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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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我是許清風, 今年37歲,一個生活在九零年代單身至今,事業有成的老光棍。

卻怎麽也想不到, 在苦了前半生開始風光的緊要關頭, 卻一切歸零, 穿越到對於我來說過於先進, 一本小說中的世界裏。

許多新奇的地方都會讓我感到吃驚,花了好長時間才完全適應新的挑戰,並且還會感到有趣。

可我時不時還是會懷戀過去那從出生成長到成熟, 待了三十多年的世界。

跟原來的許清風一樣,我也是從大山裏走出的孩子。

家裏的瓦房每到下雨天就會漏雨,等擱個盆接著才行,可卻沒有多餘的閑錢補新瓦。

父母生了六個兄弟姐妹, 而我作為大哥, 便需要處處包容退讓著他們, 任性幼稚這樣的詞語,從來不曾出現在我身上。

終於……當父親不願意供我高中, 而是想把學費留給其他兄弟吃喝的時候,我就知道該離開家了。

因為這個家已經沒有留給我任何東西,而我也沒有任何還能拱手讓人的東西。

孤身一人去沿海城市尋找機遇,找份工作, 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 但我卻樂於接受。

因為敏銳的直覺在提醒, 風險與回報是成正比的, 如果這時候不去拼, 那等待的將會是在大山裏放一輩子牛。

90年代,正是挖金的最佳機遇。

有很多人情況相似, 從農村中走出,都來沿海城市想尋找機遇。

可跟我一樣,都沒有學歷,除了空有一身力氣也就沒別的了。

哦對,稍微有些不同的大概是自己這張與尋常人比起來更俊俏的臉龐,受到了不少小姑娘的青睞,只是當時的我滿腦子都想著挖金,沒心思浪費在情情愛愛上。

工地仿佛成為他們這群十幾歲年輕人的最佳歸宿,當時的我也不例外加入了建築工人的行業。

年輕,不怕吃苦,再累也不覺得,反而因為天生善於交際,而跟人打作一團,在人群裏混出個好名聲來。

這一天,工地上的監工又吩咐了個臟活下來,指著人群吆喝道:“你們誰,去把這下水道處理幹凈,馬上!”

監工指著的地方正散發著惡臭,不少人正捏著鼻子。

深不見底的下水道裏被人投放了許多生活垃圾,像染血的姨媽巾屢見不鮮,更別提還會有些別的,更惡心的東西。

這是誰都知道的臟活累活,因為一個月總有這麽四五次的吩咐。

但……

“我來吧。”即使是在工地,我也身上穿著幹幹凈凈的緊身白背心,露出精悍有力的赤膊,腰身精瘦。

因為喜歡潔凈,一天總得洗三四次澡。

即使不用去看其他人的臉色,也能猜到他們多半都是慶幸而佩服的。因為只要有我在,每次這樣的臟活都攬下來。

這也是擁有好人緣的因素之一,但我為的並不是這些虛名,更多的是發自本心的擔當,已經習慣。

而正當我忙碌在惡臭的下水道中,剛才的場景卻被路過的貴人給盡收眼底。

也正因為這份能吃常人不能吃的苦所展現的韌性,才多了被貴人看中提拔的機會。

而這之後在有人幫扶後,我的事業才算真正入目,參加了不少酒局,認識更多人脈後就將眼光放在發展不錯的房地產上。

很快奮鬥出別墅豪宅就開始搞自己的公司做投資,時間轉眼就過去二十年,從一無所有的年輕人轉變成無人不知的傑出企業家。

終於都事業都穩定下來,決定該找個心動的女人成家,卻陰差陽錯……讓我來到了這遍地是gay的世界。

思來想去,或許所有看似巧合的一切,大概都是為了促成我跟修的相逢。

畢竟,沒有人比他更加讓我心動,從初次見面心臟就已經不受控制。

這就表明了這就是命中註定的緣分。

剛開始我只是站在利益角度,出於自保才想刻意去營造我與修之間的友誼,從每天發幾條信息來讓對方記住自己,就足夠證明用心。

再到發自本心地想跟霍修將友誼持續到老,現在想來那時的我還是太過於單純。

連什麽時候友誼變質都不知道,還傻傻地在那撮合兩位主角,殊不知自己的屁股早就被青年給盯上了。

這也不能怪我,畢竟對自己的定位一向都非常清晰,怎麽想得到霍修會口味大變……

沒有跟霍修結婚前,我知道自己是對他有好感的,但絕對沒有達到戀人的程度,只是偶爾眼神會有些挪不開而已。

每次香煙的煙霧籠罩在那張五官立體的臉龐上時,我就會跟被迷了眼一樣像看見了仙人,根本無法將霍修跟我兩人聯系在一起。

這完全不是自卑,而是站在理性的角度上這麽覺得。

所以在沒結婚前,我一心想的是怎麽遠離對方,而被婚姻聯系起來後,原本以為會很糟糕的後果並沒有發生。

比如……被厭棄,怎麽說兩人都截然相反,生活在一起肯定會有諸多不便。

但這些都沒有發生,事實恰恰相反,我終於感受到了來自他人強烈的愛意。

我有些缺愛,這點我很清楚。

畢竟從小到大,就沒有人會全心全意向著自己,我永遠都是第二順位。

無論是在父母,朋友或者其他人那裏,都不唯一值得奔赴的選擇。總會有比我更重要的人。

蹉跎半生,結果到頭來身邊什麽人也沒有。多半老天爺也看不下去,決定要給我一次機會吧,大概?

……

還記得當初跟霍修一起吃飯,他送給了我一朵玫瑰。

還說:【花束太擁擠,它是最漂亮的那朵,唯一匹配你的玫瑰。】

這句話我記得特別清楚,因為那朵玫瑰真的太漂亮了,足夠人印象深刻。

那時我聽懂了,‘唯一’的含義,但我選擇裝不懂。因為我已經過了年少沖動的時候,成熟後當然懂得權衡利弊跟風險。

註定沒有好結果的故事,還不如不開始。

可之後跟霍修的相處中,對方用行動推翻了我用大腦做出的判斷。

霍修是說到做到的人,完全沒有出現想象中的愛意消減,最終成為陌路人的跡象。

反而每天都能讓我感受到被愛意包裹,甚至是淩駕於霍修本人之上,對方的第一選擇。

這很難讓人不被打動,日久生情這個必成語,並不只是在床上生效,而是在日覆一日的相處中,逐漸在我身上應驗。

當發現生活中再也不能缺少霍修存在的時候,從顧天澤手中看見的照片卻成為打破這一切的炸彈。

那天在等霍修回家的時候,我甚至還會經常想——如果我沒發現這張照片,是不是就不用親手去打破現有的幸福了。

不……這是懦夫才會有的逃避思想。

雄鷹當慣了,竟然傻到想當鴕鳥,這真是太可笑了。

在等待過程中的每分每秒都跟被烈焰炙烤沒有任何區別,非常難熬。

種種念頭劃過腦海始終沒有停歇。

做出離婚這個決定的時候,許清風自己都覺得自己很悲慘。

顧朝夕是失敗的第一段婚姻,這個原因不能歸結在他身上,但跟霍修的婚姻如果再次分開。

只會讓我覺得,這輩子命犯孤星,註定孑然一身。

什麽婚姻,什麽愛情,都是扯淡。還是跟鈔票過一輩子比較實在,畢竟後者是可以通過努力換來的。

而前者……

緣這個字不確定性太大。

等霍修回家之後,一切都按照我預想中發展,我說出的每一句話,都是在腦海中提前演練過的。

包括霍修會挽留,這也是預料之中,畢竟對方的愛從來都不加掩飾。

如果能做到像我這樣說抽身就抽身的幹凈利落,那就不是霍修了。

可真正讓我沒想到的是,霍修竟然會因為想求得我的原諒,而跪下。

這可是霍修啊……

出生就註定了永遠都高高在上,被眾星捧月,所有人矚目的焦點霍修。

能夠猜到的是,這恐怕是霍修第一次下跪。

男人膝下有黃金,換作是許清風,就算是砍斷自己的腿,都不會為了任何人而下跪。

認為霍修自私,不擇手段的同時,很清楚的一點是,我們是同一類人。

只是因為我的執念還沒有到那麽深,如果說當我迫切想得到什麽,會做出的手段不會比霍修好到哪裏去。

畢竟在生意場上活到最後的佼佼者,又能無害到哪裏去。

我能原諒他,同時我也放過了自己。

對,我舍不得,所以還是不要折磨彼此的好。

很清醒地認知到一點就是,在最理智的年紀,已經陷入了無法自拔的熱戀。

感情的事,真不是我能控制的。

其實我很想告訴霍修一句話,只是覺得有些太過膩乎而難以開口。

悄悄告訴你們,你們可不能說出去。

“不完美是你,完美是你,我在乎的不是你身上的瑕疵,只是你。”

說起來霍修的生日快要到了,我還沒有想好給他準備什麽生日禮物。

到時候還是多問問年輕人的意見,盡量讓霍修看見禮物的時候就能夠笑出來。

因為——修笑起來的樣子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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