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我很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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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我很懵
我想我病了,精神病。
籃球飛來砸到我腦袋的那一刻,我那阻塞了多年的思維就如同開閘洩洪的大壩,“書”的內容開始嘩嘩地倒灌進我的思緒裏,一時間我傻在原地,以為自己的大腦出了什麽問題。
眼下跑來對我表達關切的是我的球友A和球友B,他們看我站在原地許久未動,不安地面面相覷,而罪魁禍首球友C則是瞪大了眼睛,只待我的目光轉到他的臉上,他才忙不疊地點頭哈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片刻後,一個男孩跑到我的面前來,“商玦!你沒事吧!”男孩“膚白勝雪、眼如皓月,那水靈靈的大眼睛裏盈滿了關切,那攥在一起的兩個小拳頭微微泛著粉,令人看了就忍不住心生憐惜。”
毋庸置疑,此刻我腦海中湧現出的白字,全是用來形容羊咩的主力軍。
羊咩,我青梅竹馬的好友,籃球場邊為我加油助威的小粉絲,是我漲粉爭面子的利器。
往日見到他,我本應感到身心愉悅才是,可此刻占據我思緒的卻只有那些描繪他如何嬌艷誘人的形容詞。
真是見鬼了,嘴角不由自主地抽了抽,我扶住額頭,擺了擺手,攥住了羊咩的手臂,拉著他離開了籃球場。
“玦哥,不打了?”
“不打了,你們打吧。”
“哎,輕點兒啊,別把我們的羊咩咩拽疼了。”
羊咩咩……手中的力道不由自主地加重,羊咩掙紮不過,開始小聲痛呼,“商玦,我的手好痛。”他的尾音發顫,語氣是真的十分“軟糯”。
停下腳步,我轉過身,瞇起眼睛盯著羊咩瞧,“書”中的字句再次不受控制地侵入我的腦海中——“羊咩的手腕被男人的力道攥出了紅痕,他擡起眼眸,略帶埋怨地嗔視著男人,宛若一頭委屈的小羊羔,看得人心都化了。”
“心都化了”,本該是設定中,我在面對此刻的羊咩時,內心產生的感受。
然而實際上,我卻攥緊了拳頭,忽然生出了一種想要將他這“如豆腐般白嫩的臉蛋”掐紅的沖動。
“商玦?”羊咩看著我,語氣驚疑不定,大概是被我“如豺狼一般深沈的目光”嚇到了。
“放心,我沒事。”沒有搞清楚狀況的我選擇我繼續遵從自己的人設,我習慣性地露出笑容,並且擡起手,撫了撫他“如絲綢般柔順”的頭發,“真是不好意思,讓你擔心了。”
我的世界觀正在籃球擊中我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在弄清楚這一切究竟是怎麽回事之前,我不能輕舉妄動。
見我恢覆了正常,羊咩顯然松了口氣,“嗯,沒事就好,那個,商玦,你想要去吃飯嗎?”
“你餓了?走吧,今天我請客。”
“啊?這怎麽好意思?昨天也……”
“沒關系,跟咩咩吃飯是我的榮幸。”
不知為何,我的大腦很快接受了“書”的存在,是因為它讓我知道“戴上面具”的理由了嗎?跟羊咩並肩走在校園內部的林蔭小道上,我不由沈思著。
忽然,羊咩的腳絆到了一塊鵝卵石,“呀!”他驚叫出聲,那一瞬間——“他輕盈的身軀向前撲去,就宛如受驚的天鵝,在即將摔在地面的前一刻,落入了男人有力的臂膀之中。”
不用懷疑,那個擁有有力臂膀的男人就是我,望著在我懷中小臉通紅的他,我寵溺地笑道:“怎麽這麽不小心?跟我在一起也會走神麽?”
“沒有,你……商玦你放開我……”羊咩在我懷中“嚶嚀”一聲,步伐慌亂地向後撤,而我看著他驚慌失措的模樣,只覺得他“像一只受到驚嚇的小貓咪,就連嚅囁的樣子都是那麽地可愛”。
我承認羊咩長得確實還不錯,比我們學校大多數人都好看,但我真的遠不至於跟個呆瓜一樣,連他個放屁都覺得是香的。
說實話,最初我在羊咩面前扮演溫柔王子的形象只是因為我覺得這樣做會令他更易於掌控,至於更深層的原因,我從沒有多想過太多。
認識羊咩這麽多年,我竟是剛剛才知道,在一個已然被設定好的世界,我竟然是這樣看待他的。
而更令我感到可笑的是,“書”中的我竟好像是喜歡羊咩,並好像對他多年默默付出求而不得似的。
這感覺就好像是你隨意養了一條小狗,結果忽然有人告訴你這其實是貓,並且你給它的住處是貓窩,吃的是貓糧,非但如此,你還不是隨便養養它而已,而是任勞任怨地為它付出,祈求這位“貓主子”有朝一日能回頭看你一眼。
所以我才說,我覺得我病了。
看著在我面前小口小口喝著湯的羊咩,那些荒誕的字句再度在我腦海中浮現,原來此刻喝湯的羊咩“就宛若一頭輕飲晨露的梅花鹿,舌尖輕輕地探出,眼中透著純真與無辜。”
“商玦?你……你能不能先別看著我,你也吃飯吧。”羊咩說著,夾了一塊肉到我的碗中,霎時間,整個食堂的男人看我的眼神都充滿了怨懟與嫉妒。
“什麽啊,為什麽他能吃到我們咩咩老婆夾的菜?”
“嗚嗚嗚,我也想被咩咩老婆夾菜。”
“商狗,這下開心了吧?”
以上是“書”中這些路人甲內心的真實感受。
要是我現在就把這碗湯扣到羊咩的臉上,你們是不是得拿著機槍來突突我?
看來只要羊咩在我的面前,“書”裏的字句便會如同無處不在的臭蒼蠅一樣,時不時飛來惡心我一下。
看來那些雷死人不償命的描寫,正是“書”加註在羊咩身上無形的“主角光環”。
照這形式看來,想必羊咩就是這“書中”世界的核心人物,俗稱主角,而我身為擁有“有力臂膀”的男人,想必就是他在這個角色的從屬……嗯,用一個更貼切的詞來說,我就是書中愛慕主角的“男x號”了。
一時間胃有些反酸,我扶著額頭,腦袋嗡嗡地痛,花也不紅了草也不綠了飯也不香了,就連原本還算得上“美人”的羊咩,在我眼中都變得面目可憎起來。
上課鈴聲不多時響了起來,我也只得跟羊咩一起回到了教室,因為我們所選課程相同,所以每次我都會假意將他“送”到教室門口,一路上自是也惹得校內同學紛紛側目,男的看了羊咩擡不動腳,女的看了羊咩則忍不住怨妒,至於身為“護花使者”的我,大概也是沾了羊咩的光,書中說我身為學生會副主席兼籃球隊隊長,也是校園內的風雲人物。
在此之前,我從不覺得自己的校園生活如此豐富多彩,成為學生會的一員是我從高中便遺留下來的習慣,而籃球隊隊長則完全只是興趣使然。
如果說這兩重身份加上一個無懈可擊的笑容便能成為眾人口中的“王子”,那麽我也無話可說。
許是發現今天的我格外沈默,羊咩回過頭,眼中滿是擔憂,“今天你的話變得好少。”
“哦,因為在想學生會的事。”
“這樣啊,”站在教室門口的羊咩仿佛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眾人的目光中心一般,他松了口氣,“是呢,畢竟馬上就要競選會長了,我還在擔心,你會不會因為這件事而耽誤學業。”
“怎麽會呢?”職業的假笑是學生會副會長的必修課,我的手輕輕拍在了羊咩的肩膀上,“你啊,與其操心我,不如好好擔心一下自己的功課。”
之前羊咩因為出了車禍一直住院,所以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來上學,課業應當落下了很多,不過根據書中的訊息,憑借他過人的天資,這點小差距他應該能很快就能夠補上的。
我現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讓我坐下來一個人靜一靜,讓我好好理清腦海中“書”的出現究竟是因為什麽。
“那,下了課還是老地方?”羊咩內八著腳,略顯扭捏地看向我,書中他這做派被稱為“嬌羞”。
每天晚上放學,我都會騎著自行車送羊咩回家,如果其間途徑他打工的店鋪,屆時他就會如同“一只靈巧的貓咪一般”跳下車,跟我說他要去賺錢補貼家用了。
作為一個“家庭條件還不錯”的少爺,我也曾對自己非要騎著一個破爛的老式自行車跟羊咩一起上下學的行為感到十分費解,最初我還將這一切解釋為“照顧羊咩自尊心”的善良,如今我才明白原來這一切都是“書”在作祟。
靈魂和肉體在這一刻得到了升華,這一瞬間,我不禁有一種“今日方知我是我”的大徹大悟之感。
坐在靠窗的位置,凝視著講臺上唾沫星子亂飛的老師,我開始深入思考如下幾個問題——
在被籃球砸之前,我的行為是不是都是被“書”控制著的?
既然如此,那麽如今的“我”和之前的“我”是不是得被劃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人?
“書”中的內容我究竟能夠知曉多少,如果我想,它是不是能夠跟隨我的意志自由翻頁?
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究竟是什麽?
我究竟該如何證明“書”存在的正當性,萬一它只是我腦海中的臆想又該怎麽辦?屆時我該如何證明究竟是不是著我瘋了?
以及最重要的——對於如今的局面,我究竟該如何去做?就算我采取了行動,那麽我的目的究竟應該是什麽?
由於太過於深入地思考,老師抽我回答問題的時候我都差點沒接住,好歹我向來聰明絕頂,看著黑板上的板書,便大致猜到了他問的究竟是什麽,否則我這“校園王子”的頭銜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這天晚上,我照常送羊咩回了家,傍晚的微風十分和煦,夕陽也堪稱壯美,要是沒有描寫羊咩那“在夕陽的照拂下那愈顯細膩的肌膚”以及“他哼歌時那宛若天籟的腔調”的書就更好了。
羊咩的家就在我隔壁,我家的大別墅緊挨著他家的小平房,中間隔著一條巷子,貧富的差異如此明顯地劃分開,在這個荒誕的書中世界裏顯得格外好笑。
“那個……商玦,一直以來,真的很謝謝你……一直這麽送我上下學,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謝你。”夕陽下,“漂亮的臉蛋上,那如蝶翼一般輕盈的睫毛細微地顫動著,給人一種極為易碎的美感,可那微啟的紅唇中,柔軟的粉舌卻微微吐出,無端令人產生淩虐的欲望。”
很遺憾的是,此刻的我並沒有如書中所寫的那樣“眸子暗了暗,不由挑起美人那尖俏的下巴,將自己的唇覆了上去”並說:“就當這個是我索要的報酬”這之類的話。
我只是點了點頭,露出王子般的微笑,對他說:“因為咩咩值得。”
作者有話說:
大家好,我是作者烈冶的新文《爛俗者偏好》
作者為了寫我煞費苦心,甚至專門去學習了美受的寫法,據說眼睛都被辣得嗷嗷痛呢!
所以如果大家願意的話,可以給我一點海星一點收藏嗎?
在此替作者謝過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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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咩,我青梅竹馬的好友,籃球場邊為我加油助威的小粉絲,是我漲粉爭面子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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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玦哥,不打了?”
“不打了,你們打吧。”
“哎,輕點兒啊,別把我們的羊咩咩拽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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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都化了”,本該是設定中,我在面對此刻的羊咩時,內心產生的感受。
然而實際上,我卻攥緊了拳頭,忽然生出了一種想要將他這“如豆腐般白嫩的臉蛋”掐紅的沖動。
“商玦?”羊咩看著我,語氣驚疑不定,大概是被我“如豺狼一般深沈的目光”嚇到了。
“放心,我沒事。”沒有搞清楚狀況的我選擇我繼續遵從自己的人設,我習慣性地露出笑容,並且擡起手,撫了撫他“如絲綢般柔順”的頭發,“真是不好意思,讓你擔心了。”
我的世界觀正在籃球擊中我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在弄清楚這一切究竟是怎麽回事之前,我不能輕舉妄動。
見我恢覆了正常,羊咩顯然松了口氣,“嗯,沒事就好,那個,商玦,你想要去吃飯嗎?”
“你餓了?走吧,今天我請客。”
“啊?這怎麽好意思?昨天也……”
“沒關系,跟咩咩吃飯是我的榮幸。”
不知為何,我的大腦很快接受了“書”的存在,是因為它讓我知道“戴上面具”的理由了嗎?跟羊咩並肩走在校園內部的林蔭小道上,我不由沈思著。
忽然,羊咩的腳絆到了一塊鵝卵石,“呀!”他驚叫出聲,那一瞬間——“他輕盈的身軀向前撲去,就宛如受驚的天鵝,在即將摔在地面的前一刻,落入了男人有力的臂膀之中。”
不用懷疑,那個擁有有力臂膀的男人就是我,望著在我懷中小臉通紅的他,我寵溺地笑道:“怎麽這麽不小心?跟我在一起也會走神麽?”
“沒有,你……商玦你放開我……”羊咩在我懷中“嚶嚀”一聲,步伐慌亂地向後撤,而我看著他驚慌失措的模樣,只覺得他“像一只受到驚嚇的小貓咪,就連嚅囁的樣子都是那麽地可愛”。
我承認羊咩長得確實還不錯,比我們學校大多數人都好看,但我真的遠不至於跟個呆瓜一樣,連他個放屁都覺得是香的。
說實話,最初我在羊咩面前扮演溫柔王子的形象只是因為我覺得這樣做會令他更易於掌控,至於更深層的原因,我從沒有多想過太多。
認識羊咩這麽多年,我竟是剛剛才知道,在一個已然被設定好的世界,我竟然是這樣看待他的。
而更令我感到可笑的是,“書”中的我竟好像是喜歡羊咩,並好像對他多年默默付出求而不得似的。
這感覺就好像是你隨意養了一條小狗,結果忽然有人告訴你這其實是貓,並且你給它的住處是貓窩,吃的是貓糧,非但如此,你還不是隨便養養它而已,而是任勞任怨地為它付出,祈求這位“貓主子”有朝一日能回頭看你一眼。
所以我才說,我覺得我病了。
看著在我面前小口小口喝著湯的羊咩,那些荒誕的字句再度在我腦海中浮現,原來此刻喝湯的羊咩“就宛若一頭輕飲晨露的梅花鹿,舌尖輕輕地探出,眼中透著純真與無辜。”
“商玦?你……你能不能先別看著我,你也吃飯吧。”羊咩說著,夾了一塊肉到我的碗中,霎時間,整個食堂的男人看我的眼神都充滿了怨懟與嫉妒。
“什麽啊,為什麽他能吃到我們咩咩老婆夾的菜?”
“嗚嗚嗚,我也想被咩咩老婆夾菜。”
“商狗,這下開心了吧?”
以上是“書”中這些路人甲內心的真實感受。
要是我現在就把這碗湯扣到羊咩的臉上,你們是不是得拿著機槍來突突我?
看來只要羊咩在我的面前,“書”裏的字句便會如同無處不在的臭蒼蠅一樣,時不時飛來惡心我一下。
看來那些雷死人不償命的描寫,正是“書”加註在羊咩身上無形的“主角光環”。
照這形式看來,想必羊咩就是這“書中”世界的核心人物,俗稱主角,而我身為擁有“有力臂膀”的男人,想必就是他在這個角色的從屬……嗯,用一個更貼切的詞來說,我就是書中愛慕主角的“男x號”了。
一時間胃有些反酸,我扶著額頭,腦袋嗡嗡地痛,花也不紅了草也不綠了飯也不香了,就連原本還算得上“美人”的羊咩,在我眼中都變得面目可憎起來。
上課鈴聲不多時響了起來,我也只得跟羊咩一起回到了教室,因為我們所選課程相同,所以每次我都會假意將他“送”到教室門口,一路上自是也惹得校內同學紛紛側目,男的看了羊咩擡不動腳,女的看了羊咩則忍不住怨妒,至於身為“護花使者”的我,大概也是沾了羊咩的光,書中說我身為學生會副主席兼籃球隊隊長,也是校園內的風雲人物。
在此之前,我從不覺得自己的校園生活如此豐富多彩,成為學生會的一員是我從高中便遺留下來的習慣,而籃球隊隊長則完全只是興趣使然。
如果說這兩重身份加上一個無懈可擊的笑容便能成為眾人口中的“王子”,那麽我也無話可說。
許是發現今天的我格外沈默,羊咩回過頭,眼中滿是擔憂,“今天你的話變得好少。”
“哦,因為在想學生會的事。”
“這樣啊,”站在教室門口的羊咩仿佛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眾人的目光中心一般,他松了口氣,“是呢,畢竟馬上就要競選會長了,我還在擔心,你會不會因為這件事而耽誤學業。”
“怎麽會呢?”職業的假笑是學生會副會長的必修課,我的手輕輕拍在了羊咩的肩膀上,“你啊,與其操心我,不如好好擔心一下自己的功課。”
之前羊咩因為出了車禍一直住院,所以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來上學,課業應當落下了很多,不過根據書中的訊息,憑借他過人的天資,這點小差距他應該能很快就能夠補上的。
我現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讓我坐下來一個人靜一靜,讓我好好理清腦海中“書”的出現究竟是因為什麽。
“那,下了課還是老地方?”羊咩內八著腳,略顯扭捏地看向我,書中他這做派被稱為“嬌羞”。
每天晚上放學,我都會騎著自行車送羊咩回家,如果其間途徑他打工的店鋪,屆時他就會如同“一只靈巧的貓咪一般”跳下車,跟我說他要去賺錢補貼家用了。
作為一個“家庭條件還不錯”的少爺,我也曾對自己非要騎著一個破爛的老式自行車跟羊咩一起上下學的行為感到十分費解,最初我還將這一切解釋為“照顧羊咩自尊心”的善良,如今我才明白原來這一切都是“書”在作祟。
靈魂和肉體在這一刻得到了升華,這一瞬間,我不禁有一種“今日方知我是我”的大徹大悟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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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籃球砸之前,我的行為是不是都是被“書”控制著的?
既然如此,那麽如今的“我”和之前的“我”是不是得被劃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人?
“書”中的內容我究竟能夠知曉多少,如果我想,它是不是能夠跟隨我的意志自由翻頁?
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究竟是什麽?
我究竟該如何證明“書”存在的正當性,萬一它只是我腦海中的臆想又該怎麽辦?屆時我該如何證明究竟是不是著我瘋了?
以及最重要的——對於如今的局面,我究竟該如何去做?就算我采取了行動,那麽我的目的究竟應該是什麽?
由於太過於深入地思考,老師抽我回答問題的時候我都差點沒接住,好歹我向來聰明絕頂,看著黑板上的板書,便大致猜到了他問的究竟是什麽,否則我這“校園王子”的頭銜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這天晚上,我照常送羊咩回了家,傍晚的微風十分和煦,夕陽也堪稱壯美,要是沒有描寫羊咩那“在夕陽的照拂下那愈顯細膩的肌膚”以及“他哼歌時那宛若天籟的腔調”的書就更好了。
羊咩的家就在我隔壁,我家的大別墅緊挨著他家的小平房,中間隔著一條巷子,貧富的差異如此明顯地劃分開,在這個荒誕的書中世界裏顯得格外好笑。
“那個……商玦,一直以來,真的很謝謝你……一直這麽送我上下學,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謝你。”夕陽下,“漂亮的臉蛋上,那如蝶翼一般輕盈的睫毛細微地顫動著,給人一種極為易碎的美感,可那微啟的紅唇中,柔軟的粉舌卻微微吐出,無端令人產生淩虐的欲望。”
很遺憾的是,此刻的我並沒有如書中所寫的那樣“眸子暗了暗,不由挑起美人那尖俏的下巴,將自己的唇覆了上去”並說:“就當這個是我索要的報酬”這之類的話。
我只是點了點頭,露出王子般的微笑,對他說:“因為咩咩值得。”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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