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宿鬧市晴逢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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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宿鬧市晴逢故人
聽說這個世界上有三個地方不能去,鹹水河,彌渡谷,戈耳共。
前兩個要你的命,後一個要你的錢。
在長椅上伸了個懶腰,金迪森揉了揉亂糟糟的卷發。他聽過這說法,戈耳共會把你的錢包榨幹。但是,顛了顛口袋裏希爾伯赫留給他的銀幣,金迪森感覺到一股無與倫比的舒心。果然吶,金錢給予的安全感是什麽都給不了的。
金迪森此時所在是朝聖院北部的一個較大城市——戈耳共,商貿發達,入眼繁華。大理石建築林立,多是黃白色調。雕塑藝術異常發達,空氣裏洋溢著自由歡快,彰顯著貿易節點的包容。
如果不是大陸居民,恐怕沒人會知道這裏是通向彌渡谷的必經之路。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如果把山羊谷比作子宮,那麽戈耳共就是誕生欲望和生命的那條穴道。
畢竟還是朝聖院控制的地界,他突然想起來自己好像還是個通緝犯。無奈,金迪森開始武裝自己,圍巾墨鏡帽子,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哪裏的名人。當地居民慣愛亞麻長袍抵擋北方的風沙,合身的裁剪反而不那麽盛行。
不日子還長,先吃點飯。戈耳共的美食種類繁多,金迪森早在朝聖院的時候就聽說過。信步游走在寬敞幹凈的城市,對剛從鹹水城歸來的金迪森來說,無疑有一種重回人間焉的感覺。
曾經在朝聖院花錢大手大腳慣了,人模狗樣的金迪森沒有絲毫心虛地走進了一家看起來就貴的餐廳,服務生熱情地招呼,雙手遞上菜單後又把熱水倒上,把餐具擺好。
金迪森支著下巴翻菜單,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他在內心怒號:“欺負誰呢!當我沒吃過這家店嗎這裏的價格比朝聖院那裏的貴了五倍!”
戈耳共的物價已經遠遠超出他的想象了,我們用的是同一種貨幣嗎?難道這裏沒有窮人嗎到底是誰在這裏吃飯啊這麽漫天要價真的沒人管嗎?他擡頭看見店裏的廣告:戈耳共不歡迎小氣鬼和守財奴!
在吃的上掏空家底絕非明智之舉,沖著小小服務生發脾氣也不是紳士所為。金迪森想溜之大吉,但餘光瞥見那已經擺的整整齊齊的餐具和熱水,裏拉!他真的拉不下面子。但是!如果再不走,那希爾伯赫給的錢真的會夭折在這裏呀!
“先生”服務生疑惑地出聲。
金迪森深吸一口氣:“呃,那個……”
突然,門口傳來了一陣騷動。
有一服務生驚呼:“這年頭還有要飯的?!快走快走!”
店裏的客人在竊竊私語。
金迪森也尋聲望去。只見兩個衣裝破爛的小孩站在門口,一男一女,眨巴著水靈靈的大眼睛,確實像是來乞討的。
“哎呀,這下麻煩大了。”店主皺起眉按了按腦袋。他從廚房拿出兩份卷餅,走到門口塞給那兩個小孩,拍拍他們的頭又說了些什麽,那兩個乞討的小孩便安靜走開了。
金迪森不解道:“老板,為什麽說這是大麻煩”
“唉……先生你有所不知啊,像這種情況是最難處理的了。你要是不管他或者把他轟出去吧,別人會覺得你這人面熱心冷,生意就不太好做。你要是去管了吧,這群人嘗到甜頭他就一個勁的來啊,你不理他,他就一直站在門口不走,讓人看了糟心……”
金迪森笑道:“看來不是有錢且善良,是有錢才能善良啊!”
“所以客人,您點好餐了嗎?”服務生上前提醒。
“啊,啊這……”金迪森腦袋飛快旋轉,“老板,我突然想起來,我好像認識那兩個小孩。”
他一邊說一邊從椅子上站起來,裝出一副努力思考的樣子。“可能是我大舅的上司家的兩個外甥,哎呀沒想到在這兒碰上了,我得趕快給我大舅送過去,之前還托我找過呢……”
金迪森蹭到了大門口,還沒等服務生反應過來就一溜煙跑了出去。
這跑出去不要緊,金迪森苦著臉道“怎麽突然下起雨了”他把手遮在頭頂擋雨,在心裏大罵裏拉。
一滴一滴的小雨砸的人心裏亂亂的,金迪森心情又難以抑制地消沈下去了。身上鬥篷濕濕的難受極了,金迪森隨便找了個地方躲雨,他蹲下身,從懷裏拿出那枚勳章繼續仔細端詳。
玫瑰叢蔓延在整個勳章,上面還印著一個人。“玫瑰的意向為什麽會用在這上面印象裏沒聽說過這種組織。”金迪森心想。
他把勳章舉過頭頂對著天空,想看看還有什麽隱藏起的秘密。雲層很多,但太陽還在,烏雲仿佛碎成幾片,從中漏出數線日光,金迪森就在這樣的背景下觀察著這枚勳章,竟也看出幾分神聖。如果不是目擊其信徒幹過什麽喪盡天良的事,他還真會以為這樣的神秘組織會是此件末日的救世主。
“戈耳共真是個銷金埋骨的好地方,甚至要飯都能要成富翁。”金迪森舉著勳章感嘆。
然而下一秒,手裏的勳章就不翼而飛了。
“啊啊啊——”金迪森突然回過神來發出痛苦的叫聲。
他“噌”地站起身來,沒錯!他沒看錯!剛剛有個影子一閃而過把他的勳章給順走了!媽的,到底是個什麽東西?!光天化日的,這是明搶啊!
金迪森站起身確定目標,是條狗!
“被狗偷家了,我怎麽會做這種夢”
再看那狗,正在廣場四腿狂奔,宛若勝者,只留給金迪森一道背影。
“哪來的死狗!還我東西!”金迪森怒吼。
運動細胞不甚發達的金迪森三步並作兩步,不顧濕透的大衣,不顧端莊的皮鞋,徑直沖向雨幕。
好在下雨路上人不算多,此地也算寬敞。左轉右轉還帶滑鏟,金迪森的胸口被憤怒填滿,追在那狗後面累的氣喘籲籲,只覺得心臟就要離自己而去。偏偏這狗上竄下跳靈活的不得了,金迪森還要顧及自己身為人的體面繞遠道去追。
“可惡!怎麽總是這麽倒黴!”
那戈耳共人不愧都是見過大場面的,面對這場人狗追逐大戲那是相當的克制,只是表現出微微的驚訝,連恐懼都沒有,真的就當樂子看。
“左邊,哎呀右邊,唉!”
“小哥快點啊!”
眾人紛紛化身金牌教練解說員,欣賞這一場人獸表演。
早先說過,這裏是崇尚藝術與美的城市,金迪森本就長的英俊風流,追狗估計也被當做一種追求靈感的行為藝術。
這狗打翻了不少東西,看的金迪森眼前發黑。
“誰……誰幫我攔一下啊!”金迪森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只覺得自己要兩眼一翻暈過去了。
這一追,就是兩條街。
雨快要停了,金迪森擡手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一刻也不敢停。那是我的東西!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不可能就這麽算了的!
突然,前面的狗來了個急剎車。金迪森躲閃不及,一下撞了上來。人狗兩人雙雙倒地。
“兩只原來你在這呢,真讓我一頓好找。”
頭頂傳來聲音,金迪森覺得這聲音很熟悉。他擡頭看過去,此時正是雨停之時,晴空萬裏撥雲見日。逆著日光,金迪森看到了束著高馬尾的金發女人。
“炎光……”金迪森喃喃道。
金發女人聞聲挑了挑眉,自上而下俯視,她放下抱胸的雙手,聲音略有疑惑:“你是……金迪森”
金迪森還趴在水坑裏,額前的卷發濕透了,啪嗒啪嗒地往下滴水珠。
“嗷嗚——”炎光身邊的“狗”不合時宜地嗥叫起來。
金迪森這才看清,原來不是狗,是一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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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個世界上有三個地方不能去,鹹水河,彌渡谷,戈耳共。
前兩個要你的命,後一個要你的錢。
在長椅上伸了個懶腰,金迪森揉了揉亂糟糟的卷發。他聽過這說法,戈耳共會把你的錢包榨幹。但是,顛了顛口袋裏希爾伯赫留給他的銀幣,金迪森感覺到一股無與倫比的舒心。果然吶,金錢給予的安全感是什麽都給不了的。
金迪森此時所在是朝聖院北部的一個較大城市——戈耳共,商貿發達,入眼繁華。大理石建築林立,多是黃白色調。雕塑藝術異常發達,空氣裏洋溢著自由歡快,彰顯著貿易節點的包容。
如果不是大陸居民,恐怕沒人會知道這裏是通向彌渡谷的必經之路。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如果把山羊谷比作子宮,那麽戈耳共就是誕生欲望和生命的那條穴道。
畢竟還是朝聖院控制的地界,他突然想起來自己好像還是個通緝犯。無奈,金迪森開始武裝自己,圍巾墨鏡帽子,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哪裏的名人。當地居民慣愛亞麻長袍抵擋北方的風沙,合身的裁剪反而不那麽盛行。
不日子還長,先吃點飯。戈耳共的美食種類繁多,金迪森早在朝聖院的時候就聽說過。信步游走在寬敞幹凈的城市,對剛從鹹水城歸來的金迪森來說,無疑有一種重回人間焉的感覺。
曾經在朝聖院花錢大手大腳慣了,人模狗樣的金迪森沒有絲毫心虛地走進了一家看起來就貴的餐廳,服務生熱情地招呼,雙手遞上菜單後又把熱水倒上,把餐具擺好。
金迪森支著下巴翻菜單,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他在內心怒號:“欺負誰呢!當我沒吃過這家店嗎這裏的價格比朝聖院那裏的貴了五倍!”
戈耳共的物價已經遠遠超出他的想象了,我們用的是同一種貨幣嗎?難道這裏沒有窮人嗎到底是誰在這裏吃飯啊這麽漫天要價真的沒人管嗎?他擡頭看見店裏的廣告:戈耳共不歡迎小氣鬼和守財奴!
在吃的上掏空家底絕非明智之舉,沖著小小服務生發脾氣也不是紳士所為。金迪森想溜之大吉,但餘光瞥見那已經擺的整整齊齊的餐具和熱水,裏拉!他真的拉不下面子。但是!如果再不走,那希爾伯赫給的錢真的會夭折在這裏呀!
“先生”服務生疑惑地出聲。
金迪森深吸一口氣:“呃,那個……”
突然,門口傳來了一陣騷動。
有一服務生驚呼:“這年頭還有要飯的?!快走快走!”
店裏的客人在竊竊私語。
金迪森也尋聲望去。只見兩個衣裝破爛的小孩站在門口,一男一女,眨巴著水靈靈的大眼睛,確實像是來乞討的。
“哎呀,這下麻煩大了。”店主皺起眉按了按腦袋。他從廚房拿出兩份卷餅,走到門口塞給那兩個小孩,拍拍他們的頭又說了些什麽,那兩個乞討的小孩便安靜走開了。
金迪森不解道:“老板,為什麽說這是大麻煩”
“唉……先生你有所不知啊,像這種情況是最難處理的了。你要是不管他或者把他轟出去吧,別人會覺得你這人面熱心冷,生意就不太好做。你要是去管了吧,這群人嘗到甜頭他就一個勁的來啊,你不理他,他就一直站在門口不走,讓人看了糟心……”
金迪森笑道:“看來不是有錢且善良,是有錢才能善良啊!”
“所以客人,您點好餐了嗎?”服務生上前提醒。
“啊,啊這……”金迪森腦袋飛快旋轉,“老板,我突然想起來,我好像認識那兩個小孩。”
他一邊說一邊從椅子上站起來,裝出一副努力思考的樣子。“可能是我大舅的上司家的兩個外甥,哎呀沒想到在這兒碰上了,我得趕快給我大舅送過去,之前還托我找過呢……”
金迪森蹭到了大門口,還沒等服務生反應過來就一溜煙跑了出去。
這跑出去不要緊,金迪森苦著臉道“怎麽突然下起雨了”他把手遮在頭頂擋雨,在心裏大罵裏拉。
一滴一滴的小雨砸的人心裏亂亂的,金迪森心情又難以抑制地消沈下去了。身上鬥篷濕濕的難受極了,金迪森隨便找了個地方躲雨,他蹲下身,從懷裏拿出那枚勳章繼續仔細端詳。
玫瑰叢蔓延在整個勳章,上面還印著一個人。“玫瑰的意向為什麽會用在這上面印象裏沒聽說過這種組織。”金迪森心想。
他把勳章舉過頭頂對著天空,想看看還有什麽隱藏起的秘密。雲層很多,但太陽還在,烏雲仿佛碎成幾片,從中漏出數線日光,金迪森就在這樣的背景下觀察著這枚勳章,竟也看出幾分神聖。如果不是目擊其信徒幹過什麽喪盡天良的事,他還真會以為這樣的神秘組織會是此件末日的救世主。
“戈耳共真是個銷金埋骨的好地方,甚至要飯都能要成富翁。”金迪森舉著勳章感嘆。
然而下一秒,手裏的勳章就不翼而飛了。
“啊啊啊——”金迪森突然回過神來發出痛苦的叫聲。
他“噌”地站起身來,沒錯!他沒看錯!剛剛有個影子一閃而過把他的勳章給順走了!媽的,到底是個什麽東西?!光天化日的,這是明搶啊!
金迪森站起身確定目標,是條狗!
“被狗偷家了,我怎麽會做這種夢”
再看那狗,正在廣場四腿狂奔,宛若勝者,只留給金迪森一道背影。
“哪來的死狗!還我東西!”金迪森怒吼。
運動細胞不甚發達的金迪森三步並作兩步,不顧濕透的大衣,不顧端莊的皮鞋,徑直沖向雨幕。
好在下雨路上人不算多,此地也算寬敞。左轉右轉還帶滑鏟,金迪森的胸口被憤怒填滿,追在那狗後面累的氣喘籲籲,只覺得心臟就要離自己而去。偏偏這狗上竄下跳靈活的不得了,金迪森還要顧及自己身為人的體面繞遠道去追。
“可惡!怎麽總是這麽倒黴!”
那戈耳共人不愧都是見過大場面的,面對這場人狗追逐大戲那是相當的克制,只是表現出微微的驚訝,連恐懼都沒有,真的就當樂子看。
“左邊,哎呀右邊,唉!”
“小哥快點啊!”
眾人紛紛化身金牌教練解說員,欣賞這一場人獸表演。
早先說過,這裏是崇尚藝術與美的城市,金迪森本就長的英俊風流,追狗估計也被當做一種追求靈感的行為藝術。
這狗打翻了不少東西,看的金迪森眼前發黑。
“誰……誰幫我攔一下啊!”金迪森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只覺得自己要兩眼一翻暈過去了。
這一追,就是兩條街。
雨快要停了,金迪森擡手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一刻也不敢停。那是我的東西!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不可能就這麽算了的!
突然,前面的狗來了個急剎車。金迪森躲閃不及,一下撞了上來。人狗兩人雙雙倒地。
“兩只原來你在這呢,真讓我一頓好找。”
頭頂傳來聲音,金迪森覺得這聲音很熟悉。他擡頭看過去,此時正是雨停之時,晴空萬裏撥雲見日。逆著日光,金迪森看到了束著高馬尾的金發女人。
“炎光……”金迪森喃喃道。
金發女人聞聲挑了挑眉,自上而下俯視,她放下抱胸的雙手,聲音略有疑惑:“你是……金迪森”
金迪森還趴在水坑裏,額前的卷發濕透了,啪嗒啪嗒地往下滴水珠。
“嗷嗚——”炎光身邊的“狗”不合時宜地嗥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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