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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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跟林爽還是分手了。

因為我的良心在隱隱作痛。那天天氣很悶,但是沒有下雨,林爽下了課來我的公司給我送傘。

我一出公司就看到了他。他站在門口,沈默的佇立在墻上,手上拿著一把很普通的天堂傘,身穿的米白色短袖快要跟墻底融為一體。我隱約感覺他身形消瘦了不少,風把他的短發吹得有些淩亂。

我所在的公司門口還算一個比較繁華的商業區,有很多人來來往往,我該去拉起他的手,吐槽今天老板是怎樣的酒囊飯袋,順便計劃要做什麽菜,然後激烈的給他一個吻。

可我沒有這樣做。

我沈默的站在他面前,過了片刻,對他說:“林爽,我們分手吧。”

然後我聽見他說:“好。”

我不開心。我已經沒有了年輕時候的遲鈍,從他的語氣裏,我也聽出了弦外之音,他在說:“我不想愛你了。”

我們沈默的去了小吃街,吃了一頓燒烤,喝的爛醉,林爽也是。然後我在快要打烊的花店買了一支不再新鮮的綠桔梗,塞進林爽的手心。

我的聲音在晚風裏逐漸消散,我說:“你很好。”

我猜林爽也厭煩了我的無理取鬧和做作,他什麽都知道,或許在一個月前,又或許在我犯了下那件錯事後,愛人總能察覺到我的一舉一動。

他們只是不說,想要粉飾太平,就像用新的記憶掩蓋舊的記憶一樣,但就像我說的,裂痕永遠不會消失。

那天後我買了新的車票,去往雲南的一個小鎮。

我會留戀這個地方的,我想。

我先是坐客車到了遵義,然後坐高鐵去了大理,再坐客車去了縣城的一個鎮子上。我很久沒有這麽長途旅行過了,以至於下了車都是昏昏沈沈的。

那裏是有名的旅游勝地,來往的人很多,我找了個青旅住下,在窗簾密閉的房間內和幾個游客一起酣然大睡。

我大概三四天沒有出門,靠泡面過活。我曾吃過兩個多月的泡面,這對我來說沒什麽難度,只是偶爾,很偶爾的時候,我會想起林爽做的飯菜,有一種家的感覺。

我意識到我該出去賺錢了,因為我並沒有太多積蓄。

我問了青旅的老板,她很熱心的為我指路。又過了兩天,我找到了一份在餐廳端盤子的工作,幸運的是那裏還包一餐飯和住宿。

過了半個月,我跟幾個員工熟悉起來,其中一個叫阿月的女孩子很好奇的問我:“你沒有感覺你是在莫名其妙的活著嗎?”

可以說是很不禮貌了。我只是笑笑,說:“或許吧。”

這裏民風淳樸,我們幾個員工有時候會湊在一起偷吃要端給客人的菜。當然,只是偷偷用幹凈的筷子夾幾塊。

這裏水果很便宜,我用很少的錢就可以買到很多水果。我晚餐大多數時候都靠這個過活。

我的舍友是一個叫春的男生,他很年輕,大概十六七歲的樣子。

我問他:“為什麽不讀書。”

春有著這個年齡段的意氣風發,他說道:“我不喜歡讀就不讀了,靠這份工作也能活得很好,那又有什麽關系呢?”

春也是一個理想主義的人,但是不同於陳瑜的理想主義。一個認為糞裏包金,一個以為金裏包糞。雖然他們都殊途同歸,堅定的認為世界總能如他們所願。

我犯了這個年紀的通病,問他:“你不結婚嗎?”

惡心至極的問題。

春回答道:“你一個年近三十孑然一身來到這裏的人不太適合問這個問題。”

後來我跟春的關系越來越好了。成為了忘年交的存在。

這個世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曾經以為我不是個普通人,經歷社會的磨煉後只好認命,再後來,我又覺得這個世界都沒有普通人,他們全都是沈浸在自我世界裏的英雄。

他教會了我我從來不明白的道理。也讓我意識到我居然快三十歲了,到了本該事業有成的而立之年。

我告訴春我在A市的地下室吃了兩個月的泡面,他驚訝於我的頑強生命力。其實到頭來我並沒有去過多少地方,春卻堅持認為我是一個孤獨漂泊的富有浪漫氣息的流浪文藝青年。

多獨特的標簽。

我們在晚上去一個很著名的酒吧喝酒,我上臺借用他們的吉他彈唱了一首歌,叫《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我只會這一首,多虧我在那個吉他之城生活過兩年的緣故。

天曉得我腦子裏掠過多少個人的名字。

春認為我更有文藝青年的感覺了,把我介紹給他們志同道合的朋友,都是些充滿朝氣的青少年,抽煙喝酒說臟話,還紋了紋身,那是我讀書時候避之不及的一類人,我在十幾年後卻跟他們在一起聊天暢談,以一個經歷頗多的年長者的身份,這個世界真是怪誕。

我該勸他們好好學習的,但當時氣氛太好,我不願意掃興,而且努力學習的後果我幾乎都預料到了,不是我當初設想的,美好的未來,

我在酒過三巡後跟他們說了我曾經做過的工作,“我買過保險,做過推銷員,當銷售,還在一個算是不錯的公司當過小職員,我去工廠當過流水線工人,還在一家收入低迷的建築公司當行政助理,最後來到這兒,當了一名餐廳的服務員。”

他們說我很酷,我不置可否的笑笑,飲盡最後一杯酒。

我換了一份工作,是在一個火龍果果園裏摘果子。每天被太陽曬得很黑,但工資稍微比端盤子高了一點。

我大部分時間都是孤獨的。我痛恨深夜,每每熬到天亮,又被困倦感包圍,然後昏昏欲睡,長此以往,我覺得我的嗜睡越來越嚴重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決定再次離開,可我不知道該去哪兒。

那時我已經很久沒有給家裏打過錢了。我的卡裏莫約有一萬多,我想我該回一次家,但我又很抗拒這件事,不知不覺間,我在這裏已經呆了兩年。

我大多數時候都很討厭我的家庭結構,它讓我失去了感知愛的能力。但我如今不得不感謝它,讓我少了很多累贅。是的,我十分可恥的將這種責任稱之為累贅。

在某個下午,那天天氣實在好極了,我在這個鎮子上游蕩了一圈,靠著那些歷經風霜的名勝古跡,我搭便車去了縣城裏。然後坐公交在隨機一個站臺下車。

我看到了精神病院。就那一瞬間,無數荒誕的想法油然而生,我想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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