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0章 ED治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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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菲利克斯結束了一天辛苦的工作,他今天為一個游戲拍畫報,笑了十個小時,臉都已經僵了。他推開門的時候,他男朋友正坐在沙發上打游戲。

“吃飯了嗎?”

艾森眼睛盯著屏幕,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吃了。”

“有我的嗎?”

“我在外面吃的。”

菲利克斯嘆口氣,認命地走到廚房裏做飯。

***

他和男朋友高中畢業以後就住到了一起,自那以後他一邊打工,一邊上學。他的兼職是做個名不見經傳的平面模特,入行三年,沒什麽水花,擺不得架子,所以今天笑了十個小時。他男朋友,高中好不容易念完,就出道了。

艾森是一個五人樂隊的吉他手,各種意義上,是個非常“可怕”的人。

樂隊的成員都很年輕,走的是很討巧的流行搖滾路線,定位介於偶像和傳統搖滾之間。這其實是一種無奈之舉,因為他們都不會跳舞,也做不到24小時力量滿滿為粉絲服務,更做不到永遠努力保持自己的身材和體重。他們也做不成傳統搖滾,五個小白臉,粉絲主要是女性,基本在輿論裏就被開除出了搖滾範疇,但用艾森的話說,“一幫醜男人意見可真多”。當然了,在外物皆可“星”化以便人“追”的時代,他們的路線比做偶像輕松,比傳統搖滾簡單,因為他們的音樂水平確實非常一般。

艾森在五人團裏人氣徘徊在第二、第三。團內其他四人兩兩配對,共有四種高人氣CP,分別是:姐狗、狗姐、父母愛情和青梅竹馬。艾森在人氣CP同人作品中常年扮演男小三、炮灰攻和強/奸犯,在輔助主角愛情後通常不是失意街頭就是鋃鐺入獄。

有這樣的處境不能怪別人,某種意義上都是他自己作的,誰讓他是個“可怕”的人。

艾森出道靠的就是一張出眾得一騎絕塵的臉。其他人在樣貌之後,還準備了“音樂理念人”、“浪漫癡情人”、“敏感藝術家”、“荷爾蒙轟炸機”、“幽默喜劇人”多個特點,跟粉絲互動反饋,盡可能多的提供個人特色來招人喜愛,但艾森只是個高中畢業、胸無點墨的臭臉男,偶爾喜歡撒撒嬌,性格天馬行空、放蕩不羈又喜怒無常。

當初還沒出道的時候,樂團在酒吧表演,那會兒他們的受眾裏還有男的。某次周二下午表演完後,有個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湊上來,趴在臺前跟他們說:“彈得太差了,唱得也難聽,組了兩年隊還在酒吧唱,看來你們混得不怎麽樣啊。”艾森說:“你周二下午來酒吧聽我們唱歌,我看你混得也不怎麽樣啊,沒工作來討飯應該晚上來吧。”

隨即全隊不得不和幾個男人打了一架。

艾森的黑料基本集中在不敬業、不營業、學歷低、口無遮攔等特點上,是那種較為惹人討厭的類型,之所以還能有這個人氣,確實是一張不會崩的臉在撐著。另外他還有一點飽受詬病,作為一個藝人,他脾氣上來會在網上跟粉絲對罵。曾有其他成員毒唯讓他離自擔遠一點,他立馬就去跟人合影、吃火鍋、拍一張人家親自己臉的照片發到網上——註意,是別人親他不是他親別人——如果該毒唯之前罵的過於難聽,艾森甚至會圈他來看。

還有一次,網絡線上文字采訪,主持人將網友問題提出,再讓成員一一回答。其中有個問題是“你為了什麽而出道”。在這個采訪裏,艾森剛由於前一場見面會全程冷臉被罵了很久,這個問題下有個id叫“廢物艾森滾出組合”的人刷屏,問這也不會那也不會的艾森為什麽要出道。輪到艾森回答的時候,他滿不在乎地想想,說:“為了給你們添堵吧。”

——喜提萬樓唾罵。

此外,艾森不太服從公司安排的形象和打扮,自己對穿衣風格很有想法,並且對自己的頭發十分珍視,早些年還常有跟公司對著幹的小道消息,現在倒少了很多,公司不太管他,這也就導致他資源非常一般。

從中可以看出,艾森這樣一個人,粉絲群體的大致面貌。

最開始,艾森還沒有被罵的時候,出道被人叫是“甜妹”,就連陰晴不定的性格也是妹妹天馬行空的表現。但很快,因為他脾氣不太好、惹了很多麻煩、總是發表一些非主流文字、個子猛地竄高、穿著新潮,形象便逐漸演化成介於“妹”和“亞逼”之間的一種狀態。他成年以後開始放飛自我,我行我素,硬是從“妹”和“亞逼”中間破土而出成了一個“恐怖分子”。

所以他粉絲的變遷也是同步的。一開始他的粉絲數量一騎絕塵,粉絲們看他就像看小孩,很寬容,後來忍不了的先跑了,來了一些和他“午夜思忖”共鳴的人,再後來受不了他資源差又不上進的也跑掉了,再後來在數次與其他成員粉絲和團粉的車輪戰中心灰意冷地又跑了一些,又因為越長越高以及與某個平面模特小0爆出緋聞跑光了泥塑粉,但同時因為這件事甚至招了一些“女友/男友”粉。

幾經變遷,現在艾森的粉絲都是玩梗狂魔和互聯網暴徒,無法無天,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在情人節的時候,其他成員送出祝福,集中討論樓裏都是“三分鐘,讓你愛上xxx”、“xxx的十大心動點”、“老公/老婆我愛你,讓我xx”、“又一個x年,現在的你……”以及各種抽獎和小論文。艾森也不送祝福,關於他的討論樓裏最熱的話題是條鏈接分享:“姐妹們,我剛發現了一個人格測試好物,快來一起看看吧!”——點進去,是“測測你是幾級殺人犯”。

要不是他的臉這麽多年從小到大都好看,他早糊穿地心了。

要不是他懟天懟地懟隊友唯粉,從不懟自己的粉絲,早把粉絲得罪光了。

要不然他個人周邊火熱售賣,分分鐘賣進2-3名,他早被公司踢出去了。

***

菲利克斯邊加熱速食意大利面邊想,其實艾森也算是個坦誠的人,他臺上臺下沒有任何差別,公司對他的包裝都是無效包裝。他們是在一起了沒錯,但從高中到現在,就沒有在一張床上睡過,因為艾森“對做/愛沒興趣”,有時候菲利克斯真想,說不定艾森根本不是gay,他只是沒有性別觀念,而自己只是因為從小認識他然後又鼓起勇氣告了白,所以就在一起了而已。

想到這裏,他轉頭去看艾森,艾森盯著屏幕專心致志,他盯著艾森的臉看了好一會兒,又移下目光,看著艾森的腿/間。他洗澡的時候看過,現在可以隔著褲子形狀想象。

菲利克斯轉回頭,水平這麽菜,還愛打游戲。資本那麽充足,非要當和尚。無語。

等他吃完了飯,艾森還在打游戲。菲利克斯洗過碗,洗過澡,洗過衣服,艾森還在打游戲。

他想了想,走到艾森身邊坐下,朝他靠靠:“你知道明天是什麽日子嗎?”

“超市大甩賣。”艾森也沒看他,隨口回答。

“……”

艾森轉頭看他:“不會是你生日吧?”

“……不是,但你居然問我?”

艾森的游戲角色剛死了,等重載的時候,菲利克斯趁機把手臂搭在他肩膀上:“我明天不回來。”

艾森很八卦地笑起來:“你金主找你啊。”

“但如果你不想讓我去,我就不去。”

“別啊,你不去我們吃什麽。”

“……”菲利克斯生氣地推了他一下。

“哎呀,”艾森故意搖晃了一下,又坐好,“怎麽啦?他又給你錢,還願意跟你上床,兩件事都是你急需的,有什麽不滿意的嘛。”

“那你呢,你就那麽想當和尚嗎?”菲利克斯指著滿墻的海報,“當和尚有什麽好的。”

艾森嚴肅起來:“你根本不懂我的理性,流於世俗太容易了,而像我這樣一心一意想當和尚,在潛心靜學中領悟的,才是在尋求人與自然的答案。”

是的,男朋友想要當和尚。

認真的那種。

“那你不得去東方嗎?”

“地點不重要。”艾森還在打游戲,“重要的是心意。我前兩天參加了一個科羅拉多佛教講經會,學到了很多東西……”

菲利克斯一陣無語:“你確定那是佛教會?別因為參與邪/教把你抓進去。”

艾森滿不在乎地聳聳肩。

菲利克斯本來都想走了,但看到了艾森因為動肩膀而略微滑下的衣領,露出雪白肩膀上一小片炫目詭麗的刺青,他擡擡頭順著又看艾森的側臉,那漫不經心、莫名煩躁的側臉。

他心下一動,湊了上去,投懷送抱,雙臂環在艾森脖子上,輕輕吻了一下艾森的嘴唇,然後擡眼小心地看。

艾森正低下頭,兩人目光交匯,菲利克斯因為他眼底的冷漠和高高在上而發顫情動,又挺著身體貼了貼,呼吸間,他覺得艾森要回吻了。

但是艾森盯著他說:“朋友,擋著我打游戲了。”

“……”菲利克斯蹭地翻出身來,氣憤地走開了,他倒是想罵幾句,但不敢,因為如果艾森說“那分手算了”,他又要花很長時間去哄回來。

“哎朋友。”

菲利克斯氣勢洶洶地轉回頭:“幹什麽?!”

“我的衣服你幫我洗了嗎?”

“……洗了!”菲利克斯砰地一聲甩上臥室的門。

艾森轉回去繼續打游戲:“長脾氣了啊。”

第二天工作結束得比較早,菲利克斯收工以後特地換上了金主給他買的衣服,在眾人覆雜的眼神中走到正門口,靠著樹幹,墨鏡一戴,等他的金主。

在遇見他的金主前,菲利克斯只是個一年接三次拍攝的窮學生,男朋友花錢如流水,自己的錢要給兩個人用,他對艾森有很強的保護和占有欲,他自己去找金主總比艾森去找金主好吧,艾森絕情絕欲想當和尚,他作為男朋友總要幫著添磚加瓦吧……應該?

正想著,一輛紅色的轎跑車朝他駛來,菲利克斯立馬站直了身體,撥了撥頭發,等車穩穩地停在他面前。菲利克斯轉頭看看圍觀群眾,朝看客笑笑,等看客們匆匆調轉視線,才拉開車門。

金主在副駕駛放了一支玫瑰花,祝他出道三周年快樂。

菲利克斯喜不自勝,攬過金主的脖子在他臉上親吻:“謝謝你,安德烈!”安德烈只是笑笑。

菲利克斯拿起玫瑰,揉了揉鼻子,輕輕地放到了一旁。

“今晚先去吃飯嗎?”菲利克斯問道。

安德烈看看他:“你有別的想法?”

菲利克斯低頭沒出聲。

“你男朋友那邊沒問題吧?”

菲利克斯用手搓著背椅的皮:“呵,放心。”

安德烈瞥了眼他:“你一提到男朋友,情緒就很差,我們既然出來,還是高興點好吧。”

“你說得對,不好意思。”菲利克斯笑笑,伸手挽住安德烈手臂。

“他還是想當和尚嗎?”

“一天比一天堅持。”

安德烈笑起來:“還挺與眾不同的。不過我覺得不值得為這個錯過你這麽好的戀人。”

菲利克斯半真半假地說:“那不如我跟他分手,以後就和你在一起吧?”

安德烈臉色不變,仍舊是淺淺微笑的表情,看著前方的路,卻不接他的話,任由沈默蔓延。在這蔓延中,菲利克斯便懂了他的意思,知道自己過了線。

於是他拍下安德烈的手臂,放開手:“騙你的,你想得美哦。”

安德烈這才接話:“聽你說,他是個音樂人?”

“哈,這話你問他,他自己估計都不會承認,他音樂很一般。”菲利克斯問,“你不知道他長什麽樣嗎?他還挺有名的。”

“不知道。”

“哦,也有可能,他不拍廣告也不上節目,除了唱歌好像確實沒什麽機會露面。當然了,他們那個樂隊也不怎麽出名。”

安德烈點了兩下頭:“是嗎。”

菲利克斯頓時警覺起來:“幹什麽,你不會想包養他吧?”

安德烈無語地看著他:“想多了吧,你不是說他陽痿嗎。”

“哦對。”

“或許你應該跟他玩點刺激的,也有可能他是直的。”

菲利克斯臉都黑了:“直的?過分了吧。”

“別聊他了。”安德烈將車停下,“我找你出來不是聊他的。”

說著兩人下了車,安德烈將鑰匙扔給泊車小弟,朝菲利克斯勾了下手,菲利克斯小跑著跟上去挽住他的手。

菲利克斯能撈到這位金主,簡直是走大運。安德烈有錢、情商高、沒有怪癖,最重要的是,對於一個金主,長得實在是好,那張一進入情人模式就生動起來的俊臉應該去做售賣品。不過金主不在情人模式的時候,倒是透出某種危險的氣質,金主說他總感覺自己上輩子是個亡命徒。菲利克斯很喜歡金主身上舉手投足間帶出來的蘇感,體現在他總是非常自在,甚至有點游離,無論居於何種處境,金主的態度和氣場仿佛都在說“這個我可以handle”。

按理說,菲利克斯陪了金主吃飯,也該回去見自己男朋友了,說不定艾森還有衣服需要他洗。

可三周年紀念日的第二天,快收工的時候,他握著手機想給金主打電話。一般來說,重大節日——情人節、生日,金主是萬萬不會陪他的,以免他會錯意。不過今天也不是什麽特別的日子,只是連著兩天見金主,應該沒什麽吧。

他翻看手機,上一次艾森主動跟他說話還是……哦,從沒有。

假如他莫名消失好幾天,艾森會不會發瘋找他?他當舔狗當了這麽久,舔得舌頭都冒火了,像艾森這麽自我的人,沒人舔他他是不是就渾身難受。

於是他決定,不跟艾森講。說做就做,他一連跟金主呆了七八天。

效果十分顯著,第八天收工的時候,他竟然在片場看見了艾森!

菲利克斯努力按住自己跑過去的願望,矜持地慢步走過去,卻一眼瞟見金主正被編輯領著參觀拍攝現場。

他看著自己的正牌男友和金主同時出現,有種被人捉奸的錯覺。

金主看見他,只是朝他點點頭,看起來並不打算跟他相認。菲利克斯便順利走到了艾森身邊,清了清嗓子。

艾森轉頭看了眼他,又轉了回去。

菲利克斯急忙繞過去:“我這幾天不在,你還好吧?”

艾森眨巴兩下眼:“你不在?”接著自言自語,“我說我游戲怎麽通關了呢。”

要不是菲利克斯不敢,現在應該一巴掌甩到渣男臉上。

艾森笑起來,明媚閃耀,比了個手/槍指向菲利克斯。沒來由地,菲利克斯突然感覺很害怕,也不知道為什麽。艾森說:“謝了,朋友,我去忙了。”

原來他們也來這裏拍海報。

菲利克斯垂頭喪氣地走向一旁,仔細想想還是決定晚點回去給艾森洗衣服做飯吧,家裏的花草也該澆水了。

他看見安德烈朝他招手,便走了過去。

不過他走到了安德烈身邊,安德烈的視線還看著遠處,菲利克斯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看到了艾森,心中頓時警鈴大作。

“那是誰?”

菲利克斯猶豫了一下:“……艾森。”

安德烈轉過頭,有點吃驚:“那就是你男朋友?”

菲利克斯不情不願地點點頭:“……我知道他長得好看。”

“好看?”安德烈搖搖頭,視線緊盯著幕布中央的艾森,“簡直驚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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