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我所愛過你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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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你愛了很多年。你卻永遠都不會知道。

因為我只是,在心裏對你說,我愛你。

「一」

關於那些愛的記憶總是在時光裏喧囂落地,趨於平靜。

我誤以為那些記憶是這樣用來被忘記得,可是它們總是開得那樣鮮艷。像舊染色裏的照片,無聲緘默。偶爾被翻出來,你會為它們的明亮而驚訝。

那些,有關愛的記憶。

「二」

我覺得我愛得一點也不轟轟烈烈。

那年我有二十四歲,居住在南方的小城。

習慣在下午兩三點寫東西,陽光從窗子中射進來,鋪開成一紙熱熱鬧鬧。我會寫一些有關春暖花開的文字,然後去七川姐的茶店喝茶。

七川姐常會在門邊上的荼糜架後面看書,嘴角微微帶著笑意。

她耳上總是垂墜著一對黑水晶的十字架耳環,陽光從上面經過折射出銀色的閃光,很美麗。七川姐的笑容也是那樣,如同蓮花次第開放。

她不是經常說話,我來的時候會打開電視。她知道我想看電視。看這個時候的體育新聞。

哪怕只有一點點,我想看看那個人。

曾經和他是初中三年的同學,高中三年的校友。記憶中他在學校網球社訓練,淩亂的墨綠色頭發上有一些晶瑩的汗水,他會桀驁地在對手認輸的時候笑,用球拍指著對面的場子說你還差得遠。

有時就會因此而產生錯覺,他說你還差得遠呢我覺得他在說我們之間相差得很遠。

他是網球場上的王者,是傳奇,而我月本夏依按照所有普通人的軌道前行。

後來我們離得更遠,我到東京去讀大學,他在美國成為了職業選手,轉戰於各大賽事。

我大學畢業以後,他已經是世界排名第一的選手,各種新聞不斷。我二十三歲的時候據說他訂婚了,對象是龍崎櫻乃。

我在電視上看見他在記者的閃光燈和話筒之間喝一罐PONTA,喝完了以後他說已經認識很久了,而切她很好。

那,很好,越前龍馬,你一直幸福著安好著。

「二」

七川姐的全名叫做七川雪曉,意思是雪後的第一個黎明。

她有二十六歲,一直沒有男朋友。我每周六下午去的時候她會在櫃臺後面打電話。笑容安靜而美好。她說話的聲音溫柔而低沈,似乎是在跟很喜歡的人說話。

打完電話以後她會以45度角純潔的姿勢看天。她會對我說你應該忘記他去尋找屬於你的幸福。

但是隨後,她又會說,也無所謂,我也一樣忘不了那個人。

很久以後,我知道那個人是她的“大哥”,她一直戴得那對耳環是他送給她的禮物。

我們都有一樣的毛病呢。

就像那個人以精神支柱的形式存在在我的身邊。

我也一直都知道我不該愛他的,但是我還是愛了。

「四」

七川姐結婚的那一年,他也結婚了。

那一時刻,神父問:“越前龍馬先生,你願意愛這位龍崎櫻乃小姐一輩子,不管什麽時候什麽困難都不離不棄嗎?”

他說:“我願意。”

彼時,我端著一只剔透的高腳玻璃杯,以憤世嫉俗的樣子喝裏面的十年紅酒。我在那只杯子的掩護下透看他,我想我是流淚了。

我作為龍崎的高中朋友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婚禮快結束的時候我端著酒去敬他們,我說我夏依祝福你們。希望你們幸福美滿。然後我將酒喝幹。

恩,越前龍馬,我不要再愛你了。

我記得七川姐姐的丈夫人很好,會很細心地幫她攏頭發。七川姐結婚的時候一臉幸福地挽著他的手。

但是七川姐仍然戴著那對耳環。

我聽見她結婚前打電話的時候說:“我很好,我要結婚了,我真的忘記你了。”

有時候,說忘記,真得可以忘記嗎?

「五」

還是習慣下午去七川姐的茶店喝東西。

那次七川姐並沒有看書,而是在寫東西。我從沒看過七川姐寫東西,我以為她是在寫日記。

可是我錯了,她在寫散文,寫非常非常漂亮的散文。

我問她為什麽不當一個作家。

她說,因為寫是她和他認識的原因,她想要忘記他,所以她不會去寫。

可是我在努力忘記他。她說。

我很幸福。她說。

我註意到她耳朵上戴著銀制的十字架耳環,不是以前那對黑水晶的了。

越前龍馬,我也如此真的努力去忘記你。

——聽你喜歡的音樂不會心痛。喝你喜歡的飲料不會有反應。去以前我們的學校不會想到你。看你打球的時候不會再念出你的絕招名。

這樣算不算忘記你?

可我還是,記得這麽清,一如以往。

「六」

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我確信他比龍馬好,他會很用心的照顧我。

他是個很開朗很陽光的人,他愛我。

這麽多年,我一直在愛別人,現在有一個人愛我。

他會在清晨的時候送花給我,我穿小熊睡衣一臉惺忪地站在他面前的時候他會給我一個大大的笑臉。

他沒有一點點桀驁的氣息,溫柔體貼而細心。他不會打網球,但是他會烘培美味的蛋糕。

可他不是我愛的那種人。

誠然,我是一個任性的,愛幻想的作家。

我在某一天早晨把我的日記本給他看。

上面記滿了我愛的那個人和我瑣碎而盛大的愛的心事。

我告訴他,我愛了一個人,愛了很久很久。他結婚了,但是我還是很愛他。

他沈默了好久,然後問我,他可不可以這樣愛我很久很久。

我驚訝地看著他,他背後是院子裏開了一地的白花。

「七」

我沒有料想到我會去采訪越前龍馬。

出版社想為龍馬出一本傳記,想來想去,叫了我這個出道五年的最具實力的新銳作家。

我約他去七川姐的茶店。

七川姐穿一身黑色在架子上整理被子和花茶葉,她把一罐白玫瑰花茶放在我們面前叫我們自己去泡。

白玫瑰的花語,是我足以與你相配。

七川姐要告訴我,我不該是□□於去愛的那一個。

我問了龍馬很多問題,最後我說就這樣吧,下次我打電話給你。

他說他很忙的,澳網要開始了。

我和他出門去,向相反的方向,他上一部黑色跑車我上一部白色跑車。我們都開得很快很快。

突然我剎車,回頭,向他的方向開去,對他大叫,再見了,越前龍馬。跟著我開始哭。

我愛你愛了很多年,你永遠都不會知道。

因為我知識,在心裏,對你說我愛你。

我不會告訴你,因為我要告別你。

再見,越前龍馬,在再見,我很多很多年的愛。

「八」

我和他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那天我穿潔白的婚紗,向鳥兒一樣輕靈。

我已釋然。

我愛過一個人,愛了很多很多年,所以我現在愛的這個人,我也會愛很多很多年。

我再也不會向愛那個人一樣愛其他人,但我會愛我現在愛的這個人比愛他久。

我愛那個人愛了十四年。

那是,我所愛過你的那些年。

我所轟轟烈烈愛過你的那些年。

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是去年一月所做。其實有些過分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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