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許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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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許歸年
我愛一個人,愛了十七年。
這是一段長達七年的暗戀,起始於我還在小學的時候。
那時的我什麽都不知道,不知道喜歡,不知道愛,只知道第一眼看到他時,我的心臟跳得好快。
我們隔著梧桐道的街口遙望,他是人群中閃閃發光的存在,而我是籍籍無名的過路人。
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麽,只記得他穿著南城一初的校服,侃侃而談。他的神情溫柔,與人說話時會輕笑著看向對方,優雅如貴公子。
我知道他——南城許多人家學習的榜樣,宋晚君。
在以前,我對他的態度向來不屑一顧,但那一眼過後,那張明媚的笑顏便烙刻進我的心底,禁忌的種子也在此刻埋下。
之後我好像總找著借口去一初門口,只為見見那個發著光的人。越看越覺得,那人好優秀。
如果想要與他並肩,得要有多優秀?
我不知道,但我好像找到了前行的方向,開始努力的學習。用一年的時間拼死學習補全漏洞,考進他的初中,成了他的學弟。
開學第一天,他作為學生代表發言,我坐在臺下,目光灼灼,看見他與新生代表一起站在臺上,宣誓握手。那時的我,心裏有一股酸澀與不甘,於是暗下決心——等到高中的時候,站在他身邊的人一定會是我。
自從一次偶然得知有人想對宋晚君不利時,我便每天晚上都跟在他身後的不遠處,護送他回家。只是遠遠的綴著,從沒讓他知曉過。
我知道他的許多事,愛吃甜食、喜歡看書。他看的每一本書我都會去看。他很挑食,蔥姜蒜香菜這類的調味菜品一律不吃,好像什麽都吃,又好像什麽都不吃,對於口味有著十分嚴重的挑剔,鹹了不吃,淡了也不吃。還不喜歡喝水,渴了就愛喝牛奶,從來不喝碳酸飲料……
我將一切悄悄得銘記於心兒不自知。
後來他畢業了,去了南城一中——全市最好的高中。每天晚上我都以最快的速度沖去一中的校門,等著他下課,一路陪著他回家。
我不知道這些行為意味著什麽,但我的朋友們總調侃我是不是談戀愛了。
真是的,說什麽啊,男人和男人也能談戀愛嗎?
但同時,我的心裏又是一陣失落。
男人和男人怎麽談戀愛啊……
直到後來無意間翻到一本小說,講述的是兩個男孩子的愛情,我好像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但小說終究是小說,和現實還是不一樣的。
真正讓我改變想法的是一次偶然撞見樂隊鍵盤手和主唱在接吻,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的認識到同性戀,也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重新審視我對宋晚君的感情。
我是愛他的吧?
但愛是什麽?
哦……愛是看見他心臟便如小鹿亂撞,愛是會一次又一次地幻想能站到他的身邊,愛是他一出現就占據了我全部的視線……
我曾經總在馬場看見他,不是騎馬,而是在做自己事,或是看書,或是拿著電腦。
那天我與朋友們賽馬,他也來了。還是和以前一樣站在高處,但沒有看書,他被我所吸引了——我能感受到那炙熱的目光。我比平時更加兇猛,將他們遠遠甩在身後,奪冠後裝作不經意地回頭,偷偷地觀察著臺上的他。
可惜他已經收回了視線,轉過頭去了。
高一入學,我以中考第一的成績入學,成為了新生代表發言致辭,我很興奮,終於要能和他並肩了!
事情總是不圓滿的,高三學業繁忙,他只是致詞後便忙其他事情去了,沒能與他站在一塊兒是我的遺憾。不過,能站在幕後註視他的背影,我想我已經離他很近了。
我追趕著他的步伐加入學生會,成為他的下屬,卻因心底的見不得光不敢與他搭話。十月的一個中午,所有人都在午休,初中認識的幾個同學拉著我一起去廢棄教學樓前的小樹林抽煙。
他就在那二樓的窗戶上,我感受到了那視線,卻來不及收起眼底的冷冽,一定嚇壞他了吧,那時我眼底閃過的錯愕,他肯定沒有看見。
我暗戀了他七年,直到大學時才敢去追求他——這時的我已經堅定了自己的內心,我就是愛他。
我知道他其實沒有表面上那麽的陽光,溫柔外表下的內心也會受傷,也會崩潰,他沒有別人想的那樣完美,就連他自己都覺得他有一身瘡痍。
我和他一樣,都是在這世界上孤單流浪的人,所以沒有人愛他那就我來愛他,他的身上背負了太多,我想與他一同承擔。同性戀會遭受很多非議,這些都由我來對抗,在我這,他只要快樂就好。
所以我去接近他的室友——陳景。果然不久後,就借由他順理成章地認識了我,十分了解他的陌生人。
之後我便展開了熱烈的追求,刻意地制造偶遇,陪他自習卻不出聲打擾,與他的室友們打好關系,記住所有有意義的日子送禮物,不經意地展露相同的愛好……
我們漸漸地形影不離,感情超出了友誼,偶爾會有一些小暧昧——會掛一下午的電話,各自做著各自的事情,哪怕沒人開口聊天;會分享日常,他向我吐槽一些老師奇怪的要求;我會冒著大雨去給他送傘,一起去網紅餐廳打卡……
我能感覺到他對我和別人不一樣。
他總是忙於各種比賽,這次要飛到愛之城去。他很忙,我們只有晚上能打幾分鐘的電話。開演前的兩天,我的內心開始猛地叫囂:“去看他吧,去看他吧,他會欣喜,他會需要你。”於是我悄悄買了機票,托關系混進了會場,看著他比賽,看著他與冠軍失之交……
他的心情很不好,雖然面上不顯,但我能感受到在聚光燈下的陰影裏,滿是他的陰翳。
這場音樂盛會結束之後,他一個人無聲無息地從側門離開,坐在臺階上與家人打電話。對面應該說了什麽不太好的話,他把手機拿離了耳邊,除了偶爾的應和兩句,大多數時候總在擡頭仰望。
我藏在他地身後不遠處,靜靜地註視著他的背影,手裏還握著一束路過花店打包的小蒼蘭。
我安靜地等著,等他掛了電話,在他滿心惆悵地抽出一支煙時出現在他面前。
他需要肯定與誇讚。
“第二名,很不錯地名次嘛,恭喜呀,我的小鋼琴家。”
“只不過是第二名,又不是第一名,有什麽好恭喜的。”
聞言,我們兩個都是一楞,他的表情一瞬間萎了,不知道想什麽,嘴角下彎,用餘光偷瞄著我:“對不起。”
“你心情不好。”
“……沒有。”他幹巴巴地回答,我向他俯下身去,用手指撫摸著他的唇角:“都耷拉成這樣了,還說沒有。”
我想到現在是薰衣草的花期,便帶著他去酒城,在一片紫色的花海中借著風中的微醺告白。
“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語是什麽嗎?”
“我們心心相印,等到了彼此,我們用力地呼吸,仿佛看見了奇跡。”
“你願意成為我的奇跡嗎?換句話說,我喜歡你,宋晚君,願意做我的男朋友嗎?”
說完這些,我的心跳好快,仿佛要從我的胸膛裏蹦出來。我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生怕在那雙極好看的眸子裏看見厭惡。可是下一秒,臉頰上傳來一陣冰涼的觸感——我的奇跡成真了!
我們在一起了,就像做夢一樣。我總像個沒有安全感的孩子,每天都要黏著他,好像不把他抱在懷裏,他就會消失,就不存在了。
晚君總是遷就我縱容我,他會溫柔地抱著我親吻我,滿足我的需求。
這一相守便是十年,這十年有非議、有苦難、有歡笑也有淚水,但無論怎樣的難熬,我們都挺過來了。
“沒有什麽能將我們分開,我們會在一起很久很久。”
但現在……他快死了……
得知這個消息,我沒有誇張地崩潰,反而平靜地有些嚇人,靜靜地離開醫院,靜靜地回家。
他回來的很晚,我躺在床上裝睡,直到聽到他平穩的呼吸,才敢轉身睜眼,偷偷地將他攬進懷裏。
我不知道怎樣去面對他。
忽然的,我想什麽都不去管,最後的一個月就陪著晚君。
我將工作交接,把時間都空出來,我要與他,在生命的終章進行一場旅行。
那天,我將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好,拎著他心心念念的火鍋食材回家,推開門就看見他了。
他像以前一樣,搬了把椅子坐在玻璃門外。
他在走神。
我慶幸他的走神,沒有註意到我的失態——水漫過洗菜盆,擇菜時將原本要留下的丟進了垃圾桶……
吃飯時,他欲言又止,我知道他要說什麽,只是他不說,我便權當不知道。
吃著吃著,他哭了。什麽被辣的,我壓根就沒有準備辣椒。
他整個人都埋在我的懷裏,我的鼻尖也泛酸,眼眶濕潤,但只能將他摟在懷裏,輕輕地拍著他的背。
晚君的思維一向跳躍,為了不讓他胡思亂想,我低頭將他吻住,讓他的心裏除了我什麽都不能想。
我們的旅行說走就走,去的地方很多,旅行也很匆忙——我們的時間不多,在與死亡賽跑。
雪國的輪船上,我聽他第一次談及死亡,他在我的懷抱裏哭泣,我在他看不見的地方落淚,在等他平靜的時間裏我也在平覆自己的心情。
“我的阿君……是要長命百歲的。”我啞著嗓子說出這句話,心臟止不住地抽疼,好像被人硬生生地撕扯下一塊兒。
回住所地路上下起了雪,我牽著手一起走過,就像走過了一生。
我的半生都在追逐晚君地的背影,暗戀七年方才與他並肩,此後十年與之同行,而如今,晚君的生命就要走到盡頭,他要在原地目送我去遠行。
我們都背負著大山而來,在這人世間跌跌撞撞,原以為攜手能走得很遠。不想在旅途的中點,晚君就要被那山脈擊垮,徒留我一人要將這未盡的旅途走完。
在樂城時,他再一次提到死亡,那時我在向他求婚。
我知道他在顧慮什麽,那直白的宣告就像一道道繩索令人窒息。
我還是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上他的手指:“我知道。”我什麽都知道,我從一開始就知道。
我將他抱進懷裏,低頭埋進他的頸間,將內心所有的話都對他訴說。
耳畔是鐘聲悠揚,年輕人為我們的愛情歡呼,而我們卻相擁而泣,將一切都包含進淚水,由他們來向世人訴說。
後來我們去了愛之城,見到了宋喬晞和唐清容,看著她們在聚光燈下接吻,說不羨慕啊那太假了。我們的愛情雖不遮掩,但在國內還是會受人詬病的。
如果我們當時也來愛之城發展、定居,現在又會是什麽樣呢?
在宋喬晞面前,晚君總會對她格外關註,因為她們是血親,與晚君相伴十年,他的兩個妹妹也算是我看著長大的。
在晚君專註於宋喬晞時,我也在悄悄地觀察著她們二人。她們的確很相愛,唐清容對宋喬晞的關照不像是演的,都是下意識的行為,晚君應該能放心了吧。
與她們分別後,晚君說不想再往外走了,我們回家吧。
算算日子,時間也近了。
但在回家前,我們又去了一次酒城——我們的定情之地。
他在陽光下懶懶地曬太陽,我偷偷地在紙上描繪他的容顏,只是他睡得並不安穩,眼角有清淚流出。
我將未完成的畫作收起,輕輕地把他叫醒。
他說他夢到這十年只是大夢一場,夢醒之後什麽都沒有了。
我用力地把他抱緊,不斷地重覆著:“那不是夢,也不會是夢。”
這是對他地安慰,也是對我自己的寬慰。
回南城前,我們先回了一趟首都的家,去了一趟首都大學。
想到曾經走過的櫻花路,想到曾經刺激的情人湖以及一件被塵封了很多年很多年的舊事——那對小樹林的情侶其實是晚君寢室的商思祁和秦歡衍。只是我和商思祁都心照不宣的沒有告訴自己的伴侶。
“阿衍膽子小,剛才的事你就當沒看見,忘了吧。”送晚君回宿舍後,商思祁找到我,我們在樓下抽了一支煙。他們愛得很隱晦,除了那次意外被我撞見,好像就沒有其他人知道了。
這一瞞就是十多年……他們低調得差點讓我以為那段記憶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夢,是不存在的記憶。
後來的聚會上,他們還是一起出現,沒有人對他們的關系起疑,也沒人註意他們手上淡淡的戒指痕。
在回國之前,我趁著晚君熟睡時將他的情況與他們做了說明並約了這頓飯。他們都放下手頭的工作赴約,在席間也表現得與平常一樣,陳景還是在活躍氣氛,我們都心照不宣地不去談及那件事,只當是尋常的聚會。
分別之際,他們與晚君鄭重地道別,我站在一旁,淚水不知從何而出,悄悄地伸手抹去。
這次的五人聚餐,也算是了卻晚君的一樁心。
晚上,我們又和他的父母一起吃了頓飯,宋喬晞也從愛之城趕了回來,我們的感情得到了認可,好像結局也算圓滿。
回家的路,我和唐清容落後幾步,望著他們輕松愉悅的背影,心裏是幸福,是酸澀。
這次回南城,做了很多曾經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與他並肩走在陽光下,走在校園裏,站在他的身邊,與他一同去往學校,同吃一個烤餅……我也算是不留遺憾吧。
走著走著,他忽然停下,轉過了頭。這是我那七年最期待,同時也最害怕的事——我怕他看見我,又怕他看不見我。
無數次出現在夢中的場景在此刻上演,我張開手臂,接住飛跑而來的他,聽他向我撒嬌,說不想走路,要我背背。
他趴在我的肩上,是我的全世界。但他實在太輕了,輕到讓我不住地遐想,它是一根羽毛,被風一吹,就飛去了遠方,而我拼命地追趕,卻始終追不上,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飛遠,飛遠,再飛遠,飛出我的視線,直到我再也不能將他找回……
我們在南城一通瘋玩。
某天夜裏,我猛地驚醒,枕變不見晚君,只有書桌上遺留著一封信箋。
一目十行地將信件看完,我沖出家門,好在那時他也剛離開家,我一眼便瞧見了那個瘦弱地身影。
我沒有沖上前去找他,只是遠遠地跟在他身後——像那一千四百多個清晨與夜晚,靜靜地跟在他身後,註視著他的背影。
我跟著他走過幼兒園,走過南城二小,走過南城一初,又走過南城一中……這段路被我銘記於心,閉著眼都不會走丟。
曾經多少個日夜我從一初飛奔到一中的門口,等著他們放學,默默地在他身後護送他回家。
他在長椅上坐下,好像用盡了所有的力氣,他安靜地坐著,而我在他身後無言地站著……待到太陽破曉,我的心臟好像少了一塊兒似的抽疼,我走到他的面前,輕輕捧起他的臉頰,聲音是止不住地顫抖:“晚君?”
回應我的只有早出的鳥兒劃過天空時的哀鳴。
我將他抱進懷裏,積壓許久的淚水終於在此刻噴湧而出……
我的晚君走得平和安詳,他的身上不再有大山壓著脊梁,此後每刻都是平安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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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一個人,愛了十七年。
這是一段長達七年的暗戀,起始於我還在小學的時候。
那時的我什麽都不知道,不知道喜歡,不知道愛,只知道第一眼看到他時,我的心臟跳得好快。
我們隔著梧桐道的街口遙望,他是人群中閃閃發光的存在,而我是籍籍無名的過路人。
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麽,只記得他穿著南城一初的校服,侃侃而談。他的神情溫柔,與人說話時會輕笑著看向對方,優雅如貴公子。
我知道他——南城許多人家學習的榜樣,宋晚君。
在以前,我對他的態度向來不屑一顧,但那一眼過後,那張明媚的笑顏便烙刻進我的心底,禁忌的種子也在此刻埋下。
之後我好像總找著借口去一初門口,只為見見那個發著光的人。越看越覺得,那人好優秀。
如果想要與他並肩,得要有多優秀?
我不知道,但我好像找到了前行的方向,開始努力的學習。用一年的時間拼死學習補全漏洞,考進他的初中,成了他的學弟。
開學第一天,他作為學生代表發言,我坐在臺下,目光灼灼,看見他與新生代表一起站在臺上,宣誓握手。那時的我,心裏有一股酸澀與不甘,於是暗下決心——等到高中的時候,站在他身邊的人一定會是我。
自從一次偶然得知有人想對宋晚君不利時,我便每天晚上都跟在他身後的不遠處,護送他回家。只是遠遠的綴著,從沒讓他知曉過。
我知道他的許多事,愛吃甜食、喜歡看書。他看的每一本書我都會去看。他很挑食,蔥姜蒜香菜這類的調味菜品一律不吃,好像什麽都吃,又好像什麽都不吃,對於口味有著十分嚴重的挑剔,鹹了不吃,淡了也不吃。還不喜歡喝水,渴了就愛喝牛奶,從來不喝碳酸飲料……
我將一切悄悄得銘記於心兒不自知。
後來他畢業了,去了南城一中——全市最好的高中。每天晚上我都以最快的速度沖去一中的校門,等著他下課,一路陪著他回家。
我不知道這些行為意味著什麽,但我的朋友們總調侃我是不是談戀愛了。
真是的,說什麽啊,男人和男人也能談戀愛嗎?
但同時,我的心裏又是一陣失落。
男人和男人怎麽談戀愛啊……
直到後來無意間翻到一本小說,講述的是兩個男孩子的愛情,我好像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但小說終究是小說,和現實還是不一樣的。
真正讓我改變想法的是一次偶然撞見樂隊鍵盤手和主唱在接吻,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的認識到同性戀,也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重新審視我對宋晚君的感情。
我是愛他的吧?
但愛是什麽?
哦……愛是看見他心臟便如小鹿亂撞,愛是會一次又一次地幻想能站到他的身邊,愛是他一出現就占據了我全部的視線……
我曾經總在馬場看見他,不是騎馬,而是在做自己事,或是看書,或是拿著電腦。
那天我與朋友們賽馬,他也來了。還是和以前一樣站在高處,但沒有看書,他被我所吸引了——我能感受到那炙熱的目光。我比平時更加兇猛,將他們遠遠甩在身後,奪冠後裝作不經意地回頭,偷偷地觀察著臺上的他。
可惜他已經收回了視線,轉過頭去了。
高一入學,我以中考第一的成績入學,成為了新生代表發言致辭,我很興奮,終於要能和他並肩了!
事情總是不圓滿的,高三學業繁忙,他只是致詞後便忙其他事情去了,沒能與他站在一塊兒是我的遺憾。不過,能站在幕後註視他的背影,我想我已經離他很近了。
我追趕著他的步伐加入學生會,成為他的下屬,卻因心底的見不得光不敢與他搭話。十月的一個中午,所有人都在午休,初中認識的幾個同學拉著我一起去廢棄教學樓前的小樹林抽煙。
他就在那二樓的窗戶上,我感受到了那視線,卻來不及收起眼底的冷冽,一定嚇壞他了吧,那時我眼底閃過的錯愕,他肯定沒有看見。
我暗戀了他七年,直到大學時才敢去追求他——這時的我已經堅定了自己的內心,我就是愛他。
我知道他其實沒有表面上那麽的陽光,溫柔外表下的內心也會受傷,也會崩潰,他沒有別人想的那樣完美,就連他自己都覺得他有一身瘡痍。
我和他一樣,都是在這世界上孤單流浪的人,所以沒有人愛他那就我來愛他,他的身上背負了太多,我想與他一同承擔。同性戀會遭受很多非議,這些都由我來對抗,在我這,他只要快樂就好。
所以我去接近他的室友——陳景。果然不久後,就借由他順理成章地認識了我,十分了解他的陌生人。
之後我便展開了熱烈的追求,刻意地制造偶遇,陪他自習卻不出聲打擾,與他的室友們打好關系,記住所有有意義的日子送禮物,不經意地展露相同的愛好……
我們漸漸地形影不離,感情超出了友誼,偶爾會有一些小暧昧——會掛一下午的電話,各自做著各自的事情,哪怕沒人開口聊天;會分享日常,他向我吐槽一些老師奇怪的要求;我會冒著大雨去給他送傘,一起去網紅餐廳打卡……
我能感覺到他對我和別人不一樣。
他總是忙於各種比賽,這次要飛到愛之城去。他很忙,我們只有晚上能打幾分鐘的電話。開演前的兩天,我的內心開始猛地叫囂:“去看他吧,去看他吧,他會欣喜,他會需要你。”於是我悄悄買了機票,托關系混進了會場,看著他比賽,看著他與冠軍失之交……
他的心情很不好,雖然面上不顯,但我能感受到在聚光燈下的陰影裏,滿是他的陰翳。
這場音樂盛會結束之後,他一個人無聲無息地從側門離開,坐在臺階上與家人打電話。對面應該說了什麽不太好的話,他把手機拿離了耳邊,除了偶爾的應和兩句,大多數時候總在擡頭仰望。
我藏在他地身後不遠處,靜靜地註視著他的背影,手裏還握著一束路過花店打包的小蒼蘭。
我安靜地等著,等他掛了電話,在他滿心惆悵地抽出一支煙時出現在他面前。
他需要肯定與誇讚。
“第二名,很不錯地名次嘛,恭喜呀,我的小鋼琴家。”
“只不過是第二名,又不是第一名,有什麽好恭喜的。”
聞言,我們兩個都是一楞,他的表情一瞬間萎了,不知道想什麽,嘴角下彎,用餘光偷瞄著我:“對不起。”
“你心情不好。”
“……沒有。”他幹巴巴地回答,我向他俯下身去,用手指撫摸著他的唇角:“都耷拉成這樣了,還說沒有。”
我想到現在是薰衣草的花期,便帶著他去酒城,在一片紫色的花海中借著風中的微醺告白。
“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語是什麽嗎?”
“我們心心相印,等到了彼此,我們用力地呼吸,仿佛看見了奇跡。”
“你願意成為我的奇跡嗎?換句話說,我喜歡你,宋晚君,願意做我的男朋友嗎?”
說完這些,我的心跳好快,仿佛要從我的胸膛裏蹦出來。我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生怕在那雙極好看的眸子裏看見厭惡。可是下一秒,臉頰上傳來一陣冰涼的觸感——我的奇跡成真了!
我們在一起了,就像做夢一樣。我總像個沒有安全感的孩子,每天都要黏著他,好像不把他抱在懷裏,他就會消失,就不存在了。
晚君總是遷就我縱容我,他會溫柔地抱著我親吻我,滿足我的需求。
這一相守便是十年,這十年有非議、有苦難、有歡笑也有淚水,但無論怎樣的難熬,我們都挺過來了。
“沒有什麽能將我們分開,我們會在一起很久很久。”
但現在……他快死了……
得知這個消息,我沒有誇張地崩潰,反而平靜地有些嚇人,靜靜地離開醫院,靜靜地回家。
他回來的很晚,我躺在床上裝睡,直到聽到他平穩的呼吸,才敢轉身睜眼,偷偷地將他攬進懷裏。
我不知道怎樣去面對他。
忽然的,我想什麽都不去管,最後的一個月就陪著晚君。
我將工作交接,把時間都空出來,我要與他,在生命的終章進行一場旅行。
那天,我將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好,拎著他心心念念的火鍋食材回家,推開門就看見他了。
他像以前一樣,搬了把椅子坐在玻璃門外。
他在走神。
我慶幸他的走神,沒有註意到我的失態——水漫過洗菜盆,擇菜時將原本要留下的丟進了垃圾桶……
吃飯時,他欲言又止,我知道他要說什麽,只是他不說,我便權當不知道。
吃著吃著,他哭了。什麽被辣的,我壓根就沒有準備辣椒。
他整個人都埋在我的懷裏,我的鼻尖也泛酸,眼眶濕潤,但只能將他摟在懷裏,輕輕地拍著他的背。
晚君的思維一向跳躍,為了不讓他胡思亂想,我低頭將他吻住,讓他的心裏除了我什麽都不能想。
我們的旅行說走就走,去的地方很多,旅行也很匆忙——我們的時間不多,在與死亡賽跑。
雪國的輪船上,我聽他第一次談及死亡,他在我的懷抱裏哭泣,我在他看不見的地方落淚,在等他平靜的時間裏我也在平覆自己的心情。
“我的阿君……是要長命百歲的。”我啞著嗓子說出這句話,心臟止不住地抽疼,好像被人硬生生地撕扯下一塊兒。
回住所地路上下起了雪,我牽著手一起走過,就像走過了一生。
我的半生都在追逐晚君地的背影,暗戀七年方才與他並肩,此後十年與之同行,而如今,晚君的生命就要走到盡頭,他要在原地目送我去遠行。
我們都背負著大山而來,在這人世間跌跌撞撞,原以為攜手能走得很遠。不想在旅途的中點,晚君就要被那山脈擊垮,徒留我一人要將這未盡的旅途走完。
在樂城時,他再一次提到死亡,那時我在向他求婚。
我知道他在顧慮什麽,那直白的宣告就像一道道繩索令人窒息。
我還是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上他的手指:“我知道。”我什麽都知道,我從一開始就知道。
我將他抱進懷裏,低頭埋進他的頸間,將內心所有的話都對他訴說。
耳畔是鐘聲悠揚,年輕人為我們的愛情歡呼,而我們卻相擁而泣,將一切都包含進淚水,由他們來向世人訴說。
後來我們去了愛之城,見到了宋喬晞和唐清容,看著她們在聚光燈下接吻,說不羨慕啊那太假了。我們的愛情雖不遮掩,但在國內還是會受人詬病的。
如果我們當時也來愛之城發展、定居,現在又會是什麽樣呢?
在宋喬晞面前,晚君總會對她格外關註,因為她們是血親,與晚君相伴十年,他的兩個妹妹也算是我看著長大的。
在晚君專註於宋喬晞時,我也在悄悄地觀察著她們二人。她們的確很相愛,唐清容對宋喬晞的關照不像是演的,都是下意識的行為,晚君應該能放心了吧。
與她們分別後,晚君說不想再往外走了,我們回家吧。
算算日子,時間也近了。
但在回家前,我們又去了一次酒城——我們的定情之地。
他在陽光下懶懶地曬太陽,我偷偷地在紙上描繪他的容顏,只是他睡得並不安穩,眼角有清淚流出。
我將未完成的畫作收起,輕輕地把他叫醒。
他說他夢到這十年只是大夢一場,夢醒之後什麽都沒有了。
我用力地把他抱緊,不斷地重覆著:“那不是夢,也不會是夢。”
這是對他地安慰,也是對我自己的寬慰。
回南城前,我們先回了一趟首都的家,去了一趟首都大學。
想到曾經走過的櫻花路,想到曾經刺激的情人湖以及一件被塵封了很多年很多年的舊事——那對小樹林的情侶其實是晚君寢室的商思祁和秦歡衍。只是我和商思祁都心照不宣的沒有告訴自己的伴侶。
“阿衍膽子小,剛才的事你就當沒看見,忘了吧。”送晚君回宿舍後,商思祁找到我,我們在樓下抽了一支煙。他們愛得很隱晦,除了那次意外被我撞見,好像就沒有其他人知道了。
這一瞞就是十多年……他們低調得差點讓我以為那段記憶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夢,是不存在的記憶。
後來的聚會上,他們還是一起出現,沒有人對他們的關系起疑,也沒人註意他們手上淡淡的戒指痕。
在回國之前,我趁著晚君熟睡時將他的情況與他們做了說明並約了這頓飯。他們都放下手頭的工作赴約,在席間也表現得與平常一樣,陳景還是在活躍氣氛,我們都心照不宣地不去談及那件事,只當是尋常的聚會。
分別之際,他們與晚君鄭重地道別,我站在一旁,淚水不知從何而出,悄悄地伸手抹去。
這次的五人聚餐,也算是了卻晚君的一樁心。
晚上,我們又和他的父母一起吃了頓飯,宋喬晞也從愛之城趕了回來,我們的感情得到了認可,好像結局也算圓滿。
回家的路,我和唐清容落後幾步,望著他們輕松愉悅的背影,心裏是幸福,是酸澀。
這次回南城,做了很多曾經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與他並肩走在陽光下,走在校園裏,站在他的身邊,與他一同去往學校,同吃一個烤餅……我也算是不留遺憾吧。
走著走著,他忽然停下,轉過了頭。這是我那七年最期待,同時也最害怕的事——我怕他看見我,又怕他看不見我。
無數次出現在夢中的場景在此刻上演,我張開手臂,接住飛跑而來的他,聽他向我撒嬌,說不想走路,要我背背。
他趴在我的肩上,是我的全世界。但他實在太輕了,輕到讓我不住地遐想,它是一根羽毛,被風一吹,就飛去了遠方,而我拼命地追趕,卻始終追不上,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飛遠,飛遠,再飛遠,飛出我的視線,直到我再也不能將他找回……
我們在南城一通瘋玩。
某天夜裏,我猛地驚醒,枕變不見晚君,只有書桌上遺留著一封信箋。
一目十行地將信件看完,我沖出家門,好在那時他也剛離開家,我一眼便瞧見了那個瘦弱地身影。
我沒有沖上前去找他,只是遠遠地跟在他身後——像那一千四百多個清晨與夜晚,靜靜地跟在他身後,註視著他的背影。
我跟著他走過幼兒園,走過南城二小,走過南城一初,又走過南城一中……這段路被我銘記於心,閉著眼都不會走丟。
曾經多少個日夜我從一初飛奔到一中的門口,等著他們放學,默默地在他身後護送他回家。
他在長椅上坐下,好像用盡了所有的力氣,他安靜地坐著,而我在他身後無言地站著……待到太陽破曉,我的心臟好像少了一塊兒似的抽疼,我走到他的面前,輕輕捧起他的臉頰,聲音是止不住地顫抖:“晚君?”
回應我的只有早出的鳥兒劃過天空時的哀鳴。
我將他抱進懷裏,積壓許久的淚水終於在此刻噴湧而出……
我的晚君走得平和安詳,他的身上不再有大山壓著脊梁,此後每刻都是平安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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