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第一口蛋糕的滋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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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第一口蛋糕的滋味(二)
經過那次所謂的“真正認識”後,我跟段楓之間就有了一層微妙的關系,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至少,我可以在偷偷瞄他被發現的時候,吐吐舌頭,而他也回應一記若隱若現的微笑。
小時候的幸福總是那麽簡單,沒有杞人憂天,沒有患得患失。只因為一個眼神的偶然碰撞或者不經意間的指尖相觸就能捂著胸口甜蜜好久,那時的我十四歲,他十七歲,在我幻想的世界裏我們進行著一場美麗而甜蜜的戀愛,盡管現實生活中的我們還是比陌生人近了那麽一點點,那,是心的距離。
真正讓我們之間有了聯系的時候,卻是在一個並不開心的傍晚。
我不是個好小孩,我會整天跑出去玩,會跟父母因為一句話就吵得驚天動地,會因為一句責備就躲回自己的小房間偷偷地掉眼淚,會在爭吵後負氣出走,卻從來不敢去距離家100米之外。
也是一場爭吵過後,當我把筷子扔在地上並且再次制訂了一整套離家出走的計劃後,我再次來到了經常在的家門口的小土堆上悄悄地啜泣。只是一張帶著淡淡茶香的紙巾遞到了我的面前,伴隨的還有兩根細白的指尖。從看到了那一雙手的時刻起,我就感覺自己忽然從地獄升到了天堂。
他的聲音依然是不冷不淡,沒有在屁股下墊一張紙巾,只是率性的用自己淺藍色的牛仔褲坐在了我身邊。
沈默,不知道到底是有多久,只是知道我臉上的淚痕已經幹了許久。
“我家是臨城的。”他輕輕的開了口。
我只是看著自己面前的小石子,一邊擔心著自己剛才哭鼻子的樣子會不會很醜。
“我家裏還有一個姐姐。我爸,嗯,不知道他現在還是不是允許我叫他爸。一年前,他把我趕出來了。然後我就再也沒有回過頭。”他依然輕輕的說著。
我已然從神游中歸來,註意到他話的內容。
“呃,你,離家出走?”我瞪大眼睛看著他,碰到他的目光又迅速的轉過臉,繼續研究著面前的小石子。
“呵,算是吧。”他自嘲的笑笑,摸了摸我的頭。我只是感到一陣眩暈,幸福的忘乎了所以。
當晚,他說了很多,很多事情,他的音樂,他的夢想。他還說,他想要去流浪,走遍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那一刻,我看見他的眼睛裏閃著亮晶晶的光。
對於他,我好像是幹渴了太久的幼苗,拼命地汲取著甘霖,只要是關於他的,我都要知道,哪怕只是他的五個腳趾是不是都一樣長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那一段時間的我,世界裏只有一個人,一件事。段楓,和段楓的一切。
用淩方宇的話就是:滿臉都是幸福的惡相。
淩方宇是我的小學同學,當然還有初中同學。他比我大兩歲,在我上一年級的時候,他上三年級,經常跑到我們一年級去欺負我們,等到我二年級的時候,他還是三年級,還在做著他一年前做著的事,等到我三年級的時候,他還是三年級,不過至少這次他不再欺負我們了,終於,等我到四年級的時候,他終於到了四年級。從此他就一直跟著我的步伐,直到生了初中。我覺得,從我認識他的那一刻起,他就無時不刻不在挑戰著我的耐心,他也無時不刻不在一次又一次的讓我加深對“厭惡”和“鄙視”這兩個詞語的認識和了解。
如果那個時候的我知道後來與淩方宇的糾葛,可能會直接跳下長江。
等到這位大仙升了初中之後,憑借那張還算帥氣的臉,以及那些女生們所謂的“男人味”和“霸道的酷”虜獲了一大批女生的歡心,但其中不包括兩個人,我,還有我的好朋友蕭文婧。
蕭文婧是個美女,至少跟我站在一起一般人不會發現我的存在。淩方宇喜歡蕭文婧了兩年,追了一年半,至今仍在繼續。
盡管這位美女一直都不買他的帳,一直毫不留情的打擊著那一顆小小脆弱的癡情種子。也是因為段楓的原因,我的愛心一直泛濫成災,對於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的淩方宇同學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好感和同情。一直暗中幫助他,企圖攻取蕭文婧的營地,雖然這個死孩子還是經常在我的抽屜裏放死去的小強一家,而我還要面無表情的把小強一家從抽屜裏捏出來,然後面無表情的鉆進桌子下面把圓規紮進那條卡其褲裏,直到聽見豬嚎一般的叫聲才心滿意足的起身。
那個時候的我盡管一門心思都在段楓身上,但我必須還是要承認,和淩方宇的相處是快樂輕松的。只是那個時候的我只喜歡追求那些過於美好虛幻的事物,卻不肯低下頭看看身邊樸實真摯的風景,姑且就將那歸結於年輕的錯誤吧。
段楓一般不怎麽出門,都是在自己家裏,自己一個人彈彈唱唱。偶爾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能聽見他撥弄吉他的聲音,他的經濟來源有兩個,一個是自己寫的曲子拿去賣,但這個的收入卻完全無法維持他的日常生活,絕大部分來源於他的姑姑,盡管他的父親不肯再認這個兒子,姑姑卻還在疼愛著自己唯一的小侄子。
他說,姑姑是他最親的人,是最愛他的人。我很想說,我也愛他。只是,膽小如我,又怎麽會開這個口呢?
段楓不傻,嗯,對。他不傻。我的愛那麽明顯。
他又怎麽可能不察覺?他或者是不想傷害我吧,每次我在半夜被枕邊的潮濕驚醒的時候,我都是這樣告訴自己。
可是,我什麽都不要。真的,只是想付出,沒有想要過任何,十四歲的小女孩從來沒有渴望過什麽名分,什麽回報。只是想看著他的身影,不能並肩也可以,只是在後面默默的跟著也可以。真的,什麽都不要。
或許也曾想過能和段楓像校園裏那些情侶一樣,可以牽著手走過大街小巷,但也僅僅是幻想而已,若是真的有了那樣的機會,說不定也會遲疑傍徨,不敢向前。那個時候的我們就是這樣,那樣的渴望著幸福,卻又一樣懷著敬畏的心態,不敢去真正觸碰那段感情。年輕的我們永遠是矛盾的結合體,哭著,笑著,辛酸著,也無悔著。
每天悄悄看著段楓的背影,靜靜地躲在背後我已然知足,其實,我想那個時候的我只是想遠遠地看著他,僅此而已。
轉眼間大半年就這麽過去,沒有什麽事情,生活依舊那麽不鹹不淡的繼續著。只是偶爾為著淩方宇的事情出出主意,苦惱一下,倒也稱得上是簡單快樂。
而段楓卻是對我一直若即若離,偶爾關心著我,卻也在刻意的保持著距離,我本天真的以為日子可以就這麽簡單的過著,段楓可以陪伴我走過一站又一站。知道一件事情的發生,我才真正認識到,我與段楓之間有著永遠也無法跨越的距離,我只能站在對岸看著他來來回回,或許他偶爾會給我一個微笑,但卻隔著千山萬水。
那一天的午後,我依舊“無意間”到段楓家裏串門。我們沒有進屋,只是在院裏坐著,天上沒有雲,一絲也沒有,空曠的讓我不安。
終於,我還是忍不住問了他一句話。
“哎,你,有沒有喜歡的人啊?”我用一根木棒在地上畫著圈圈,裝作漫不經心的問,頭埋得低低的,沒有看他。
他緩緩地轉過頭,看著我,笑了起來。我也擡起了頭,卻沒有跟著笑,只是瞪著眼睛看著他,他的笑意也漸漸消散,只留下了彎彎的嘴角。然後,他就轉回了頭,看著天,好一會兒沒說話。
“知道麽?我想要背著夢想,走天涯。不管前面的路是怎樣的崎嶇,可能我會感到寂寞,可能我會墮落,但我已經選擇了,就不能回頭。我,不想,也不可以有牽掛,一旦被任何東西羈絆住了腳步,就會萬劫不覆。”
我沒敢看他的臉,我怕那種表情太堅定,會傷了我的心。
手裏還是拿著那根細細的木棍,不停地攪著地下的泥土,有一小片淡黃色的土粒因為突然地濕潤變得蜷縮灰暗,好比我的心,一下涼到了底。
可能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落下了失眠的毛病,常常在半夜驚醒,然後發現枕頭邊濕潤一片,不是口水,就是眼淚。
生活也還是再繼續。
某天媽媽忽然問我班裏有幾個男生,我漫不經心的回答“我怎麽知道。”
後來的幾天媽媽總是很反常,經常問我一些問題,比如怎麽看待早戀的問題啦,班裏有沒有談戀愛的啦,有沒有長的很帥男生啊。這種奇怪的狀態一直維持了三天,終於在我一怒之下把筷子扔在地上,然後沖進自己房間,又在十秒之內回來,把我的日記本摔在地上並說了一句:“有意思麽?不就是看了日記麽?要問什麽直接點,拐彎抹角的!”而告終。
這件事情就變成了我跟我媽吵架的菜,每次吵都要翻出來溫熱一遍,而且是屢試不爽。
不過在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寫日記了,還經常暗暗慶幸當時沒有寫下段楓的名字,不然麻煩就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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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那次所謂的“真正認識”後,我跟段楓之間就有了一層微妙的關系,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至少,我可以在偷偷瞄他被發現的時候,吐吐舌頭,而他也回應一記若隱若現的微笑。
小時候的幸福總是那麽簡單,沒有杞人憂天,沒有患得患失。只因為一個眼神的偶然碰撞或者不經意間的指尖相觸就能捂著胸口甜蜜好久,那時的我十四歲,他十七歲,在我幻想的世界裏我們進行著一場美麗而甜蜜的戀愛,盡管現實生活中的我們還是比陌生人近了那麽一點點,那,是心的距離。
真正讓我們之間有了聯系的時候,卻是在一個並不開心的傍晚。
我不是個好小孩,我會整天跑出去玩,會跟父母因為一句話就吵得驚天動地,會因為一句責備就躲回自己的小房間偷偷地掉眼淚,會在爭吵後負氣出走,卻從來不敢去距離家100米之外。
也是一場爭吵過後,當我把筷子扔在地上並且再次制訂了一整套離家出走的計劃後,我再次來到了經常在的家門口的小土堆上悄悄地啜泣。只是一張帶著淡淡茶香的紙巾遞到了我的面前,伴隨的還有兩根細白的指尖。從看到了那一雙手的時刻起,我就感覺自己忽然從地獄升到了天堂。
他的聲音依然是不冷不淡,沒有在屁股下墊一張紙巾,只是率性的用自己淺藍色的牛仔褲坐在了我身邊。
沈默,不知道到底是有多久,只是知道我臉上的淚痕已經幹了許久。
“我家是臨城的。”他輕輕的開了口。
我只是看著自己面前的小石子,一邊擔心著自己剛才哭鼻子的樣子會不會很醜。
“我家裏還有一個姐姐。我爸,嗯,不知道他現在還是不是允許我叫他爸。一年前,他把我趕出來了。然後我就再也沒有回過頭。”他依然輕輕的說著。
我已然從神游中歸來,註意到他話的內容。
“呃,你,離家出走?”我瞪大眼睛看著他,碰到他的目光又迅速的轉過臉,繼續研究著面前的小石子。
“呵,算是吧。”他自嘲的笑笑,摸了摸我的頭。我只是感到一陣眩暈,幸福的忘乎了所以。
當晚,他說了很多,很多事情,他的音樂,他的夢想。他還說,他想要去流浪,走遍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那一刻,我看見他的眼睛裏閃著亮晶晶的光。
對於他,我好像是幹渴了太久的幼苗,拼命地汲取著甘霖,只要是關於他的,我都要知道,哪怕只是他的五個腳趾是不是都一樣長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那一段時間的我,世界裏只有一個人,一件事。段楓,和段楓的一切。
用淩方宇的話就是:滿臉都是幸福的惡相。
淩方宇是我的小學同學,當然還有初中同學。他比我大兩歲,在我上一年級的時候,他上三年級,經常跑到我們一年級去欺負我們,等到我二年級的時候,他還是三年級,還在做著他一年前做著的事,等到我三年級的時候,他還是三年級,不過至少這次他不再欺負我們了,終於,等我到四年級的時候,他終於到了四年級。從此他就一直跟著我的步伐,直到生了初中。我覺得,從我認識他的那一刻起,他就無時不刻不在挑戰著我的耐心,他也無時不刻不在一次又一次的讓我加深對“厭惡”和“鄙視”這兩個詞語的認識和了解。
如果那個時候的我知道後來與淩方宇的糾葛,可能會直接跳下長江。
等到這位大仙升了初中之後,憑借那張還算帥氣的臉,以及那些女生們所謂的“男人味”和“霸道的酷”虜獲了一大批女生的歡心,但其中不包括兩個人,我,還有我的好朋友蕭文婧。
蕭文婧是個美女,至少跟我站在一起一般人不會發現我的存在。淩方宇喜歡蕭文婧了兩年,追了一年半,至今仍在繼續。
盡管這位美女一直都不買他的帳,一直毫不留情的打擊著那一顆小小脆弱的癡情種子。也是因為段楓的原因,我的愛心一直泛濫成災,對於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的淩方宇同學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好感和同情。一直暗中幫助他,企圖攻取蕭文婧的營地,雖然這個死孩子還是經常在我的抽屜裏放死去的小強一家,而我還要面無表情的把小強一家從抽屜裏捏出來,然後面無表情的鉆進桌子下面把圓規紮進那條卡其褲裏,直到聽見豬嚎一般的叫聲才心滿意足的起身。
那個時候的我盡管一門心思都在段楓身上,但我必須還是要承認,和淩方宇的相處是快樂輕松的。只是那個時候的我只喜歡追求那些過於美好虛幻的事物,卻不肯低下頭看看身邊樸實真摯的風景,姑且就將那歸結於年輕的錯誤吧。
段楓一般不怎麽出門,都是在自己家裏,自己一個人彈彈唱唱。偶爾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能聽見他撥弄吉他的聲音,他的經濟來源有兩個,一個是自己寫的曲子拿去賣,但這個的收入卻完全無法維持他的日常生活,絕大部分來源於他的姑姑,盡管他的父親不肯再認這個兒子,姑姑卻還在疼愛著自己唯一的小侄子。
他說,姑姑是他最親的人,是最愛他的人。我很想說,我也愛他。只是,膽小如我,又怎麽會開這個口呢?
段楓不傻,嗯,對。他不傻。我的愛那麽明顯。
他又怎麽可能不察覺?他或者是不想傷害我吧,每次我在半夜被枕邊的潮濕驚醒的時候,我都是這樣告訴自己。
可是,我什麽都不要。真的,只是想付出,沒有想要過任何,十四歲的小女孩從來沒有渴望過什麽名分,什麽回報。只是想看著他的身影,不能並肩也可以,只是在後面默默的跟著也可以。真的,什麽都不要。
或許也曾想過能和段楓像校園裏那些情侶一樣,可以牽著手走過大街小巷,但也僅僅是幻想而已,若是真的有了那樣的機會,說不定也會遲疑傍徨,不敢向前。那個時候的我們就是這樣,那樣的渴望著幸福,卻又一樣懷著敬畏的心態,不敢去真正觸碰那段感情。年輕的我們永遠是矛盾的結合體,哭著,笑著,辛酸著,也無悔著。
每天悄悄看著段楓的背影,靜靜地躲在背後我已然知足,其實,我想那個時候的我只是想遠遠地看著他,僅此而已。
轉眼間大半年就這麽過去,沒有什麽事情,生活依舊那麽不鹹不淡的繼續著。只是偶爾為著淩方宇的事情出出主意,苦惱一下,倒也稱得上是簡單快樂。
而段楓卻是對我一直若即若離,偶爾關心著我,卻也在刻意的保持著距離,我本天真的以為日子可以就這麽簡單的過著,段楓可以陪伴我走過一站又一站。知道一件事情的發生,我才真正認識到,我與段楓之間有著永遠也無法跨越的距離,我只能站在對岸看著他來來回回,或許他偶爾會給我一個微笑,但卻隔著千山萬水。
那一天的午後,我依舊“無意間”到段楓家裏串門。我們沒有進屋,只是在院裏坐著,天上沒有雲,一絲也沒有,空曠的讓我不安。
終於,我還是忍不住問了他一句話。
“哎,你,有沒有喜歡的人啊?”我用一根木棒在地上畫著圈圈,裝作漫不經心的問,頭埋得低低的,沒有看他。
他緩緩地轉過頭,看著我,笑了起來。我也擡起了頭,卻沒有跟著笑,只是瞪著眼睛看著他,他的笑意也漸漸消散,只留下了彎彎的嘴角。然後,他就轉回了頭,看著天,好一會兒沒說話。
“知道麽?我想要背著夢想,走天涯。不管前面的路是怎樣的崎嶇,可能我會感到寂寞,可能我會墮落,但我已經選擇了,就不能回頭。我,不想,也不可以有牽掛,一旦被任何東西羈絆住了腳步,就會萬劫不覆。”
我沒敢看他的臉,我怕那種表情太堅定,會傷了我的心。
手裏還是拿著那根細細的木棍,不停地攪著地下的泥土,有一小片淡黃色的土粒因為突然地濕潤變得蜷縮灰暗,好比我的心,一下涼到了底。
可能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落下了失眠的毛病,常常在半夜驚醒,然後發現枕頭邊濕潤一片,不是口水,就是眼淚。
生活也還是再繼續。
某天媽媽忽然問我班裏有幾個男生,我漫不經心的回答“我怎麽知道。”
後來的幾天媽媽總是很反常,經常問我一些問題,比如怎麽看待早戀的問題啦,班裏有沒有談戀愛的啦,有沒有長的很帥男生啊。這種奇怪的狀態一直維持了三天,終於在我一怒之下把筷子扔在地上,然後沖進自己房間,又在十秒之內回來,把我的日記本摔在地上並說了一句:“有意思麽?不就是看了日記麽?要問什麽直接點,拐彎抹角的!”而告終。
這件事情就變成了我跟我媽吵架的菜,每次吵都要翻出來溫熱一遍,而且是屢試不爽。
不過在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寫日記了,還經常暗暗慶幸當時沒有寫下段楓的名字,不然麻煩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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