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69章 愛人流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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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瞄準那頭鹿,已經一個小時。在這寒冷的雪林裏,他扣在扳機上的手指泛著紅腫,他輕微地擡擡手指,以確保還能靈敏地使用,另一只未摘手套的手墊在槍下,已經濕漉漉,他隱約地覺得指尖結了冰,他眨眼,睫毛上的冰棱落下來,落在胡子上。

他的呼吸在響,吹出鼻前的槍桿上一片濕,而後化霜,又再次被溫熱的呼氣暖散。

也許因為太安靜,呼吸聲顯得很重。

那只長角的麋鹿,還在低著頭,在重重雪枝後看不到致命的入槍口。

終於它動了動,謹慎地邁出樹枝,他瞇起眼,手指輕輕扣在扳機上,等待再一瞬,然後百步穿楊,這聲槍響將響徹雪山。

它的脖頸出現在槍口下。

他笑笑,正待最後一步,槍口前卻突然出現了一個人,那鹿驚飛而走,積雪從樹枝上撲簌而落,三秒鐘便消失不見。

他猛地站起來,惡狠狠踢開面前的石頭,端著槍朝那邊走去。

槍口下的人正坐在石頭上低頭看自己的腳,他舉著槍對著人,“擡起頭。做什麽的?”

那人擡起臉,年輕而精致的臉,有種錦衣玉食養出來的氣質,還有脾氣不太好的矜貴,看起來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這種冰天雪地裏,好像一陣狂風就能把他刮臟。

他個子挺高,坐在石頭上顯得腿很長,穿那種外地人才會穿的毛茸茸卻不怎麽禦寒的、好看的衣服,帽子上還墜著兩顆沒用的球。

“叫什麽?”

“艾森。”

“你幹什麽的?”

艾森便不說話了。

他向四周看看,又打量艾森,這地方有很多來旅游的背包客,那些大學生門成群結隊地來冒險,每年都死上幾個,他們爬上山頂,就非要插面旗,以此象征自己征服過雪山,盡管這些無根基的旗一場風後就什麽都不剩。

“你要上山還是下山?”

“下山。”

艾森不太說話,一只手還捂著自己的腳腕,像個嬌氣的小公子,迷了路,又不願求助。

他把槍收起來,背到身後,走到他面前,手隨便在艾森身上摸了摸,進行了簡單的搜身,然後蹲下來,拍開艾森的手,捏了捏腳腕,艾森叫疼,還很不客氣地踢了他一腳。

“餵!”

艾森不踢他了,也不動了。

“確實得下山去,找個醫生,不然你腳要廢了。”

艾森一臉“還用你說”的表情。

他擡頭看看天空:“快黑了,這裏下山還要四五個小時,假如你沒迷路的話。祝你好運。”他站起身,作勢要走。

“哎……”

果然如他所料,艾森出聲叫住了他。

他轉回身,很熟練地告訴這看起來完全不缺錢的小子:“要我帶你下山,要加倍收錢。先付一半。”

艾森面露難色。

“你那十字架挺貴的吧。”

他上手要拽,艾森向後仰仰頭,他盯著艾森,過了幾秒,艾森低下頭,摘下一條給他。

“不要黑色的,要那條銀的。”

“你傻啊,這個更貴!”

“少來,給我銀的。”

艾森一臉“你這個大蠢貨”的表情,換了一條。

“站起來吧,給你找根棍子,你扶著走。”

他們上了路,在雪色裏慢慢地走,這會兒開始起風了,艾森身上發冷,拄著棍子的手凍得通紅,他不得不偶爾停下來吹吹自己的手。

他停下來,轉頭看艾森往自己手裏哈氣,好笑地問:“要我的手套嗎?要收費。”

拿到了第二條十字架,他分給艾森一只手套。

艾森走在他身邊,問他:“你這只手不冷嗎?”

這句話問得頗有關心之意,再加上艾森剛才罵他的時候還有種莫名的熟稔感,他有點好奇地看看艾森,“我們見過嗎?”

艾森沒有回答。

“幸好你碰見了我,要知道,最近警衛隊每天下午都會搜山。”他意味深長地打量艾森,艾森沒搭理他。

走了兩個小時,艾森有點不高興了:“還要多久才能下山?”

他頭也不回:“不好說,你看這個風。”

這時,對面有人的聲音,艾森看他,他倒是有點得意,臉色很討人厭,說:“好像是警衛隊。”說著便舉起雙手,示意自己沒有惡意,還建議艾森也照著做。

警衛隊靠近了,從樹枝後漸漸露出隊伍,兩個人,正在巡邏,拿槍指指他們,他亮亮肩膀上的獵人章,警衛隊便專心致志地把槍對向了艾森。

“叫什麽?哪裏人?”

艾森沒回答,看了眼獵人。

獵人牽著一邊嘴角笑:“怎麽不回答,有什麽苦衷?”

警衛隊向前走走,提高了聲音:“把手舉起來。”

“我腳疼。”

“舉起來!”

獵人朝艾森的方向靠靠,仰仰頭湊近艾森的耳朵:“你還有一條十字架,金的,給我,我幫你解決。”

艾森咬了咬牙。

“你可得快點做決定,私刑現在可是合法的。”

艾森盯著他,點了點頭。

警衛隊還在靠近,獵人以極快的速度抽出小刀,一把甩到了遠一點的警衛隊員胸口,又一步上前,用胳膊夾住另一位隊員的槍桿,一拳砸在喉嚨,隊員應聲而倒,在雪地上發出沈重的響聲,他把槍對準隊員,聽見艾森說:“餵,別開槍。”

他回頭看看艾森,改抽出長刀。

摘下艾森的第三條十字架,他用手指敲了敲,裝進口袋裏,帶著他繼續走。又過了兩個小時,他們才眼見樹木越來越稀,一條被踩出的小路逐漸顯形。

他停在這裏,低頭看艾森的腳:“怎麽樣,還行吧?”

艾森也不看他,徑直一撅一拐地向下走,說沒加重是不可能的。

他們離開了雪山,又走了四十分鐘,坐了一班接駁車,來到了鎮口,他拍拍艾森的背,打算在這裏和他分道揚鑣,“這邊走有個醫院。祝你順利小子。”

艾森看著他。

“對了,還沒自我介紹,我叫……”

“安德烈,”艾森打斷他,說自己的話,“把十字架還給我。”

“不是付賬用的嗎?……你怎麽會知道我名字。”

“如果你是他,都給你沒問題,不過你只是一條平行時間線的他,不是他,所以還給我。”

安德烈一句也沒聽懂,咧開嘴笑:“不好意思,跟我黑吃黑,門都沒有。”

艾森也笑笑。

這時,遠處雪山似有異動,安德烈轉頭去看,遠遠地看不真切,只覺得雪頂在晃,不多時,那晃動似乎越來越重,安德烈聽見周圍的人也停下來邊看邊議論紛紛,隨著雪一層層向下滾,有人高喊:“雪崩了——!”

人群正待騷動,有人推了一把,“慌什麽,崩不到你身上。”

確實,雪層轟隆隆裂開,頂端開花一樣向外翻,摧枯拉朽一樣卷下百年的樹木千年的石,還拽下了逡巡的直升機,那些山上小黑點一樣的生物被大雪不留情地沖刷,像是積攢了很久的崩塌一次性大放送。

艾森按住安德烈的肩膀,“半小時的路,你帶我走了四個小時,還引我撞上警衛隊……”

安德烈轉頭看他,笑笑:“所以你確實是厄瑞波斯吧,那警衛隊差點就抓到你了。”

“十字架還我。”艾森看他。

莫名其妙地,安德烈總覺得艾森的眼神裏有柔情在,於是他得寸進尺,“我的錢呢?”

艾森盯了一會兒他,好像拗不過他,在身上翻了翻,竟然找到了一枚鉆戒,安德烈眼睛一亮。

他把十字架換過去,拿了這枚昂貴的戒指。

安德烈對著夕陽仔細研究了下戒指的材質,陽光在鉆石裏折三折,五彩斑斕,晶瑩絢爛,安德烈都陶醉了幾秒,他笑嘻嘻地轉回頭,卻已經看不見艾森的身影了。

妻子從後面跑來摟住他的腰,一臉擔心,“天啊,我聽說雪崩了,天啊,你不是上山去了。”

他笑起來,把戒指給她,吻她的臉,“吉人自有天相。”

她沒心思看戒指,只一個勁地看他的臉,檢查他身上是否有哪裏受傷,“天啊,我好擔心你開槍,那可怎麽辦……”

他的笑容僵了一下,想起了莫名其妙出現的艾森。

***

人們聚在樓下向上看,一個濃妝艷抹的女人正要跳樓,她穿著很貴的衣服,但左手拎著一瓶廉價的酒,嘴唇的口紅已經花了,眼妝也亂七八糟,在眼底形成一圈黑,她好像哭夠了,正在喊。

“我這輩子的黴運,就從這個名字開始!”

樓下的人聚在一起嘻嘻哈哈,有個人也朝她喊:“你叫什麽?!”

“安德烈!這是該給女人的名字嗎!”她揮舞著手臂,“總之我活不下去了!我現在就要去死!”

樓下的人發出嗤笑:“那你站二樓?!”

她繼續喊,喊著喊著註意到人群裏的艾森,楞住了,盯著他,自言自語:“回來了……”

艾森看了她一眼,搖搖頭,走了,她也不自殺了,翻個身滾下來,小跑著下了樓。

艾森果然站在她接客的門口等著,她小跑過去,氣喘籲籲地在他面前站定,然後給了他一拳,艾森一副經不起打的樣子,不高興地揉自己的手臂。

她從口袋裏拿出一大串鑰匙,打開門,門內一股酒精味,艾森不樂意進,她進去拉開窗簾,推開窗戶,噴劣質的清新劑。

這時門口走來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站在門口問:“現在接客?”

安德烈轉頭叫他滾,說沒看見老娘這裏有客嗎。

男人轉頭看看和他差不多高,但身量明顯不一個等級的艾森,嗤笑一聲,“就這小白臉?你們倆誰嫖誰啊。”

小白臉艾森說:“我有錢。”

男人撇撇嘴:“有錢了不起嗎?”

誰知道艾森的話還沒說完,人家繼續說,“買你也綽綽有餘。”

“你知道老子幹什麽的嗎?”

“幹什麽都能買下你,不需要知道你做什麽。”

男人這才認真地看看艾森,安德烈也走過來,抱起手臂靠在門框,“聽他的吧,你看看他穿的。”

男人又撇撇嘴,嘖了一聲,判斷出最好不要招惹這種公子哥,便啐口唾沫走了。

安德烈挽住艾森的手臂把他拉進房間,讓他安坐在椅子上,接著便捧著他的臉迫不及待地吻他的額頭、臉頰和嘴唇,艾森不耐煩地嘖了一聲,轉開臉,安德烈不高興地推開他,賭氣抱著手臂坐回了床上。

“你這個陽痿的倒黴鬼!”

艾森也不生氣,也不理她,悠悠然坐著。

她又問:“我的戒指呢?”

“送人了。”

她大驚:“你找到要找的安德烈了?”

艾森看著她。

她苦笑一下:“肯定沒找到,不然你會回來嗎?”

艾森坐直身體,“把我的紅泥還給我。”

“我都說了多少遍,我沒偷,丟了也跟我沒關系。我只是說,如果你願意拿昂貴的戒指給我,我可以幫你找。”她手指纏著頭發,眼神不安地亂飄,晃著一條腿,謊撒得非常沒有水平。

艾森平靜地看著她。

“沒有戒指也可以。”她站起來,又走到他身邊,摟住他的脖子跨坐在他腿上,“我們來做一次。”

艾森仍舊平靜地看著她。

她一開始還很有氣勢地跟他互相瞪,不一會兒就落了下風,她抿抿嘴,像詛咒一樣,“你找不到他的。”

艾森眉頭一皺,捏住她的脖子,“我可不是憐香惜玉的人。”

“我知道你不是!”她挑挑眉毛,咳了一聲,用指甲挖艾森的手臂,挖出血口,讓他放手。

他放開手,她扶著他的肩膀喘,又咳了幾聲,額頭頂在他肩膀,“我最討厭有人裝癡情種。”

艾森笑笑,也不說話,她如同一灘水一樣浮在他身上,又問:“你總要找個地方留下的,停留在某個安德烈的身邊,你也說了,你沒幾年活了,就要耽誤在這種尋找裏嗎?”

安德烈惡狠狠拽著他昂貴的衣服,用來擦自己臟兮兮的手,又不解氣,撕咬下一塊缺口,艾森看著她,也沒管她。

然後她擡起頭瞪著艾森,眼神挑釁又囂張,問他怎麽,想給我一巴掌,你多嬌縱,你他媽試試看?

艾森好像沒聽見,用一只手托著她柔軟的臉,擡起大拇指,擦了擦她嘴邊花了的口紅。

她坐在艾森的大腿上,低著頭很落敗,說不出話,但艾森有話說:“把我紅泥還給我。”

她問:“你為什麽來到我身邊?你是不是又去救另一個安德烈?如果我們都不是他,為什麽要救每一個安德烈?”

她漂亮的眼睛看過來,“所有的安德烈,除了你的那個以外,有沒有你留戀的?”

艾森看著她,只回答了一個問題:“因為如果安德烈死,我心如刀絞,哪怕只有名字一樣。”

她望著艾森,“可你還沒有救我,我今天還在跳樓。”

“你已經從56樓換到了2樓,我能做的只有這些了。”

“那我還去56樓。不,我去100樓。”

“把我紅泥還給我。”

她抿抿嘴,“我真的會死的。”

“把我紅泥還給我。”

她站起身,拉開衣服的繩子,絲綢撲簌落在地上,“你這麽了解安德烈們,你應該知道,我們都很倔強的。”

艾森無語地翻了個白眼:“拜托你啊小姐,我有一百種方法拿到紅泥。”他扶著額頭自言自語,“一個安德烈就夠煩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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