓季岸不睡覺是不可能的;那他勢必不能睡,免得在車上又出現什麽手機被偷、行李被偷的破事。

沈忱一邊自顧自地想,一邊掏耳機,也打算聽聽歌看看視頻。等他又把身上所有的口袋掏了一遍之後,他終於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少了什麽——他的耳機落在旅館了。

窗外的風景正在徐徐後移,悠閑聽歌看風景的季岸,怎麽看怎麽討厭。

男人很敏銳地察覺到他的目光,視線從風景上挪到了他臉上:“怎麽了?”

“……我耳機忘在旅館了。”

“不愧是你。”

沈忱垂下眼,不情不願道:“你帶了幾副耳機?”

“一副。”男人把其中一只耳機摘下來,故意地在沈忱面前展示了一下,“就這一副。”

“……”

“訂的。”

雖然現在大家都更願意用藍牙耳機,但季岸用的還是有線。一般人可能看不出來,季岸的耳機是訂制的,線材就要好幾千,主體部分更是按照使用者本人的耳模做的,力求完全貼合耳朵內部的形狀。這方面沈忱還算識貨——他們高中的時候都是音樂發燒友,還喜歡同一支樂隊,一起去過同一場LIVE。

只是後來沈忱對這方面淡了,家裏雖然還擺著幾十萬一套的音響,對耳機的態度卻融入了大眾。

“騙你的,”季岸說,“我這是公模。”

沈忱別開目光,說:“那你也只有一副……五個小時,沒有耳機……唉……”

男人捏著耳機的手,忽地伸到他眼前。

那只手手指修長,指節分明,沒有一點倒刺,就連指甲都修剪得很仔細。

“幹什麽?”沈忱問。

“你想聽就一起聽,”季岸說,“但不支持點歌。”

“你這線夠不夠長啊?”

“不夠,所以你只能趴桌子上聽。”

沈忱從他手機兇巴巴地拿過耳機:“趴就趴。”

他把耳機塞進耳朵裏,也把手撐在桌板上看窗外,和男人成了鏡像。耳機裏正在放一首很老的歌,是他們以前喜歡過的那支樂隊的冷門曲目。

沈忱聽著,跟著旋律微微地點頭,閑聊的興致頓時湧上來:“……他們解散了你知道嗎?”

“知道。”季岸說,“告別LIVE我還去看了。”

“……”

“怎麽?”

沈忱小聲道:“我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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