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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羞恥的克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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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羞恥的克拉拉

Clara the shameless (不知羞恥的克拉拉)

——又是克拉拉·蒂金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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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夢一樣的聖誕節過去了。是長得像狐貍的年輕男人叫車把我送回去,又順帶替我把我解決不了的事情給料理停當的。我後來得知應當稱他湯普森先生。他跟我平時打交道的人都不一樣,出身優渥、談吐高雅,據說正為教堂考核進行準備。

換句話說,他以後可能會是個牧師。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上帝。

雖然我經常在粗俗的話和思想裏提及他,但並沒有真正禱告過。另一些很應該說的話我也死活不說:無論湯普森先生後來問我啥,我都把嘴巴閉得緊緊的,好像嘴巴和鼻子一樣退化。馬戲團班主只能替我介紹,自然也不會講我的好,湯普森先生到最後只知道我——我是說,我們——是馬戲團裏一對無父無母的殘疾小雜役。

然後,他幹了件大好事。

也不知道之後是怎麽一回事,但那之後沒過多久,所有孩子晚上都有加餐的黃油面包,柴火也比往日多了快一倍。此外我得到張新手帕和一件新衣服,比我的體型肥了一點兒,但我穿上就不想脫了,連睡覺時我都不脫。

可惜我沒有因此變成被祝福的好女孩。

我表現得可壞了,這不應該。你們一定震驚於我沒過幾天就恩將仇報:我——我是說,我們——趁湯普森先生又一次來到馬戲團的時候,偷了他的錢,偷偷跑到城裏面買糖,各種糖都稱了一點。完後我們倆站在大街上,啥別的事兒也不做,就用盡全力地吃。

有些糖很硬,嚼完後我嗓子著火地疼,下巴發酸。

克勞德也是,他甚至邊吃邊哭。

但他吃得很堅持,像在完成一件必須完成的任務。

當然,相信方才還擰著眉頭的人們很樂意得知我們受到了懲罰。班主很快得知湯普森先生的錢夾之前放在會客區的桌子上,回來看時裏面少了一先令。是誰偷走了錢呢?問來問去到了我頭上,加上發現我近期消極怠工,他抽了我一頓鞭子。

“你這個月的晚上都別想吃飯了。而且等湯普森先生再來,你必須向他道歉,請他寬恕!”

行吧,請他寬恕。

班主的意思,是讓我把自己收拾體面,然後在湯普森先生再次來訪時,跟他誠懇地道歉。

我穿上最好的一身衣服去了,然後故技重施。

並不全是為了買糖。

具體原因其實不好說,我想是在心裏面,我其實有點恨他。但為啥呢?因為他是第一個我真正接觸到的、衣冠楚楚的紳士,輕言細語,舉手投足都是陌生的教養,從錢夾裏拿出一先令輕而易舉?

還是因為,自從斯茂寡婦死後,我就惡意地仇視一切健全人?

總之那天情況是這樣的。我進了屋,湯普森先生正好不在,他的錢夾卻正好獨自擱在桌上,和上次情形一模一樣。起先幾分鐘我好好在門邊站著,但沒過多久就走上前去,從那只棕色錢夾裏找到了一先令,感受涼硬幣和指甲摩擦時的觸覺。

我慢慢地把硬幣夾出來。

然後……

”她就在裏面。“

他們來了!說來真是不湊巧,時機既不在我行動前也不在之後,而是在硬幣懸在空中的瞬間。決定要物歸原位還是把錢據為己有不過一瞬間,我在最後一刻合上錢夾,將硬幣溜進手裏。它本該沿指縫消失在袖口,繼而神不知鬼不覺地落入衣兜。但它剛觸及袖子邊,門就開了。

我只好在原地老老實實站著,努力表現得禮貌地轉過頭去。

馬戲團班主出現在門口。

湯普森先生也在。我提過他長得特像狐貍嗎?主要是尖下巴的部分,我從沒見過那麽尖那麽瘦的一張臉,上面顏色像失血過多了似的,兩頰上長滿了雀斑。他個子挺高,但四肢和臉一樣瘦而細長,頭發又細又軟,我想從某些角度來看,他比我長得更像個女孩。

他朝我致意:“晚上好,克拉拉。”

我說:“您也是,湯普森先生。”

然後我就傻站在那兒不動了。班主用一種可笑又討厭的敏捷上前一步,從桌上拿起了那只錢夾……那只我剛碰過的錢夾。他把它恭敬地遞給湯普森先生,毫不掩飾地請他數一數,裏面的錢這回有沒有少。

他邊問邊看著我,我胃裏突然飛快地湧過惡心,像被蛇咬了一口。

湯普森先生看看錢夾,又看看我,面露驚訝。

“我明白了。”他對班主說,“但真有必要嗎?”

“當然!您不知道這些孩子有多麽無可救藥。”

他倆說話時我就在一邊看著。硬幣好不容易從袖口落進衣兜,但我知道不出幾分鐘,我又該在劫難逃了。誰能想到班主是故意讓湯普森先生落下錢夾,好檢驗一個卑鄙畸形兒可憐的道德水準呢?他贏了。

我默默想著待會要如何挨打。其實上次打出來的痕跡還沒下去,每天早上起來我都渾身痛,但心裏並不在乎。

“我明白了。”湯普森先生又說了一遍。

他又看了看我,開始緩慢地數錢。我的心伴隨他的手指跳動。他收回手時我屏住了呼吸,可湯普森先生又把錢夾合上了:“一分沒少。”

怎麽可能?

我不明白。班主也是,但湯普森先生就是這麽說的:錢一分沒少。我想我是給弄糊塗了。隨後我們一同從房間出去,走到小徑上的時候,他說回馬車道上的路不遠,讓這孩子(指的是我)送他就行。

於是只剩下我們兩個,我一邊走,一邊用指甲在衣兜裏撥弄硬幣。

我等著他問我錢的事,但他一個字也沒有說。

也有可能是他在等著我提錢的事,但我一個字也沒有說。

不管怎麽說,這到底是啥意思呢?直到湯普森先生的馬車消失在滾滾煙塵,我回頭張望,心裏仍然不明不白。那一先令在發燙,四周無人,我幹脆把它給拿了出來,仔細一看後嚇了一跳——哪裏是一先令,那是枚一英鎊的硬幣【1】!

一定是光線太暗,加上我心煩意亂,結果給摸錯了。

可他自己又怎麽會數錯呢?

剎那間,印著女王頭像的薄薄硬幣變得烙鐵一樣滾燙。我思路轉得快,但仍不知道該怎麽處理它。之後將近一周我都在想這回事,每天都努力藏好硬幣,一會兒把它藏在枕套中,一會兒藏在衣兜裏。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後我只能上哪兒都帶著這枚千鈞重的英鎊,至於這其中滋味如何,我只能說,沒有人們可能想象得那麽好受。

直到湯普森先生又過來跟班主談事情。

那是個星期天。

我提前知道這事,把活做完就系上最幹凈的一條手帕、扯扯衣服上的褶皺,讓自己盡可能顯得幹凈整潔。

再三確認英鎊安然無恙後,我早早在那條路上等著,等他出現。

湯普森先生今天穿了身怪衣服。

可能其實也說不上怪,反正跟一些廢舊畫報上先生小姐們穿得一模一樣,所以反而顯得不怎麽像真的。他大衣上有一圈毛領,不知道是啥毛,不過我覺得很可能就是狐貍。

要當牧師的人能穿狐貍毛嗎?

我不太確定。

而正當我站在那兒看(可能屬於狐貍的)毛時,湯普森先生也看見了我。他是一個人走過來的。見到我,他顯得有些驚訝:“這不是克拉拉嗎?”

“晚上好,湯普森先生。”

然後我用在心裏排練了千百遍的速度跑過去。原定計劃是我把硬幣塞在他手裏,完成任務後立刻走人,這樣啥也不用面對。但湯普森先生兩手抄在口袋裏,我根本找不到地方放那枚硬幣,只能像傻子似的伸直了手,根本不敢看他的表情。

我硬著頭皮說:“錢我一分也沒花,我還給你。”

湯普森先生低頭看看硬幣,又看看我,看不出吃驚還是不吃驚。

不過我看著他把錢拿走了,他沒問別的,只說了聲謝謝。

按理說現在我真該走掉了,但我隨即意識到,此時此刻,我距離那些神秘柔軟的狐貍毛只有小半步之遙。這讓我多發了會兒呆,湯普森先生在這當口收好了那枚珍貴的硬幣,又隨口問我,要不要像上次一樣送他上車道。我就這麽跟著他走了。

車道很空曠,一時間只有我們倆走在小路上。

起初我低著頭、絞著手,實在不好意思出聲。然而車道近在眼前時,我突然感到時不可失、機不再來,便大著膽子開腔道:

“那是狐貍的毛嗎,先生?”

他楞了一下:“這個?不,是兔毛。”

我有些失望,心想兔子都是灰撲撲的笨拙動物,不足為奇。但我不願意失望得太明顯,便絞盡腦汁想說些話補救一二:“你本來要用這錢做啥?”

“買個禮物。”

“買著了嗎?”

“沒有。”

其實話一問完我就後悔了,怎麽偏偏問這個!但更雪上加霜的是湯普森先生的回答,雖然語氣上並不譴責,讓我心裏突然特不好受。

他恰巧又道:“其實我應該去年秋天就買來著,但思來想去,還是沒買。”

“為啥?”

湯普森先生卻沒頭沒尾問道:“你讀書嗎?”

我搖搖頭,於是他跟我解釋,他差點就買了的是一種漂亮的小書,按年刊發行文集,是種昂貴優雅的節日禮物,贈予高雅小姐們的佳選【2】。他看上的這本價值……上帝保佑……十二個先令!一本書居然能貴到這個地步!我驚呆了,雖然湯普森先生說這些書的封面用上好的絲綢和浮雕圖案組合而成,內頁更是布滿精美插圖,作為藝術品並不虧這個價格。

“但我有幸提前一窺內頁,”他話鋒一轉,“然後覺得可能還是別送更好。“

“是不漂亮嗎?”

“唉,我沒法解釋。你多大了?”

”七歲。“

七歲,真是個可笑的年齡,但我是真覺得自己已經不小了,便滿懷期待著他說下去。他並沒有。

馬車則不知怎麽回事,遲遲不來。

我問他:“你本來要送誰?”

湯普森先生露出了奇怪的表情,像止不住要露出微笑,只好靠皺眉來把它壓下去。“沒法講——”他小聲說,忽然停住了,四處看了看,這才偷偷取出一幅小肖像,叮囑我千萬不能透露給別人。

我這輩子還沒親眼這麽近看過一張照片,在那個年代,照片對我來講算稀罕的東西。一看清楚上面的黑白圖案,我更是瞪大了眼睛,因為做夢也想不到有人能長得這麽漂亮,甚至倘若露比站在她身側,也定會黯然失色。

湯普森先生笑了:“這是麗達。我傾慕她有好幾年了。”

“她傾慕你嗎?”

“她都不知道。我覺得她心裏還當我是個孩子。”

太怪了,居然還有人把湯普森先生當成孩子,他長得多高啊。

湯普森先生把照片小心翼翼收了起來,而出於一些不明不白的心理,我模仿著他的用詞,口出狂言:“其實我也有!”

“有什麽?”

“傾慕的姑娘,也有好幾年了。”

原諒我沒見過世面,這樣的蠢話偶爾不由自主溜出來。無論如何,這可是個可能要當牧師的人!其實起初他會錯了意,還以為我在講尋常女孩間的友誼。但話已至此,我還是把話給說明白了,心裏琢磨他這究竟是啥表情。

不過他還是挺友善的,只是問我怎麽會有這種想法。

我說了。

然後他又說了一些話……我也記不清具體都是啥了,總之大意是崇尚美沒有不對,它本身就是一種低微層次的善。但更重要的是心靈的高尚,靈魂總勝於身體,它才是萬靈藥:“我自年幼,一直到老,從沒有見過義人被棄。【3】”

我沒太聽懂最後面這半截,磕磕巴巴地回答:“那我啥也沒有,先生。我沒有美麗的臉,也沒有金子般的心。”而且,“你不也還沒年老嗎?”

湯普森先生又笑了,說那是聖經裏的一句。

不過他沒繼續講下去,大概也看出我沒懂。

他轉而問我將來有無想做的事,我便說,不過是扮成小醜在臺上表演。

“你以前演過嗎?”

“當然,我演得可好了!我和克勞德——”我沒說完,我當場就住嘴了。片刻沈默後,湯普森先生轉口問:

“那你怎麽現在不演了?”

相比之下,這反而沒啥講不出的,我說了。差不多正好說完時有塵埃滾滾,馬車自遠而來,它把他給帶走了。但我想說的是事情遠未結束,因為沒過多久湯普森先生再度來訪,這回替我在班主那裏告了假,說要接我去城裏辦點事。在車上我一路都一個勁兒地往外看,見它停在一棟陌生大房子前。

房子裏面有個醫生,不是我之前認識的那一位。他更和藹。

“你身上有哪裏潰瘍嗎,小姑娘?”

“沒。”

“皮疹呢?”

“也沒。”

“淋巴結腫大呢?”

“啥是淋巴結?”

醫生嘆了口氣。“把頭擡起來。”他查看我的脖子,隨後又查看了其他一些地方,最後用一根長長的軟尺量了我的頭圍。這新奇經歷讓我興致勃勃,盡管對它的目的一頭霧水。

兩個月後我收到一份指明給我的包裹,正是湯普森先生寄過來的。擺在最上層的是一張精美的白紙,上面寫著幾行優美的小字,可惜我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個詞兒都讀不懂。此外則是一些精美的、沒有字的卡片,上面有很多穿彩色袍子的人、被撫摸的羔羊、被拾起的麥穗。最後則是一個金屬環,我此前從未見過,但馬上就意識到用處了。

我左右看看,確認無人才像做賊一樣悄悄解開臉上的白布條,把金屬環扣在頭顱上,正好卡在耳朵和頭之間的縫隙裏。一小塊弧狀金屬片穩穩貼住我的臉,底端有兩個孔,緊貼著我面皮鼓起一個陌生又熟悉的形狀。

一個鼻子!

我從沒這麽高興過,我高興得差點哭了。以前我真喜歡小醜表演時的那個假鼻子,但這個更好、更逼真,我一時半刻都不願意摘下來,直到晚上睡覺時把臉給磨破了。我甚至覺得有了新鼻子,再也上不了臺當小醜又有啥關系?

但我又成為小醜了,就在包裹寄來後沒幾天。

因為那張紙,珍貴的漂亮的紙,它是我沒得梅毒的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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