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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耀的克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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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耀的克拉拉

Clara the radiant (閃耀的克拉拉)

——再轉回到克拉拉·蒂金斯的故事

·

我也有被人拍照片的一天了。

“坐穩、坐正、坐直。”攝影師說,“你要把臉上的東西拿下來嗎?”

“稍等,先生。”

我無所顧忌,就這麽在巴黎的照相館留下了此生第一張相片。稍晚些希斯克利夫先生在音樂廳的後臺等我,給了我一張節目單,上面赫然有我的名字:

【來自倫敦的C·蒂金斯小姐,《無鼻人之歌》】

那是克萊門廷因驚嚇而不能上臺時,我為了救場而唱的歌,我用它和我的生命打了賭,而人們愛它,我便賭贏了。《無鼻人之歌》在巴黎音樂廳連演一周,而四月後我回到倫敦,被大力宣傳為集獵奇與才能一體的新星喜劇藝人後,正式進入了演員行列。

那是我最輝煌的一年。

倫敦城中,畸伶克拉拉·蒂金斯的名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真像個巴黎之夢的延續,誰能料到我竟也能有今天?想一想吧。我做到的可是從未有別人做到的事情——一個我這樣的年輕姑娘,相貌醜陋、出身卑賤,卻站上了那座最華美的舞臺正中央,成千上萬紳士淑女為聽見我的名字而起立鼓掌。成為這一人間奇跡的代價小得不可思議;不必和魔鬼交換靈魂,只需一反舊日羞恥,用幾句俏皮話積極誇大我的殘缺。

人們愛聽這個。

人們愛畸形秀。

倘若這畸人又思維敏捷、落落大方,對莎士比亞、喬叟和雪萊等人的名作了如指掌,甚至加以隨意的引用與精妙玩笑,則又能迎合高雅的趣味。

除我之外,還有誰能做到?

只有我。

所以是我擊中了觀眾的心;是我不可替代。

你見過他們為我瘋狂喝彩、擲來鮮花的模樣嗎?我永遠不會忘記。說來可笑,我曾以為面部的畸形是自己終生不可戰勝之恥辱,但到了最後,它反而成為了我最大的優勢之一。在臺上我樂於揭自己的傷疤,那些流傳不盡、關於鼻子的笑話證明了我的演出深入人心。

而在臺下……

唉,我再也沒臺可下了。

小時候我會在下場後洗掉油彩,但到現在,舞臺和現實的界限已然變得模糊。卸妝不再會讓我從演員變成普通人,只會讓我重新墜入怪物的行列,我不願意那樣。我寧可在燈光下叫人笑我,我已經意識到生活的精髓在於表演。獵奇正是其中的一部分,畢竟畸形本身沒有意義,是演員先說服人們相信它有趣,人們才會認為它有趣;必須要主動去賦予它意義。所以並不是所有畸形人都能成功,一切取決於說法。

盡管時而我有種感覺,即我仍然不被當作是真正的人,但事到如今,誰還在意?

畸人容許他人隨心所欲笑她而處之泰然,這並不是麻木,我更願稱其為慷慨—— 一種在華麗穹頂下同樣畸形又理所當然的美德。

我的自由。

我的力量。

如此強大美好,乃至於在我走進聚光燈的幾分鐘裏,世界仿佛都歸屬由我主宰。我靠自取其辱求得這份力量,繼而用獵奇和技巧編織一張網,試圖網住愛。

像童話裏的南瓜馬車一樣,它每每在掌聲消逝後消逝。我心裏卻總想,如果堅信著它、重覆著它,也許到最後有一絲愛會留下來,僅僅留給我嗎?

我信這類事情。

我相信苦盡甘來,相信善惡有報。我相信愛……

首先證明了這一信念的是阿碧蓋·格蘭塞姆小姐。

阿碧蓋有著高聳的顴骨和南瓜色鬈發,笑容飽滿,酒窩動人。我十八歲那年她二十二歲,坐在高級包廂之中朝我投擲玫瑰,下場後則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出現在我的私人化妝間外。我穿著男裝的衣褲,朝她行了個脫帽禮,隔著手套吻在她手背上。

“真有趣!”阿碧蓋咯咯直笑,“你跟一位真正的紳士沒有兩樣呢。如果我來給你捧十次場,你能送我一朵玫瑰嗎,蒂金斯小姐?”

為什麽不?等化妝間遣散了人,阿碧蓋挽起我的手臂在梳妝臺前跳舞,酒窩裏亮晶晶的。她問我:“你怎麽不笑,蒂金斯小姐?”

我(用詼諧的語氣)說,我本來就長得像魔鬼,再一笑起來,更沒什麽兩樣了。

她仰頭靠在我手臂裏大笑。

那晚睡前我又想起了露比,為自己當年的幼稚天真發笑。然而有件事倒不是兒童的妄言,我的的確確出落成了個——那個詞兒叫什麽來著——“女同”。這是禁忌之愛,但像我這樣的人在倫敦其實不少,大家都遮遮掩掩而已。我倒是特殊一些:體型和相貌讓我成為了介於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存在,像阿碧蓋第一次見我,就將我比作紳士。其實初次見面,許多人將我認成男人,因為在臺下我慣常穿成那樣。沒有纖細的腰肢,也沒有柔軟的皮膚,行淑女的高貴裝束只會讓我顯得像只跳舞的猴子。

時間久了,許多人甚至幹脆將我的性別混淆起來,叫我為“蒂金斯先生”,他們覺得這是種尊稱。

說來有趣。為什麽大家都覺得稱男人像女人是種輕蔑,卻不認為說女人像男人也是羞辱呢?

同樣的話阿碧蓋說起來尤其令我喪氣,不過我沒叫她看出來過。我受寵若驚地享受著她垂憐下來的愛,她腰肢隔著長裙散發的溫度,她的香氣,她在我臉頰上青澀的吻。我滿足她的好奇心。

你從哪裏來,克拉拉?

你平時讀什麽書?

你是怎麽大獲成功的?

她喜歡問這些問題,我從頭開始講。

講到不幸的克萊門廷小姐時,阿碧蓋嚷了起來:“這麽說你見過真正的偵探——哦,克拉拉,快告訴我他們是什麽樣!我一直想知道真正的偵探什麽樣,你讀過《荒涼山莊》【1】和《莫洛街謀殺案》【2】嗎?他們如此有智慧呀!”

“一個中年男人。”我回憶著說。

“他留小胡子嗎?”

阿碧蓋問夠了偵探,又想知道謀殺案的細節,這我可就真不知道了,她有些失望。

“我一直想結交偵探。”阿碧蓋說,“我十三四歲的時候,一度夢想著嫁給一位大偵探,我母親說我簡直著了魔!可惜偵探往往沒什麽錢。如果世上有人既有偵探的智慧、又財富優渥就好了。”

“你面前不正有一位這樣的人嗎?”

“唉呀。”阿碧蓋把一根玫瑰花折斷了,嘆了口氣:“沒錯,像你一樣,克拉拉。”

她將花隨手一丟,朝我眨眨眼:“時間晚了,我要坐馬車回家去了。送送我好嗎,蒂金斯——先生?”

我自然應允。當阿碧蓋的身影逐漸消失在黑暗中,我後退兩步,踩住臺階,一縷松開的頭發在夜風裏飛揚。對樓公寓的燈光遠遠地亮著,我朝那裏道:“我不想當男人……”燈光閃了兩下。

我又後退幾步,退到樓梯末端。“我想當美麗姑娘,像你一樣。”

沒有觀眾,我的聲音空蕩蕩地被吹走了。

五個月後我的初戀走向終結。阿碧蓋嫁給一位上尉,婚禮在教堂舉行,典雅莊重,聽說男方年歲雖長,但才智與財富兼具。阿碧蓋·格裏芬太太在婚後與我又見面一次,我陪伴她走過大橋,她說完她丈夫要帶她去法國後,熱烈地擁抱了我:“多美的地方!克拉拉,我迫不及待了。還有巴黎,我一定要替你再去看一看。”

我們在長橋盡頭分別。

我自此再沒見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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