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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四簫和何勇押著酒回到酒鋪,就看到沈槐之一個人正無聊地趴在小木桌上哢嚓哢嚓地吃著零嘴,桌上一字排開四個油紙包,得味樓的炸蝦、炸魚、炸素丸子、炸肉丸子各一份,其中炸蝦已經見了底,肉丸子岌岌可危,素丸子滿滿當當沒啥動靜,炸魚少了一大半。
何四簫:……倒真是絕對不會虧待自己。
“哎,四哥,勇哥!你們總算回來啦!”沈槐之轉頭看到挑棉簾進門的是何四簫和何勇,眼睛唰地一下就亮了,“我一個人在這鋪子呆了一上午呢,還幫你們賣出去了五壇酒,怎麽樣,我厲害吧。”
何四簫和何勇連連點頭,誇他簡直經商奇才並不約而同十分有默契地隱瞞了酒鋪零售日銷百壇的事實。
“你們上午去幹什麽了?居然都不在,這生意還要不要做了啊?虧得有小爺我在這幫你們賣酒,要不然吶嘖嘖嘖……”沈槐之伸向素丸子油紙包的手在碰到丸子前一個急轉彎最終還是從隔壁油紙包裏拈起條小炸魚扔進自己嘴裏,哢嚓哢嚓幾聲,桌上立馬又多了一個小魚頭。
“抱歉,上午和何勇去碼頭卸貨了。”何四簫連忙倒了一杯溫水給沈槐之遞過去,“吃太多油炸的吃食會口渴的。”
“哎沒事,我在家可吃不到零嘴,想吃零嘴了就只能奔我四哥這來啦!”沈槐之懶洋洋地一口幹掉水,隨即又往嘴裏塞了一個炸肉丸子。
“哦,是麽,”何四簫眼中神色明暗不定,“將軍家管得可真嚴。”
“誰說不是呢,”沈槐之沒骨頭似的癱在桌上,“對了,四哥,你剛才說去卸貨了?是何家的酒麽?”
“是。”
“四哥,你家的酒有名字麽?”
“名字是何家酒,壇封上的紅布上寫一個何字便是。”
“啊?”沈槐之立刻來了精神,“這麽隨便?那怎麽行?四哥你家的酒那麽好喝,必須想一個響當當的名頭!”
“哦?”何四簫萬萬沒想到沈槐之還有這個愛好。
“四哥,我記得你家的酒是高粱釀造然後加入一些果子酒進去的?”沈槐之已經翻出封酒壇用的紅布和筆墨開始躍躍欲試。
“嗯是的,這一批用的是霜降後采摘的葡萄釀出的葡萄果子酒。”
“哦,也是……酒都賣出去那麽多了,那何字招牌還是不能變,我給你設計一個logo吧,肯定能把別的酒都給比下去!”
“樓……什麽?”
“啊,就是……商標!”
“商標又為何物?”
“就是……哎呀,就是一個標志,把咱們何家酒和別家酒區分開來的最為顯著的標志。”解完惑(相當於沒解,畢竟在古人世界觀裏,用姓氏區別已經足夠了),沈槐之就開始埋頭苦幹沒再說話。
咱們何家酒……?何四簫眼中的不快一閃而過。
“好了!”沈槐之放下筆,把紅布遞到何四簫面前,只見四四方方的紅色粗棉布中間偏左下的地方,寫著一個圓圓胖胖的“何”字,而右上處則畫著一串圓嘟嘟胖乎乎的葡萄,整幅字畫如稚子捉筆而成,倒也的確憨態可掬。
“槐之的字挺獨特啊。”還沒等何四簫想出一個既不違背良心又不會傷及沈槐之自尊心的評價,恰巧搬酒進來的何勇就在二人身後直白地插了一句嘴。
“嘿!”沈槐之努了努嘴,“我只是不擅長毛筆寫字而已,其實我的字還挺好看的。”
不吹牛,精釀館裏每天更換的今日菜單和酒單都是沈老板自己寫的。
“哦?”何四簫歪頭好奇道,“莫非槐之還有別的寫字方式?”
“唉,看來我今天必須展示一下了。”沈槐之開始在自己懷裏掏了起來,自從上次自己抄《規訓錄》被覃烽和落栗無情嘲諷自己的字跡以後,沈槐之就絞盡腦汁地思考該如何才能為自己的字正名,最後靈光一現,硬筆書法的源頭是鵝毛啊!於是在和寧府廚房裏的大白鵝大戰三百回合並痛失一件昂貴的外套之後,終於成功從人家的大翅膀上揪下來好幾根硬羽毛,在家裏埋頭好一陣琢磨,終於成功覆刻出了一支寶貴的古早羽毛筆,蘸蘸墨,雖然字寫不了幾個,但好歹可以證明自己的書法水平了。
只見沈槐之得意地從自己懷中掏出一只白羽毛,然後用削尖了的羽管根蘸了蘸墨,就擼起袖子朝宣紙招呼上了。
何四簫:???
何勇:???
“你們看!”沈槐之扔下白羽毛,把手中的宣紙遞給何四簫。
宣紙上兩排黑色小字雋秀清麗,的確和沈槐之用毛筆寫出來的字大相徑庭。
“哎,沒想到槐之還有這般技藝!”何勇湊在何四簫身旁看著宣紙上的字,嘖嘖稱奇道。
“所以說嘛,我並不是字寫得不好,是不太會用毛筆而已啦,”沈槐之單手支頤,兩眼放空,一邊轉著手中的白羽毛,一邊無不感慨地自言自語,“姓寧的嫌我字醜,嘿,我還不寫給他看了!”
何四簫:……
在給四哥畫了好些個壇封後,平日裏疏於鍛煉的沈槐之開始明顯地體力不支,他突然發現自己忘記了一個重要事實,這是千年前的祝朝啊,要真的畫logo就只能個個都手畫,又沒有掃描儀和覆印機,但是海口都誇出去了……
眼瞧著沈槐之寫寫畫畫得越來越慢,最後何四簫只得忍著笑按下他顫抖的手,把他畫的胖葡萄加矮圓字的組合直接貼在酒鋪中最顯眼的墻壁上作酒鋪的招牌,這才讓這位雖然依然熱情但明顯已經失去激情的沈公子作罷。
晚上,和寧老侯爺請過安的沈槐之跟著寧風眠回到房中,經過昨晚的第一夜相處,沈槐之顯然對如何對付寧風眠有了一些心得——拿出當初對付小侄女雪兒的法寶即可。
簡而言之就是講故事。
令沈槐之意外的是,這位常年在外征戰的將軍,在私生活上的習慣居然呈現出一種奇特的矛盾:他不喜歡華貴的衣服,在侯府往往就是白色或青色棉麻素衣袍,也不喜歡精致的餐食,甚至飲食都以清淡為主而不像西北人民那樣慣愛吃牛羊肉,但卻嚴格落實每天沐浴這件頗具有儀式感的事情——沈槐之認為這是在缺水的大西北落下的毛病,就像挨過餓的人喜歡囤糧一樣。
問題是……寧風眠他一個雙腿無法行走的人,是如何完成洗澡工作的呢?沈槐之在寧風眠在臥室裏間洗澡的空檔裏,本來坐在桌前撐著腦袋冥思苦想自己曾經給小侄女講過的故事,不知道怎的,思緒就跟著嘩啦啦的水聲飄到了正在洗澡的寧風眠身上。
想到他淺淡如冰的眼眸,又想到他隱藏在黑發中漂亮修長的脖頸,那些淺色的從來都系得整整齊齊十分妥帖到根本不露半點脖頸以下肌膚的衣領……那些層層疊疊的衣物之下的身體會是什麽樣子的呢?這麽多年的行軍打仗,身上會不會有許多傷痕?他受傷的腿又是什麽樣子的呢?會不會已經肌肉萎縮到只剩一把枯骨了?
古人不知道覆健,又或者可以給他按按摩保持肌肉彈性?
嗨,想什麽呢,難不成讓他現在就康覆然後叛國自己給自己拉死亡進度條麽?沈槐之使勁晃了晃腦袋。
“在想什麽?”寧風眠的聲音冷不丁地出現,把還在想入非非的沈槐之嚇了一大跳,猛地回頭,沐浴完畢穿戴整齊的寧風眠已經扶著輪椅滑到了自己身後。
“啊?沒……沒什麽,”沈槐之結結巴巴道,“你自己沐浴會不會不方便?或許我可以幫你,兄弟之間不用客氣。”
“不用,我自己可以。”寧風眠語氣平淡地拒絕道。
沈槐之覺得寧風眠這人八成是有什麽毛病,他以前上學的時候踢球崴了腳,每天變著法使喚球隊裏的兄弟給自己搓澡,啊那簡直就是帝王般的享受,他居然不要?難道他在軍營裏也這麽講究,軍營裏不都是男人麽,難道不在一起洗澡?或許……沈槐之福至心靈地突然想到了另一種可能性,莫非……
寧風眠其實喜歡的是男人?!
“看我做什麽?”寧風眠有些奇怪地看著直楞楞盯著自己的沈槐之。
“嗷,沒什麽!咳,今天再給你講個故事吧?”沈槐之努力咳了一聲道,“今天給你講一個阿拉丁和神燈的故事。”
“今天不聽故事。”
?
“今天你要練字,”寧風眠平靜地滑到書案前,一邊有條不紊地鋪紙、研磨、洗筆一邊說道,“我娘的冥壽就要到了,你作為長夫人是要寫帖燒給我娘拜祭的,這幾日必須把字寫好了。”
沈槐之:……
我怎麽不知道還有這個規矩,寧風眠你誆我的吧!沈槐之皺著眉一臉不信任地盯著寧風眠,鼻梁上的那顆小黑痣在燭火中閃動,將主人心中的萬般不爽以爆燈的形式演繹了個徹底。
寧風眠倒是不為所動,繼續慢條斯理地磨著墨:“好了,可以開始了。”然後雙手交疊地放在腿上,好整以暇地等著沈槐之,耐心足得和平時那個說一不二的冰山簡直形成鮮明的對比。
沈槐之在寧將軍的威嚴氣場負隅頑抗了沒多久就甘拜下風,不情不願地拿起了筆。
“不對,”還沒寫兩個字,寧風眠就在一旁說道,“你拿筆的姿勢不對。”
沈槐之:?不是,你管我對不對,拿著能寫字不就成了。
“握筆不正,所以寫字虛浮無力,字當然就站不起來了,你的食指應該壓住筆桿。”
“還是不對。”
“還是不對!”
寧將軍這輩子大概是頭一次遇見還有不會拿毛筆的人,氣得最終放棄男男授受不親的底線,把輪椅直接滑到沈槐之的身邊,傾身向前把沈槐之整個人環在懷中,左手壓住沈槐之的手,右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糾正沈槐之的握筆姿勢,然後用力握住沈槐之的手在紙上寫起字來。
寧風眠身上有一股好聞的清水混合著皂角植物香氣的味道,忽地就把沈槐之圍了個結實,一縷烏黑的頭發滑了下來,和沈槐之稍微偏褐色的頭發纏繞在了一起。
他的頭發真黑啊,沈槐之想著。
或許是真的生氣了,寧風眠用的力氣很大,不僅右手被他捏得生疼,沈槐之被寧風眠壓住的左手也被他拇指上戴著的扳指咯的生疼,沈槐之仿佛是個被他操縱的機器,具體寫了些啥統統不知道,註意力居然跑偏到寧風眠左手拇指戴著那枚扳指上去了。
那是一枚脂玉扳指,瑩潤而透光,上面有著覆雜的雕花,似乎和寧雨漸手上戴著那枚碧玉扳指是一白一綠的一對。
一對?難道不應該是我和寧風眠一人一個嗎?
不是我為什麽會這麽想?
直到此時,沈槐之終於覺得現在兩人的氛圍似乎十分不對勁,寧風眠把自己關在懷裏捉手寫字,自己則被寧風眠身上特有的香氣纏繞了個徹底,仿佛處於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微涼的繭裏,而自己卻並沒有覺得哪裏不妥。
在意識到自己沒有覺得哪裏不妥的時候,沈槐之立馬開始覺得這個沒有覺得哪裏不妥十分之不妥起來——我喜歡黑長直萌妹的我發誓!
“哥!”寧晚意興沖沖的聲音響起,連門都沒敲地就直接沖進來房中,“路上碰到覃大哥給你端藥,我就截胡給你端進來——了——?”
此時放開很明顯已經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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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四簫和何勇押著酒回到酒鋪,就看到沈槐之一個人正無聊地趴在小木桌上哢嚓哢嚓地吃著零嘴,桌上一字排開四個油紙包,得味樓的炸蝦、炸魚、炸素丸子、炸肉丸子各一份,其中炸蝦已經見了底,肉丸子岌岌可危,素丸子滿滿當當沒啥動靜,炸魚少了一大半。
何四簫:……倒真是絕對不會虧待自己。
“哎,四哥,勇哥!你們總算回來啦!”沈槐之轉頭看到挑棉簾進門的是何四簫和何勇,眼睛唰地一下就亮了,“我一個人在這鋪子呆了一上午呢,還幫你們賣出去了五壇酒,怎麽樣,我厲害吧。”
何四簫和何勇連連點頭,誇他簡直經商奇才並不約而同十分有默契地隱瞞了酒鋪零售日銷百壇的事實。
“你們上午去幹什麽了?居然都不在,這生意還要不要做了啊?虧得有小爺我在這幫你們賣酒,要不然吶嘖嘖嘖……”沈槐之伸向素丸子油紙包的手在碰到丸子前一個急轉彎最終還是從隔壁油紙包裏拈起條小炸魚扔進自己嘴裏,哢嚓哢嚓幾聲,桌上立馬又多了一個小魚頭。
“抱歉,上午和何勇去碼頭卸貨了。”何四簫連忙倒了一杯溫水給沈槐之遞過去,“吃太多油炸的吃食會口渴的。”
“哎沒事,我在家可吃不到零嘴,想吃零嘴了就只能奔我四哥這來啦!”沈槐之懶洋洋地一口幹掉水,隨即又往嘴裏塞了一個炸肉丸子。
“哦,是麽,”何四簫眼中神色明暗不定,“將軍家管得可真嚴。”
“誰說不是呢,”沈槐之沒骨頭似的癱在桌上,“對了,四哥,你剛才說去卸貨了?是何家的酒麽?”
“是。”
“四哥,你家的酒有名字麽?”
“名字是何家酒,壇封上的紅布上寫一個何字便是。”
“啊?”沈槐之立刻來了精神,“這麽隨便?那怎麽行?四哥你家的酒那麽好喝,必須想一個響當當的名頭!”
“哦?”何四簫萬萬沒想到沈槐之還有這個愛好。
“四哥,我記得你家的酒是高粱釀造然後加入一些果子酒進去的?”沈槐之已經翻出封酒壇用的紅布和筆墨開始躍躍欲試。
“嗯是的,這一批用的是霜降後采摘的葡萄釀出的葡萄果子酒。”
“哦,也是……酒都賣出去那麽多了,那何字招牌還是不能變,我給你設計一個logo吧,肯定能把別的酒都給比下去!”
“樓……什麽?”
“啊,就是……商標!”
“商標又為何物?”
“就是……哎呀,就是一個標志,把咱們何家酒和別家酒區分開來的最為顯著的標志。”解完惑(相當於沒解,畢竟在古人世界觀裏,用姓氏區別已經足夠了),沈槐之就開始埋頭苦幹沒再說話。
咱們何家酒……?何四簫眼中的不快一閃而過。
“好了!”沈槐之放下筆,把紅布遞到何四簫面前,只見四四方方的紅色粗棉布中間偏左下的地方,寫著一個圓圓胖胖的“何”字,而右上處則畫著一串圓嘟嘟胖乎乎的葡萄,整幅字畫如稚子捉筆而成,倒也的確憨態可掬。
“槐之的字挺獨特啊。”還沒等何四簫想出一個既不違背良心又不會傷及沈槐之自尊心的評價,恰巧搬酒進來的何勇就在二人身後直白地插了一句嘴。
“嘿!”沈槐之努了努嘴,“我只是不擅長毛筆寫字而已,其實我的字還挺好看的。”
不吹牛,精釀館裏每天更換的今日菜單和酒單都是沈老板自己寫的。
“哦?”何四簫歪頭好奇道,“莫非槐之還有別的寫字方式?”
“唉,看來我今天必須展示一下了。”沈槐之開始在自己懷裏掏了起來,自從上次自己抄《規訓錄》被覃烽和落栗無情嘲諷自己的字跡以後,沈槐之就絞盡腦汁地思考該如何才能為自己的字正名,最後靈光一現,硬筆書法的源頭是鵝毛啊!於是在和寧府廚房裏的大白鵝大戰三百回合並痛失一件昂貴的外套之後,終於成功從人家的大翅膀上揪下來好幾根硬羽毛,在家裏埋頭好一陣琢磨,終於成功覆刻出了一支寶貴的古早羽毛筆,蘸蘸墨,雖然字寫不了幾個,但好歹可以證明自己的書法水平了。
只見沈槐之得意地從自己懷中掏出一只白羽毛,然後用削尖了的羽管根蘸了蘸墨,就擼起袖子朝宣紙招呼上了。
何四簫:???
何勇:???
“你們看!”沈槐之扔下白羽毛,把手中的宣紙遞給何四簫。
宣紙上兩排黑色小字雋秀清麗,的確和沈槐之用毛筆寫出來的字大相徑庭。
“哎,沒想到槐之還有這般技藝!”何勇湊在何四簫身旁看著宣紙上的字,嘖嘖稱奇道。
“所以說嘛,我並不是字寫得不好,是不太會用毛筆而已啦,”沈槐之單手支頤,兩眼放空,一邊轉著手中的白羽毛,一邊無不感慨地自言自語,“姓寧的嫌我字醜,嘿,我還不寫給他看了!”
何四簫:……
在給四哥畫了好些個壇封後,平日裏疏於鍛煉的沈槐之開始明顯地體力不支,他突然發現自己忘記了一個重要事實,這是千年前的祝朝啊,要真的畫logo就只能個個都手畫,又沒有掃描儀和覆印機,但是海口都誇出去了……
眼瞧著沈槐之寫寫畫畫得越來越慢,最後何四簫只得忍著笑按下他顫抖的手,把他畫的胖葡萄加矮圓字的組合直接貼在酒鋪中最顯眼的墻壁上作酒鋪的招牌,這才讓這位雖然依然熱情但明顯已經失去激情的沈公子作罷。
晚上,和寧老侯爺請過安的沈槐之跟著寧風眠回到房中,經過昨晚的第一夜相處,沈槐之顯然對如何對付寧風眠有了一些心得——拿出當初對付小侄女雪兒的法寶即可。
簡而言之就是講故事。
令沈槐之意外的是,這位常年在外征戰的將軍,在私生活上的習慣居然呈現出一種奇特的矛盾:他不喜歡華貴的衣服,在侯府往往就是白色或青色棉麻素衣袍,也不喜歡精致的餐食,甚至飲食都以清淡為主而不像西北人民那樣慣愛吃牛羊肉,但卻嚴格落實每天沐浴這件頗具有儀式感的事情——沈槐之認為這是在缺水的大西北落下的毛病,就像挨過餓的人喜歡囤糧一樣。
問題是……寧風眠他一個雙腿無法行走的人,是如何完成洗澡工作的呢?沈槐之在寧風眠在臥室裏間洗澡的空檔裏,本來坐在桌前撐著腦袋冥思苦想自己曾經給小侄女講過的故事,不知道怎的,思緒就跟著嘩啦啦的水聲飄到了正在洗澡的寧風眠身上。
想到他淺淡如冰的眼眸,又想到他隱藏在黑發中漂亮修長的脖頸,那些淺色的從來都系得整整齊齊十分妥帖到根本不露半點脖頸以下肌膚的衣領……那些層層疊疊的衣物之下的身體會是什麽樣子的呢?這麽多年的行軍打仗,身上會不會有許多傷痕?他受傷的腿又是什麽樣子的呢?會不會已經肌肉萎縮到只剩一把枯骨了?
古人不知道覆健,又或者可以給他按按摩保持肌肉彈性?
嗨,想什麽呢,難不成讓他現在就康覆然後叛國自己給自己拉死亡進度條麽?沈槐之使勁晃了晃腦袋。
“在想什麽?”寧風眠的聲音冷不丁地出現,把還在想入非非的沈槐之嚇了一大跳,猛地回頭,沐浴完畢穿戴整齊的寧風眠已經扶著輪椅滑到了自己身後。
“啊?沒……沒什麽,”沈槐之結結巴巴道,“你自己沐浴會不會不方便?或許我可以幫你,兄弟之間不用客氣。”
“不用,我自己可以。”寧風眠語氣平淡地拒絕道。
沈槐之覺得寧風眠這人八成是有什麽毛病,他以前上學的時候踢球崴了腳,每天變著法使喚球隊裏的兄弟給自己搓澡,啊那簡直就是帝王般的享受,他居然不要?難道他在軍營裏也這麽講究,軍營裏不都是男人麽,難道不在一起洗澡?或許……沈槐之福至心靈地突然想到了另一種可能性,莫非……
寧風眠其實喜歡的是男人?!
“看我做什麽?”寧風眠有些奇怪地看著直楞楞盯著自己的沈槐之。
“嗷,沒什麽!咳,今天再給你講個故事吧?”沈槐之努力咳了一聲道,“今天給你講一個阿拉丁和神燈的故事。”
“今天不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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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要練字,”寧風眠平靜地滑到書案前,一邊有條不紊地鋪紙、研磨、洗筆一邊說道,“我娘的冥壽就要到了,你作為長夫人是要寫帖燒給我娘拜祭的,這幾日必須把字寫好了。”
沈槐之:……
我怎麽不知道還有這個規矩,寧風眠你誆我的吧!沈槐之皺著眉一臉不信任地盯著寧風眠,鼻梁上的那顆小黑痣在燭火中閃動,將主人心中的萬般不爽以爆燈的形式演繹了個徹底。
寧風眠倒是不為所動,繼續慢條斯理地磨著墨:“好了,可以開始了。”然後雙手交疊地放在腿上,好整以暇地等著沈槐之,耐心足得和平時那個說一不二的冰山簡直形成鮮明的對比。
沈槐之在寧將軍的威嚴氣場負隅頑抗了沒多久就甘拜下風,不情不願地拿起了筆。
“不對,”還沒寫兩個字,寧風眠就在一旁說道,“你拿筆的姿勢不對。”
沈槐之:?不是,你管我對不對,拿著能寫字不就成了。
“握筆不正,所以寫字虛浮無力,字當然就站不起來了,你的食指應該壓住筆桿。”
“還是不對。”
“還是不對!”
寧將軍這輩子大概是頭一次遇見還有不會拿毛筆的人,氣得最終放棄男男授受不親的底線,把輪椅直接滑到沈槐之的身邊,傾身向前把沈槐之整個人環在懷中,左手壓住沈槐之的手,右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糾正沈槐之的握筆姿勢,然後用力握住沈槐之的手在紙上寫起字來。
寧風眠身上有一股好聞的清水混合著皂角植物香氣的味道,忽地就把沈槐之圍了個結實,一縷烏黑的頭發滑了下來,和沈槐之稍微偏褐色的頭發纏繞在了一起。
他的頭發真黑啊,沈槐之想著。
或許是真的生氣了,寧風眠用的力氣很大,不僅右手被他捏得生疼,沈槐之被寧風眠壓住的左手也被他拇指上戴著的扳指咯的生疼,沈槐之仿佛是個被他操縱的機器,具體寫了些啥統統不知道,註意力居然跑偏到寧風眠左手拇指戴著那枚扳指上去了。
那是一枚脂玉扳指,瑩潤而透光,上面有著覆雜的雕花,似乎和寧雨漸手上戴著那枚碧玉扳指是一白一綠的一對。
一對?難道不應該是我和寧風眠一人一個嗎?
不是我為什麽會這麽想?
直到此時,沈槐之終於覺得現在兩人的氛圍似乎十分不對勁,寧風眠把自己關在懷裏捉手寫字,自己則被寧風眠身上特有的香氣纏繞了個徹底,仿佛處於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微涼的繭裏,而自己卻並沒有覺得哪裏不妥。
在意識到自己沒有覺得哪裏不妥的時候,沈槐之立馬開始覺得這個沒有覺得哪裏不妥十分之不妥起來——我喜歡黑長直萌妹的我發誓!
“哥!”寧晚意興沖沖的聲音響起,連門都沒敲地就直接沖進來房中,“路上碰到覃大哥給你端藥,我就截胡給你端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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