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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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

雖然被諾頓當面手撕同類的操作嚇得夠嗆,但那句“我可高興了”倒真不是在撒謊,因為我憧憬廢都探險很久了。

在反覆檢查、確認無誤這輛汽車尚且能正常運行後,我回到工棚準備了可能用得上的東西,再把小牛犢關進牛棚並割好足夠的草料(得虧了它我才發現車,原諒它了吧!),便趕著天不亮就興致勃勃地催促諾頓出發。

我對廢都的渴望,當然不是區區一套凈水器能解釋的:這座廢都在過去也曾經是蔚為壯觀、車水馬龍的大型城市,碩大無朋空間規劃吸納了天南地北的往來過客,密布著錯落有致的高架立交、危聳入雲的摩天大樓、光彩繚亂的霓虹光影,白領們、工人們和學生們在寫字樓、施工現場和校園裏奔走穿梭,退休的年邁人群則有森林公園來品茗對弈,這其中會不斷產生爭執與苦悶、汗水與辛勞,還有憂郁與壓力————但與人們都不得不走在刀刃之上的末世相比,一切又都顯得多麽浪漫美好、可愛至極!

我是生長在末世後的新生代,這些景象我從未親歷過,都是從老一輩口中聽來的,或者在影像畫冊裏看到的,文明的風光在我腦海中魂牽夢縈,隨著與廢都的距離拉近而越來越耀眼生輝。

————但此行的我並非追夢,我很清楚一切都已被歲月塵封。我此行是“考古”。

諾頓已經遺落了駕駛的記憶,但是對於末世求生的我而言,開車乃至於汽車檢修都算必修課。他負責指揮我在前往廢都的過程中繞開那些業已寸步難行的道路。

當年的喪屍病毒爆發得過於突然,災難醞釀的前夜人們毫無察覺、更無準備,以至災難降臨後,想要出逃已經太遲了;而短時間內人的心態還活在安平的時代,逃亡的汽車幾乎都循規蹈矩地未曾逆行,讓進城的道路並未堆積滿汽車與人類的遺骸。

伴隨著逐漸明朗的晨曦一路向前,文明的遺跡越來越豐富,游蕩的喪屍卻由多到少,並且都與我們方向相悖:他們都追逐逃亡的活人而去,使得都市徹底淪落為無人之境。

“我們快到了。”

地平線上,樓宇褪色風化後的漆黑身影變得顯著,宛如一塊塊無人問津的墓碑等待著闊別多年的人類前去拂塵。

諾頓已經數次進入廢都,我臉上難掩的期待神色引得他頻頻註目,在我難以忍受地回看過去時,他說:“這裏的防禦效果太差了,還不能放牛,礦場更安全。”

“我沒說要搬過來。”

他似乎以為我語氣裏的不滿是沖著不能搬進城市這件事的,居然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後他願意經常陪我來。

說得我能自己來似的……畢竟我還真的必須指望他:“那說好了,這麽大的城市,一次是逛不完的。”

在我們對話的功夫,汽車已經駛入了城區,兩岸的街道撲面而來。

在時隔多年的無人問津後,自然已經接管了人造環境的主宰地位:抽水設備的罷工和化學藥劑的缺位帶來了地下水與微生物的突飛猛進,令銹跡斑斑的輕軌以及下水道負荷了滿溢的液體;植物的地位如今至臻完美,地衣與草本植物在裂隙的水泥地表上相繼接力,未曾修剪的木本植物跟蒼天遙相對望,而藤本植物更是沿高樓大廈奮起摶扶搖羊角,將最先進的相變材料覆蓋在蔥蘢碧綠之下;垃圾早已被微生物降解得一幹二凈;城市的寂靜完全屬於植物的時代,而那些野化的流浪動物則出沒在街頭巷尾的每一個角落。

————人類盛大的工業社會便終於此處,只餘末世無間。

我駕駛著汽車在植株密布的城市遺骸中緩緩前進,普遍的荒蕪是唯一的景色,生物史與人類史在腦海中以滄海桑田的跨度的回響,最終只能化為一句思索:

“我們一路而來,是為了誕生還是死亡?”

……

“我們到了。”

諾頓的提醒將我從萬千慨嘆中喚回現實,我註意到不遠處還能辨認出商場的標志,應該是諾頓來過數次的緣故,門口的藤蔓都遭到了人為破壞。

這種無人區最不用擔心的就是小偷,我隨便找了塊空地停車,背上空空的包裹進入了商場。

皮革鞋子們經過數不勝數的氧化作用後難辨原本的顏色,但好在能翻出庫存品;末世裏高跟鞋是最沒用的東西,但當諾頓找出一雙尚且光澤明艷的淑女鞋時,從沒穿過的我還是同意將其裝入行囊。

“它構造好像和你的鞋子不太一樣,先試試合不合腳。”

說完他將我按到凳子上,在我下意識伸手要拿鞋時,諾頓迅速時蹲下身將我的鞋帶扯散,我還沒來得及制止,他就抓起我的腳踝,把淑女鞋套了上去。

“餵你……”

我覺得這操作實在羞恥,然而諾頓卻一臉坦蕩擡起頭看我:

“我雖然不夠靈活,但試了試發現這件事還不算難————你先走幾步看看效果吧。”

他好像單純在檢測自己手的靈活度……我極為別扭地踱了幾步,就脫下來換回了自己的鞋子。

“你不喜歡嗎?”

“收著吧。”我指了指自己一身輕便的運動服,“這風格也不搭啊。”

諾頓便不由分說地將我往上層拽:“那我們去樓上找衣服,來。”

末世裏沒有哪個女生會穿華而不實的裙子,當然男生也是。流行的款式永遠只有耐磨簡便的無性別穿搭:我對於女裝的印象只有那些上了年代的雜志,愛好需要為現實讓步。

但是現在不用因時刻擔心喪屍入侵而枕戈待旦了————畢竟我已經被喪屍抓走了啊!

掛在門店的衣服都壞得七七八八了,諾頓大力出奇跡地拽開上鎖的庫房門,把一件件疊好的衣服悉數抱到我跟前。

一人一屍開始埋頭翻找,我還在眼花繚亂地犯選擇困難癥,諾頓就把一件衣服比劃到我身上:“試試這件,很好看。”

我滿懷期待地一看,無語地發現上面綴滿了密密麻麻的水鉆和亮片。

“你認真的?你確定?”

他坦然地點頭,口稱這樣才是服飾該有的樣子,那些簡約款式一看就是坑。

“還是算了。”我假裝難為情地“謝過”了他的好意,把水鉆亮片精放回去,“這太硬了,穿著會不舒服。”

他居然遞過來一件加厚的內衣:“穿在這個外面就沒問題了。”

我:……

我感覺自己膽量越發見長,居然敢甩他臉色:“非要我說不喜歡你才滿意嗎?”

事實證明喪屍真的沒啥情緒,諾頓既沒有不高興,也不覺得尷尬,而是換了另一件顏色不同的水鉆亮片精問我:“那這件喜歡嗎?”

我放棄了溝通。

在我自顧自地按照正常審美拿走幾件衣服後,今日的廢都探索也接近了尾聲,諾頓事先在城市另一頭看好了安全且未受破壞的房子,得趁著天黑趕過去留宿。

留宿點是末世前的富人區,銹蝕的圍墻依稀可見過去的奢靡;我進入洋房時,也沒有聞到設想中臟汙的味道,反而存在一股幹枯草木的清香。

末世降臨時洋房主人不在家,後來也沒有其他人類或喪屍闖入過,諾頓是翻陽臺進去的,我也只能跟著翻,因為他不會從裏面開鎖。

夜幕逐漸濃郁,沒有燈的城市顯得一片暗沈,我點起了蠟燭,照明並加熱著罐頭。

諾頓從屋頂翻下來,手裏抓著一把綠色的草:“這家人似乎在樓頂種過菜,你看看能不能吃。”

種樓頂的蔬菜大概率是一年生,這麽多年還能剩下什麽?我不抱期望地仔細一看,卻辨認出居然是山上的一種野菜:也許是鳥或者風傳播了它的種子。

久違的新鮮食物讓我忍不住高興,到庭院裏清理出一塊區域升起火堆,開始為自己煮一鍋蔬菜湯。

諾頓跟了過來,在我對面坐下了。

暖色的火光把他灰白的皮膚映照得紅潤了不少,垂眸不去看眼神光的話,還是有幾分恍若活人的。

這時候,他叫我伸手:“這個挺好看的,你試試。”

我狐疑地照做了,諾頓掏出一枚戒指觸碰到我的指尖,但是我並沒有受到驚嚇,因為他拿著戒指在我五根手指挨個徘徊,最後套上了大拇指,然而還是不合適。

“這是男式戒指……”經過商場選衣服的經歷,我絲毫不懷疑他眼裏美的標準就是夠閃亮夠土豪,瞧瞧掛在我手上的這枚:賊粗一根金圈,上面嵌滿了碎鉆並簇擁著閃瞎眼的鴿子蛋……

我一晃手,土豪男戒指就滾落回諾頓的手上,他表示我說得好像是對的,並毫不猶豫地套在了自己手指上。

這是只財迷喪屍,鑒定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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