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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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費用,還順便在親友中間傳播了一下話劇社的名號,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從前我總是拜托她幫我給莫思薇傳遞紙條,包括最後那封寫在香煙紙上的短信。我從沒有給胖室友送過什麽,於是這次封了個厚厚的紅包。我見到她和新郎在一起,兩人都有些圓乎,笑起來眼睛都瞇著。我以為“夫妻相”是結婚之後才有的,沒想到他倆剛剛走到一起就這麽明顯。我讀過一篇科普文章,說夫妻相大概是由長期共同生活導致的菌□□換之類的東西引起的。據旁人說,我跟韓曉就長得越來越有相似之處,不過我不認為這是個什麽值得高興得事,畢竟每天起來看到另一半仿佛看見自己,那豈不是讓日子更加乏味?34歲開始的婚姻,我祝這位胖室友好運。
說了一些祝賀的話,胖室友不等我再開口,直接跟我說:“莫思薇也來了。”她往遠處指了一下,我看見了莫,心跳陡然加速起來。莫思薇背對著我,正在與一個男人說話。她好像比從前瘦些,這一點與其他女人又有不同,例如說韓曉,再怎麽控制,體態也較當年豐腴。莫思薇怎麽會瘦呢?那個跟她交談的男人是誰?是她的丈夫嗎,難道?
我不知道應該做什麽,亦沒有回應胖室友。胖室友見狀,居然招呼起莫思薇:“思薇,快來快來!”莫思薇回過頭,也看到了我,眼裏似乎也是一怔。她笑著跟那個說話的男人道別,走了過來,跟胖室友抱了一抱。
我的心裏面,則是為那男人不是她丈夫而松了口氣。
“嗨,”她主動跟我打招呼,落落大方的,“好久不見了,呂重華。”
“你好……莫思薇。”
這個名字喊出來,完全是歲月洪流生生碾過的感覺。“呂重華”,她喊我倒一直是這麽本本分分、正正經經的。可是,“莫思薇”?當年我只喊她小莫。小莫,小磨,回想起來是多麽地可愛和親切啊。
我們說完這兩句,便沒話了。這也是正常的。我雖然有滿肚子的思念,但不知道應該撿哪一句作為開頭。我不開口,她大概也沒什麽話要跟我說,於是又就轉過頭去打趣胖室友。她說:“哎呀,新娘子,今晚全世界都羨慕你!”
胖室友從前嘴笨,不知道是不是職業的緣故,現在變得伶俐極了:“全世界都羨慕我,但我獨獨就羨慕你。”
莫思薇歪著頭笑:“我結婚都十幾年前的事情了,有什麽好羨慕的?”
“羨慕你家小子啊,都念初中了,回頭我要有了孩子,可得請他罩著點兒!”
兩人說得哈哈大笑,我在旁邊聽了,心裏一陣高一陣低——“低”自然是因為她結婚了,這念頭真蠢,難道我有資格要求她不結婚?只是她也結婚十幾年了,這說明跟我分手之後,她在婚姻這事兒上沒怎麽耽擱。
要說“高”呢,則是因為她們拋出了孩子的話題。一到孩子身上我就輕松了,因為我也有可愛的丫丫。於是我很自然地插嘴,說:“莫思薇你有個小子啊,有機會得見見。”
她著看我:“是啊,你呢?”
“我有個閨女。”
“多大了?”
“上高中了。”
“哪個高中?”
我居然不自覺地挺了挺胸膛:“師範附中。”
我能明顯感覺到她眼睛裏閃現出某種光芒,沒有孩子的人很難理解,那種對其他孩子的艷羨比我們對自己的任何一種關註都要真實熱切。她“哇”了一聲:“好厲害啊!”
我謙虛地笑笑,其實心裏頭美得不行,我反問:“你孩子呢?在哪裏上初中?”
莫思薇準備回答的,但這時候婚禮要開始了,我們被一個低沈而富有磁性的聲音吸引了註意力。胖室友藝術中人,辦的婚禮也異於常人。在這個話劇社,沒有婚紗,沒有酒宴,沒有禮賓和司儀,更沒有庸俗浮誇的漫天彩屑。是新郎站在話劇的舞臺上,用勺子把手中的一杯香檳敲得清脆作響。他故意問眾人:“哎呀,結婚的日子找不見太太,誰看見她了?”說罷還伸手擋在額頭做了個眺望的姿勢。大家哄堂,胖室友就在這笑聲中款步上臺。
之前我的心思都在莫思薇身上,以至於眼都盲了。直到這時候我才看清楚,新郎新娘穿著戲裏才有的精致裝束,別有風情。胖室友致辭,說:“我一直向往這一天,它終於來了。我一直恐懼這一天,它終於來了。我知道很可能許多年後會希望這一天從不存在,但也可能會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這一天。為了後面這種希望,幹杯!”
婚禮的環節充滿新奇,表達著一幫話劇人的達觀和創意。他們臨時布上了一出戲的景,也可能是昨天的表演完後沒有撤走的。布景是一處不知哪國的法庭,新娘是原告,新郎是被告。法官穿著長袍坐在高位,指著新郎問胖室友:“聽說這個男人偷了你的東西?”胖室友咯咯笑起來,大概是即興表演,她看了看自己的郎君,點點頭說:“他偷了我的心。”臺下一陣嬉笑和口哨。
法官煞有介事地敲了敲小錘子,讓大家“肅靜、肅靜!”然後低頭去翻法典。他擡起頭來告訴新娘:“這條罪名在法典上倒是沒有,按照本國習慣,我將被告交由你處置。”然後法官轉向“被告”:“你認罪嗎?”新郎一本正經地回答:“認罪。”“本庭將你交給原告處置,你同意嗎?”“我同意!”這時臺下已經笑到不行。法官鄭重宣判:“被告剝奪人身自由,交給原告處置,刑期:終身!”
我們都鼓起掌來,簡短的儀式在歡聲笑語中落幕。他們甚至準備了道具手銬,把新郎新娘銬在一起。胖室友攜夫下來祝酒,被我們圍住。我跟他倆開玩笑抱怨:“真是太不公平了,怎麽偏偏說他偷走了你的心,你不也偷了他的心?怎麽光判他不判你?”大家樂一陣,新郎大度地解圍:“因為太太永遠是正確的。”說得我有些訕訕。旁邊莫思薇也出來打趣:“哎呀,我的心也給新郎騙走了怎麽辦,新郎是不是也要判給我?”胖室友很鄭重其事:“新郎不能給你,但這束花要給你。”她把那代表姻緣的花束塞到莫思薇的手上,說:“老同學,希望再度找到幸福!”然後吻了下後者的臉頰。
我驚呆了:莫思薇不是已經結婚了嗎?她的孩子正準備上初中!那眼前的這一幕又從何談起呢?胖室友所謂“再度找到幸福”,是在暗示莫思薇的婚姻出了什麽事?
我沒機會開口問,新郎新娘的劇社同事們大概覺得這次婚禮是一個不錯的舞臺劇創意,於是忍不住當即開始設計新的橋段。他們推敲:接下去的劇情會怎麽樣?新娘會如何懲罰新郎?新郎又會怎樣求饒?已經有好事者給他準備臺詞:“夫人,手下留情!”大家不同意:“太對付了!”又有人提議:“要殺要剮悉聽尊便。”同事們再度否決:“別弄得跟刑場就義似的,咱這又不是□□。”新郎給大家攛掇得沒轍,只好搜腸刮肚地現編。最後,他羞答答地轉過去看著新娘:“哎呀,都是你的人了,你想怎麽樣就怎樣吧!”大家頓時笑翻:“賤兮兮的!”
這時候,我在旁不知怎的心念忽然一動,輕輕瞟了一眼莫思薇溫柔的側臉,說:“今晚,你想殺我幾次都行。”
我曾經想過,到底哪一種行為,才是愛情與婚姻中最嚴重的背叛?是說謊?是精神的背離?是肉體的交合?還是當一切不可挽回,仍把過錯推給對方?
直到那天我在胖室友的婚禮上說出那句靈光一閃的臺詞,我才知道:最嚴重的背叛,是把對一個人說過的情話,對另一個人再說一遍。
“今晚,你想殺死我幾次都行。”
我跟韓曉在婚前沒有正經談過戀愛,我們的愛情成長在孩子出生之後。實際上那時候我忙著賺錢,她忙著帶孩子,連培養感情的空閑都很難尋找,我跟她說過的情話不多,最動人的就是這句。
你想殺死我幾次都行。
在說出這句話之前,我是極力避免被韓曉“殺死”的——那回我們正跟幾個朋友玩殺人游戲。我先後騙了她三次,先後三次,她都選擇上當受騙。
第一次——“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殺手。”“不行,你最不可信了。”“我知道之前騙過你,但這次真沒有。咱是一邊的,千萬不要錯殺忠良,好吧好吧,就算你要錯殺忠良,也不要錯殺你老公。”她信了我,投了別人,殺手獲勝。
第二次我又抽到了殺手,看著她:“總不能這麽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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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我總是拜托她幫我給莫思薇傳遞紙條,包括最後那封寫在香煙紙上的短信。我從沒有給胖室友送過什麽,於是這次封了個厚厚的紅包。我見到她和新郎在一起,兩人都有些圓乎,笑起來眼睛都瞇著。我以為“夫妻相”是結婚之後才有的,沒想到他倆剛剛走到一起就這麽明顯。我讀過一篇科普文章,說夫妻相大概是由長期共同生活導致的菌□□換之類的東西引起的。據旁人說,我跟韓曉就長得越來越有相似之處,不過我不認為這是個什麽值得高興得事,畢竟每天起來看到另一半仿佛看見自己,那豈不是讓日子更加乏味?34歲開始的婚姻,我祝這位胖室友好運。
說了一些祝賀的話,胖室友不等我再開口,直接跟我說:“莫思薇也來了。”她往遠處指了一下,我看見了莫,心跳陡然加速起來。莫思薇背對著我,正在與一個男人說話。她好像比從前瘦些,這一點與其他女人又有不同,例如說韓曉,再怎麽控制,體態也較當年豐腴。莫思薇怎麽會瘦呢?那個跟她交談的男人是誰?是她的丈夫嗎,難道?
我不知道應該做什麽,亦沒有回應胖室友。胖室友見狀,居然招呼起莫思薇:“思薇,快來快來!”莫思薇回過頭,也看到了我,眼裏似乎也是一怔。她笑著跟那個說話的男人道別,走了過來,跟胖室友抱了一抱。
我的心裏面,則是為那男人不是她丈夫而松了口氣。
“嗨,”她主動跟我打招呼,落落大方的,“好久不見了,呂重華。”
“你好……莫思薇。”
這個名字喊出來,完全是歲月洪流生生碾過的感覺。“呂重華”,她喊我倒一直是這麽本本分分、正正經經的。可是,“莫思薇”?當年我只喊她小莫。小莫,小磨,回想起來是多麽地可愛和親切啊。
我們說完這兩句,便沒話了。這也是正常的。我雖然有滿肚子的思念,但不知道應該撿哪一句作為開頭。我不開口,她大概也沒什麽話要跟我說,於是又就轉過頭去打趣胖室友。她說:“哎呀,新娘子,今晚全世界都羨慕你!”
胖室友從前嘴笨,不知道是不是職業的緣故,現在變得伶俐極了:“全世界都羨慕我,但我獨獨就羨慕你。”
莫思薇歪著頭笑:“我結婚都十幾年前的事情了,有什麽好羨慕的?”
“羨慕你家小子啊,都念初中了,回頭我要有了孩子,可得請他罩著點兒!”
兩人說得哈哈大笑,我在旁邊聽了,心裏一陣高一陣低——“低”自然是因為她結婚了,這念頭真蠢,難道我有資格要求她不結婚?只是她也結婚十幾年了,這說明跟我分手之後,她在婚姻這事兒上沒怎麽耽擱。
要說“高”呢,則是因為她們拋出了孩子的話題。一到孩子身上我就輕松了,因為我也有可愛的丫丫。於是我很自然地插嘴,說:“莫思薇你有個小子啊,有機會得見見。”
她著看我:“是啊,你呢?”
“我有個閨女。”
“多大了?”
“上高中了。”
“哪個高中?”
我居然不自覺地挺了挺胸膛:“師範附中。”
我能明顯感覺到她眼睛裏閃現出某種光芒,沒有孩子的人很難理解,那種對其他孩子的艷羨比我們對自己的任何一種關註都要真實熱切。她“哇”了一聲:“好厲害啊!”
我謙虛地笑笑,其實心裏頭美得不行,我反問:“你孩子呢?在哪裏上初中?”
莫思薇準備回答的,但這時候婚禮要開始了,我們被一個低沈而富有磁性的聲音吸引了註意力。胖室友藝術中人,辦的婚禮也異於常人。在這個話劇社,沒有婚紗,沒有酒宴,沒有禮賓和司儀,更沒有庸俗浮誇的漫天彩屑。是新郎站在話劇的舞臺上,用勺子把手中的一杯香檳敲得清脆作響。他故意問眾人:“哎呀,結婚的日子找不見太太,誰看見她了?”說罷還伸手擋在額頭做了個眺望的姿勢。大家哄堂,胖室友就在這笑聲中款步上臺。
之前我的心思都在莫思薇身上,以至於眼都盲了。直到這時候我才看清楚,新郎新娘穿著戲裏才有的精致裝束,別有風情。胖室友致辭,說:“我一直向往這一天,它終於來了。我一直恐懼這一天,它終於來了。我知道很可能許多年後會希望這一天從不存在,但也可能會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這一天。為了後面這種希望,幹杯!”
婚禮的環節充滿新奇,表達著一幫話劇人的達觀和創意。他們臨時布上了一出戲的景,也可能是昨天的表演完後沒有撤走的。布景是一處不知哪國的法庭,新娘是原告,新郎是被告。法官穿著長袍坐在高位,指著新郎問胖室友:“聽說這個男人偷了你的東西?”胖室友咯咯笑起來,大概是即興表演,她看了看自己的郎君,點點頭說:“他偷了我的心。”臺下一陣嬉笑和口哨。
法官煞有介事地敲了敲小錘子,讓大家“肅靜、肅靜!”然後低頭去翻法典。他擡起頭來告訴新娘:“這條罪名在法典上倒是沒有,按照本國習慣,我將被告交由你處置。”然後法官轉向“被告”:“你認罪嗎?”新郎一本正經地回答:“認罪。”“本庭將你交給原告處置,你同意嗎?”“我同意!”這時臺下已經笑到不行。法官鄭重宣判:“被告剝奪人身自由,交給原告處置,刑期:終身!”
我們都鼓起掌來,簡短的儀式在歡聲笑語中落幕。他們甚至準備了道具手銬,把新郎新娘銬在一起。胖室友攜夫下來祝酒,被我們圍住。我跟他倆開玩笑抱怨:“真是太不公平了,怎麽偏偏說他偷走了你的心,你不也偷了他的心?怎麽光判他不判你?”大家樂一陣,新郎大度地解圍:“因為太太永遠是正確的。”說得我有些訕訕。旁邊莫思薇也出來打趣:“哎呀,我的心也給新郎騙走了怎麽辦,新郎是不是也要判給我?”胖室友很鄭重其事:“新郎不能給你,但這束花要給你。”她把那代表姻緣的花束塞到莫思薇的手上,說:“老同學,希望再度找到幸福!”然後吻了下後者的臉頰。
我驚呆了:莫思薇不是已經結婚了嗎?她的孩子正準備上初中!那眼前的這一幕又從何談起呢?胖室友所謂“再度找到幸福”,是在暗示莫思薇的婚姻出了什麽事?
我沒機會開口問,新郎新娘的劇社同事們大概覺得這次婚禮是一個不錯的舞臺劇創意,於是忍不住當即開始設計新的橋段。他們推敲:接下去的劇情會怎麽樣?新娘會如何懲罰新郎?新郎又會怎樣求饒?已經有好事者給他準備臺詞:“夫人,手下留情!”大家不同意:“太對付了!”又有人提議:“要殺要剮悉聽尊便。”同事們再度否決:“別弄得跟刑場就義似的,咱這又不是□□。”新郎給大家攛掇得沒轍,只好搜腸刮肚地現編。最後,他羞答答地轉過去看著新娘:“哎呀,都是你的人了,你想怎麽樣就怎樣吧!”大家頓時笑翻:“賤兮兮的!”
這時候,我在旁不知怎的心念忽然一動,輕輕瞟了一眼莫思薇溫柔的側臉,說:“今晚,你想殺我幾次都行。”
我曾經想過,到底哪一種行為,才是愛情與婚姻中最嚴重的背叛?是說謊?是精神的背離?是肉體的交合?還是當一切不可挽回,仍把過錯推給對方?
直到那天我在胖室友的婚禮上說出那句靈光一閃的臺詞,我才知道:最嚴重的背叛,是把對一個人說過的情話,對另一個人再說一遍。
“今晚,你想殺死我幾次都行。”
我跟韓曉在婚前沒有正經談過戀愛,我們的愛情成長在孩子出生之後。實際上那時候我忙著賺錢,她忙著帶孩子,連培養感情的空閑都很難尋找,我跟她說過的情話不多,最動人的就是這句。
你想殺死我幾次都行。
在說出這句話之前,我是極力避免被韓曉“殺死”的——那回我們正跟幾個朋友玩殺人游戲。我先後騙了她三次,先後三次,她都選擇上當受騙。
第一次——“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殺手。”“不行,你最不可信了。”“我知道之前騙過你,但這次真沒有。咱是一邊的,千萬不要錯殺忠良,好吧好吧,就算你要錯殺忠良,也不要錯殺你老公。”她信了我,投了別人,殺手獲勝。
第二次我又抽到了殺手,看著她:“總不能這麽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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